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过程,亚洲基础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简称亚投行,AIIB)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宗旨在促进亚洲区域的建设互联互通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并且加强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总部设在北京。亚投行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 2013年10月2日,习近平主席提出筹建倡议,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约,共同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确定为57个,其中域内国家37个、域外国家20个。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2015年12月2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全球迎来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2016年1月16日至18日,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在北京举行。亚投行初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五大方向,即能源、交通、农村发展、城市发展和物流。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筹建过程

签约仪式


亚投行签约仪式

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共同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标志着这一中国倡议设立的亚洲区域新多边开发机构的筹建工作将进入新阶段。

印度是唯一一个在人民大会堂参与签字的大型经济体。其他参与国还包括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国、阿曼、科威特、卡塔尔以及除印度尼西亚之外的东盟所有成员国。

根据《筹建亚投行备忘录》,亚投行的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中国初始认缴资本目标为500亿美元左右,中国出资50%,为最大股东。各意向创始成员同意将以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的经济权重作为各国股份分配的基础。2015年试运营的一期实缴资本金为初始认缴目标的10%,即50亿美元,其中中国出资25亿美元。

代表会议


亚投行首次谈判代表会议

第一次谈判代表会议

2014年11月28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首次谈判代表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由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主持,22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的首席谈判代表出席会议。亚投行筹建临时多边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出席会议。

会议着重讨论了亚投行首席谈判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计划、亚投行筹建临时多边秘书处的组建方案、工作程序等事项,并为正式启动亚投行章程谈判做准备。

22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商定了接纳新意向创始成员国的程序和规则。


亚投行第二次谈判代表会议

2015年1月15日至16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二次谈判代表会议在印度孟买举行。

会议对临时多边秘书处首席律师起草的亚投行章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亚投行临时多边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向会议报告了秘书处建设及亚投行筹建进展情况。

会议决定有意愿作为创始成员加入的国家需在2015年3月31日前正式提出申请,经现有意向创始成员国同意,即可参与亚投行筹建进程。

各方计划在数轮磋商后,于2015年年中商定亚投行章程终稿并签署。在完成各国审批程序后,亚投行有望在2015年底之前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


亚投行第三次谈判代表会议

2015年3月30日至31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三次谈判代表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会议由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和会议联合主席、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部长艾博拉特・杜萨耶夫共同主持,29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谈判代表和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出席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派员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多边临时秘书处起草的《亚投行章程(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讨论。金立群向会议报告了亚投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会前,多边临时秘书处举行了研讨会,就治理结构、环境和社会框架、采购政策等问题向各方做了专题汇报。


亚投行第四次谈判代表会议

2015年4月27日至28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

第四次谈判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由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主持,55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谈判代表和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出席会议(孟加拉国和尼泊尔因故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派员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欢迎德国、意大利、法国、伊朗、阿联酋、马耳他、吉尔吉斯斯坦、土耳其、西班牙、韩国、奥地利、荷兰、巴西、芬兰、格鲁吉亚、丹麦、澳大利亚、埃及、挪威、俄罗斯、瑞典、以色列、南非、阿塞拜疆、冰岛、葡萄牙和波兰27个国家成为亚投行新的意向创始成员国,就多边临时秘书处起草的《亚投行章程(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取得显着进展。金立群秘书长向会议报告了亚投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根据亚投行筹建工作计划,各方计划于2015年年中商定亚投行章程终稿并签署,之后经成员国批准生效,年底前正式成立亚投行。


亚投行第五次谈判代表会议

2015年5月20日至22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

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第五次谈判代表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由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与新加坡财政部副常秘余秉义共同主持,57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谈判代表和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出席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派员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自2014年10月筹建亚投行备忘录签署以来,各意向创始成员国先后举行了五次谈判代表会议。此次通过三天的谈判,各方就《亚投行章程》文本达成一致,并商定将于今年六月底在北京举行《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金立群秘书长向会议报告了亚投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还就亚投行有关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采购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讨论。

根据亚投行筹建工作计划,各方将在今年六月底章程签署后履行国内批准程序,待合法数量的国家批准生效后,年底前正式成立亚投行。

《亚投行协定》签署仪式


《亚投行协定》签署仪式代表合影

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分别是: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孟加拉国、巴西、柬埔寨、文莱、中国、埃及、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

国、冰岛、印度、印尼、伊朗、意大利、以色列、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吉尔吉斯斯坦、老挝、卢森堡、马尔代夫、马耳他、蒙古、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尔、俄罗斯、沙特、新加坡、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塔吉克斯坦、土耳其、阿联酋、英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其他尚未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见证签署仪式。根据《协定》规定,此次未签署协定的意向创始成员国可在年底前签署。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作为中方授权代表签署《协定》并在仪式上致辞。

楼继伟强调,各国签署《协定》后,还需经本国立法机构批准。年底之前,经合法数量的国家批准后,《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正式成立。下一步,各方将按照此前商定的时间表,积极推进包括完成各自国内立法批准程序在内的各项筹建工作,确保亚投行如期在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

2015年8月24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第六次谈判代表会议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举行。与会的54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谈判代表(阿曼、斯里兰卡和瑞士因故缺席)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通过共识选举中方提名人选、现任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先生为亚投行候任行长。候任行长将在亚投行首次理事会上被任命为行长。

成员发展


亚投行漫画

亚投行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多边开发机构,欢迎所有有兴趣的国家加入

。为确保各方在6月底前完成章程谈判并签署,各方商定将2015年3月31日作为接收新意向创始成员国申请的截止日期。有意作为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的国家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经现有成员同意后可成为意向创始成员并参与亚投行章程谈判和筹建进程。不能作为创始成员国加入的国家以后仍可以作为普通成员加入亚投行。

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全部确定共有57个,其中域内国家37个、域外国家20个。虽然亚投行接收意向创始成员国已经截止,但今后仍会继续吸收新成员加入。各方在今后的章程谈判和磋商中,将就吸收新成员的程序和规则等作出安排。

成员发展时间轴

2014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加拉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老挝、马来西亚、蒙古国、缅甸、尼泊尔、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卡塔尔、新加坡、斯里兰卡、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等21国在北京正式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

2014年11月25日,印度尼西亚在雅加达签署备忘录,成为亚投行第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4年12月31日,马尔代夫正式成为亚投行第23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1月4日,新西兰正式成为亚投行第24个意向创始成员国,成为首个加入亚投行的“西方国家”。

2015年1月13日,塔吉克斯坦成为亚投行第26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2月7日,约旦成为亚投行第2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3月12日,英国正式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成为首个申请加入亚投行的欧洲国家,

也是首个申请加入亚投行的主要西方国家。

2015年3月17日,法国、意大利和德国宣布将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18日,卢森堡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20日,瑞士、阿联酋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已向中央政府提出加入中国牵头的亚投行,但具体安排包括加入的身份及出资等问题仍有待商讨。港媒称香港已申请加入亚投行身份及出资待商讨。

2015年3月26日,土耳其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27日,韩国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27日,卢森堡正式成为亚投行第28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3月27日,奥地利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27日,西班牙副首相萨恩斯・德桑塔玛利亚在部长会议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宣布,西班牙已向中方提交了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申请函,正式申请加入亚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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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8日,英国和瑞士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30个。

2015年3月28日,荷兰、巴西、格鲁吉亚和丹麦正式宣布申请以意向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29日,澳大利亚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30日,埃及、芬兰、俄罗斯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埃及成为首个申请加入亚投行的非洲国家。

2015年3月30日,马英九召开国安会议,决定申请加入亚投行。会议决定将由财政部拟定台湾的参与意向书,经行政院核定后,由陆委会请大陆国台办提交亚投行筹备秘书处。

2015年3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特区政府已提交加入亚投行的意向书,副局长刘怡翔正在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参与相关会议以了解亚投行筹备情况,相信当筹备工作完成后,便可确定香港是否以某种形式参与亚投行。

2015年3月31日,挪威外交部发布声明称,该国希望以意向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5年3月31日,台湾执行同时向亚投行筹备处与大陆国台办递交意向书。

2015年3月31日,吉尔吉斯斯坦、瑞典、冰岛、葡萄牙、阿塞拜疆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2015年3月31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以代行财长的身份正式签署了申请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亚投行的申请。

2015年4月1日,德国正式成为亚投行第31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4月1日,波兰财政部副部长拉齐维尔(Artur Radziwill)表示,波兰愿意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中国主导的亚投行。

2015年4月2日,意大利、法国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33个。

2015年4月3日,伊朗、阿联酋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35个。

2015年4月9日,马耳他、吉尔吉斯斯坦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37个。

2015年4月10日,土耳其正式成为亚投行第38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4月11日,西班牙、韩国、奥地利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41个。

2015年4月12日,荷兰、巴西、芬兰、格鲁吉亚、丹麦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46个。

2015年4月13日,台湾未能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

2015年4月13日,澳大利亚正式成为亚投行第4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2015年4月14日,埃及、挪威、俄罗斯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50个。

2015年4月15日,瑞典、以色列、南非、阿塞拜疆、冰岛、葡萄牙、波兰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57个。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主要成员

成员概况

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已占四席:中国、英国、法国、俄罗斯。


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G20国家中已占14席: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澳大利亚、土耳其、韩国、巴西、俄罗斯、南非。

西方七国集团已占四席: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

金砖国家全部加入亚投行: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

按大洲分,亚洲34国,欧洲18国,大洋洲2国,南美洲1国,非洲2国,总计57国。57个国家已全部成为正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截至2015年4月15日)

右图为亚投行成员地图(截至2015年4月15日)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行长金立群2016年3月25日在博鳌亚洲论坛“多边金融机构的对话”午餐会上表示,亚投行已有57个成员国,目前还有30个国家正在申请加入。

成员列表

亚投行成员列表(截至2015年4月15日)大洲国家/地区申请加入时间正式加入时间是否正式意向创始会员国备注亚洲孟加拉国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文莱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柬埔寨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中国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G20印度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G20印度尼西亚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25日是G20约旦2015年2月7日是哈萨克斯坦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科威特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老挝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马来西亚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马尔代夫2014年12月31日是蒙古国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缅甸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尼泊尔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阿曼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巴基斯坦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菲律宾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卡塔尔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沙特阿拉伯2015年1月13日是G20新加坡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韩国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11日是G20斯里兰卡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塔吉克斯坦2015年1月13日是泰国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土耳其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10日是G20乌兹别克斯坦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越南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是吉尔吉斯斯坦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9日是以色列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格鲁吉亚2015年3月28日2015年4月12日是阿联酋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3日是阿塞拜疆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伊朗不晚于2015年3月21日2015年4月3日是欧洲奥地利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11日是丹麦2015年3月28日2015年4月12日是法国2015年3月17日2015年4月2日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G20德国2015年3月17日2015年4月1日是G20意大利2015年3月17日2015年4月2日是G20卢森堡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7日是荷兰2015年3月28日2015年4月12日是西班牙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11日是瑞士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8日是英国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28日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G20瑞典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芬兰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2日是挪威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4日是冰岛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俄罗斯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4日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G20葡萄牙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波兰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马耳他2015年4月9日是大洋洲新西兰2014年11月28日2015年1月4日是澳大利亚2015年3月29日2015年4月13日是G20南美洲巴西2015年3月28日2015年4月12日是G20非洲埃及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4日是南非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5日是G20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业务政策

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确保专业运营、高效运作、透明廉洁。亚投行将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环境及社会框架、采购政策、项目管理、债务可持续性评价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严格并切实可行的高标准业务政策。同时,亚投行将避免其他多边开发银行曾走过的弯路,寻求更好的标准和做法,以降低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主要内容

宗旨

(一)通过在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并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与其他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紧密合作,推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应对发展挑战。

成员资格

亚投行成员资格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不享有主权或无法对自身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申请方,应由对其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银行成员同意或代其向银行提出加入申请。

股本

亚投行的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100万股,每股的票面价值为10万美元。初始法定股本分为实缴股本和待缴股本。实缴股本的票面总价值为200亿美元,待缴股本的票面总价值为800亿美元。

域内外成员出资比例为75:25。经理事会超级多数同意后,亚投行可增加法定股本及下调域内成员出资比例,但域内成员出资比例不得低于70%。域内外成员认缴股本在75:25范围内以GDP(按照60%市场汇率法和40%购买力平价法加权平均计算)为基本依据进行分配。初始认缴股本中实缴股本分5次缴清,每次缴纳20%。

总认缴股本为981.514亿美元,原因是个别国家未能足额认缴按照其GDP占比分配的法定股本。中方认缴额为297.804亿美元(占比30.34%),实缴59.561亿美元。

投票权


亚投行各国GDP比重图

亚投行的总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以及创始成员享有的创始成员投票权组成。每个成员的股份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亚投行股份数,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12%,由全体成员(包括创始成员和今后加入的普通成员)平均分配,每个创始成员同时拥有600票创始成员投票权,基本投票权和创始成员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比重约为15%。

按现有各创始成员的认缴股本计算,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

随着新成员的不断加入,中方和其他创始成员的股份和投票权比例均可能被相应稀释。

业务运营

亚投行按照稳健原则开展经营。亚投行的业务分为普通业务和特别业务。其中,普通业务是指由亚投行普通资本(包括法定股本、授权募集的资金、贷款或担保收回的资金等)提供融资的业务;特别业务是指为服务于自身宗旨,以亚投行所接受的特别基金开展的业务。两种业务可以同时为同一个项目或规划的不同部分提供资金支持,但在财务报表中应分别列出。

银行可以向任何成员或其机构、单位或行政部门,或在成员的领土上经营的任何实体或企业,以及参与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国际或区域性机构或实体提供融资。在符合银行宗旨与职能及银行成员利益的情况下,经理事会超级多数投票同意,也可向非成员提供援助。亚投行开展业务的方式包括直接提供贷款、开展联合融资或参与贷款、进行股权投资、提供担保、提供特别基金的支持以及技术援助等。

治理结构

亚投行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

理事会是亚投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亚投行的一切权力。理事会可将其部分或全部权力授予董事会,但以下权力除外:吸收新成员、增减银行法定股本、中止成员资格、裁决董事会对本协定的相关解释或适用提出的申诉、选举银行董事并决定其薪酬或支出、任免行长并决定其薪酬、批准银行总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定银行储备资金及净收益分配、修订本协定、决定终止银行业务并分配银行资产、行使本协定明确规定属于理事会的其他权力。

董事会负责亚投行的总体运营,为非常驻,除非理事会另有规定。其权力包括理事会的准备工作、制定银行政策、就银行业务做出决定、监督银行管理与运营并建立监督机制、批准银行战略、年度计划和预算、视情成立专门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每个财年的账目等。董事会共有12名董事,其中域内9名,域外3名。

亚投行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同时设立副行长若干名。

决策机制

理事会采用简单多数、特别多数和超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简单多数指投票权的半数以上;特别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半数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一半的多数通过;超级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

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理事会讨论的所有事项,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选举行长、增加资本金、修改协定、下调域内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均需要以超级多数批准,吸收新成员则采用特别多数原则批准。

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董事会讨论的所有问题,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其中,董事会制定主要业务和财务政策、向行长下放政策及项目决定权需不低于总投票权的四分之三多数批准。

总部选址

亚投行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可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

特豁待遇

银行在各成员境内享有相关豁免权、特权及免税权。

其中,银行的全体理事、副理事、董事、副董事、行长、副行长及高级职员和普通职员,包括为银行履行职能或提供服务的专家和咨询顾问,其以公务身份从事的行为享有法律程序豁免,同时在入境限制、外国人登记要求、国民服役、外汇管制方面也享有豁免和特权。

银行及其根据协定拥有的资产、财产、收益、业务和交易,应免除一切税收和关税,并应免除银行缴纳、代扣代缴或征收任何税收或关税的义务。对银行给付董事、副董事、行长、副行长以及其他高级职员和普通职员,包括为银行履行职能或提供服务的专家和咨询顾问的薪资、报酬和费用不予征税。除非成员在递交批准书、接受书或同意书时,声明该成员及其行政部门对银行向该成员公民或国民支付的薪资和报酬保留征税的权力。

生效条件及临时性安排

至少有十个签署方已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同意书,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的加总数额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本协定即告生效。

第5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通过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并非协定的一部分或附件,而是亚投行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主要作用是记录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上各方达成的与协定相关、但又不适合放入协定的共同理解,用于今后解释协定时备查。报告正本为英文。

报告规定,在协定生效前(2015年底),各意向创始成员继续以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为筹建亚投行的磋商机制;自协定生效之日起至协定规定各成员批准截止之日(2016年12月31日),将通过临时性安排为尚未成为成员的签署方继续参与银行治理提供机会,允许其作为观察员出席理事会会议,并组成名义选区参与董事会会议,但不拥有投票权;同时重大决定将通过所有签署方充分磋商,并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2016年12月31日之后,上述临时性安排终止。

协定文本

文本分别以英文、中文和法文写成,同等作准。银行的工作语言为英语,银行在做出所有决定和依照协定相关规定进行解释时,应以协定的英文文本为准。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各方反应

美国态度

美国认为全球金融秩序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和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主演”已经足够。中国另起炉灶搞亚投行,是对传统秩序的挑战―美国认为西方社会应该联合起来冷落亚投行才对。

2014年6月30日,美国阻挠韩国加入亚投行。美国通过美国驻韩大使馆向韩国政府通报称“美国对韩国加入AIIB一事深感忧虑”,并明确谈到“韩国加入AIIB,会导致韩美长久积累下来的友邦互信受到影响”。

为了遏制中国,美国向其盟友施压不让其加入亚投行,比如,向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和韩国施压。这些国家实际上是非常想加入的,但是他们希望新银行能够在区域内定制一个高标准,比如,环境保护和反腐败等方面要有建树。澳大利亚就非常担心拒绝参加亚投行可能错失在区域的影响力。

2015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提议亚投行与美国主导的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2015年3月30日,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特别代表、财政部长雅各布・卢也表示,美方期待在促进基础设施发展方面同亚投行合作。

2015年4月14日,美国常务副国务卿布林肯在华盛顿表示,美国“非常支持”对亚洲基础设施进行更多的投资,美方对亚投行的成立并不反对。正在中国访问的美国商务部长佩尼・普里兹克表示,美国欢迎亚投行,但希望看到更多的运作规则,亚投行不应改变国际标准。

2015年4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他原则上并不反对亚投行,但称该行提供融资的项目会有滥用资金的风险,除非建立起类似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采用的指导规章。但如果亚投行能很好地运行,他将“完全支持”。

欧洲态度

欧洲人认为传统的金融秩序存在缺陷,他们需要更具活力的新秩序,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由于欧洲和中国没有地缘政治龃龉和现实利益冲突,亚投行对欧洲充满吸引力。至于新秩序是美国主导还是中国倡导,欧洲人自信他们不可或缺。

2015年3月12号,英国财政部宣布,英国向中方提交了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的确认函,正式申请加入亚投行,成为首个申请加入亚投行的主要西方国家。

英国正式宣布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筹建中的亚投行,带动了多个欧洲主要国家和亚太国家立场的转变或松动。随后,德、法、意三国也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

截至2015年4月15日已有18个欧洲国家加入亚投行。

日本态度

美日对华,既有地缘政治心结,又存经贸制衡情结,加之中日间的历史恩怨和领土争端,美日排斥亚投行,是系统化制华战略的体现。

2015年3月17日,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就日本是否加入亚投行作出了最新表态,日本将对此持“慎重态度”,暂时不考虑加入。在亚投行问题上,日本既碍于老大美国的面子,又谨慎地盘算着自己的利害得失。不仅如此,日本深刻明白,亚投行对亚开行具有巨大的威胁。

2015年3月20日,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一改此前决绝态度,他表示,如果日本政府提出的相关条件得到满足,同时债务偿还的环境得以完善的话,可以考虑加盟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5年4月1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表示,日本此时此刻“不可能”加入亚投行。

2015年4月15日,日本前财务大臣藤井裕久认为,日本应该加入亚投行,因为这将对日本包括土木在内的基础设施行业带来正面影响,而这些行业也对日本加入亚投行抱有期待。日本一些学者也呼吁日本政府及早加入亚投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一道推动亚洲经济发展。

2015年4月20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晚间的电视节目中对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组织运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表示疑虑,并告诫称“从不良高利贷处借钱的企业最终将失去未来”。

2015年4月28日,安倍在访美时表示,亚洲有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需要予以金融支持,日中在这方面的意见是一致的。日本认为亚投行实现公平治理是必要的,“日美都应与中国就此继续对话,日方有意这么做”。

日本多次表示,在6月底亚投行成立之前,它将“谨慎判断”加入亚投行是否明智。

2015年5月21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宣布了今后5年投资大约1100亿美元的亚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抗衡亚投行。

国际组织

2014年5月2日,亚洲开发银行(ADB)行长中尾武彦公开表示,“亚洲开发银行自身贷款能力有限,如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立起来,我们非常愿意与其展开合作。”对亚投行的成立持欢迎姿态。

2015年3月21日,首届东盟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吉隆坡闭幕。会议共同主席、马来西亚第二财政部长胡斯尼表示,东盟正在全力协助设立由中国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将与东盟基础设施基金一起为该地区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2014年7月8日,世界银行行长金墉访问北京,对中国大陆倡议筹建区域性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表示欢迎,称基建领域对新投资有“巨大需求”。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消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表示,支持亚投行是“理所当然的事”,凡是对中国有益的事,对周边也都有益。拉加德抱怨美国未能通过IMF改革方案。据美媒报道,拉加德9日在华府智库大西洋理事会发表谈话。她说,亚投行反映“全球经济新局”。

2015年4月7日,世界银行行长金墉表示,对世行而言,亚投行是其合作实现全球减贫目标的“潜在强大合作伙伴”。

他准备与中国合作,以确保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能符合环境、劳工和采购等方面的高标准。

2015年5月2日,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表示,亚开行愿意与中国主导的亚投行进行合作,包括在融资方面的合作。如果双方就融资相关事宜进行合作,亚开行将会积极研究相关合作。

台湾态度

2015年3月30日下午,马英九在“总统府”召开“国安”高层会议,讨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案,会中决定将由“财政部”拟定参与意向书,经“行政院”核定,由陆委会请国台办提交亚投行筹备秘书处。

2015年3月31日台湾当局财政事务主管部门表示,考量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创始会员须于3月底前完成报名,台湾方面已提出意向书,由陆委会请国台办转交亚投行筹备秘书处,申请加入亚投行,希望成为创始会员。

2015年4月1日,台当局“行政院长”毛治国率领行政团队至“立法院”,就台湾参与中国大陆主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相关事宜,拜会“立法院长”王金平与各党团代表。王金平总结表示,“立法院”各党团的立场不反对台湾申请加入亚投行。

针对国务院台办13日证实台湾未能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意向创始会员。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毛治国当日赴立法机构拜会,与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朝野党团干部进行密门会议。王金平在会后受访表示,台湾当初希望成为创始会员,但看起来无法落实。台湾会继续争取成为亚投行一般会员。

2015年4月16日,台“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亚投行创始会员国将在6月底完成相关章程,届时政府会评估,只要台湾没被矮化,就会申请加入。

2015年5月21日,马英九参加台湾政治大学活动时表示,台湾要跟大陆发展和平关系。大陆推动的“一带一路”与亚投行等,必须不计毁誉的争取,才能为台湾找到一条出路。

总的来说,台湾方面,对于加入亚投行议题,国民党和蓝营采取较为积极态度,认为台湾应参与其中;民进党和蔡英文则相对暧昧,其基本表态:一是把“一带一路”、亚投行定位为国际性事务,“能够替台湾争取最大参与空间的同时,也能保住我们的“国家立场”,二是看美国、日本的态度再定,三是抹黑马英九当局“简直脱缰野马”、“黑箱”。

其他国家态度

加拿大:

正在研究加入亚投行的倡议,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朝鲜:

2015年3月27日,朝鲜宣布将不会加入亚投行。

根据未被证实的消息,朝鲜于2015年2月提出申请加入亚投行,但因无法提供其经济和金融市场状况的详细信息被拒绝。

2015年3月31日中国外交部表示不了解情况。

乌克兰:

乌克兰驻华大使奥列格・焦明2015年3月25日表示,亚投行既面向亚洲又对欧洲开放,乌方对此表示欢迎,会在将来考虑加入。

比利时:

亚洲开发银行比利时事务官员吉诺・阿尔泽塔向记者透露,比利时仍在评估加入亚投行的可能性,目前看不会在2015年3月31日前给出最终结论。

哥伦比亚:

希望亚投行能重订名称。

亚投行正式成立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截至目前,已有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批准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股份总和占比50.1%。根据亚投行协定规定,至少有10个签署方批准,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总额不少于总认缴股本的50%,即达到协定生效条件,亚投行正式成立。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定位

在坚持经济全球化中的民族主体性,把农村生态城镇化与城市生态化作为国内新经济增长点与稳增长结构、作为消化我国过量外汇储备与过剩产能的主渠道的前提下,定位 “一带一路”建设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人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球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必然性中,设计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性质、结构、功能与运作模式。

发端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宣告了旧的以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国际金融体制的破产,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主导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亚投行就是为这必然性开辟道路的平台。在全球经济增长潜力最大的亚洲地区设立区域性投资银行,通过多种直接投融资手段与途径牵头组织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域经济乃至全球经济一体化,是有效疏导化解全球游资、使全球游资转变为社会生产力,挤掉全球经济泡沫、使全球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从不对称复归对称,促进全球金融体制改革、使全球金融体制由间接投融资为主导转变为直接投融资为主导、消除全球金融危机根源的重要途径。中国发起设立亚投行的宗旨,应该是通过亚洲基础设施建设这一平台引导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促进国内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此,中国决不可以放弃亚投行的领导权与主导权。中国对亚投行的领导权、主导权、对亚投行机制设计运行规则的制定权除了来源于策划倡议筹建组织权与控股权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事安排优先权以外,最主要的来源于比其他国家优越的对亚投行的理念、定位、机制、运行模式的顶层设计。中国对亚投行的顶层设计不能仅仅强调与国际惯例国际标准接轨,而应着眼于与国际潮流、历史趋向合拍,因此是对现有国际金融机构优缺点的扬弃,并且在运作实践中证明优于现有的国际金融机构,使亚投行成为建立新的国际金融体制的模本,而不仅仅是对现有国际金融机制的一种补充。建立新机构,制定新规则,引导新潮流,示范引导形成直接投融资为主导的世界金融新格局,在帮助重建世界金融新体制、使全球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过程中为人类文明做出自己的贡献,在此基础上树立我国的大国风范,确立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地位,应该是我国创立亚投行的真正出发点。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创立意义

第一,它对促进亚洲国家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创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通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有效弥补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推进了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第二,有利于扩大全球投资需求,支持世界经济复苏。

第三,有利于通过基础设施项目,推动亚洲地区经济增长,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并改善就业。

第四,通过提供平台将本地区高储蓄率国家的存款直接导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本地区内资本的有效配置,并最终促进亚洲地区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

亚投行的利好消息让人看到“一带一路”战略的稳健步子,这一切是世界对中国外交“有所作为”的认可。中国社会必将从局面的不断向好转变中收获信心,也积累如何在复杂国际环境下发挥中国作用的经验。


四大好处

亚投行不仅有利于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助力经济发展,更加体现了一种大局思维,让新兴市场国家不再受制,也把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的地位再次拉升了一个档次,带动中国产业升级,推动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改革发展和国际化接轨,这是一个新的起点。

亚投行的产生,可推动亚洲基础设施的投资,推动亚洲的经济增长。亚投行不仅仅是一个“修桥”和“造路”的机构,更能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亚投行会帮助亚洲和全球经济持续增长,以及增强全球经济的稳定性。

中国提倡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一方面能继续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的进一步改革,另一方面也是补充当前亚洲开发银行(ADB)在亚太地区的投融资与国际援助职能。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建立,将弥补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存在的巨大缺口,减少亚洲区内资金外流,投资于亚洲的“活力与增长”。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是继提出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NDB)、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之后,中国试图主导国际金融体系的又一举措。这也体现出中国尝试在外交战略中发挥资本在国际金融中的力量。更值得期待的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将可能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制度保障,方便人民币“出海”。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首任行长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曾担任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的金立群,2015年8月24日,正式成为中国牵头成立的亚投行的第一任行长,此前金立群担任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国际影响

截至2015年4月15日,中国倡议推动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朋友圈”已达57个国家。
虽名为“亚投行”,其创始成员却遍及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中国这一倡议获得了全球认可,掀起了一股“亚投行热”。
纵观亚投行诞生过程,中美外交“暗战”、“交锋”、“对决”等说法,频现于各大媒体。而各方受内政外交因素影响,加入亚投行的决策过程各异。
亚投行倡议的成功实现,成为标志性事件,最终结果也显示出各方对于中国合作共赢理念的认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正式成立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韩洁、熊争艳)历经800余天筹备,由中国倡议成立、57国共同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全球迎来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
当天,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北京宣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亚投行在法律意义上正式成立。根据协定,至少有10个签署协定的成员国已交存批准书,且其初始认缴股本的加总数额不低于认缴股本总额的50%,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正式宣告成立。
截至12月25日,包括缅甸、新加坡、文莱、澳大利亚、中国、蒙古国、奥地利、英国、新西兰、卢森堡、韩国、格鲁吉亚、荷兰、德国、挪威、巴基斯坦、约旦等在内的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已批准亚投行协定并提交批准书,股份总和占比达到50.1%。
“亚投行正式宣告成立,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亚投行作为一个多边开发银行的法人地位正式确立。”楼继伟说。
楼继伟透露,根据筹建工作计划,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于2016年1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选举亚投行行长和各选区董事,审议通过银行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为亚投行正式投入运营奠定基础。
亚投行候任行长金立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亚投行正式成立后,将启动吸收新成员工作,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成员均可申请加入亚投行,但新成员将以普通成员身份加入。“亚投行始终坚持以开放性欢迎所有有意愿并接受《亚投行协定》的国家加入银行。”
此外,亚投行初期投资重点领域包括能源与电力、交通和电信、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供水与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城市发展以及物流等,首批贷款计划在2016年年中左右批准。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_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正式开业

2016年1月16日,亚投行理事会成立大会选举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为理事会主席,印尼理事、财长班邦和德国理事托马斯・史蒂夫为理事会副主席,并正式选举候任行长金立群为首任行长。会议决定亚投行今日起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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