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11月23日上午,邢台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并出台《邢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上述目标,并出台38项优惠措施,以促进服务业发展。。
《邢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中共邢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8条支持政策,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
据悉,38条支持政策有22条体现了大胆创新和突破,支持力度前所未有。该市明确提出,对服务业领域实行“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各类资本均可进入服务业领域;同时放宽对服务业企业冠名权和服务业企业集团登记的限制,今后,凡服务业可直接冠以市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可申请冠以省级名称;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拥有三家以上控股子公司且合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可申请登记为企业集团。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积极引导其成为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税费方面,该市对年交易额超80亿元的生产资料市场、过40亿元的消费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副产品市场2年内减半征收市场管理费;对新开办的各类物流企业免收首次证照类工本费;对直营连锁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实行总部统一缴纳;对营运的大中型货车实行全年一次性包缴养路费,优惠两个月;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车载重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
此外,该市还将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凡证照齐全的大中型旅游包车允许在市区通行,无特殊情况,各执法部门不得随意检查和扣留。同时,还将实行服务业用水用气同价原则,服务业动力用电与普通用电执行相同价格,逐步缩小差价。
相关新闻
邢台建四省接壤区商贸物流枢纽城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邢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利用近10年时间,把邢台建设成为晋冀鲁豫接壤地区重要的现代商贸物流枢纽城市、生态旅游城市、优秀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金融中心城市。
为达此目标,该市谋划建设龙岗商业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形成市区西北部新的中心商业区。适时规划建设泉北、豫让桥、高开区、百泉四个次级商业区。
该市还将集中力量打造“山水太行”、“文化古都”两大旅游品牌;整合优化创意资源,推动创意服务业的发展;力求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商务服务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方面有所突破。
爱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