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公共媒体 法律 网络媒体公共空间的公信度



     网络新闻(特别是博客、微博、飞信等信息发布源)已经成为继印刷纸媒、广播电视之后的又一种新闻报道形式。在全球网络传播的匿名环境中,每一个网络媒体的消费者,既是内容的生产者,也是内容的消费者。新闻学的核心是新闻的公信度和新闻的核实。但是,在网络里,人们生活在一个使用假名、匿名,张家长,李家短的一个舆论环境中。由于无信源文章、匿名文章大量占据网络空间, 人们越来越怀疑网络新闻和言论的准确性、诚实性和真实性。

  媒体的公信度一直是人们较为关注的一个话题,树立一个客观公正、值得信赖的公众形象,是每一个媒体所执着追求的目标。随着网络媒体日益成为主流媒体的今天,网络媒体的公信度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网络已然成为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平台,但大多数的网民也对网络中的信息持不信任或怀疑态度。作为公众自由言说、获取信息的公共平台,网络空间还存在公信度偏低的问题。公信度是网络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提高公信度对于网络媒体来说至关重要。

  一、网络媒体公信度偏低的影响因素

  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广大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由地发表言论,而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问题,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络空间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欧洲公共媒体 法律 网络媒体公共空间的公信度
  1.虚假信息泛滥

  荷兰的一位学者说,网络媒体正在从内容为王的时代,演变到谣言为王,甚至谎言为王的时代。由于网络信息发表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得人们发表信息更带有某种程度的随意性。网络编辑作为网络信息“把关人”,为了争抢时效往往缩减把关环节,在没有进行信息核实的情况下将其转载。在信源和把关人方面都存在着产生虚假信息的可能。

  越来越多的媒体、大腕记者、大牌主笔被有钱人、投资者、有权人、广告商左右和操纵。一些媒体根据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通过组织研讨会、策划专家论坛,来制造新闻热点,操纵公众眼球。这也是虚假、夸张信息的主要来源。

  2.闻风言事

  在网络公共空间里,每个网民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也可以是接收者。作为信息发布者,网络空间的匿名性或与现实身份不对应性,使得很多网民不负责任的娱乐、甚至捏造事实。而作为信息接受者,当网民获知一个事件之后,他们很容易在“集体无意识”的状态下产生一种意见的倾向性,闻风言事,甚至是没有根据的肆意发挥,扭曲事实,从而形成错误的舆论导向。如在一些网络事件中,网民对事件过程、事件牵涉人物的身份、背景进行没有根据的猜测,从而产生对其他公众的误导。

  “速度和时效是准确、公正、完整和平衡的敌人。”互联网是匆忙制作和传播的信息。在网络上,一条新闻几秒钟就可传遍全世界。媒体都在争夺第一时间发稿和独家新闻。网络媒体在发稿前,几乎没有留给被其报道批评的人在出版前,有任何辩驳的时间。在这种时间压力下,无法完成信息发布的核实和平衡。

  3.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的出现使网络空间贴上了“激进”和“暴力”的标签。受到网络暴力影响,政府在采纳网民意见时,某种程度上持谨慎态度,从而削弱了网络空间民意的作用力。如果网络中继续充斥网友不理性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和网络违法行为,网络媒体就很难在广大公众中赢得信任,也就无法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公信度。

  二、提升网络媒体公信度的对策

  网络媒体想要赢得主流媒体的传媒影响力,首先要做的就是让公众信任自己,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传媒形象。那么如何才能提高网络空间的公信度?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种探索性的对策。

  1.主流网络媒体加强把关,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共空间,难免被某些人利用,通过发表负面言论,煽动网民情绪,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应该加强主流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从而压缩和抑制失实、有害和破坏性的言论。尤其在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中,网络媒体应该第一时间介入事件报道,以主流的声音、权威的言论及时帮助人们形成对舆论事件正确的认识。

  2.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

  网络上之所以会出现虚假信息泛滥,网友的情绪性言论,而这些信息和言论往往又很容易引发其他网友的积极回应。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相关事件信息没有及时的为公众所知晓,网友和社会公众在知情权没有得到尊重的情况下很容易对事件做出猜测和臆断。面对网友的广泛质疑,政府部门迅速做出回应,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网友们不满情绪的扩展和蔓延。

  3.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公众网络道德素养

  目前,有关网络媒体管理的法制法规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网络媒体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很难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另一方面,各种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最终的实现都必须落在每个具体网民身上。所以提高网络媒体的公信度要将人治和法治两者结合起来。

  总之,在网络媒体日益成为主流媒体的今天,如何提升网络媒体的公信度,使网络媒体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要将网络公共空间的建构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联系起来,与政府的民主执政意识联系起来,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合法、有效、可信的网络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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