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工工艺香为名,坑了加盟业户上百万元。不久前,历城警方破获了这一案件。今年4月22日,济宁市一村民陈某运到历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08年11月4日,济南某有限公司经理陈某以合作委托加工工艺香为名,骗取18050元购买其原料,但是生产出产品后,陈某以种种理由不回收产品。经民警调查,陈某运反映情况属实,而且还有其他群众被骗。
随后,民警依法将陈某传唤审查,但陈某拒不承认诈骗,一直狡辩已经收购了一些业户的工艺香,并卖给了河北省某香厂厂长张某。有些业户生产的不合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以对方没有回收。但是经过调查,河北省某香厂厂长张某证实,根本没有回收过犯罪嫌疑人的工艺香。
民警立即调查了和陈某一起“演戏”糊弄业户的纪某等人,从而破解了陈某诈骗的全过程。
熟人当托揽客户高价原料骗巨款在与客户合作过程中,陈某安排陈某顺(给客户讲姓杨)、怀某全(给客户讲姓刘)负责给客户安装机器,技术指导。为了骗取客户的信任,陈某安排怀某亮当托,让前来洽谈的客户到怀某亮处参观。怀某亮给客户讲生产得很好,公司已经回收了好几批产品,其实怀某亮只是在家中摆了套设备和工艺香,自己根本不生产。
为了掩盖其卖给客户高价原料骗取钱财的真相,2008年10月份,陈某找到出租车司机纪某冒充化工市场的曹老板,让“曹老板”卖给客户原料,事实是陈某把放在自己仓库的原料用车拉到化工市场。纪某提前赶到化工市场冒充曹老板收取客户的原料款,每次陈某给纪某100元钱,造成所购原材料不是陈某所卖的假象。
2006年10月,陈某注册成立了济南某有限公司,开始刊登招商广告,以免费提供机器及部分原料为诱饵,欺骗客户以14500元至17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其原材料。陈某与客户签订合作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一个月生产一万封工艺香,加工后公司负责回收。
客户生产时发现在一个月内根本生产不出一万封香,而且陈某也以生产出的工艺香不合格等种种理由不回收。陈某以此手段骗取70多名受害人的100余万元钱。现陈某已被逮捕,此案还有几十名受害人没有报案,涉及济南及周边城市,希望受害人立即到历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