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穆虹:优化结构力保重点 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



 2009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讲话。

  穆虹指出:一年来,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工作得以坚决落实和迅速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用“快、重、准、实”总体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的是在“工作要实”方面还有一些工作不到位,管好用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还有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

  他强调:2010年中央投资安排,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集中力量办一些惠民生、调结构的大事,将政府投资更多引导用于民生领域。为了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留下一批好资产,我们更加强调在管理上“工作要实”。同时,中央投资安排将把2009年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要体现“真干的真支持,少干的少支持,不干的不支持”。

  

  

  三大保障体系 奠定坚实基础

  2008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中央及时果断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全面实施包括大规模增加中央投资带动4万亿元投资在内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

  国家发改委争分夺秒,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先后分4批安排了3800亿元中央投资,集中用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6个方面建设以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穆虹指出:新增中央投资成为扩大内需、稳定市场信心、调整结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与有关方面陆续建立起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三大保障体系,为坚决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一是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为组长单位,财政部为副组长单位,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增中央投资协调小组,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各地区相继建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领导协调机制,对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负总责。各市县、项目单位层层建立责任制。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编制并下达中央投资计划,财政、国土、环保、银行等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同时,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旬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针对影响中央投资项目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提出“3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即地方配套资金要百分之百落实,项目要百分之百开工建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百分之百整改到位。

  其次,建立政策支持体系,推进制度创新。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和配合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是为缓解地方配套资金困难,中央财政首次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明确要优先并集中用于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二是及时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缓解部分项目资本金压力。三是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2008年4季度以来通过核准发行企业债券筹资4800亿元。四是改进中央投资管理方式,对中央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由原来中央有关部门将资金直接安排到具体项目的方式,改为中央定目标任务、定安排原则和要求、定建设规模和补助标准、定工作责任和考核办法,切块下达由地方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强化了责任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对以往颁布的管理文件逐一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扩内需保增长要求的一些规定和办法,提出了调整意见。

  最后,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监管。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机制,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为成员单位成立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4个中央检查组,分赴全国各地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3轮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审计、稽察和部门检查,审计署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及效果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审计,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先后派出上百个稽察组,对中央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配套资金落实、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稽察并多次下发整改通报。国家发改委与6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财政部对预算执行、资金拨付、项目财务等环节进行了多次检查。三是各地区、各部门,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集团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这些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完善,有效防范了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穆虹指出:中央检查组3轮检查和专项审计结果表明,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总体情况是好的。2009年中央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9080亿元,截至11月底已下达 8626亿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已下达投资占计划安排的98.6%。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符合中央规定的投向和要求,没有发现将中央投资用于“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以及党政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四两拨千斤

  中央投资成效显著 

  穆虹表示:1年来,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工作得以坚决落实和迅速推进,对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中央投资的有力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2009年前11个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86万亿元,同比增长32.1%。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2009年前3季度GDP同比增长的7.7个百分点中,资本形成贡献了7.3个百分点,消费贡献4个百分点,抵消了净出口下降拉低的3.6个百分点。可以说,扩大投资需求为2009年经济增长实现“保8”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投资需求的扩大,给建筑业和投资品相关行业提供了市场空间,为稳定生产、稳定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和间接带动消费需求都做出了积极贡献。 

  其次,加强和改善了民生。在扩大内需中央投资中,用于民生工程的投资占比超过50%,中央投资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和教育、卫生等惠民工程,投资同比均大幅增长。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是中央投资主要获益地区。年内一大批关系城乡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将建成投入使用。在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和对口支援省区市的大力支持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原定3年的重建任务有望两年基本完成。

  再者,进一步加快了结构调整。坚持把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导方向,中央投资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安排200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明显加快,重大装备本地化工作积极推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抓手,中央投资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

  最后,为长远发展夯实了基础。中央投资着眼于缓解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加快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重大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哈大、武广、南广、贵广等一批重大铁路项目加快建设。加大南水北调等大中型水利工程投资力度。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航道通航条件得到改善。城市电网改造有序推进。启动实施了国家石油储备2期工程。

  穆虹指出:在应对危机的一揽子计划中,我们利用新增中央投资在较短时间里有效带动了扩大内需、引导了结构调整方向,也集中力量办了一些惠及民生和长远发展的大事,为保大局做出了应有贡献。这是各部门、各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界共克时艰、共同努力的结果。

  

  

  清醒认识三大问题

  穆虹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用“快、重、准、实”总体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的是在“工作要实”方面还有一些工作不到位,管好用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还有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

  他指出:从中央检查组3轮检查、审计、稽察和全国人大专题调研反映情况看,各地在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第一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到位。这是各方面监督检查反映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中央检查组指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足额落实到位,是影响中央投资项目实施的一个最重要因素。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有两个特点:

  其一,部分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偏低。第一、二批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相对较好,第三、四批到位率逐步下降。其二,分行业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进展不平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较好,一些民生和公益项目到位率较低。

  对于上述问题,中央检查组经3轮检查后认为,这其中既有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能力不足的客观因素,也有一些地方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事实上,有些省区市包括一些配套能力并不强的西部省区市,严格按照中央扩大内需10项措施确定的投向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原则,通过统筹安排,科学调度,确保了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或基本到位。但也有一些地方在分配政府资源时,存在明显的安排次序问题,没有把中央投资的民生项目置于优先位置。 

  说到底,这里存在一个认识问题。当民生项目与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在资金安排上发生矛盾时,究竟应该怎样取舍?先保什么、后保什么?应该看到,中央出台的新增1.18万亿中央投资带动4万亿投资计划,是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中央投资计划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一揽子计划实施效果,这既是保增长的需要,也是调结构、惠民生的需要。中央确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等六大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是精心选择、科学决策的结果。这些方面既是中央关心的大事、要事,也是基层群众热切期盼、统筹协调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急事。努力对这些薄弱领域加大投入,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搞好这些方面的建设,不仅对拉动即期需求有帮助,而且对调整经济结构、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更为重要。大家要从这个高度认识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问题的重要意义,上下一致行动,共同推进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根据中央检查组第三轮检查结果,各地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开工率总体落实情况是比较好的。截至2009年9月底,第一批、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基本达到了100%开工的要求,前3批项目的总体开工率为97.6%。其中16个省区市基本实现了全部开工,其余省区市与100%开工的要求还有差距。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实、资金不能足额到位、管理力量薄弱等原因,仍有少数项目未按照规定时限开工,一些项目开工后实施进展缓慢。

  第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其一,执行审批建设程序不规范。有的项目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备。有的项目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存在报大建小、报小建大或者搭车建设的问题。有的项目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有的项目在建设实施中没有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规划等方面的规定。个别项目存在用已完工项目虚报冒领中央投资的现象。其二,部分项目没有严格落实“四制”等管理制度。有的项目没有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存在有意规避招投标程序、应招标未招标、转包或违规分包、合同没有工程质量约束、监理工作不到位、伪造监理记录等问题。其三,部分项目资金、质量和安全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有的没有按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中央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有的没有对中央投资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有的项目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有的项目投资严重超概算或建设规模失控。

 2010年:优化投资结构

  强调“工作要实”

  穆虹指出:2010年中央投资安排,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集中力量办一些惠民生、调结构的大事,将政府投资更多引导用于民生领域。为了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留下一批好资产,我们更加强调在管理上“工作要实”。

 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穆虹:优化结构力保重点 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
  首先,要突出重点,切实安排好2010年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

  2010年,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维持2009年水平。在投资方向上,要继续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向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继续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在安排原则上,要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集中力量保重点,提高投资效益,把在建和收尾项目安排好,打足资金,严格控制铺新摊子;严禁用于“两高”、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要把握好力度、节奏,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其次,要统筹财力,全力落实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

  一是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责任。各地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问题作为实现“百分之百”工作要求的核心内容,千方百计抓落实。各省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能力,对本地区包括市县的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落实工作负总责,充分挖掘地方财力,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先民生,全力保证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

  二是2010年中央投资安排将与各地2009年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实绩挂钩。为了防止“钓鱼工程”和形成“半拉子工程”,2010年的中央投资安排将把2009年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对于2009年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好的地区,优先安排和下达中央投资计划,对于干得好、干得快的地区要体现奖励。对于不重视民生项目、安排次序失当,主观上没有尽力而致使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差的地区,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2009年工作方案中已经多次明确的意见,在2010年减少或暂缓安排中央投资。体现真干的真支持,少干的少支持,不干的不支持。各地在编制、申报2010年投资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地财力的承受能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项目的建设任务及其资金承诺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将继续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正在研究2010年的工作计划,我们向中央检查组建议,把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地方配套资金的情况继续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再者,要强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一是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发改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负有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重要责任,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规划、科学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完备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条件,在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时要明确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工期、配套资金数额及来源。随着政府投资向民生倾斜,向“三农”倾斜,向革命老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大量分布在县镇乡村的民生项目将进一步展开,要集中组织力量帮助和指导基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要按照推进结构调整和促进长远发展的要求,加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好项目储备。积极落实各项开工建设条件,依法依规推进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招投标等开工前准备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地方要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禁搞“三边”工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严惩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资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健全专户专账等建设资金监管制度,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投资,严禁用中央投资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生产安全等部门的管理规定,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监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最后,要高度重视,继续做好监督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地发改委要继续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做好2010年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到位。通过整改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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