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新规 劳务派遣新规将行 企业裁员或致“双输”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

  新规效果或打折

  7月1日,经过修订的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该法此次修订重点是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的问题,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进行严格限定,不仅派遣岗位必须满足“三性要求”(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同时“派遣用工亦不能超过10%”的传言也被业界所接受。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河南调查了解到,用工法律风险的加大,引发了当地部分企业裁员行为,作为选择之一的“转外包”并没有受到企业的青睐,受访的用工企业和派遣企业均对新《劳动合同法》“一刀切”的比例限制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在用工成本持续攀升的当下,让员工直接转正或转为外包都会给雇佣双方带来风险,裁员或是最好的选择。

  董保华教授担心,立法者想通过修改《劳动合同法》来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问题的期望,可能会落空。

  中国法学会劳动法专家梁智则担心,在此前采取的劳务派遣中,很多是 “假派遣、真用工”,而企业一旦采取大量劳务外包,就会更肆无忌惮地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现在,对于如何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法律没有规定,理论界也没有一致标准,一旦劳动者要维权将会更加艰难。”梁智说。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周国良则认为,采取劳务外包的企业也会面临一些问题,他撰文指出,采用劳务外包之后,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难度加大,而如果过度依赖将丧失自主权;他认为,劳务外包的适用范围相对受到限制,业务越复杂、越核心、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企业就越不可能实施外包。

  而作为实际操作企业的负责人,马富强对于10%的硬性比例存在疑问,“一刀切是切不了的,像上海即便到30%也肯定要超,西藏新疆连5%都超不了,洛阳市劳务派遣比例约在20%以下。”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洛阳市一些部门正在酝酿将一些服务型项目以公开售卖的方式进行,由劳务派遣公司竞标,但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联通公司的管理费是每人每月50元 钱,但是通过外包竞标,已经有人出价到13元。在知情人士看来,“价低者得”这种最主要的竞标原则,将招致恶性竞争。在劳务外包中,工资、保险都是固定不动的,企业唯有争取按人头计算的管理费。

  一位不愿具名的劳务派遣公司老总告诉记者,行业内人士普遍对劳务外包持悲观态度,“如果一个企业破产,这些工人的后续处理安置费用,比劳务派遣的风险大,有可能一下子让劳务派遣公司倾家荡产。”

  在此前采取的劳务派遣中,很多是 “假派遣、真用工”,而企业一旦采取大量劳务外包,就会更肆无忌惮地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新规 劳务派遣新规将行 企业裁员或致“双输”
  裁员应对

  许多公司裁员是为了规避传说中要求企业“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员工不能高于用工总数10%”等规定。

  “字签了你可以回家了,以后不用来上班了。”领导的一句话,让在洛阳中信重工工作10年的李伟(化名)听后心里酸酸的,他和另外1769名同事一道,被强行解除劳务合同。在4月牡丹花开正艳、游客如织的时节,李伟和同事们将洛阳市中州路堵住,以表达对失业的不满。

  最近几个月,洛阳市裁员的企业不止中信重工一家。洛阳市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洛阳市几乎所有大点儿的企业都会多多少少裁一部分人,其他公司裁员幅度不像中信重工这么大,而是隔一段时间裁一部分。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洛阳裁员与7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有关。许多公司是为了规避传说中要求企业“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员工不能高于用工总数10%”等规定,“即便有两年实施期限,早些裁人还是会相对容易很多。”

  据了解,被中信重工裁掉的劳务派遣工都是与洛阳市劳务派遣中心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当时约定,一旦违约将由企业支付赔偿金。这个条款让该劳务派遣中心主任马富强在两个月后暗自庆幸。

  “如果不是当初签订合同时约定违约金由中信重工支付,光支付违约金一项,就让我们劳务派遣中心破产了。”马富强预计,现在14000多劳务派遣工,到7月估计要流失三分之一,约四五千人要被裁掉。

  马富强作出预测的依据是社保、工资提高,还有“劳务派遣员工不能高于用工总数10%”的硬性比例出来,10%以外的员工转为正式工,这又会造成成本上升,企业又不愿意承担。

  全国政协委员、国有大型重点企业监事会主席倪小庭曾对外表示,1998年央企有196家,在册职工3000万人;现在,央企117家,在册职工1000万人,十几年减少了2/3的正式工数量。表面上看,央企是“减员增效”了,但目前实际用工依然是3000万左右。这其中劳务派遣用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而如果将企业分类,以对员工的吸引力排序,依次应当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目前劳务派遣的发展状况大体也是如此,劳务派遣发展最快的是国有企业。相对应,劳务派遣发展最慢的是民营企业。

  之所以出现这一现状,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认为,对一些国有企业而言,劳务派遣这一被立法者赋予临时用工含义的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形式,在实践中却被用于长期用工。

  新法规新对策

  作为使用劳务派遣工大户的河南联通从去年就开始着手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他们的措施是将劳务派遣改为劳务外包。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庄志认为,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对于劳务派遣用工严格比例限制,企业有三种应对方法:转正、转外包、辞退。

  庄志分析认为,选择转正的用工单位只会占少数,因为国企、事业单位没有编制可以转正,并且一旦转正,国企、央企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削弱竞争力;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而不会选择转正。转外包也许对某些单位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最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

  “当然,用工单位还有一个选择,即以国家限制使用派遣比例为由辞退员工,这势必会引起大量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庄志说。

  实际上,作为使用劳务派遣工大户的河南联通从去年就开始着手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他们的措施是将劳务派遣改为劳务外包。

  洛阳吉利区联通公司总经理毛岐岭告诉记者,2012年公司的光缆维护等岗位工作人员已经全部转为了劳务外包。今年3月份以来,河南长垣县联通公司也开始了劳务外包,诸如司机、保安、运围等岗位员工转为劳务外包,而更多员工的用工性质则有待河南联通进行明确的指示。

  河南联通劳务派遣业务合作伙伴、河南百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早在2010年8月6日就向工商局申请将营业内容增加了一项“联通通信业务”服务外包内容;此后陆续增加了“移动通讯业务”外包;2012年1月又增加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的服务外包项目;从2012年开始增加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内容。

  记者多次致电河南联通人力资源部,但始终无法获得置评。

  资料显示,河南联通总共有员工4万多人,其中50%以上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安装、营销、售后等一线工作岗位为主。劳务工和合同制员工在待遇上存在差别。

  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很多企业控制经营成本的重要方式,一旦新规带来的法律风险变成现实,企业难免有裁员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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