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民晚报》主任记者、著名围棋评论家曹志林,着作有《棋魂》。沪上围棋名家、前围棋国家队成员、职业八段,上海建桥围棋学院副院长。尽管他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已经退出职业比赛,但“讲棋铁嘴”则一直使其在棋迷中声名持久,在电视围棋转播中出镜率极高,是具全国影响的讲棋名家。
曹志林_曹志林 -个人经历
曹志林
1964年入上海围棋队
1965年入国家围棋队
1974、1977年两届全国围棋锦标赛个人亚军
1975团体冠军、个人第六名
1981被中国围棋协会暂定为职业八段棋手
1978年围棋月刊主编
2000年至今上海新民晚报主任记者
2008年至今任上海建桥围棋进修学院副院长、围棋课程总教练
曹志林_曹志林 -棋魂简介
曹志林
主要内容:小说中的谷少龙也许是北京街上很容易碰到的那种男孩,平凡的家庭,平常的学习成绩,而他本人―――个子矮小,相貌平常,除了嘴角微微向上翘起显得有些个性外,给人的印象就是个顽皮而又普通的孩子。但当一个千年的棋魂―――上官天行来到他的世界后,这一切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少龙从一个完全不懂围棋的小孩,经历了北京市小学生围棋比赛、网络围棋大战、中日韩三国少年围棋赛、“八佰拜”希望之星围棋赛等,最终成为了一个挚爱围棋的出色职业棋手。
而天行―――作为小说中真正的主角,也许他的故事是最令人感动,甚至是感怀感泣的。天行从唐代而来,带着对围棋的千年痴爱,经历了黄龙士和少龙古今两代棋手,最终为了围棋,更为了爱,舍弃了一切,吟唱着“魂棋一局千年泪,迷梦蝴蝶不言悔”,飘然“远行”,选择了永无归日的命运。但正是他的教导与奉献,少龙领悟了“围棋”的真谛,领悟了爱的意义,在对天行生命延续的行进中,少龙终于成长为黑白世界中一个出类拔萃的围棋选手……
更难能可贵的是小说五十回,前前后后涉及了五十几局棋,观览之下,竟无一局重复,沧桑变幻,波起云谲,令人叹为观止。曹先生并不卖弄围棋术语,一局局棋比看现场还过瘾,专业与通俗并重,情节跌宕,引人入胜,适合任何年龄段的读者。
曹志林_曹志林 -个人其他信息
除郭敬明之外又一位以独特方式向中国介绍日本动漫的作家,仅就作品炒作而言,可谓成功。
本书作者为沪上围棋名家、前围棋国家队成员、职业八段曹志林先生。他1964年入上海队,1965年入国家队,1974年、1977年分获全国围棋个人亚军,1981年被中国棋院定为围棋职业八段。尽管他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已经退出职业比赛,但“讲棋铁嘴”则一直使其在棋迷中声名持久,在电视围棋转播中出镜率极高,是具全国影响的讲棋名家。更难能可贵的是小说五十回,前前后后涉及了五十几局棋,观览之下,竟无一局重复,沧桑变幻,波起云谲,令人叹为观止。曹先生并不卖弄围棋术语,一局局棋比看现场还过瘾,专业与通俗并重,情节跌宕,引人入胜,适合任何年龄段的读者。
曹志林_曹志林 -事件
南方网讯:(独立意见,不代表网站立场)事件发展到今天,曹志林利用本身在媒体工作的便利,企图进行单方面的自我辩解,不过,是非黑白公道自然在广大漫迷心中,
曹志林
不是单纯哪一个媒体可以解脱得到的,他们一直没有正面回应漫迷们的诘问,而是避重就轻地说了另一些问题。但曹永远无法避开他曾经在网络上写过连载,通过《围棋周报》连载与新浪网的独家转载等这些相关媒介,曹志林老师的《棋魂》很快进入我们出版的视线。因该连载虽然借用了日本《光之棋》中的主要人物名称等,但我们阅读后发现实际在连载过程中,该作品完全是按照自己的逻辑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现在大家都十分明白,曹志林当初写作的就是以漫画《棋魂》为蓝本的大同人小说而已,当时还老老实实的用上近藤光、佐为等名字[点击进入],这个事实不容否定!偏偏在小说结集出版的时候,将人物名字通通给改一遍,变为原创小说罢了!这个不知是他本人的意思,还是编辑部的炒作用心,即使最后法律无法追纠他,但公道自在人心,曹志林此人的形象算是就此毁了!他不再正视自己的行为对中国人知识产权形象做成的坏影响,就永远无法摆脱人们对他的诰病。同样,作为漫画《棋魂》在内地正式授权出版的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点击进入],对于这个事件,不能沉默了!应该站出来表明立场,不然对于其出版社的声誉,也是一个极大的损害。
最后,我们看看,曹志林到底有没有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施国际着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105号发布),第八条,外国作品是由不受保护的材料编辑而成,但是在材料的选取或者编排上有独创性的,依照着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保护。此种保护不排斥他人利用同样的材料进行编辑。外国作品独创性的编辑权益在国内,是容许同样编辑的,因此,曹志林当初进行小说创作没有犯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的第二节,关于着作权归属问题上,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着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
那么什么是汇编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2001)第一节第十条的十六款,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这个同样说明,曹志林在内地可以享有将漫画《棋魂》进行章节选择、再编排的权利,但在行使汇编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曹志林在网络连载的时候,正好行使了作品汇编权,但是在结集出版的时候,又侵犯了原作品版权所有者的着作权。在中国积极向WTO知识产权标准并轨的今天,曹志林是否影响到中国形象,我们不妨努力看一看!
曹志林_曹志林 -人物评价
曹志林,中国围棋界有名的评论家之一。曹志林,凡是熟悉他的人都叫他“阿宝”。阿宝,究竟典出何处?有一种说法,阿宝是从“阿宝背书”而来的。据说,曹志林的棋理解力强,但创造性较差,下起棋来是典型的“本本主义”。但是,曹志林本人说,阿宝的名字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长着一张长条型的脸,很象当时的乒乓球名将马金豹,于是便有同伴叫他阿豹,久而久之,阿豹便成了阿宝。
曹志林
关于曹志林的围棋,似乎不必多说。他曾两夺全国围棋赛的亚军,后被评为“暂定八段”,但由于他并没有参加全国围棋段位赛,这个“暂定八段”也就“一段不段”了。关于曹志林的评棋,似乎也不用多说。他是著名的围棋评论家,并经常用他的那个三寸不烂之舌,说得棋迷们痴痴呆呆……他的尊容,也上过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