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永久专题 企业必须签永久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及对策(下)(法律顾问专题)



    问:我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员工的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听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只要符合法律条件,企业就必须与员工签订永久劳动合同,不签订的企业要承担较重的法律责任。想请谢律师详细解释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谢恒律师注:本主题分为上下两篇刊载,上篇解答主要分析企业必须签永久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及法律责任,下篇解答主要为法律对策。上篇解答请见《企业必须签永久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及对策(上)》。

 

  谢恒律师解答(下):

 

  三、法律对策

  谢恒律师建议,企业应对所有员工的劳动法律关系进行全面的法律审查,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讲,若员工符合签订永久劳动合同法律情形的,企业要采取的法律行动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订立永久劳动合同;(3)订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3)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关系;

 

 半永久专题 企业必须签永久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及对策(下)(法律顾问专题)

  (一)订立永久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出现,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永久劳动合同,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主动提出签永久劳动合同

  谢恒律师强调:在此状况下,签约是企业的法律义务,不得放弃或拒绝。

  2、员工不主动提出,但用工状态持续

  谢恒律师强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尽管员工不主动提出,但只要用工状态仍延续(比如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员工仍留在企业工作),企业就应当主动签订永久合同。

  

  (二)订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订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允许企业签订。谢恒律师提示:企业应收集并保管“员工主动提出订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比如员工亲笔签名的申请书,声明书)。如果不掌握此方面的证据材料,尽管员工接受了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愿意履行,企业的违法风险依旧存在。员工可以“订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非自己主动提出”为由来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比如要求企业从合同订立之日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谢恒律师建议,企业可向员工发送书面的征询函,专门征求员工对合同续约的书面意见。如员工主动提出订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应由其在征询函上书面回复。

  

  (三) 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与员工达成协议,可以终止当前劳动法律关系。谢恒律师提醒:由于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企业应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建立并完善员工辞职报告制度,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材料。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379451.html

更多阅读

未办理就业证的涉外劳动合同的效力及处理 论劳动合同的效力

【提要】外国人未取得就业证即在我国大陆地区就业的,因其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与用人单位所签劳动合同亦无效。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民法意义上的劳务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方式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一、开除: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如下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

声明:《半永久专题 企业必须签永久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及对策(下)(法律顾问专题)》为网友青涩少年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