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 论“罪己”



     都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窥其一斑也可受益终身。在这个博大的智慧宝库里,最考验人功力的莫过于“罪己”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从一般道理上来说,如果有错不认也不改,会被人所不齿。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说:“人不可以不知羞耻。从不知羞耻到知道羞耻,就可以免于羞耻了。”)

  从心理学来说,人在成长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过程就是“试错”。自卑的人成长往往很缓慢,原因在于他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没有承担精神。而自信的人恰恰是在自我反省中获得进步。

  从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真理的关系上来说,人也许永远无法让自己的主观认识完全合乎客观真理,做一些违背规律的事也许是每个人无法彻底避免的。但这并不是要害,真正的关键是人是否知道反思自己和修正自己,以免让自己重复地犯类似的错误。一位哲人说过,一个没有自我反思能力的人是没有出路的。也有人说,智慧的真谛就在于人类对自己的反思。

  实际上,罪己也好,反思也好,这种文化我们大部分人并不陌生。品德高尚、心性觉悟和勇于承担的人,也总会在出现问题时查找自身的原因。宗教中的正义也恰恰是教人自我反省的,如基督教所强调的自我“忏悔”,佛教中的“自观”,儒家强调的“自省”。在西方近代哲学体系中,反思既是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在哲学意义上,反思(reflection)又被译为“反省”“反映”,通常指一种精神的自我活动与内省。反思是对思维的一种理性的把握,是对思维的思维。反思的对象不是客观世界,而是人的思维本身。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中国封建文化中依然有像“罪己”这样了不起的人类理性。众所周知,封建皇帝出口即为圣旨,天子几乎就是真理的代表。可就是在那样一种封建文化中,依然有一些皇帝汲取了中华文化的精髓,用“罪己诏”的方式进行自我反省,并昭告天下。据《尚书》记载,商汤得天下后就曾发布诰文,其中有“罪当朕躬,弗敢自赦”云云,可见那时的君王多少心存敬畏,而汤武也对黎民有一份责任心。

  再来看看如今的企业管理,本来上级是因为能力卓越而成为指导部下的人的,可很多管理者日常工作中却充满了对部下的不断指责。这样的管理者置自己指导不到位的责任于不顾,似乎部下的过错全部都是部下的责任,那管理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呢?似乎制度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也鲜有管理者在面对部下问题时进行自我批评和反省。上级批评部下,部下不敢回嘴,可私下里又到处去抱怨上级。于是,上下级之间的和谐没有了,产生问题的根源也没有人去认真查找和纠正。

  在我们这个时代,民主越来越多地被人了解和重视,政府的做法也越来越开明。我们要说的是,即使是用现在的民主概念来解读,批评别人和反思自己也应该是同时发生、互相依存的两个不可割裂的方面。

 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 论“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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