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产业链:尽职调查缺失



     美EB-5移民案件再生波澜,律师准备提起集团诉讼

  继留学移民和技术移民之后,富裕起来的中国公民,投资移民正成为新移民潮的主力,然而,投资移民背后隐含的巨大陷阱却值得警惕。

  2月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在其网站上宣布了一起大型欺诈移民项目,居住在伊利诺伊州的一名商人以及其两家公司已对寻求利润与移民的海外投资者形成诈骗,超过250名投资人受到影响。

  据SEC披露,“其已于2月6日在北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起诉芝加哥会议中心(ACCC)、芝加哥洲际信托基金区域中心(IRCTC)及其控制人塞恩(Anshoo R.Sethi),州地区法院已发布紧急临时禁令,冻结了1.45亿美元的EB-5投资款,美国移民局也已停止对此项目的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著名的EB-5投资项目骗局中,中国内地投资者占了七成以上,中国投资人如何在该案中最大限度地追回损失正成为关注焦点。

  3月1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榆霞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已经有投资人委托我们对诈骗者提起诉讼,同时,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正在与美国本土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酝酿在美国提起集团诉讼。”

  移民公司有可能成为被诉对象

  随着美国SEC对芝加哥骗局的揭开,正在让那些把“只要想移民的投资人保赚不亏,也保证能成功移民美国”作为宣传语的移民公司拉入法律的旋涡。

  SEC已对商人塞思及其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冻结。

  加入诉讼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集团诉讼有可能帮助投资人追回损失掉的管理费用。美国SEC披露的信息显示,“塞思及其控制的公司凭借精美的中文广告,印上奥巴马总统等政要的照片,这一项目招揽的投资人每人除了付50万美元作投资移民之用外,另外每人还付出所谓的‘行政手续费’41500美元。”

  “尽管这些管理费用已经花掉,但并不意味着没有诉讼的可能。因为管理费用中很大一部分可能就是塞思及其控制的公司对移民公司的返佣,因此,通过追诉,移民公司就有可能帮助投资人拿回这笔费用。”邱榆霞律师告诉记者。

  这意味着,移民公司也有可能因为EB-5移民项目而成为被诉对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移民公司都会存在问题。“那些只签订了居间合同(中介服务合同)的公司不会有大的问题,有问题的是那些采用虚假宣传骗取投资信任的移民公司。”律师表示。

  然而,塞恩案之所以被称为芝加哥骗局,是因为从塞恩所控制的公司项目介绍,一直到移民公司的推广,形成了一个近乎完整的欺骗链条,不管移民公司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些虚假的宣传手册让其难辞其咎。

  比如有记者就在一家中介公司宣传介绍中看到,芝加哥会议中心由政府提供超过50%的项目资金;在5年投资周期内,每位投资者将享受高达10.5%的年投资回报率;地理位置极佳,项目位于北美三大都会商圈交汇的芝加哥,比邻世界第二大机场;行业优势,会议中心是唯一获得LEED白金级认证的“零排放、无过敏源”的顶级酒店和会议中心综合体,是绿色能源综合利用的探索项目;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是移民要求的1.73倍。

  不仅如此,EB-5项目的投资宣传中,还出现了“州长亲自出席芝加哥会议中心EB-5项目推广”成为最牛逼广告词,此举导致芝加哥会议中心有了“史上最安全投资移民项目”的美称。

  一切看起来很美的宣传,随着美国SEC对芝加哥骗局的揭开,正在让那些把“只要想移民的投资人保赚不亏,也保证能成功移民美国”作为宣传语的移民公司拉入法律的旋涡。

  邱榆霞律师告诉记者,“我们呼吁中国的投资人要尽快加入到SEC的诉讼程序之中,SEC对两家欺诈性公司其控制人的诉讼不管进展多么曲折,谈判的结果都会是一定数量的罚款以及赔偿额。投资人加入这个诉讼,在程序中不但可以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对相关的罚款和赔偿额提出自己的看法。”

  “而且,在美国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强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这对投资人自己的单独诉讼也将非常有利。而加入诉讼的人数越多,每个投资人分摊的诉讼成本就会越少。”

  除了加入SEC的诉讼之外,邱榆霞律师也建议投资人参与到在美国的集体诉讼中来。“目前有些申请加入SEC诉讼程序的投资人,希望SEC能够解决对投资基金的冻结,以投资其他的移民项目。根据美国法律,在SEC起诉的案件程序中,被冻结的投资基金是不可能解冻的。”

  目前SEC已对商人塞思及其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冻结,保留了上亿美元的投资款项,但投资者被骗的1100万美元手续费用已有九成被花掉。移民律师也告诉记者,“虽然SEC及时采取冻结措施,未来这些被骗走的钱还有机会拿回来,不致血本无归,但很可能要等待多年。”

  投资移民:敲响尽职调查的警钟

  改革开放后的30年间,中国向海外移民数量可能达450万人以上。

  投资移民背后隐含的巨大陷阱值得警惕。

  EB-5项目

  EB-5即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5th preference,是美国国会在1990年确立的投资移民签证。投资者通过在美国高失业率地区投资至少50万美元,并创造法定要求的就业机会后,可向移民局申请并获得永久绿卡。EB-5申请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同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近年来,美国移民局对投资方式和聘用工人的方式都放松了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美国现有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或用借款的方式减少实际投资的数额。

  EB-5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方式,近年来受到市场的热捧。美国经营EB-5项目也随之增多,根据美国政府旅游局网站公开的数据,2012年经营EB-5项目的地域中心达209个,2011年为174个,2010年为114个。

  据美国国务院数据,2012年该国EB-5申请总数6041件。2011年为3463件(其中来自中国内地的申请达2408件,占申请总数的69.5%)。而2010年中国内地申请人有772人获得EB-5签证,占当年美国EB-5签证发放总量的40.9%。

  小资料

  毫无疑问,芝加哥骗局案件正在让中国大量民营企业家在移民问题上遭遇尴尬的境地。

  事实上,此案也并非孤例,据记者了解,在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投资问题暴露之前,还有加州胜利谷、纽约时代广场、拉斯维加斯SLS酒店及赌场等项目。

  而公开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的30年间,中国向海外移民数量可能达450万人以上。此前调查,可投资资产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近60%的人士已经完成投资移民或有相关考虑,约27%的身价过亿的企业主已经完成投资移民,而正在考虑的人占比也高达47%。

  如何把握投资移民的风险正成为中国经营者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在一些移民者当中,很多最早并非是以移民为大前提的,只不过有投资项目,尤其是附带提供大量就业的投资项目本身就附带移民指标,所以一些人就趁机选择了移民。但是,对于这一类项目,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就非常重要。”

  邱榆霞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一些个人性的投资项目开始委托律师或相关调查机构进行早期的尽职调查,以明确未来的投资风险,但是,对于很多群体性的移民项目,国内几乎还没有进行尽职调查的先例。”

  “很多人可能不希望自己掏费用让其他人搭便车,而投资人的信息掌握在移民公司手里,投资人之间也很难形成抱团优势,但芝加哥骗局案却警示,提早的尽职调查非常必要。”

 投资移民产业链:尽职调查缺失
  举例来说,在该案中,项目方宣称的喜达屋酒店、洲际酒店和凯悦酒店的特许经营协议表述不实。其中,喜达屋和洲际酒店与项目方的特许经营协议在芝加哥会议中心成立之前就已终止,而与凯悦酒店的协议根本不存在。同时,项目方还在经营资格上造假,在芝加哥会议中心和芝加哥洲际信托基金区域中心成立前,项目方就已向投资人推广该项目。

  不仅如此,项目方宣称已获得在2012年夏天破土动工的许可,但在芝加哥建筑许可数据库中,动工许可查不到。项目方注入项目的资产估值更是被严重高估。“项目方在2008年以不足1000万美元购买2.8英亩土地,在股权说明书中被估值为1.77亿美元。美国评估机构Intera realty resources 随后发表声明,并未进行如此估值,而同期房产交易显示,该地附近一块20英亩配有基础设施的土地仅售价770美元。”SEC的披露显示。

  “显然,提早进行尽职调查,这些问题很容易就会暴露出来。”邱榆霞律师表示。

  除了利用早期的尽职调查规避投资风险之外,邱榆霞律师也提醒投资人,“对于移民公司也需要保持警惕,因为很多移民公司收入靠的是项目方的返佣,他们关系密切,与客户——投资人的关系反而是悖离的。”

  “这就像本案中,一些投资人会因为移民公司的告知而不去加入SEC的诉讼或提起集团诉讼,殊不知,移民公司对于‘返还投资本金和管理费’的承诺本身可能就存在问题,除非移民公司可以先行垫付这部分资金,否则判决一旦生效,而投资人没有参与诉讼,其很多权利将会不保。” 邱榆霞律师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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