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吏论 《论衡》的儒吏之争和贤佞之辨



     东汉王充在建立自己的人力资源理论时,对儒吏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注意到汉代政府重吏轻儒的缺陷,指出儒生和文吏两类官员的不同,提出“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晓簿书”的设想,并对儒学群体中的儒生、通儒、文儒、鸿儒进行区分,批评俗儒向文吏的转化,进而对官场人员结构和层级结构做了论证。他还对贤佞区别进行了辨析,归纳了佞人的各种表现,提出了识别佞人的方法,从逻辑关系上批驳了世俗的贤人标准,以或然性否定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必然性。他提出的“以欲察佞”、“观心定贤”,具有历史性的启发意义。从《论衡》的整体倾向看,王充在自然科学和哲学上的贡献并不突出,而在人事管理的探索上达到了新的高度。

  儒吏关系——人才群体的组合

  《论衡》在人力资源思想上有一个特殊贡献,就是对儒吏关系的辨析。在中国古代,这一辨析开了人才群体问题研究的先河。在《程材》《量知》《谢短》《效力》《别通》《超奇》《状留》诸篇中,王充对如何考察、衡量、使用儒生与文吏两类人员,进行了独到的分析。

  吏是最早进入官场的群体。它从“史”发展而来,吏、史、事,三字本为一源。所谓史,就是官府中的下层办事人员。商周有大量的史,他们最主要的活动是处理文书,执行事务。其具体工作包括制作竹简木牍,抄写公文,执行上司指令,即所谓“刀笔吏”,后来统称文吏;《水浒》中的押司宋江,就是文吏的艺术典型。这些人熟悉公文,精通法令,善于察言观色,谙熟衙门惯例。秦王朝的“以法为教”和“以吏为师”,使刀笔吏成为政坛主宰。汉初相国萧何,出身于秦吏,由于他的显赫业绩,被后代供奉为文吏的职业神。一直到明清的县衙,文吏还在他们办公地点之外设一个小龛,塑有萧何像,烧香膜拜。

  汉代建立后,吸取秦王朝单一用吏的教训,开始用儒生给官吏队伍“掺沙子”。到了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生在官府中的比例迅速上升,历史进入了儒吏并用的时代。不过,就整个两汉而言,官吏的数量上一直是文吏占优势。从西汉到东汉,基本政策是“霸王道杂之”,所以人事上也就“儒吏兼用之”,而且文吏往往占据要职。此后,儒开始吏化,以同过去占据要津的文吏争夺地位;吏也开始儒化,以适应朝廷指导思想的转变。

  王充认为,汉代人事政策的偏差是重吏轻儒。官场上多数人认为,文吏办事利便,儒生不通实务;王充决心纠正这种认知偏差。他强调,儒吏各有所长,问题出在官场的评价尺度以文吏为基准上。将(地方长官)忙于政务,事务繁多,文吏凸显其长,所以“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对文吏评价高,对儒生评价低,源自长官自身能力不足,眼界不够。如果仅仅从办事能力来看,儒生当然不如文吏。“文吏理烦,身役于职,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儒生栗栗,不能当剧,将有烦疑,不能效力,力无益于时,则官不及其身也。”但从决策咨询来看,文吏则远不如儒生。“夫文吏能破坚理烦,不能守身。不能守身,则亦不能辅将。儒生不习于职,长于匡救。将相倾侧,谏难不惧。案世间能建蹇蹇之节,成三谏之议,令将检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将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总之,“文吏以事胜,以忠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二者长短,各有所宜。世之将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轨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优事理乱者也。”(《程材》)那些事务缠身的官员往往偏向文吏,而谋虑深远的官员则往往看重儒生。王充要把当时的评价偏差颠倒过来,说,如果追求修德教化,则“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当然,这属于矫枉过正。总体上王充认为,选拔人才,儒吏不可偏废,相比之下还要优先用儒。儒者长在价值导向,文吏长在事务处理。“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晓簿书。”(《谢短》)

  王充指出,儒吏两个群体的不同特点,是通过不同的培养方式形成的。儒学的传承,靠的是熟读经典。而传世的儒学五经,渗透了伦理思想和道义准则。儒生耳闻目染,培养的是一种非功利习惯,提倡的是一种箪食瓢饮的精神风貌,追求的是一种以道治天下的责任担当,颂扬的是一种“说大人则藐之”的大丈夫气概。这种训练方式,有可能形成固执甚至迂腐的做派,但通常不会见风使舵、阿谀苟且。文吏的成长,是从文字的认知写作和实际运用入手。秦汉时期要求识字九千,熟悉小篆。秦代基本教材是李斯赵高等人的文字范本和现行法律政令,东汉后则以《说文解字》为教科书,侧重于文字的书写和修改功力,以及行政运作的技能训练。他们要掌握的是文字技能,读律讽令,熟悉官场程式。文吏所习所练,处处从实用出发,提倡察言观色,追求的是精明干练的务实技巧。这种训练方式,有可能形成逢迎巴结甚至寡廉鲜耻的人格缺陷,但熟悉公务、干事利落、深文苛察,为行政所需,尤其是能够顺应“治剧”的要求(汉代的衙门按照事务难易分“剧”和“平”,“治剧”就是能够应对艰难困窘的棘手事务,汉代选官专门有“治剧”科目),其行政能力为儒生所不及。

  汉代的官吏选拔有四条标准:“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续汉书·百官一》注引应劭《汉官仪》)这四条中的前两条针对儒生,后两条针对文吏。由此,形成了官吏群体的两大集团。历代正史列有循吏传和酷吏传,这一分类,恰恰是两汉形成的。大体上,循吏多出于儒,而酷吏多出于吏。所谓循吏,是“奉职循理之吏”。这类人物通常都重视教化,操守出众。“上顺公法,下顺人情”,是忠厚长者。所谓酷吏,则“皆以酷烈为声”,令行禁止,以能著称。循吏往往不能“治剧”,面对严峻急迫的行政事务束手无策。而酷吏往往操守可疑,面对政治对手和下层民众刻薄寡恩。汉代的人事政策是两种人都要用,以儒生来树立并坚守朝廷倡导的价值观念,矫正酷吏的急峻;以文吏来快刀斩乱麻处理棘手事务,弥补儒生的能力不足。“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这种组合方式,对此后各个王朝的官吏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

 儒吏论 《论衡》的儒吏之争和贤佞之辨
  儒和吏的信念不一,行为趋向不一。从道义上讲,后人往往会批评文吏的操守,然而在汉代,官员多从现实需要出发拔高文吏而贬低儒生。“论者以儒生不晓簿书,置之于下第。法令比例,吏断决也。文吏治事,必问法家。县官事务,莫大法令。必以吏职程高,是则法令之家宜最为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汉代选人的评判标准是官场需求而不是道义优先。王充说,评价人才,一定要先看以什么为标杆。例如,以种田优劣为标杆,自然农夫胜过商贾,而以贸易流通为标杆,自然商贾胜过农夫。从衙门实务来看,文吏当然优于儒生,而从社会教化来看,儒生肯定优于文吏。所以,人力资源管理,首先要确定的是评价尺度。汉代官场的通病,是过于看重官场的操作需要,以官场的规矩(条品)和惯例(故事)作为选人标准。“五曹自有条品,簿书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为巧吏,安足多矣?”王充认为,要矫正这种偏失,在评价人才上一定要看到儒生之长和文吏之短。“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圣教,日夜讽咏,得圣人之操矣。文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临民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性非皆恶,所习为者违圣教矣。”王充告诫人们,即便是以法令为标准,文吏熟悉的是具体的法令条文,而儒生掌握的是法令精神渊源。五经为汉代立法,律令要体现《春秋》大义,以此推论,儒生高于文吏。“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假使材同,当以道学。如比于文吏,洗泥者以水,燔腥生者用火。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于道。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程材》)“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晓簿书,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吏也。”(《谢短》)

  王充还以汉文帝时张释之的解释为例,进一步说明儒生高于文吏的道理。汉文帝曾到上林苑视察,张释之随行。在上林苑的虎圈旁边,文帝询问主管官上林尉圈养的禽兽数量情况,连续问了十几个问题,上林尉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而下面的虎圈啬夫代上林尉回答,数据详实,有问必对,口齿伶俐,应答得体。文帝就发了火,说,吏就应该像这个虎圈啬夫,上林尉失职;遂让张释之草拟文件,任命虎圈啬夫为上林令。张释之抗命不从,反而对文帝解释说,单纯以口齿伶俐、应对巧辩选官,很有可能出现偏差。“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无恻隐之实。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说服文帝收回成命。王充引用张释之事例并进一步发挥说:“将相知经学至道,而不尊经学之生,彼见经学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纳缕之工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学。”(《程材》)所以,用人应该把儒生排在文吏之上。

  但是,儒生是不是都像王充所言,道义在握,品行高洁,见识深远?对此,王充有相应的分类。单纯就知识和学问而言,王充把儒者分为以下几类:“夫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故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文人逾通人,鸿儒超文人。”(《超奇》)儒生是儒家的初入门者,以五经中学通一经为标准。通人也称通儒,指学通五经,博览群书,不仅掌握儒学理论,而且兼知百家诸子。具体标准是:“通书千篇以上,万卷以下,弘畅雅闲,审定文读,而以教授为人师者,通人也。”文人也称文儒,又比通儒高一个层次,不仅学通古今,而且通而能用,可以针对现实提出对策,运用儒术解决实际问题。具体标准是:“杼其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说、结连篇章者,文人鸿儒也。好学勤力,博闻强识,世间多有;著书表文,论说古今,万不耐一。然则著书表文,博通所能用之者也。”最高层次是鸿儒,能够创立学说,意境深远,影响巨大,就像山丘有土石,有铜铁,有金玉。“然鸿儒,世之金玉也,奇而又奇矣。”(《超奇》)在王充眼里,司马迁、董仲舒尚未达到鸿儒水准,扬雄、桓谭庶几近之。相比而言,鸿儒是能够提出治国思想、形成原理法则的稀世之才,就像孔子做《春秋》那样,成为社会的泰山北斗。官场常用的,是较为高层的文儒和较为下层的儒生。

  社会上常见的多是一般儒生。由于汉代官场看重文吏,导致儒生向文吏转化。王充认为,上之所好,下必趋之。儒生中的聪慧敏捷者,往往会放弃儒学立场,随时变化,学习吏事,把自己变为文吏,却依然顶着儒生的名号,这是俗儒。“有俗材而无雅度者,学知吏事,乱于文吏,观将所知,适时所急,转志易务,昼夜学问,无所羞耻,期于成能名文而已。”对于俗儒,王充也是看不上的。但是,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儒生,则耻于学习吏事而被官场排斥。“其高志妙操之人,耻降意损崇,以称媚取进,深疾才能之儒汨入文吏之科,坚守高志,不肯下学。”这种不肯转变为文吏的儒生,或因实际干事不够敏捷,或因直言不讳遭到忌恨,或因不谙法令而违反规制,“故世俗轻之,文吏薄之,将相贱之”(《程材》)。这是儒学的悲哀。所以,王充站在儒学的立场上,为儒生鸣不平,强调儒与吏各有所长,而且儒高于吏。他要求官场应该改变选人尺度。所谓“程材”,就是衡量人才的标尺和方法,王充以自己从事人事管理的实践总结出,只有在标尺上把儒放在吏之上,才可在实践中收到儒吏并用的效果。也就是说,在道德操行标准和办事能力标准之间,坚持道义领先,才能形成人才评价的平衡。如果认识不到道为本,事为末,就可能会以事功损害道义。

  王充的这种思想,在后代被归纳为“以德为先”、“德为才之帅”。文吏的官方评价被逐渐降低。唐人刘晏认为,“士”与“吏”相比,士“名重于利”,而吏“利重于名”。到了明代,文吏的社会评价一路下滑,永乐七年,明成祖准备任命张循理等二十八名御史,后发现其中有四人出身文吏。“上曰: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国之司直,必有学识,达治体,廉正不阿,乃可任之。若刀笔吏,知利不知义,知刻薄不知大体,用之任风纪,使人轻视朝廷。”遂将这四人黜降他官,“谕:自今御史勿复用吏”(《日知录》卷十七)。可见,王充对儒吏关系的辨析,是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落实“独尊儒术”的人才评价理论分析,奠定了后代人才评价尺度的基本走向。

  由于儒者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而长官的眼界也有高低之分,所以,儒者在官场的遇与不遇就有了不同的组合。王充认为,官场的正常层级结构,应当是儒者在上而文吏在下,能不能形成这样的结构,则取决于领导人(将)的眼力和价值观(道)的导向。“将明道行,则俗吏载贤儒,贤儒乘俗吏。将暗道废,则俗吏乘贤儒,贤儒处下位。”(《状留》)王充认为,汉代人事的主要弊端,是贤儒沉滞下位,俗吏超迁居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领导人能否当伯乐。王充说,过去曾经有过让良骥拉盐车的事情,只有伯乐、王良这样的识者,才可解除良骥的盐车之轭,令其奔驰千里。“今贤儒怀古今之学,负荷礼义之重,内累于胸中之知,外劬于礼义之操,不敢妄进苟取,故有稽留之难。无伯乐之友,不遭王良之将,安得驰于清明之朝、立千里之迹乎?”(《状留》)二是儒者的不同类型影响其官场前程。王充指出,贤儒和俗吏相比,以木材为喻,俗吏是枫桐之类的速成树木,生长虽快却木质不坚,贤儒是檀香之类的优质树木,生长极慢却细密坚挺。快速成长者往往引人注目,随风飘扬的是鸡毛草芥,狂飙吹不动的是巨石金铁。大儒往往需要多年修炼,品行方正,方正近钝,难以脱颖而出;小儒往往浅尝辄止,粗砺尖锐,尖锐易现,能够快速见效。“由此言之,贤儒迟留,皆有状故。状故云何?学多、道重为身累也。”(《状留》)所以,对领导者而言,要当“活水”“洋风”,造就不湍沙石、不扬毛芥的情境。对儒者而言,要自我把持,锐意于道,不为功利所动。

  儒与吏各有所长,当然也就各有所短。王充的思想,强调儒与吏的合理搭配,暗含着儒吏之长不可兼得的观点。但是,随着官场上儒的吏化和吏的儒化,有不少人试图把二者之长结合起来,让儒接受吏的训练,让吏接受儒的熏陶,集儒吏的优点于一身。建安名士王粲的《儒吏论》,可谓倡导儒吏合流的代表。“士同风于朝,农同业于野,虽官职务殊,地气异宜,然其致功成利,未有相害而不通者也。至乎末世,则不然矣。执法之吏,不窥先王之典;缙绅之儒,不通律令之要。彼刀笔之吏,岂生而察刻哉?起于几案之下,长于官曹之间,无温裕文雅以自润,虽欲无察刻,弗能得矣。竹帛之儒,岂生而迂缓也?起于讲堂之上,游于乡校之中,无严猛割断以自裁,虽欲不迂缓,弗能得矣。先王见其如此也,是以博陈其教,辅和民性,达其所壅,袪其所蔽,吏服训雅,儒通文法,故能宽猛相济,刚柔自克也。”(《艺文类聚》卷五二)这种想法确实很美,但现实却不尽如此。据传说,舞蹈大师邓肯曾经向文学大师萧伯纳求婚,声称:我们的后代,会有像我一样美丽的身材,像你一样聪明的脑子。萧伯纳的回答是:如果小孩的身材像我,脑子像你,那就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这段广为流传的轶闻是否属实且不去管它,但可说明在儒吏结合的逻辑上,王粲的思路就相当于邓肯的期待,而实际效果却如同萧伯纳的预言。王充不谈二者的结合,只谈二者的差异,正是他具有丰富人事管理经验的老到之处。后来王粲的《儒吏论》,不过是书生论政而已。但是,在历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中,类似于王粲的观点还大有人在,对现实有相当大的消极影响。儒吏合一的结果,是儒的乡愿化和吏的虚伪化。所以,重新思考王充的论证,以和而不同的观点看待人才结构,即便在当今也是具有启迪意义的。

  贤佞辨析

  古代用人最重要的是区分贤佞。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应该选贤与能,但问题出在对什么是贤什么是佞的判断上。以春秋时期的齐桓公为例,易牙烹子、竖刁自宫、开方弃亲;管仲认为这三人的行径背离了人的正常情感,属于大奸大憝,而齐桓公认为这三人效忠于己,才能难得。最后,齐桓公死在这三人手里,后来历代都把这三人作为佞臣的典范。宋代苏洵在《辨奸论》中总结道:“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然而,人事管理中一直存在一个重大问题,即凡属奸佞,都在其得志时被上司看作贤能,如果君主能够事先发现奸佞,奸佞就无法得势。所以,如何在早期区分贤佞,是历代治理国家的难点。针对这一问题,王充对贤佞之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王充在《答佞》篇中,对奸佞现象进行了反复说明。他指出,期望高官厚禄是人之常情,贤者也追求富贵。贤佞的区别在于:贤者取之有道,佞者以欲害义。“富贵皆人所欲也,虽有君子之行,犹有饥渴之情。君子则以礼防情,以义割欲,故得循道,循道则无祸。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故进得苟佞,苟佞则有罪。”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就在于能不能以礼义约束自己。以道义克制情欲,就是君子;为情欲违反道义,就是小人。“存天理,灭人欲”的逻辑,在王充这里就已经萌生。

  具体到小人,王充认为,小人有谗人和佞人的区别。“谗与佞,俱小人也,同道异材,俱以嫉妒为性,而施行发动之异。谗以口害人,佞以事危人;谗人以直道不违,佞人依违匿端;谗人无诈虑,佞人有术数。”正是这种区别,往往导致君主能够远谗而不能别佞。有人认为,佞人喜好毁人,王充认为这种说法不确。他指出,喜好毁人,只能算谗人,不能算佞人。佞的目的是求利,“苟利于己,曷为毁之?苟不利于己,毁之无益。”佞人危害别人的方式不是毁人,而可能是誉之赞之。特别重要的是,如果毁人,人亦毁之,以他人为敌,会使自己得不到利益,所以佞人不会做这等傻事。判断佞人有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他如何谋利;那种害人不利己的行为尽管可恶,但不属于佞人。还有人觉得,佞人可能不在一般场合毁人,但会在上司那里毁人,王充认为,这种观点也有问题。佞人害人的目的是要为自己谋利,所以,他们往往以赞誉对方来损毁对方,以麻痹对方来制造危机。假如佞人要害某个非常杰出的贤人,他会大力赞扬他。当众人向长官推荐时,他会轻描淡写地向长官挑明该人“志高则操与人异,望远则意不顾近”,令上司对自己能否驾驭这样的人才产生疑虑。然后佞人会站在体谅上司难处的角度建议说,对于这样的大才,“屈而用之,其心不满,不则卧病。贱而命之则伤贤,不则损威。”总之,佞人排斥他人,是顺着上司,说着好话,绝不轻易开罪于他人,表面上处处替他人着想,实际上处处为自己谋利。

  王充认为,尽管人才能不能发挥作用出自偶然,但贤佞是可以察明的。“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以检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乱不能见者,则明不察之故也。人有不能行,行无不可检;人有不能考,情无不可知。”佞人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言合行违,名盛行废”,要看其行为的善恶,而不能只看言论和名声。但是,佞人为恶,同普通的恶人不一样。佞人并不做出人人都讨厌的恶行,“诸非皆恶,恶中之逆者,谓之无道;恶中之巧者,谓之佞人。”由此可见,佞人往往是讨人喜欢的,尤其是能讨上司喜欢。

  以善恶区分贤佞,必须推鞫动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聪明有蔽塞,推行有谬误”。所以,判断人之善恶要看其错误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这一点,正是《尚书·康诰》所说的那样,小罪却是故意所犯者不可不杀,大罪却是过失而犯者则可赦免。即“刑故无小,宥过无大”。另外,人的主观努力和实际功效往往不对应。张仪苏秦的纵横捭阖也可以建立奇功,而大禹皋陶也可能遇到大水大旱。所以,判断贤佞必须原心省意,查其起因,而不能只看成效。再进一步,是否采用权变之术同样不能作为贤佞的区分标准。贤人用权,是为事为国;佞人用权,是为己为家。区分贤佞的标准,要看他的动机是什么。

  佞人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不“养名作高”。佞人凡事都从利益出发,他不会为了名声而牺牲利益。那些在权势面前不屈膝阿谀者,才是真正的“养名自高”。佞人的名声,不是来自品行,而是来自权势。所以,以“高名”判断人,要看这个“高名”是君子的评价还是小人的评价。“佞人食利专权,不养名作高。贪权据凡,则高名自立矣。称于小人,不行于君子。何则?利义相伐,正邪相反。义动君子,利动小人。”

  王充特别指出,佞人有大佞和小佞,一般来说,“大佞易知,小佞难知”。就像江洋大盗很好辨识,而小偷小摸难以分辨一样。才能高强的佞人,所谋者大,且多能得手,容易发现,才能拙劣的佞人,所谋者小,且往往无效,很难觉察。但是,在具体的情境下,上层和下层对佞人的判断难易是不一样的。“上知之大难小易,下知之大易小难。”对君主而言,高明的佞人道貌岸然,论说丽美,善于迎合,举止恰当,还能顺应和助长君主的威势,所以,君主往往不能发现其奸佞所在,即便发现也觉得不宜责备,或者过分喜欢而不忍排斥。而拙劣的佞人,言谈多有谬误,行事并不严密,所以能引发君主警惕。对下层乃至民众而言,佞人的危害就像屋漏,漏得厉害下面感触深,漏得轻微下面感触浅。最重要的判断尺度是利益分配上的标准,“损上益下,忠臣之说也;损下益上,佞人之义也。”搜刮民财的佞臣,君主往往看不到他们的危害,而民众会感到切身之痛。由此分辨,佞人是可以认知的。

  对于辨别佞人,王充主张以出自《大戴礼记》的《文王官人法》为据,看其言行是否一致,有无特意讨好上司。“考乡里之迹,证朝庭之行,察共亲之节,明事君之操,外内不相称,名实不相副,际发会见,奸为觉露也。”只要君主保持清醒头脑,佞人不难察觉。

  如何辨别贤人,王充也有自己的看法。在《定贤》篇中,王充一口气驳斥了二十多种世俗的贤人标准。这种驳斥,对于理顺人力资源管理的逻辑关系,具有重要价值。

  王充认为,“仕宦得高官身富贵”,不能作为贤的尺度,因为富贵贫贱由命不由人。“事君调合寡过”,也不能作为贤的尺度,因为这往往来自揣摩上司意图,甚至以貌美献媚取悦上司,这是典型的佞幸之徒。“朝庭选举皆归善”,人人都说好话并不是贤,因为推荐选拔存在着“德高而举之少,或才下而荐之多”的现象,以此为贤,会导致“广交多徒,求索众心”;而为人正直,刚正不阿,“清直不容乡党,志洁不交非徒,失众心者,人憎而毁之”。齐威王时,治理有方的即墨大夫在朝堂没人说好话,而贪赃枉法的阿大夫却人人赞誉。“人众所归附、宾客云合者”,也不是贤,尽管战国四公子门下都有宾客数千,但汉代名将卫青霍去病门下无一宾客,并不妨碍他们的贤能。“居位治人,得民心歌咏之”,照样不是贤。得民心与得宾客实际是同样性质。越王勾践吊死扶伤深得民心,但其目的是为自己雪会稽之耻;有些领袖人物讨好民众,实际上别有用心。“居职有成功见效”,也不是贤。因为居职的成功有很多是机遇和情境造成的。时运不对,尧舜也治不了国;命尽当死,扁鹊也治不了病。农业丰收,很有可能是风调雨顺,而不是治理有方;盗贼蜂起,很有可能是社会瓦解,而不是长官非贤。“孝于父、弟于兄”,同样不是贤。只有父兄不慈,才会彰显孝悌。舜的孝行,是因为有一个为恶的瞽瞍父亲。同理,“忠于君”也不是贤。关龙逄比干之忠,正是夏桀殷纣之恶造成的。这个道理,实际上晏婴已经讲得很清楚。晏婴认为,忠臣事君要“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因为“言而见用,臣奚死焉?谏而见从,终身不亡,臣奚送焉?若言不见用,有难而死,是妄死也;谏而不见从,出亡而送,是诈伪也。故忠臣者能尽善于君,不能与尽陷于难。”“全身免害,不被刑戮”,照样不是贤。能否免于受害,是命禄所致,同贤否无关。公认的圣贤人物,周文王曾被拘羑里,孔子曾厄于陈蔡,就是明证。“委国去位,弃富贵就贫贱”,更不是贤,如伯夷叔齐让国,是情势所致;而管仲与鲍叔牙经商中多拿多占,执政后追求奢华,不妨碍管仲为贤。“避世离俗,清身洁行”,也不是贤。这同放弃王位性质一样,与情境遭遇有关。长沮、桀溺避世隐居,不是他们的本意,不过是因现实所迫无法实现他们的抱负罢了。“恬憺无欲,志不在于仕,苟欲全身养性”,这种人是老聃之徒,与贤无关。所谓贤人,是忧世济民者,为此,孔子栖栖,墨子遑遑。背离孔墨,追慕黄老,正是对贤的放弃。“举义千里,师将朋友无废礼”,也不是贤,义举需要财力支撑,礼仪需要物质条件。家贫无隔夜之粮,财少无行礼之器,不见得就不是贤。“经明带徒聚众”,同样不是贤。明习经书,只能说属于儒者,如果儒者只能传教文句,没有思想,不过是一种与邮驿门人类似的职业而已。“通览古今,秘隐传记无所不记”,尚未达到贤,如司马迁和刘向,虽有博览通达之名,实为主领书记之之职。“权诈卓谲,能将兵御众”,则与贤不相关,这属于韩信之徒,“有攻强之权,无守平之智,晓将兵之计,不见已定之义,居平安之时,为反逆之谋”,显然不是贤。“辩于口,言甘辞巧”,属于子贡之徒,子贡口才超群,孔子却把他排在颜渊之后。口才胜过行为,正是张释之不以为然的虎圈啬夫之类。“敏于笔,文墨两集”,也不算贤,笔墨好等同于口才好,“口辩,才未必高;然则笔敏,知未必多也”。更有甚者,敏于官曹之事,则莫过于张汤,深文周纳,流于酷吏,与贤背道而驰。“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属于司马相如、扬雄之类,虽然文如锦绣,言辞华丽,如果不能明辨是非,推进崇实之化,依然不是贤。“清节自守,不降志辱身”,可以称为避世高人,但这类人“清其身而不辅其主,守其节而不劳其民”,无益于社会,也难以称贤。

  列举了这么多,难道王充心目中就没有一个贤者?实际上,王充还有一个更严苛的标准。他以孔子评价其弟子为例,说明其中的道理。孔子认为,自己仁不如颜渊,辩不如子贡,勇不如子路。但是,孔子自有学生比不上的地方。“丘能仁且忍,辩且诎,勇且怯。以三子之能,易丘之道,弗为也。”也就是说,孔子知道如何适应情境。王充感慨道:“有高才洁行,无知明以设施之,则与愚而无操者同一实也。”由此再推论,人人都有不足,“夫如是,皆有非也。无一非者,可以为贤乎?”王充直截了当地说,人人都赞扬,似乎没有缺点的人,正是孔孟都深恶痛绝的“乡愿”,不但是贤,而且是“德之贼也”。

  那么,如何识别贤者?如果按照世俗眼光,看到其人才高能茂,办事可以成功见效,就认定属于贤人,那么,识人也就太容易了。《尚书》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世人却把辨别贤佞看得太容易,这是人事管理的一大误区。王充认为,知贤说难非常之难,说易也相当容易。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如果掌握了识别贤人的道理,那么,普通人也可以辨析贤佞。用人不当的问题,就出在以世俗眼光判断人才上。“俗士以辩惠之能,据官爵之尊,望显盛之宠,遂专为贤之名。贤者还在闾巷之间,贫贱终老,被无验之谤。”王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观察人的善心,作为评判贤否的终极标准。“必欲知之,观善心也。夫贤者,才能未必高也而心明,智力未必多而举是。”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以价值观评价人。那么,善心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如何观察?王充认为,价值观是通过言论和行为表现出来的。有善心就有善言,有善言就有善行。以心论言,以言察行。有善心,则“言行无非,治家亲戚有伦,治国则尊卑有序”;无善心,则“白黑不分,善恶同伦,政治错乱,法度失平”。王充断言道:“故心善,无不善也;心不善,无能善。心善则能辩然否。然否之义定,心善之效明,虽贫贱困穷,功不成而效不立,犹为贤矣。”所以,治国不谋功绩,关键在于求是,行事不求效果,关键在于务正。王充认为,孔子杀少正卯,正是遵循这一准则。

  王充关于如何识别贤人的论证,在古代的人力资源认知上是划时代的。他采取的基本方法是列举出人才评价上的或然关系,并以这种或然关系打破人们的必然成见。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人们从经验总结和现实感受的角度,通常认为人员才能与组织绩效、官员廉洁与政治清明、用人得当与治国有方、君臣贤明与社会安定有着必然联系,而王充偏偏要打破这种定见,他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推论,以比较极端的方式否定所谓的“必然”。有才能不见得就能做出绩效,廉洁不见得就能带来清明,贤能在位不见得就可以达到国泰民安。诚然,王充的某些话语可以找到不少漏洞,尤其是在逻辑关系上,他不承认必然却夸大了偶然。如果按照王充的逻辑推导下去,很有可能会走向极端,否定人类自身努力的积极作用。但是,王充的否定式,并非是真正的全盘否定,而是借助否定世俗标准来推导他提出的“善心”标准的合理性。至此,王充的论证就有了积极意义。他不过是用一连串的否定来说明“不一定”,从而引发对人才判别、人事管理的许多问题进行重新考虑。例如,是不是多数人赞扬的人就是好人?是不是绩效突出的人就特别能干?类似的问题,实际上一直在困扰着人们。时至今日,人们在人力资源评价上,依然存在众多误区,如可测量指标与不可测量指标的关系,大数概率与必然因果的关系等等。有很多今天仍然常见的偏差,是王充早就以否定夸张的方式曾经指出过的问题。王充不过是用古代的语言,说明了当今人嘴里“台风来了猪也会飞”的感慨。即便从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路看,王充提出的“以欲察佞”、“观心定贤”,至今不失启发意义。就以企业经营而论,现代从一味强调利润和绩效,一步步走到强调文化和价值观,从以成败论英雄,一步步走到看重愿景和使命,似乎依然在验证着王充的先见之明。

  王充的天道与人道

  《论衡》一书,有着大量斥责虚妄的辨析。在这些辨析中,王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贡献,就是以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论说,提供了人力研究的思路和逻辑。过去,很多研究者都重视王充在自然领域和哲学领域的贡献,例如他的“气”论,对地震的观察,关于自然灾害的陈述,关于日月星辰的记载等等,甚至有人要把王充拉到自然科学一边,称他为伟大的科学家。但如果真正读通《论衡》,不难发现,王充始终说的是人事。《论衡》字面写的是自然现象,隐含的认知是人力研究。

  例如,王充关于天文、关于地理、关于日食月食、关于动植物、关于“气”等方面的论说,固然有其自然科学的价值;《九虚》《三增》诸篇,固然有其文本辨析和破除迷信的价值,然而,如果在这一方面过分拔高,反而有可能贬低其真正的思想史意义。徐复观对王充的批评,不能说没有道理。如王充对众所周知的事件文本夸大其词板起脸来严肃驳斥,被徐先生指为毫无幽默;对历史记录中的矛盾冲突简单处理(如关于武王伐纣血流漂杵和兵不血刃的冲突),被指为过于武断;以自然现象同人类现象异类比较推论,被指为幼稚可笑。就事论事而言,徐先生的批评是有道理的。确实,王充作为自然科学家是肤浅的,但是,徐先生似乎忽略了王充借自然以说人事的手法。如果还原王充本来就不是自然科学家的真实面貌,这种批评就大有商榷之处了。

  平心而论,王充作为自然科学家是低档次的,与战国到秦汉的自然科学成就并不相称。王充作为哲学家也是有不足的,与先秦诸子的哲学思维相比明显欠缺开创性。论天道比不上老子,论伦理比不上孔孟,论逻辑比不上荀子韩非。但是,王充说的是人事,而对人力资源的认知,对人事管理的探索,则是先秦诸子比不上他的。

  王充在论说自然时,实际上陈述的是识人用人的道理。他的自然天道和“气”论,不过是给他关于人事遭遇偶适提供依据;他对各种文本传说的纠谬,不过是给他论证人事谬误提供参照。正因为自然是自在的,所以人事才是偶然的。正因为自然没有目的性,人的努力和成就之间才没有因果性。从这一角度展开,方可看出王充思想的真正价值。

  再进一步,王充疾虚妄,纠谬误,实际要矫正的,是识人上的虚妄,用人上的谬误。许多文本存在大量的夸大现象,王充正要借此指出人才评价上的晕轮效应;历史故事中有不少因众成事的记载,王充就要拿过来说明用人上的从众效应。当然,王充的时代没有晕轮效应和从众效应这些词汇,但相应的逻辑是存在的。孟姜女哭倒城墙的故事,是城墙偶崩、杞梁妻偶哭的“偶适”,官场上人的才能和功绩之间也是“偶适”。所以,王充一方面在关于自然的论述中展开识人用人之道,一方面又在关于人事的论述中用了大量自然现象做比喻,如以金银玉石喻贤人,以沙土毛芥喻俗人和小人等等。正是出于论人的需要,这位在细节上讲求逻辑辩驳谬误的奇人,却在宏观上常常犯逻辑错误。像一方面批判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一方面又高度肯定汉代的祥瑞,就是一例。理解了他是为说人事而讲逻辑,就能够看出造成这种错失的根源。至于他在《言毒》篇中说了蝮蛇蜂虿各种毒物之后,直接就讲“其在人也为小人。故小人之口,为祸天下”,更是借动物说人事的明证。

  有意思的是,王充的有些论证,他自己也未曾料到,可为后代考察两汉人事提供参照。例如,他的《遭虎篇》,批评术士把猛虎食人与功曹为奸联系在一起,恰好给后代留下了汉代功曹地位重要的证据。“变复之家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渔于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王充本来要说的是老虎吃人与功曹的行为没有关联,后人从中看到的恰恰是功曹位居众吏之上,以及功曹作恶的危害之大。他的《商虫篇》,批评术士把虫害与官吏联系到一起,恰恰给后代留下了官民关系的证据。“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贪则侵渔,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于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同“遭虎”的性质一样,王充本来要说的是虫害发生与官吏没有关联,后人从中看到的恰恰是官吏凌驾于百姓之上,以及官吏侵渔百姓之烈。就事论事说王充关于虎患、关于虫害的认识多么到位,是一种研究的错位。而从中看到王充特别注重自然与人事关联的民间传说,才可发现他在潜意识里也对人事管理念念不忘。

  对王充和《论衡》的研究,已经有了许多成果,但是,从对人自身的认知、人力资源评判、人事管理等角度展开,有可能会对他的管理思想发掘更深。有些问题,王充的答案不见得正确,然而,在思路上仍然对今天能带来启迪。例如,对贤能的评价,是春秋以来就困扰人们的问题。孔子曾经与子贡进行过讨论。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王充推究了孔子这段话的可行性。按照孔子的标准,人们都说贤,就不是贤;毁誉参半,则贤在其中。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又如何判定毁誉者的善恶?如果誉者善而毁者恶,评价对象为贤;如果誉者恶而毁者善,评价对象则为佞。由此,会产生对“乡人”再评价的连锁反应。所以王充认为孔子的办法不可行,而他提出的“观心定贤”才是可行的。以后人的眼光看,“观心”难道就没有失误?观心定贤和乡人毁誉哪个失误的概率更大?王充自己当然不可能再回答这个问题,却给后人留下了可以讨论的空间。

  关于个人努力与事功效果的关系,古人留下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老话。王充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论证,以偶然性和随机性对“成事在天”进行了深入的发掘,但对“谋事在人”没有展开研究。尽管他也写了一些像周长生那样以人力改变长官命运的例子,但明显分量不足。这种理论上的偏颇,我们可以理解为矫枉过正。而这种过正,正好彰显出王充在人事管理偶然性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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