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逃亡的狼

一、我一直承认我不是文化人。

尤其和真正的文化人在一起。

我不知道柴可夫斯基和奥斯特洛夫斯基谁是音乐家谁是文学家。我们不懂交响乐到底哪里比通俗歌曲高雅。我不理解顾城的死为何与诗有关;我只会拿支笔又写又画。只知道在月圆的晚上长啸,只感觉心中又想起惠子时仍有些酸楚。但我渴望做一个文化人的渴望同妄想发财一样强烈。

与我苦恋四年等了我一千四百多个日子的惠终于发现我永远不可能发迹,而提出分手时。我流着泪扯碎了曾经最珍爱的我们黄昏中的合影,恶毒的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你可以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没有恋人情人,以及他妈的爱情,但你绝对不能没有钱。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揣着一个淘金的梦想、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我原来写诗,很纯情很词藻优美,很少男少女梦幻朦胧的那一种。我曾留一肩长卷发很像迪克牛仔,我举止文雅从不说脏话,一心一意写诗,我把雨写成情人的眼泪、把星星写成温柔的眼睛、把窗前的风铃写成歌。(文章阅读网:www.www.AihuAu.com.net )

是惠子这个女人摧毁了我的精神、灵魂家园,使其漂泊无依。

二、我与虹在床上抵死缠绵时,她一边快活的呻吟、一边嘲笑我淫乱朋友妻。我变态的心理把她当作惠,狠命地挤压着撞击着她,她的呻吟声一浪高过一浪,我的报复心理便会得到暂时发泄。

我没有见过狼,我说的是荒原上的狼,在某个城市的公园里见到这种东西时,我几乎怀疑它是一只疲倦的家狗,只是它乍然发出的长嚎才使我彻底相信。由此我推断,荒原上自由自在的狼会叫得更加令人惊心动魄。

我知道自己已几近堕落成狼,使我堕落的原因是钱和女人。

我与惠四年的交往中,我们亲过吻过,搂抱抚摸过,甚至一张床上睡过,但我始终没敢占有她。分手的那夜,她在她那粉红色的小房间里,褪尽衣衫,要留给我永恒的纪念。我呆了片刻。切甩了甩那头自以为很艺术家的长卷发扬长而去。我至今经常后悔当初幼稚的高傲。我如果真的把她睡了,她改变初衷而死心塌地跟着我也说不定。是她使我堕落第一次,我恨她。

并不是象虹说的那样我和她淫乱,而是这个女人诱惑了我,使我第二次堕落,人格的堕落。是她把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我在恶毒的诅咒她的同时,又深深的迷恋于她的肉体而无力自拔。

来到那个城市,我认识的第一个人是南,第一个女人是虹。南是我朋友,虹是他妻子。

我愧对南,他一直把我当作兄弟知己,而我背着他和他的女人上床。我也恨他,尽管这种恨太没理由,如果不是他,我不会认识他的女人,不会丢失自己的人格。

我一直感激南对我的帮助,我是初来这个城市无依无靠,在街边像狗一样地被人踢来赶去时认识他的。如果他没有在我跟前经过,没有丢那个钱包,那个钱包没有被我拾到,里面只有三百块钱没有他的记者证,我根本不会还给他。他如果只是借我吃住为我联系工作,没有在他的租房为我搭一张床让一半房间给我或者他的女人没跟他住在一起,我会始终感激他不会恨他。

南是好人,而且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正直的文化人。他不消极不怠工、不混天聊日、不目无领导、不勾引女人,兢兢业业写新闻写小说写散文,绝不涉措乳房与性文化,不抄袭不杜撰不一搞多投,不攀附名家挂羊头卖狗肉。如果我不几乎堕落成狼,我会一直把他当作楷模。

我渴望发财,渴望一夜成为百万千万富翁,我看见别人手中大把大把的钞票,眼红的滴血,但我只会在想象中杀人放火抢劫。我在这个城市中酗酒赌博玩女人被女人玩弄,利用别人、被别人利用。

但我依然害怕小孩的眼泪,最贫穷忍饥挨饿的时候,我依然会把口袋中最后一个钢蹦儿递给向我求乞的孩子,可怜弱小不偷不抢。虽几近变成狼,我仍保留了这一点人性,即使变成狼,我也应该是一匹好狼。

我进入这城市,几近变成狼却保留了这点人性,我不知是该惋惜还是该幸庆。

我虽丧失了精神家园,仍然渴望成为文化人,只是早已不再写紫色的梦幻,改为写垂头丧气昏天暗地的诗进行心里发泄。我写强盗、土匪、妓女嫖客赌徒、贪官污吏、花花公子,想以此出名发财。

我与虹的私情,注定我和南的反目。

南是真正的好人和文化人,但他有上班忘记带钥匙的时候。

那天我与虹太放肆了点,南刚刚出门,我们就开始扭在床上纠缠而忘记把门反锁上,回来取钥匙的南推开门就看到了他的朋友和他付出全部真爱的女人在床上疯狂的裸体。我想他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这么精彩的一幕。

与南的反目,使我终于决定从他们的生活中走开,并以最快的速度忘记。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逃亡的狼

三、我常梦见自己有一双飞翔的翅膀,一个走街串巷替人算命看相的老头拍着我八岁那年的脑袋说我前途不可限量。我便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贵人,惠子因为这个传言才走进我的生活。但也因为她的离开把我的这种陶醉粉碎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个天才还是蠢材,总之我的记忆力非同一般,我至今能说出我三岁时做过的一些事,能记起六岁时上学小学一年级课本的全部内容,但我最终没做出什么出世之举,没能大富大贵、大红大紫。

我知道自己几近变成狼后,也发现这个城市中比我更加堕落得近乎似狼的人比比皆是。我这只是荒原上的孤狼,而他们是狼群,狮虎犹避之的狼群,狼群一过寸草不生,而孤狼只会嘶风啸月咬着冷冷的牙打量前路。

四、离开了南和虹,我丢开了替人推销饮料食品的优闲差事,丢开了令我厌恶又令我迷恋的三人合住的出租屋。

南做记者努力工作,出力流汗地挣钱养活老婆无可非议,他错在不是这个城市的人,不该阻止老婆找工作以致让虹营养过剩,更不该太专心对付他的新闻小说散文而忽视了虹无休无止汹涌澎湃的床上需要。

如果我是救世主,我会首先清理这座城市,把所有特别像狼的不太像狼的有一点像狼的人统统打进地狱,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五岁那年的一次脑膜炎和十二岁那年的一次从树上跌下,我已有点偶尔会出现思维错乱或者空白的毛病、惠对我的打击更加剧了这种症状、我写武侠小说不知不觉总让大侠惨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写侦破小说让良家妇女被色魔摧残还不能把色魔正法。写爱情小说总是黑夜写床写草地写乳罩写乳房什么的。我疯狂的想成名想发财想报复这个世界。我被正统的文化人排斥,便打算和贪利如我的出版商勾结,我写了一本又一本只等时机一到就交付出版。我还取了这个极其创意的名字“桑欣“以作笔名。

我几近成狼也会想家,月圆的晚上我跑到城市的山峰上风口里一蹲就是大半夜,朝着想象中的来处狼一样的长啸。作为人,我是一个带有狼性的人;作为狼我却是一只很人性的狼。我不吃肉不嗜血不啃骨头。

五、丢开了饮食加工厂的推销工作,因果循环使我遇上新的女人,在遇见我之前她叫女孩,另外她还叫萍。

萍是一个香港老板厂里的员工,清清纯纯像某年的超女张含韵。它那个厂的老板监督员工做新鞋,他自己制造破鞋。女孩萍竭力躲过老板制造破鞋的手,遇上我之后,女人萍自动冒充新鞋套到老板脚上,被老板穿到东南亚。

把萍变成女人时,我在街头摆个书摊专卖盗版书籍混饭吃,打工群体中如我清贫的异乡人无数也不缺文盲,因此我的生意还特别好。

郑重声明,萍是自动投怀送抱的,她发现我是她上中学时曾经崇拜的不著名的校园诗人,才对我另眼相看,发动温柔攻势的。

我使她快速成长,数月间心理成熟、世故老练得可以操纵她的老板,上床前我对女孩萍说我爱你,起床时我对女人萍说我爱你但不表示我要你。

变成女人的萍很惨痛很狼狈地从我身边走开,承受了她的老板伸向她而被她拒绝一千次的手。她去东南亚的前夕还专门请我喝了一场酒,来感谢我对她的培养。

六、我觉得我的故事是我与一千零一个女人的故事,在一场大雨的午后,这种感觉尤其强烈,为了躲避那场雨,我邂逅了操皮肉生意的秀。

秀不是生来就做这种营生的,她的职业来源于一种很伟大的奉献精神。她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为了拯救她与已故的丈夫唯一的爱情产物――-她两岁的儿子的生命。她的儿子患了一种几乎是不治之症,而她没有钱。

我敢说一千种存在的事物,自必有一千种存在的理由,不论那理由是否正确,每一个误入迷途的灵魂不见得比从事正当职业的高尚之士卑贱。我暗中发现那些比我更加堕落的狼群中有很多是那些貌似高尚之人所蜕变的。

七、我凌乱的思绪几乎使我不知所言,只有在月圆的晚上我的意识才完全清醒。

我是在月圆之夜出生的,我母亲说我出生的那刻月华大增,室内亮如白昼,这是我在月夜完全恢复人性的原因。

秀和我虽然已相当熟悉,熟悉得我闭上眼可以说出她身体任一部位的任一特征,熟悉到只要我有性欲冲动她随时可以脱衣跟我上床,但我仍感觉和她有一种精神上的距离。我诚服于她人格的伟大,自愧于自己的卑劣。

这时,我又逐渐朝人性的方向恢复,不必等到月圆之夜。

八、我接触的第二个朋友是一个台湾商人,我说的朋友是同性朋友,我从来不认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和女人能成为朋友,男人和女人的友谊目的最终还是床。

这个台湾商人在这个城市和附近的另一个城市开了许多工厂,有一次他喝醉后向我夸耀说,如果他高兴,他随时可以用他的钱填平台湾海峡。

我之所以能够和他交上朋友,一半是因为秀的缘故。

秀常和他一起手挽手走进我任职的“帝皇酒楼”,另一半就是因我是这酒楼的前台公关部长。

我早已不在街上摆书摊,而后又卖过盗版碟,香港那很扯淡的明星的艳照风靡网络时,谢谢他,我也捞了一把,我也做过码头搬运工、邮差、建筑工人预算员等很多工种。

这个台湾商人虽然很有钱但仍然喜欢女人。他说他有恋母癖,他是个私生子,父亲是亿万富翁,而母亲是个歌女,在他很小时母亲被他玩厌而抛弃了。他说母亲是天底下最温柔最漂亮的女人,他喜欢母亲至今仍然乌黑飘洒的一头长发。母亲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供他读书上大学,他正跨踌躇满志的准备大干一番事业而刚崭露头角时,年已老迈的父亲找上门来让他去继承数也数不清的财产,他父亲有许多女人有很多子女,但有望可继承发扬他事业的只有这个私生子。他说;“我恨父亲这老家伙,但不恨老家伙的钱。”

我忘记了交代一句,他的名字叫诚,母亲希望他对事对人都有诚意善始善终。

他在台湾有妻有子,妻子是原来父亲从名门望族中亲自为他挑的。他不喜欢她,但又不能拂那老家伙的意思,这是个千篇一律的老故事,红尘中这种事重复得太多。

他遇上秀后,一直对秀真心诚意,他在大陆一天都要和秀在一起,他把恋母癖转移到了秀这个年纪不算太轻而绝对不大的女人身上。

秀不是喜欢自我迷醉的女人,她清楚自己与诚之间只是一种露水姻缘,没有被诚手中花花绿绿的钞票晃花眼,她说更喜欢和我在一起。

九、我踏入这个城市之前,就已经认定世间男人和女人没有真爱,谁知还是被秀感动并为她而哭。

我越来越频繁地想起惠,想起我和她一起拥有过的日子,想起西北土地上的故园,流动着小麦的玉米的高粱的大豆的所有庄稼气息的风,离狼这一种类越来越远。

我没能发财,我捣腾股票,外围六合彩总是赔得一干二净,进赌场总输得一文不留,还差加上内衣裤,我写的“烟头折断黄昏”的诗没人欣赏,无法变成铅字换来钱,强盗土匪妓女嫖客贪官污吏,赌徒花花公子类的小说还没交给出版商,被我付之一炬。

我没有一个真正文化人的朋友,我的记忆力减退得使我记不清五分钟前刚握过手的一个文化名人的脸。

我无法融入这个社会,就像我至今没学会抢劫杀人放火、坑蒙拐骗一样;我不喜欢每日洗澡并且把洗澡叫做冲凉,我总认为天热时可以叫冲凉,因为这项活动确实能让你凉快一些,但站在水管下被冰冷的水浇淋得浑身发抖时也叫冲凉才是怪事;我不习惯缺少辣椒、麻椒、大蒜等辛辣刺激的食物;我讨厌亮如白昼的日光灯遮掩了月光的光辉;我怀恋蛙鸣蝉叫,那样我才可以睡得香甜一些。

十、秀的意外失踪加速了我离开这座城市的决定。

秀是那种清清秀秀文文弱弱的女人。她来这里之前是她家乡一所小学的教师。她和我在床上时一点也不疯狂,她不是令人迷醉的酒,而是让我清醒的水。

秀秀原来在这座城市的红灯区女人中颇有艳名,但自遇上诚之后,她不在街头零售,遇上我之后更如纯洁处子,她发誓不再涉足风尘,诚给够她为儿子治病的钱,而她儿子终于没等到医治就夭折了。

清清秀秀的秀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悄悄消失了,这个冬季的早晨在她房间的日历上定格。

我也要走了。收拾好行囊准备上车时,这个该诅咒的城市似乎想挽留我,竟然下起了大雨。一直等到天黑,雨终于小了,我义无返顾地走出停栖了许久日子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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