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李 斯坦・李-人物经历,斯坦・李-主要作品

斯坦・李,男,1922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兼演员、编剧、制片、艺术等职。在美国漫画界可以说是无人不知的元老级人物。他笔下的英雄角色是陪伴无数美国人长大的亲密战友,包括《X-men》、《蜘蛛侠》、《神奇四超人》、《绿巨人》等,可说是产量惊人的作家。他的成就已成为美国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他为神奇漫画公司带来了无限商机,公司作品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知名角色都是他所创造的,他的漫画已在全球75个以上的国家,以25种不同语言出版发行了20亿册以上。

斯坦・李_斯坦・李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斯坦・李 斯坦・李-人物经历,斯坦・李-主要作品

斯坦・李

斯坦・李原名斯坦利・马丁・利博,1922年12月28日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小公寓里,他的父母都是来自罗马尼亚的犹太移民。斯坦利的父亲是个裁缝,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经济大萧条后,就只能零星地揽点活干。受生活所迫,斯坦利跟着父母频繁搬家。9岁时,弟弟拉里出生,一家四口挤在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里,兄弟俩享受着唯一的卧室,父母却只能睡在客厅的折叠式睡椅上。从小,斯坦利就喜欢阅读神秘小说和冒险故事。求学期间,他跳过几次级,所以总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学生。高中时代的斯坦利是个文学青年,热爱写作,当地一家报纸曾组织征文比赛,由于斯坦利获奖的次数太多,这家报纸不得不改变评选规则以阻止他再次参加比赛。为了补贴家用,小斯坦利到处找活干。他曾给报纸长期写过讣闻,帮美国国家结核病中心写过新闻通稿,帮餐馆送过三文治外卖,做过制裤公司的杂工,做过百老汇大戏院的引座员,还做过《纽约先驱论坛报》的订报员。

1939年,16岁的斯坦利从高中毕业。在舅舅的介绍下,斯坦利跟当时的通俗杂志和漫画书出版商马丁・古德曼见了一面。古德曼同意让斯坦利到自己的Timely漫画公司做助理,周薪是8美元。而Timely就是神奇漫画公司的前身。

漫画创作


斯坦・李

1941年,斯坦利生平第一部作品问世,它就是《美国队长》系列漫画的第三部,斯坦利负责填写内容,漫画由别人来画。他开始第一次使用笔名“斯坦・李”。就在他的作品问世的同一年,总编乔・西蒙因与老板古德曼发生冲突而辞职,并带走了一些得力干将。时年30岁的古德曼任命仅仅19岁的斯坦・李为临时总编,并很快被扶正,在总编职位上一直干了30多年,同时兼任艺术总监。1972年,他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

1942年,斯坦・李应征入伍。在美国陆军,他主要是写写训练手册、宣传口号,还间或画些宣传的卡通画。他的正式军职是“剧作家”。1945年,二战结束,斯坦・李回到纽约,重操旧业。

20世纪50年代末,斯坦・李开始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不满,并萌生了退出漫画界的想法。恰在那时,神奇漫画公司的对手DC漫画开始进军超级英雄题材。古德曼要求斯坦・李也在漫画中创造出一个超级英雄组合。

在搭档漫画家杰克・科比的协助下,1961年11月,漫画史上的另外一个超级英雄组合诞生,他们就是《神奇四侠》。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在漫画家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的协助下创作出了《钢铁侠》、《绿巨人》、《雷神托尔》、《X战警》、《奇异博士》、《超胆侠》等漫画角色,他也是《蜘蛛侠》的主创。斯坦・李以及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创造出了后来被称为“神奇模式”的漫画创作流程。这一流程一般是主创斯坦・李提出故事的大纲和结构,画家杰克・科比负责绘画和对一些小场景和情节的修改,写手史蒂夫・迪托负责所有的对话和最终的一些情节上的修改。

1972年,斯坦・李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从此开始慢慢淡出具体创作。1998年,他离开了神奇漫画公司。他第一次在荧屏上露脸是1989年的电视电影《无敌浩克的审判》。20世纪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传媒”公司,希望可以制作各种娱乐产品,包括游戏和网络漫画,但由于经营不善,这家公司于2001年破产。

演艺经历

2000年,他客串出演了《X战警》。2002年,他与人合作创办了POW!娱乐公司

;同年,他出现在电影《蜘蛛侠》中。接下来,他又相继客串出演了《超胆侠》、《绿巨人》、《蜘蛛侠2》、《神奇四侠》、《X战警3》、《神奇四侠2》、《蜘蛛侠3》、《钢铁侠》、《无敌浩克》、《生活大爆炸第三季》、《钢铁侠2》等电影。

2010年4月,迪士尼和斯坦・李宣布共同推出三部电影,都将由POW!娱乐公司制作拍摄

。同年7月,他宣布推出漫画系列《超级七人组》

2011年1月4日,88岁的斯坦・李留名好莱坞星光大道,成为第2428位在星光大道留名的名星

。之后,他又相继客串出演了《雷神》、《美国队长》、《复仇者联盟》、《超凡蜘蛛侠》、《雷神2》、《美国队长2》、《超凡蜘蛛侠2》、《银河护卫队》等电影

斯坦・李_斯坦・李 -主要作品

参演电影

上映时间剧名扮演角色导演合作演员2015复仇者联盟:奥创时代退伍二战老兵--------2015蚁人------------2015超能陆战队2------------2014超能陆战队Fred's Dad(配音)--------2014超凡蜘蛛侠2------------2014美国队长2------------2014银河护卫队------------2013钢铁侠3------------2012超凡蜘蛛侠------------2012复仇者联盟------------2011美国队长------------2011雷神------------2010钢铁侠2------------2008无敌浩克------------2008钢铁侠------------2007蜘蛛侠3------------2006X战警:背水一战------------2005神奇4侠------------2004蜘蛛侠2------------2004公主日记2:皇室婚约------------2003绿巨人浩克------------2003超胆侠------------2002蜘蛛侠------------2000X战警------------1990救护车------------上一页|1|2|默认显示 | 全部显示

参演电视剧

首播时间剧名导演合作演员2015特工卡特--------2013神盾局特工--------2011
终极蜘蛛侠
--------

编剧作品

2014美国队长22014超凡蜘蛛侠22014X战警:逆转未来2013钢铁侠32013雷神2:黑暗世界2013金刚狼22012复仇者联盟2012超凡蜘蛛侠2011雷神2011美国队长2011X战警:第一战2010钢铁侠22009金刚狼2008钢铁侠2008无敌浩克2008惩罚者2:战争特区2007蜘蛛侠32007灵魂战车2007神奇4侠2:银影侠来袭2006X战警:背水一战2005神奇4侠2005黑天使2004蜘蛛侠22004刀锋战士32004惩罚者2003X战警22003绿巨人浩克2003超胆侠2002蜘蛛侠2002刀锋战士22000X战警1998刀锋战士

斯坦・李_斯坦・李 -人物评价

斯坦・李在美国漫画界是元老级人物,他笔下的英雄角色是陪伴无数美国人长大的亲密战友,包括《X战警》、《蜘蛛侠》、《神奇四侠》、《绿巨人》等,他的成就已成为美国文化中重要的一部份,由于他为神奇漫画公司带来了无数商机,公司里90%以上知名的角色都是他所创造的,他的漫画己在全球75个以上的国家以25种不同语言印刷,超过20亿册

。斯坦・李将肥皂剧、幽默、道德困局和政治揉进漫画作品,以实现他所追求的“现实感”。在漫画创作中,斯坦・李还喜欢使用日常用语中不常见的三音节或多音节等复杂词汇,以鼓励孩子们学习新词汇。斯坦・李笔下的英雄像普通人一样有着坏脾气、虚荣心,也有抑郁和贪婪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会发生争吵,也会像凡人那样为账单发愁,他们的身体也并非铁打的,偶尔也会染上一场小疾

。(深圳商报、腾讯娱乐评)

尽管漫威的版权被卖到多家公司,但唯有“漫威之父”斯坦・李可以横跨各个宇宙,乱入到各个平行世界中。他是漫威王国的最主要缔造者之一,也是漫威电影中的“老顽童”

斯坦・李_斯坦・李 -人物争议

2002年,电影《蜘蛛侠》全球票房进账高达8.2亿美元,仅在美国本土就有4亿美元。也就是这一年,80岁的斯坦・李跟他的老东家神奇漫画公司打起了一场费时耗力的官司。在起诉书中,李称,神奇漫画跟他签有协议,他所参与创造的每一个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他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但是《蜘蛛侠》却没有让他得到一分钱。神奇漫画公司则辩称,尽管《蜘蛛侠》获得高票房,但是局限于以前的漫画角色转让合同,公司本身分得并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没有“利润”,也就没法付给他所谓10%的利润。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05年,他终于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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