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难题 新规 药品集中采购新规发布 社保部门仍无“决策权”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杨昌顺:

每经记者 何珺 发自北京

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过程中,最终“掏钱”的部门依旧没有决策权。

昨日,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在招标综合评价时,质量要素实际权重过半。不过,在负责药品招标的领导机构中,本应代表患者团购药品利益的社保部门却依旧缺席。

社保部门缺席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施至今已满十年,期间,中央发布的与此相关的重要文件也有十余个,但只重价不重质、地方保护主义、商业贿赂等质疑声从未停止过。

此次《规范》仅针对非基本药物招标的部分,共12章,字数过万,详细阐述了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方式、程序、评价办法等,并首次将“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写入其中。

《规范》明确指出,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按要求,组成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的7个部门分别是卫生、纠风、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监察、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仍是难题 新规 药品集中采购新规发布 社保部门仍无“决策权”

而今年3月起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原有9个领导机构,正式文件中减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信委(经委)和中医药管理3个部门,同时新增了监察部门。

虽然尚未看到正式文件,但在听记者读完新规的领导部门后,-爱华网-九州通医药集团业务总裁耿鸿武的心凉了半截。

“社保部门作为买单者却没参与招标?这很不合理。”耿鸿武认为,除了人社部外,商务部和工信部都应该加入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工作。为此,业内此前已经多次呼吁,没想到正式文件发布时反而减少了领导机构的数量。

质量要素权重过半

“和以前的招标管理文件相比,这次的亮点之一是加大质量分权重,同时,鼓励药品研发创新。”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指出,以往在招标时常常出现“唯低价是举”的情况,此次调整说明药品质量更受重视,但具体如何评分,仍然是一个难题。

2009年版《意见》,仅简单提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等原则性意见,但此次《规范》详细规定,在综合评价时,质量要素实际权重一般不应当低于总分的50%;价格要素实际权重不应当低于总分的30%;服务和信誉要素实际权重应当不超过总分权重的20%。而且,在以上评价中,主观分权重不超过总分的25%。

此外,在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过将药品分类,按梯度定价,但正式文件却并未提及此条,只提出“鼓励药品研发创新,药品价格要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创新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

杨昌顺表示,虽然药品分类评分有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但也使得强者更强,而中小企业则更加不容易打入市场。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107702.html

更多阅读

电力企业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

1.行业背景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

声明:《仍是难题 新规 药品集中采购新规发布 社保部门仍无“决策权”》为网友回忆中带伤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