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案例学派是德鲁克等人发起的。其核心主张是,通过研究企业成功与失败的实际案例,从中获得启发、借鉴和参照,再通过进一步的凝炼,归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命题。由于其实用与简洁,它很快被引伸到案例教学,并迅速得到推广。我国对案例教学响应甚为积极,在实际教学中也收到很好的效果。在充分肯定其有效作用的同时,一些现象也值得警惕,尤其是在案例教学灸手可热的今天,对它做些反思也许不无好处。
诚然,案例教学具有直观、鲜明、生动、易懂的特征,是一种好的教学手段,诚如牛顿所说:“例子比法则更重要”。从古至今,其思想也为各个民族的教育普遍采用,只是称谓有所不同,有举例、例子、实例、范例、例证等多种叫法,其中,也包括为说明问题而人工构造的例子。自然,这里“案例(case)”之意是指直接从实际生活中、从具体企业中开发出来的具有真情实景的情形。案例教学可以给学生以启迪,激发思维。案例事实对未来决策者,无疑会起到一个较好的参照“坐标”作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些都是案例教学优越之处。但也需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如果不假思索地对待它,唯案例论是从,将会陷入如下几个误区:
1、虽然案例对于启发人的灵感、创意和理性有好处,但作为培养未来的管理者,不能仅靠这种启发。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学生打基础、进行科学修养,是在强调基本训练的前提下来谈结合实际和灵活运用,切不可本末倒置。否则,容易陷入“让学生到学校里来学实践、学经验”的误区。在学校,当然可以学实践、学经验,但显然不是学校最擅长的,学校毕竟是“探索和传承普遍学问的场所”,对系统的、结构化知识的掌握,当成为学生的主要诉求。
2、当前,必须警惕那种以“案例为上”,“案例优于—切”的激进思潮,以及一些不假思索,凭着自己好恶而盲目推祟案例的作法。一些老师偏好案例,往往是认为案例分析好讲,可深可浅,容易对付,这是又一种误区。其实,“就事论事”地讲案例只能是说故事而已,与案例教学无关。要讲好一个案例并不容易,得有真正的理论修养,得有真正的领域知识。如何以小见大,如何于细微处见精神,如何多视角多侧面地剖析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又能做到收放自如,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切实解决的问题。其实,在案例分析上是最能检验一位教师的“功力”的。
3、各层次教育中都存在两类课程,一类是基础理论课,一类是实用技术(方法)课。这前者如物理、数学直至(宏微观)经济学等等,它们至少是对实际生活经抽象概括并简化而成的,旨在描述客观的基本规律。由于是对客观世界的高度抽象,就很难与客观真实事物作简单的对号入座和一一对应。对这类课来谈“案例”是迁强的盲目的,这时,只能用举例、编例的方式,来加深读者对知识的理解,这可是从来都有的,且已很丰富。后类课程(实用技术)才真正谈得上用“案例”,但也不可处处讲案例,不可影响教学进程,不可喧宾夺主,不可成为“案例主义”,必须视具体教学内容而定。
4、不能把提倡案例教学,提倡毕业论文中的案例分析,误以为仅仅是到书本文献中去找案例,编排一下即可。须知,资料中已有的案例只是报告文学中的实例,只是搬上了舞台的“生活”,它是别人加过工的成品,是别人咀嚼过的馒头。并非从资料到资料的转述就可以实现案例的宗旨,完成实践能力的培养。案例分析的宗旨应该是强调到实践中去,到实际生活中去直接提取案例,只有这样才是一次真正的研究和创造,只有这样才说得上对实践的抽象、归纳和提升,也才是全面培养人、锻炼人的真正过程,也才是德鲁克的初衷。从这种意义上讲,开发案例的过程,比得到案例文本重要得多。国外现在谈教育的国际化时,不仅指教育理念的国际化、教育思想的国际化、教学大纲的国际化、课程设置的的国际化、教材的国际化、师资的国际化、还包括学生生源的国际化,学生学习经历的国际化,还特别提到“案例开发的国际化”,这对我们认识案例开发的重要性是有启发意义的。
总之,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和对待案例分析教学,防止案例教学被泛化、异化、僵化、唯一化、绝对化和庸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