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庄信·娃娃”人间蒸发 2003年,浙江省掀起了一股“庄信·娃娃”潮,其大量的广告反复出现在该省多家媒体上。庄信·娃娃玩具出租连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庄娃)的法定代表人、总裁王海兵也在媒介频频露脸,大谈特谈玩具出租行业的巨大商机和美好前景:玩具出租属于朝阳产业,投资只要3.6万元,一般4个月就可全部收回…… 2003年9月,何先生花了1万多元成为庄娃临安的总代理,并与庄娃签了3年的特许经营合同。之后,何先生支付了2000元的定金,并购买了庄娃的玩具,再加上广告费、店面装修等费用,总共花了8万多元钱。
加盟店开门以后,何先生发现庄娃卖给自己的玩具质量很差。之后,他又发现这些玩具在杭州汽车东站旁的一家批发市场只要不到一半的价格就能买到。由于玩具质量太差,损坏极多,何先生的玩具出租店生意并不像王海兵当初描述得那么兴拢.不到半年,何先生就关了门。他只好再次到杭州找王海兵。没想到一见面,王就反问:怎么人家干得好好的就你不行?一下子把何先生问愣了,他当时还真的以为自己经营不善。可是后来与其他几个加盟商一碰头,才知道自己被耍了,因为王也对他们说:你看何先生怎么干得好好的,就你不行?2004年6月末,何先生再次来到庄娃总部,但这家号称“全国最大玩具租赁连锁企业”已人去楼空,并且该公司的联系电话及王海兵本人的手机均无人接听。他们觉得大事不妙,便在当地公安部门报了案。
7月26日,记者经过商标查册,发现庄娃根本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据律师介绍,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实行连锁经营的特许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
(四)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庄娃连最起码的连锁经营准入资格都没有取得,却敢收取每家几万元的代理费或加盟金,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提醒:加盟者先要查底细
针对何先生在加盟庄娃过程中被诈骗的事实,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在开始加盟经营之前,一定要摸清对方的底细,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要审查清楚特许方是否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四个条件。此案件中,庄娃并没有注册商标,因而根本不具备发展特许的资格。其次,真正健康的连锁企业应该是一个内部制度和体系都很完善的企业,其自身已经具有一套很成功的制度化管理经营模式,并且在后续的配送、服务、培训、信息等方面都应该给加盟者提供帮助和支持,投资者应该注意考察特许方有无一套完善的制度,多咨询已经在做的加盟商特许方的服务和支持是否可靠、是否有实力。 最后,一个稳步发展的特许经营体系,必然注意这个体系的稳步发展,不会盲目地发展加盟者,而是追求长远的利益,所以在业务拓展方面,必然是注重稳步开拓、持续维护与加盟商的关系。投资者应该注意特许方是否有稳步发展的市场拓展计划。
对策:聘请律师规范合同
针对目前特许经营相对盛行,但法律约束相对滞后的事实,法律界专业人士认为,在加盟连锁经营过程中,专业律师提供非诉讼代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权益上的保障。投资者聘请特许经营律师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做到合理投资。
律师通过对过去案例的研究,对常见的特许经营纠纷及其解决方式的分析,并结合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走向,帮助投资者引入特许经营项目。
当投资者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律师可以及时介入,通过代理诉讼或仲裁,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同样,聘请律师可以在项目风险评估、合同签约服务、合同审查服务、融资服务、代理诉讼等方面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