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加上8000多亿元的预算外收费,以及征收的社保基金,已相当于GDP的33%,这一实际负担远远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常水平
文/周天勇
最近,很多媒体刊登了一条消息:在中国的纳税企业中,房地产行业的纳税大户很少,与这个行业的利润状况不匹配。据我了解,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向政府缴纳的费用特别多:首先是他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很高;再一个就是房地产配套设施的费用,如交通、绿化、管道等,本来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他们也承担了很多。这让我再次想到,我们在衡量企业税负时,不能光看税的负担,还要看费的负担。
众所周知,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很大,没有税收不行,但是税收太重也不行。现代经济学证明,在一定的区间内,也就是税收达到一定水平后,税负越重,对经济发展的负作用越大。所以,我们要关注的是,中国的税负有多重?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如何?怎样才能减下来?
中国的官民比例低于美国?
现在有一些人,包括财政部门的人也说,中国的税负并不重。他们所依据的是预算内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但实际上中国企业的税费负担远不止预算内的财政收入。我估算,除了税收,我们有8000多亿元的预算外收费,加上征收的社保基金,几项加起来相当于GDP的33%,这一实际负担远远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常水平。根据研究,在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占GDP合理比例应该在18%-25%,高出就会影响创业和就业。
更重要的是,在比较税负的时候应该把公共福利的开支和行政开支区分开来。例如,在美国2004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行政支出部分占14%。而在我国2003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加上预算外支出进行调整以后,行政公务的实际开支比例是37.8%。
曾经有国内学者指出,2003年中国内地公务员人数是653.67万人,官民比例为1:198。而美国的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10万,官民比例为1:94。因此他们认为,同美国相比,中国的官民比例还比较低。
实际上,这是一种口径不同的错误比较。美国的公务员不仅包括联邦和地方政府中的所有公职人员,还包括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甚至为政府工作的医生、工程师、清洁员等都包括在内,工种达数百种之多。如果按照美国的公务员范围界定,中国的公务员人数远不止653万人。
根据我的估算,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包括党政机关的公务员,行业协会、学校、医院和科研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中有公务员性质的官员,工商管理、派出所、城管等机构的执法人员,县、乡、村基层中靠收费和罚款供养的非编制管理人员,享受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等,总共近7000万人。按照这样的计算,中国的官民比例不是1:198,也不是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议论的1:26,而是高达1:18。
“税外费”造成企业负担过重
总的来说,我认为中国的税负非常重,结构上也有问题。拿企业所得税来说,一般认为,正常的税率应该在27%左右,但目前国内企业的所得税率是33%。这实际上是考虑到国有企业不向国家上交利润,所以把5%作为利润加到里边。但作为民营企业,必须对投资者上交利润,所以对他们来说,33%的所得税率就太高了。特别对于个体企业,既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双重征税。
另一方面,企业的税外收费层出不穷,而且征收极不规范。这在中小企业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比如你想办个茶馆,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马上过来收钱,不交钱根本办不下去。如果收不到钱,就有人查你的账。在国外,税务部门查账的话,查完的内容就不再重新翻账。而我们的做法是,今天查一遍,明天再查一遍,一直查到你交罚款为止。
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根本的原因是政府在预算外养了很大一批人,甚至很多预算内的机构也没有给足经费,而是“给政策”,让他们去收费。这部分人员的实际情况是自收自支,但财政系统又实行收支两条线,费先收上来交给财政,财政再返给他们,这等于把不合理的东西合法化了。更恶劣的是,还实行超收奖励。本来就不合理的收费,今年收了100块钱,明年让他收150块钱,多出的50块五五分成,作为奖励。这样一来,企业和老百姓面对的收费负担可想而知。
粗略估计,在我们政府8000亿元的收费中,工商系统有500个亿,质检收费达200多亿,其它如城管、派出所等的收费加起来,总共有3000多亿。如果政府能够把这些收费取消,按2万元容纳一个劳动力就业,马上就可以增加1500万人就业。据此,我个人估算,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31%-32%,这是很沉重的。
由于“收支两条线”把不合理的收费合法化了,我们的政府机构人员越来越多,每年都说精简,每年都精简不掉。很多机构收上钱就养自己,人养多了,钱不够,又去收,由此构成恶性循环。最后的结果,大家都想当官,都想吃皇粮,没有人想去创业。所以整个社会的就业机会增长缓慢,居民不敢消费,经济增长老要靠投资来支撑。
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首先,要控制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规模。在未来5年内,总体上不再增加公务员编制,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同时,推进公务消费货币化,加快机关后勤部门企业化和市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和支出,其它事业单位坚决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
目前,我们对政府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没有法律约束,因此应该制定一部《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明确纳税人供养的范围,严格经费拨款、增加人员的程序,严格控制机构和人数膨胀。另外,必须清理政府各部门税外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坚决取消,合理的要通过听证和人大审批,并转为税收,杜绝一些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收费和罚款来供养自己。
我特别建议,在“十一五”期间应该制定一个清理政府不合理收费的规划。因为政府各部门收费后面存在着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被供养的吃“准皇粮”的人。8000亿元的收费实际已经进入了供养机构和人员的支出盘子,想通过一个文件和一场运动,彻底清理收费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搞不好,就成了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最后不了了之。所以,我们需要有一个系统的、各部门配套的改革方案:第一步,先解决工商、质检、城管等系统的收费,进行财政、工商等系统机构配套改革,将其收费抑制住;第二步,进行燃油费改税,清理交通乱收费;第三步,治理整顿教育和卫生乱收费,把政府管理和市场改革结合起来,建立一个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医疗体系;第四步,彻底清理涉农乱收费。
收税要征得公民同意
从根本上说,征税是一个国家利用公权,收取公民财产的一种行为。在现代社会,收税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这种行为首先要征得公民的同意。还有就是,政府花钱要透明,要受民意制约。在西方,民意是通过议会来反映的。在我国,可以考虑在人大设一个专门的筹款委员会,来审议政府提出来的收税、收费方案。我们现在只有一个管花钱的预算委员会。
在人大审议收税、收费方案以后,如果有必要,还要召开社会听证会,由各方面的人士来评判,某一税收是否合理、税率是否合理、收税的方式是否合理等等;广泛征求意见完了之后,把意见向筹款委员会反映,最终由它来批准。
对于特别重大的,很多老百姓都关注的,那就得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收这个税。为什么要采取公民投票?因为某个群体的意见和全体公民投票的意见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你让农民全部投票,他们觉得800元钱正合适;如果让城里人发表意见,800元钱的起点可能就太低了。
总之,收税是向公民拿钱,要征得公民的同意,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不能说,政府发一个文件就可以收钱。像我们现在这样,某一级政府、某个政府部门发了一个文件就可以收费,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允许的,也不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