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获准成立 “东北振兴银行”无人愿提
《2007年新闻笔记第三十七篇》 经济观察网讯 本报记者 刘长杰 沈阳报道 10月10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银行)。这是自2003年振兴东北计划实施以来,继大连银行、盛京银行获准成立后,东北三省获批的第三家地方性商业银行。 吉林银行是在长春市商业银行基础上,吸收合并了同省的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获准更名的,吉林市商业银行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也同时变更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辽源分行。 吉林省地方金融的规模和影响力,在东北三省中历来最弱小。尽管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该省从2005年起加大了地方金融企业的分类处置工作力度,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和资产质量随之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受规模、地域及分散经营等条件限制,该省地方性银行自身发展的能力还不强,与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此前提下,2006年8月,吉林提出了对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实施联合重组,并确定在长春市商业银行、吉林市商业银行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吉林银行。 吉林银行正式成立后,按照吉林省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的总体改革思路和银监会的要求,下一步,吉林银行将实施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改革运营模式,进而实现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 “吉林银行的获准成立,必将为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强大的动力。”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刘庶明研究员说。 三年前,随着振兴东北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在东北地区成立“东北振兴银行”的呼声随之而起。此后,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相继提出了以自身为主,组建东北振兴银行的要求;四城市为此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 然而时至2006年,东北振兴银行依然未入国家的审批范围。同年,在大连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组建的大连银行,在沈阳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组建的盛京银行,先后获批。两家银行随后在天津成立了各自的第一家跨区域经营性银行网点。与此同时,盛京银行通过参股辽阳、营口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了省内跨区域经营;大连银行则把下一步的新开银行网点目标,定位在了京、沪、穗等国内一线城市。 大连银行、盛京银行的成功建立和运营,极大地鼓舞了东北地区其他城市金融机构的士气。就在吉林银行申请成立的同时,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也一直在悄然运筹进驻东北的开放前沿城市——大连。 地处东北其它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不甘寂寞。记者调查表明,辽宁锦州,黑龙江大庆和齐齐哈尔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正在全力进行重组,并积极筹划改制完成后,第一个目标即实现跨区域经营。 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大连银行、盛京银行挂牌成立后,两行的存贷款规模,在各自地区均处于领先地位。尽管这两家曾经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实施重组后,已经能够在全国其他区域开张营业,但一个显著事实是,这些银行对所在地的经济建设,还是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持。以大连银行为例,该行为大连市新建的大窑湾保税港区和长兴岛的全面开发,提供了全面的资金支持。 显然,在东北振兴银行迟迟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东北三省各地正通过改造各自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获得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力量。而一度惹人关注的东北振兴银行正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我们现在只谋划自己银行的发展。”大连银行的一位高管说,“东北振兴银行——从去年开始,就没人再提。” ***注:此文为经济观察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