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与众不同的大背景就是下半年要召开党的十八大,国企改革无疑成为了令人瞩目的大事。国企改革至今已有很大成效,特别是一举制止了MBO,从而避免了进一步滑向私有化陷阱,确保社会主义的国有成色不变。但是,这样改革之后诟病也很多,如行政性垄断现象,它几乎成了国企的代名词,因而人们对国企进一步改革寄予厚望。特别是政府部门高官和大型国企高管双向任职通道打通之后,它是否会成为官商一体的载体并进而造成尾大不掉的毒瘤,对此人们有理由表示担忧。因而,国企改革无疑成为了众望所归头等大事。
从日本的准国企说起
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一周年了。时任首相菅直人对“东电”(Tokyo Electric Power Company)发了狠话,不惜以破产相威胁,说如果东电不能有效处理核事故,不排除让它破产的可能云云。可是,东电未倒,首相先辞职。首相的话何其轻也,难怪有人评价道:菅直人下台的可能性,要比东电破产大得多啊。首相说话不知轻重,不但得罪了很多既得利益者,简直就是对这种体制的挑衅,而首相本身又是这种体制的产物,由此可知其离倒台为期不远矣。
当然,日本主要是财阀控股,没有多少国企。然而,东电虽非国企,但仅凭它大到了不能倒的地位,就已不是原本意义上的私企,而是准国企了。日本的公司间交叉持股、日本的政府官僚退休之后都到这些财阀控股的公司去挂职,尽管有3年禁止期防止官商期权交易的腐败行为,但是,官商结合还是如此紧密,以至于亦官亦商、先官后商这种体制已到了尾大不掉、坚不可摧的地步。果不其然,日本政府力争救助东电方案获得通过,避免出现资不抵债局面。相关法律草案提出一套赔偿方案,由电力公司出资,由政府提供担保。
2007年日本住友宫原贤次造访中国时盛赞国资委,说“国家控股”事关重大,“中国坚持国家控股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这些行业涉及国家和人民最核心、最根本的利益,是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的坚实保障。”住友的这番演讲,到底是在标榜自己,还是在推崇别人呢?也许是惺惺相惜吧。
那么,国企的存在到底是政治需要还是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呢?时任国资委主任的李荣融几番非正式场合的讲话,都把国企和武装力量相提并论,将二者提高到保障政权的“两个重要基础”的高度。如此说来,国企的存在首先是政治的需要。诸多央企高管之所以会响应国资委号召自觉自愿地放弃期权股权的诱惑,不是因为他们高风亮节或保持晚节,实在是国资委号召力杀伤力非同小可——其对下属国有企业掌握着资本控制和人事控制这“两杆枪”,人事调动还受组织部管。也就是说,国资委直接掌控国企高管的人事任免权。国企的行政化倾向在国资委体制中是必然会有的显性基因。
双向任职通道打通后将意味着什么
人们不难发现,现在省属国企高管大多曾有地方主政的履历,而央企高管则不乏来自各大部委或各省的“封疆大吏”。另一方面,国企又充当了“经济官员孵化器”,许多国企高管成为各地党政领导的热门人选。现在,从国企培养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这种干部培育机制的预期一旦养成,固然为国企提供了新的激励机制。但是,这套体制能否长期有效?毫无疑问,这套体制强化了官本位意识,而这种“由官变商”或“经商入官”的身份转换和任职模式造就的“绿色通道”——出则为商,入则为仕——这种新的预期一旦形成,并且适应了新的变化,就会尾大不掉,遗患无穷。联系古代,如果官办、官商能够成功,那么,盐铁政策、洋务运动不需要检讨了,我们还需要市场经济干什么?人们担心的是,假以时日,政企不分的老毛病又会重犯,甚至比计划经济还有过之。人们形象地比喻,这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获取市场经济的利益。这既是造就新国企的效率,也是限制它进一步发展的桎梏。
行政化无疑是对内部人控制的一种制约,它扭转了国企改革MBO的方向,而且迄今为止仍然是有效的管控办法。比如切尔诺梅尔金,80年代曾任苏联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1992年天然气公司私有化,切尔诺梅尔金就顺利地成为了天然气股份公司最有实力的控股人,控制着全世界40%以上的天然气资源,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巨头。前苏联共青团中央书记科尔科夫斯基,创办了一家大银行,也发财了。俄罗斯之所以最后会走向彻底私有化,就跟内部人控制能力以及内部人的私有化预期这种转向有关。
但是,官商结合机制及其预期动机将会进一步塑造国企的行为模式,带来很多新的弊端。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用经济的办法而不是行政的办法、资本控股而不是行政控制,因此,行政控制根本上是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如行政领导干部退居二线之后或明或暗地到国企从业挂职,以提高晚年福利待遇和幸福指数,这已是不言而喻、司空见惯的事情。现在的国企,上层管理层相比于同级别的行政待遇要好,而且面向它的行政通道是敞口的;而下层员工相比于私企民企福利要高,因而,体制内的这部分人群是整个社会中最和谐的部分,由此也就构筑起了体制内的“大宅门”,进入这个“编制”“体系”就等于捧上了金饭碗。
现在的国企仍有行政级别,而且以此来标榜自己,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现象。究其原因,这些国企高管实质上只是“准”职业经理人,本质上还是官员。而官员的任命、升迁抑或贬谪、考核自成体系。一个部级企业,其管理者必然要从部级产生,市场是不会产生部级干部的,这就意味着,国企高管一定是官场中的佼佼者,但未必是市场中的优胜者。无论是国企本身的行为,还是其经理人的行为,制约它们的实质上都是行政因素而非经济因素。
国企改革还有下一步么
改革就是制度创新,没有制度变更算不得改革,最多只能算是调整。改革是质变过程,而调整是量变过程;调整是无时不在的,而制度变更则不是随时随地都在进行中的。所以,改革是万不得已的大事情,制度是不能随便变动的,否则,执行者会随意变通,而人们却无所适从。当然,调整也有前提,就是要先有制度,如果制度不确立,那么,何谓改革何谓调整的界线就不明确,执行者就会有很大自由裁量权而不受制约,更不会受到惩罚,因而变得肆无忌惮。
我们的改革是本着先易后难、迂回包抄的战略,采取了分流自愿选择的双轨制,尽可能化解强势群体的矛盾。国企改革也不例外。那么,迄今为止,国企改革有哪几步,哪些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呢?
十三大确立的政企分开原则,应属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此前国企内厂长、书记关系一直难摆正,整个国民经济也是陷入到放乱收死的恶性循环之中,这些都是公认的事实。第一次企改高潮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期,集中表现在县及县以下国营、集体经济大规模改制,其突出特点是“退国进非”。90年代前期延续了这股势头,而且纳入了很多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因而力度变更大,步伐更快。最有名的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山东诸城市长陈光主持改制,将市属企业150家全部卖掉,致使“陈卖光”一举成名。从此,县及县以下几乎没有了国有经济。这个时期企改的特点是私有化、自由化、市场化,最典型的案例是“中策现象”。第二次企改高潮,出现在90年代末产业结构调整时期。1998年下半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产业政策明确提出“退二进三、抓大放小、重组改制,下岗分流”,使得“九五”时期提出的“两个调整、两个根本性转变”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不得不承认,1998年之后的国企“三年脱困”攻坚目标是在啃硬骨头,一批老国企被收购兼并,大量职工分流下岗。当时社会上对于这项产业政策导向,普遍理解为“国退民进”,一些地方也是这么做的。为此,还发生了著名的“郎顾之争”(2004年),引起了公众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关注。国务院为此叫停了MBO。2009年的“通钢事件”标志着“国退民进”到“国进民退”的转折,也就几乎在同一时刻,国企吹响了重组的集结号。2003年组建国资委,由此,集团化重组控股国有企业发挥了主导作用。从2005年开始,在以后6年时间里,国企纷纷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经营方式越来越灵活。一方面国企数量减少了,另一方面国企大量注资、大量剥离坏账资产。前一个阶段国企改革试图将政企分开,最终未获成功;而后一个阶段,国企事实上已经独立,政企形式上做到了完全分离。
1998年,国家大刀阔斧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其中有一项便是“使大多数工业部门与企业脱钩,国有企业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从此被打破;按照中央决定,军队、武警、政法机关所办的6408户经营性企业和297户军队保障性企业已移交地方管理,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在改革方向上,国有企业去行政化的方向早有定论。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的指导性政策,更是在2001年就已经颁布。原国家经贸委出台了文件,明确规定今后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然而,10年后的今天,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还在“试水”,而且仅限于广州、上海等地“试水”。
一方面,国有控股方式变得更加灵活有效,另一方面,强有力的人事任免权介入。这样,国企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国资委手中。现在,国资委下属企业四分之三以上都是“国有控股企业”,只保留了党组织和人事任免权,管理模式很符合现代公司治理的规范和结构。虽然国资委的权力并不大,但其引入的财团模式使国有资本受益匪浅。加上政策和信贷支持,国企更是如虎添翼。
毫无疑问,这些方面举措都属于重大的制度创新,决定了国企发展的方向,奠定了未来国企的基本特征。尽管现在也有人叫嚷着改革攻坚,但与上述那些重大布局、重大制度创新相比,则都属于零星小雨或阶段阵雨。若问国企下一步还有什么改革,首先得搞清楚改革的动力何在,谁有这种动力?——如果体制内谁也没有动力,只有体制外那些弱势群体有改革的诉求,照样改不动。
所谓体制内没有动力改,就是指国企老总没有改革的愿望。既然有行政保障的市场垄断利益而又无市场风险之虞,何乐而不为呢?在国资委体制下,国企老总的动力和预期也由过去的MBO转向了平调升迁,两眼瞅的是平行调动到党政部门或提拔重用,或者反向“空降”。要知道,这是国资委行使所有权、有效地控制国企的杀手锏,二者是合拍的,这个时候再讲所谓的国企改革,其实重心已不在经济领域,而集结到了政治领域。
所谓体制外没有能力改,就是指弱势群体纵然有改革的诉求,最终也成不了改革的突破口。就我们普遍感受到的国企垄断弊端来说,能不能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呢?依我看,把国企当作垄断来打(改),也是就现象不就本质、舍本逐末,最终是雷声大雨点小,轰轰烈烈走过场,不了了之。事实上,垄断的情况很复杂,旧的教科书说法很片面,现实当中很难执行。新的反垄断法不在于限制垄断,而在于防止限制潜在竞争者。因为垄断也是竞争的产物,因而限制垄断本身也会变相地限制竞争。这种变相,则是对竞争制度的更大破坏。可见,同样都以改革为名,有些实施的是逆市场化做法,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
防止官商一体的日式准国有体制
既然有人主张改革攻坚,也就有人建言中央宣布结束改革。特别是十七大前夕,有相当一部分人提出了,中国从此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后改革时期。其结果怎样?关于新时期新阶段的说法在党的决议文件里头体现出来了,却没有宣告改革就此结束。这反映了中央对国情的意见、对改革的态度。沿着历届党代会决议的思路,我们看到,十四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成型阶段,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是继续完善、巩固阶段。期间,改革固然是其重要的特征,但是,调整和完善的分量在不断加重,此消彼长,重心和任务也在相应地发生转移。
国企改革走到现在这一步,由很多因素促成。如果细心观察辨别,前后期还有所变化、有所纠偏,这些都不是事先能够设想得到、能够事先设计得好的。毛主席常讲,草鞋没样,边打边像;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不断地探索。总之,改革是个不可逆的过程,有其自身演变的规律。至于国企下一步怎么改?其实,重心已经不在经济领域,而是转移到了政治领域。如果说10年前国企改革所要防止的是私有化倾向,那么,今天则是要防止它滑向另一极端,即出现官商一体的日式准国有体制。亦官亦商、半官半商、先官后商乃至父官子商、夫官妻商此类现象必须严令禁止,相应的申报、回避、隔离、审查制度都要相应建立和完善起来。如果此时还是把重心放在反垄断攻势上,如此推进国企改革就是避重就轻、舍本逐末,表面热闹实不中用。这几点必须在这个关键时候及时严正地指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