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历代历朝都有一个问题是始终都无法绕过的,那就是官员贪污腐败。历代的帝王们对于这种现象,都是深恶痛绝。尤其是明太祖朱元璋,一生都致力于反贪,以杀止贪杀了15万贪官,却收效甚微。而在清朝,雍正皇帝手段温和了许多,只用了一招,就让贪官们吓破了胆。
众所周知,明太祖朱元璋本是淮右布衣,起于微末曾身处社会最底层,对于那些官吏的贪污小把戏可谓是知根知底,也因此而深受其害。
故而朱元璋开创了明朝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大力整顿吏治,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修订了大量的律法和刑罚,想要杜绝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
其中就规定:官员们只要贪污超过10两银子,就达到了判刑的程度。超过了六十两的话,轻则充军,重则杀头。杀完头之后事情还不算完,还要把被杀头的官员的皮剥下来,填充稻草,然后挂在官府门口最显眼的地方,以儆效尤。此种为贪官量身定做的刑罚叫做剥皮萱草,可谓是十分残忍。
但是,刑罚很恐怖,明朝官员们却不张记性,在这样的刑罚之下,洪武年间的贪官还是像雨后的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老朱不是一个心软的人,只要有贪官冒出来,他一点都不含糊立马就杀,据统计,洪武年间,共杀贪官高达15万人,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
而清朝的雍正皇帝,和朱元璋差不多,上台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下手整治康熙帝留下来的钱粮亏空的烂摊子。
雍正所使用的方法比朱元璋要高明一些,他认为官员贪污主要是因为上级勒索和自身侵贪,所以,他采用了酷刑、连坐、抄家,并且讲究从内部瓦解贪官集团。
首先,雍正皇帝成立了一个专案组,叫做“会考府”,专门查出官员贪污可钱粮亏空的。然后制定了刑罚:“挪一万至两万者,边疆充军,两万以上者,例斩。”
除此之外,只要查出来你贪污了,不管是多少,都是要抄家的。如果你还不上,那么父债子偿,以此类推。
这种方法不可谓不狠,如果官员贪污的多,那么就意味着贪官的子子孙孙要一直还债还下去。除此之外,为了防止官官相护和专案组成员与贪官勾结,雍正还规定,只要贪官落马,那么立刻就会选取一个比贪官低一级的官员,替补上去,这个方法是最高明的,一时之间,贪官们人人自危。
而经过了雍正一朝仅仅五年的反腐,国库中的储备就从康熙年间的900万两,骤增至5000万两,为“康乾盛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雍正一朝在历史上也赢得了“无官不清”的美名。
其实不得不感叹一句,权利真的是一把双刃剑,古代为官者,坚守本心利用好权利,那么就可以造福百姓、青史留名,经受不住诱惑,那就很可能家破人亡,甚至遗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