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母亲的名义 文化,以每个人的名义



     中国政治文化,就其形态而言,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神化时期,文化以神道设教,率民事神,还有“有册有典”者为商。圣化时期,文化从事神转向尊圣,从神道设教转向以民为本,从君权神授转向内圣外王,是西周以后,民国之前。公民化时期,文化从君权转向民权,人民从臣民转向公民,发轫于近代,迄于当下。

  圣化:从神化来往民权去

  中国历史,从古至今,就是一部革命史。三代以前流行“禅让”传说,但有典可据可查寻的却是不断“革命”。三代时期,以“汤武革命”为核心,从“神化”走向“圣化”。

  “汤”以神文化立商,“武”以圣文化兴周,均以革命成就。圣化革命,起于殷周之际,缘于民的觉醒,以“求民之主”,开启圣人观,而人民价值论和圣人革命观,是圣化的两核心。

  何谓“圣人观”?是“圣化革命”在观念上结的果,集中了对圣人的看法,被古典伦理学确立为人格范式、人生理想以及人的榜样,在古代政治思想中,它又被赋予了与“王”合一的属性。

  “圣化”,则不对人性品分,也不为圣人确立政治思想的坐标,而是从文化总体上来阐明圣人的主体性和主导作用,以民本主义和圣人革命的普世性理想,来引导和评价文化的价值取向,使个人的个体性消解在“人民性”中,以“人民”的名义,建立起圣人政治的王权主义。

  因此,圣化是一种文化质的规定性。我们说“文化”,通常将“文”和“化”两字并连为一个词来使用,忽略了“文化”是一个主谓结构,“文”为主语,“化”是谓语,从“体用”来看,“文”为体,“化”为用。“文化转型”,就是“文”作为主语与主体的转换,作为谓语的“化”则不变。

  中国文化转型,作为主语的“文”已换了两次,开始以“圣”替换“神”,从“神化”到“圣化”;后以“公民”替换“圣人”,从“圣化”到“公民化”。“神化”以“神”为“文”,是以“神”为主体的文化;“圣化”以“圣”为“文”,是以“圣人”为主体的文化;“公民化”则以“公民”为“文”,是以“公民”为主体的文化,转型“正在进行时”,“公民”的主体性被确认但未确立。

 以母亲的名义 文化,以每个人的名义
  近代以来,我们不是已经有了共和国,还有过新文化运动吗?用“文化三段论”来看,它们处于“公民化”过程中,虽然开始走出圣化,但还没有走出来,时代还在运动中。

  可运动本身,还是没有走出革命性和人民性。共和国在运动,运动离不开圣人革命,要革命,不要宪政;新文化在运动,运动以民为本,要人民,不要个人。

  通过运动,我们早已有了共和国,可以用民权取代王权,用政党取代王朝,一个现代政权形式的壳,在一百多年的运动中形成了,可现代政权的魂——个人权利,反被运动遗弃。

  权利:从民权来往个人去

  “利”是农业文明的标志,以刀割禾,曰“利”。

  “权”为衡器,故称“权衡”,权衡利弊,权衡利害……等。

  法家的“权利”,是用法“权”之,《商君书·算地》说:民穷则权利,权利就会畏法。法家“攻民”,想以“民穷”达到法治。如果“民富”,就可以礼治吗?儒家“权利”,正如荀子自诩的:“权利不能倾,群众不能移,天下不能荡”,这便有点“富而好礼”的意思了。

  儒尊《五经》没有义利之辨,儒之著书《四书》始辨义利。《四书》“罕言利”,《五经》则“权利”,《诗》中有“我直”概念,《易》“亨利”解释“趋利”为“直”。

  《书·洪范》说“王道正直”,以“王道”为共识,方为“正直”。“直”还有另一面,《史记·平准书》说“以白鹿皮为皮币,直四十万”,还有另外的说法“物价曰直”“佣作得钱亦曰直”。

  《五经》以“权利”为“直”,和合于“义”。“权”为衡器,用于称量,因公平、公正而有正当性,所以“权利”,就把“利”纳入公平和公正之“权”——“权然后知轻重”。

  “利”之轻重,当然要“权”!对于“权利”,有人说是权+利,所以不具有“正当性”。果如此,“权利”怎能作为《万国公法》的关键词并以其普世价值获取相应的法权形式?

  中国传统,皆是王权立法,其根本为“天子五独”:天下独占,地位独尊,势位独一,权力独操,决事独断。以“五独”造就专制,还要什么公法、民法,有王法、刑法就行了!

  丁韪良译《万国公法》以前,中国人都这样认为,若有想法,也是在道德上做文章,从民心上来想,顶多视民心如天命,做了革命的依据而已,哪有过民法与民权上的考虑?

  为中国立“权利”,丁氏可谓第一,他为近代中国找到了关键词。

  “权利”一词影响于近代中国实不亚于春秋时期孔子所谓“仁义”,势必引导中国“三千年之巨变”——对内确立“个人权利”,对外确立“国家主权”。

  从王权到民权,还不是“三千年之巨变”,因为以民权立国,还要靠圣化两核心——人民性与革命性,只要还在圣化中,我们就没有走出传统,就没有完成“三千年之巨变”。权利,从王权来往民权去,是从古代政治走向近代政治;从民权来往个体去,则是从近代社会走向现代社会。

  只有走向个人权利,我们才真正开始了“自由为体,民主为用”。

  个体:从市民来往公民去

  个人权利从哪里来?或曰,从天上来,叫做“天赋人权”。

  观念形态的种子,可以从天上来,但要有现实的土壤才能生长。

  哪儿才有现实的土壤让观念的种子降落?我们第一反应,就是要有一个相应的国家制度,让个人权利安全着陆,起初,我们认为理应如此,现在看来,似乎还存在问题。

  以为用新观念就可以改变国家制度,那是把国家当作观念共同体了。国家不是观念共同体,而是利益共同体,国家观念要服从国家本质——权力支配经济,制度安排利益。

  中国传统里,有一套关于“民心”的学说,我们称之为“民本主义”,那还是为王权托底的观念形态的东西,并非与个人有关的权利。王权无穷大,因其以民为本,所以,“民心”也得大,越大越好,大到一民族一国家都放不下,以至于要用天下观来讨个说法:“普天之下”。

  于是,个人权利,就像一块块矿石,在天下观的熔炉里“以天下为己任”,使“万众一心”,化为“民心”。“民心”,不属于哪一个人,所以,要有代表,最好让王来代表。

  《说文解字》用“一贯三”来说“王”,“王”字三横,分别代表天地人,中间一竖,表示贯通,能一以贯之者,那就是“王”。因此,王是天的代表——天子,是地的代表——大地之子,还是所有人的代表——“民主”。

  就这样,民主成了“民之主”,民权变成了“人民代表权”。

  唯一不化的,便是个人权利,如同人之呼吸,只属于自己。

  于是,个人被逐出国体,无权利可依。好在还有市场,市场里有社会分工,有商品交换,每一个人都能在社会分工中找到自己相应的位置,在商品交换中实现其自我价值。

  同时,个人亦须面对盈亏、损益、利害、得失、贵贱以及生死。

  被体制化者,多有“逃避自由”倾向,已惯于“做稳了奴隶”,或有因体制化受阻,“求做奴隶而不得”者,走出体制围墙回归市场,在市场经济里不得不尽其个人权利。

  市场不需要奴隶。奴隶从来就是超经济强制的产物,非由市场而生,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自由,它要求进入市场的个体,至少要有能出卖自己的权利和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能力。

  主导市场的,并非行政权力,而是价值规律;市场奉行的,亦非所谓“主义”,而是等价交换原理。它们之于个人权利,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使个人在市场转化为市民。

  曾几何时,有过那样一个时期,那是计划经济大一统时期,试以国家计划取缔市场经济,以行政权力消灭个人权利,尤其是私有财产权。

  “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可是,没了个人权利,“砖头”靠什么养活自己?答案:靠国家!理论上,国家拿走一切,就要承担一切,实际上,国家并非全能。

  自然灾害造成饥荒,人还能抵御,可制度性饥荒,则使人丧失抵御能力,眼看人被活活饿死,才意识到还有个人权利——人可以自己救自己,但,首先必须恢复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里做市民,一要坚持个人权利的道德属性,讲信用,没有信用,市场就难以形成;二要以社会契约方式实践法的精神,不立契约,信用原则就得不到法律保证。何谓“文化”?这就是!让“文化”从个人权利开始,从个人权利中最根本的一项权利——私有财产权开始。

  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流行一个很有文化的词,叫做“文化创意”。

  这个词,就从市场经济里来,似乎要以“创意”与文化传统保持距离,但它却适应了传统文化转型的大趋势。改革开放,各地招商引资,政府都要搞“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搭台,一要有资源,二要有创意,要把自然山川与历史文化搭在一起,搭出一个市场经济和城市文明的新天地。此举,适与产业转型同时,于是,“文化创意”,刚从产业升级里冒出头来,就遍地开花,在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之后,各地又兴起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文化创意”向何处去?向产业转型去,向文化转型去。让产业,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品牌”;使文化,从意识形态旧地,走向市场经济新区——“中国自由贸易区”。

  就这样,我们发现了2013年的一个关键词,那就是“自由”二字。“自由贸易”属于完全市场经济,有两点,一是货币自由流通,二是负面清单管理,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

  由市场经济形成的个人权利,将因分享货币属性并确认负面清单而成为自由人,且以此二者推动个人权利从市民走向公民。试想数年以后,当自由贸易区如同今日各种开发区一般遍及中国时,中国不就因之而成为了一个“自由”的中国?春天就要来了,果子即将成熟,个人权利从市场经济的市民权利走向民主政治的公民权利将如瓜熟蒂落一般,自然而然,我们拭目以待,翘首以盼。

  胡适曾以个人主义为新文化运动底线。他认为,中国要摆脱愚昧落后的状况,需要的不是国家主义,而是个人主义。“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他更强调,“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但这是他一厢情愿,因为运动从来就是群众运动,而非个人运动,而群众,就得用革命性与人民性来发动,它们是传统之根,是运动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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