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简介,《保险职业学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原名《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创刊于1986年,属于经济财政类,双月刊,1988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栏目有:保险热点探讨、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金融经济等。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_《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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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原名《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创刊于1986年,1988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1360,国内统一刊号CN43-1434/F。1992年即被列为全国公开出版刊物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为双月刊,主要刊登有关保险及相关学科的优秀学术论文。
2003年1月29日,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院在原“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由成人高校改制为普通高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更名为“保险职业学院”。《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审定,从2005年第1期开始更名为《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_《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主要栏目

学报目前开设的主要栏目有:保险热点探讨、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金融经济、保险教育、保险经营、保险营销、保险投资、保险与法、三农保险、保险案例选粹、国际保险、保险与新学科、经理论坛、保险文化、动态与信息、经验交流、调查研究等。
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保险行业,服务广大作者、读者,今年我们对学报进行了全新改版,扩大了信息量,改为大16开,96页,我们热切地期待您的关注,真诚地倾听您的声音,热忱欢迎赐稿和订阅。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_《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来稿要求

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来稿书写顺序如下:(1)文章标题,(2)作者姓名,(3)作者所属单位及部门、单位所在省市(县)、邮编,(4)中文摘要,(5)中文关键词,(6)中图分类号,(7)英文摘要,(8)正文,(9)注释或参考文献,(10)作者联系方式。
2.“摘要”应概括论文的主要观点和核心信息,一般200-300字之间。“关键词”3-8个。
3.“作者简介”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研究方向。如文章为课题论文,请于篇首页的地脚处注明研究课题的来源及编号,并请附该课题项目批文的复印件。省级以上课题论文或研究报告可优先发表。
4.参考文献请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用方括号在文中引用处用上标加以标注(文中多处引用同一参考文献,用同一编号)。各类型文献的编写格式应符合《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2000-01-18)的要求。
5.本刊保留对来稿作适当修改、删节的权利,若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送审稿3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用稿通知,作者可发Email或打电话查询,也可自行处理。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6.来稿要求选题新颖、论点明确、条理清晰、语句通顺、材料真实、有创新精神。来稿控制在5000字以内。重大理论问题、重要学术问题论文或特优稿件不受此限。
7.2008年《保险职业学院学报》每期定价10.00元,全年(6期)订价60.00元(含邮资),征订请直接汇款至我部。《保险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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