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相关法律制度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界定无权处分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处分行为_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相关法律制度

中国《合同法》第51条,主要着眼于对财产所有人的利益保护。而善意取得制度主要侧重于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 保护。其实无权处分行为在理论上与民法中的许多法律制度密切相关,在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审判实践中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地方。

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

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相关法律制度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此条规定了另一种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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