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经纪业务如何面对利润平均化



    目前证券业的壁垒正在慢慢冰释,社会环境对证券经纪业务的超常利润进行着侵蚀。我国现阶段经纪业务利润与其他行业的平均化过程通过以下方式展开:

    第一、证券公司的股份化改造。一方面,原有的大券商通过增资扩股,将股本金扩大到几十亿元;另一方面,原有的不规范的地方性小券商通过改制、增资扩股,也将资本扩充到几个亿或几十个亿,在资本的扩充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新股东。因此,虽然证券公司的数量在近几年没有增加,但单个规模在扩大,从而加快了其他产业内资本的转入,也加剧了经纪业务的竞争。据统计,2002年实现增资扩股的证券公司有25家,新增资本总额250亿元。

    第二、取消对民营资本的限制。起初,政策只允许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入股证券公司,把许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拒之门外,这一规定限制了竞争。2001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允许民营企业入股证券公司,于是一批原来的地方性小券商成了民营企业注资的主要对象。

    第三、逐步放松对外商的限制。我国正式加入WTO后,承诺逐步放开对外商进入证券领域的限制。200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规定,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这就为外资参与证券业务的竞争打开了缺口。

    第四、银证通业务的普遍开展揭开了银证混业经营的序幕。目前银证是否应在我国混业还有争论,但银证通业务已实实在在地拉开了银行介入经纪业务的序幕。在深圳、北京的某些证券营业部,银证通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量占到总交易量的20-50%。

    业外的资本和其他市场参与者通过不同的途径参与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必将使该行业的利润水平降至行业平均水平。因此,传统的券商必须寻找新的利润空间和赢利模式。当超额利润消失后,市场的各方参与者必然要达成妥协,实现市场的均衡,使产业趋于阶段性稳定。均衡的主要实现方式有:

    第一、投资者(客户)与券商达成妥协。投资者或股民不再提出更多降佣要求,或者不太在意价格水平,而是更多地关注投资收益水平,而券商则积极主动地利用这一短暂的平衡,开展其他方面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咨询业务的含金量,将客户的注意力从价格战上引开。

    第二、诱导退出机制与门槛相对固化。由于大量券商或其他经纪业务经营机构大面积亏损,部分机构破产倒闭,使得新的进入者不再进入,在位者规模缩小或数量减少。由于利润趋薄,证券商的规模起点进一步提高,虽然政策放宽了,但市场内在门槛提高了,会抑制进一步竞争。

    第三、损人利己时代的结束,倡导协作性竞争。价格大战无赢家,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因此券商在各自寻找自己的细分市场,然后进行适当分工,相互补充,成果相互利用,建立新的秩序。

    第四、适度行政干预的指引。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制订指引性意见修订竞争的规则,比如在某一阶段制定最低保护价格,或限制网点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提示市场参与者的竞争信息和透明度,使竞争者了解别人的成本等,以此来影响资本和机构的扩张速度。

    在新的生存环境下,经纪业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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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定位,实现产品的差异化趋势。多个产品完全雷同的券商,将会被他们中的强者兼并重组,一方面消灭竞争者,一方面提高集中度。

    选择低成本趋势。原有的拼成本讲豪华的情形将趋于少见,券商将普遍重视低成本的非现场交易方式,今后还有扩大趋势。银证通还会使银行网点发挥作用,现有的营业部有些会退出,而由银行的网点取而代之。

    从业人员的专业化与组织松散化趋势。投资者亲自操刀的情况将趋于减少,而向更加专业的人士集中,但不是向证券公司所谓组织化程度高的员工队伍集中,而是向经纪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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