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认清贸易真相:贸易打造的世界》
西印度群岛海盗实行合伙制,每个成员都是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出发之前,所有成员合议制定行为规章制度。成员根据海上技能和作战本事、受尊敬程度与执行纪律的能力,推选出领袖。没有哪个人靠有权有势的父母、大学同窗情谊或投资人的远程操控,当上海盗船船长。海盗船船长绝不独裁,这点与皇家海军不同。据某位观察家的记载,"只有在自己也可能当上船长的条件下,他们才允许别人当船长。"规章制度由船员议会来执行。喝酒、赌博、嫖妓、鸡奸,在大部分海盗船上被允许,但有些反集体行为会受到严惩,例如私藏某些战利品会被流放荒岛或处死。 每个人报酬的多少,都取决于他们所劫得的财物。"没有猎物,就没有报酬"是他们的座右铭。一旦劫获财物,战利品分配给所有海盗,每个人应得的份额经大家投票决定。通常船长领两份,有些职员,例如船医,领取一份半,剩下的其他人平分。船归船员共同拥有(船通常是抢来的),因而不必像早期海盗那样,将一部分收入付给欧洲国内的投资人。西印度群岛海盗实行自己的一套劳动价值理论,也有自己的一套伤残保险和寿险。丧失身体部位者,发放救济金,遗孀有时则可以继承已故海盗丈夫应得的那份战利品。 被他们打劫的船只,如果没有抵抗,他们通常会善待掳获的船员和乘客。西印度群岛海盗会留下食物和船给他们,或把他们送到安全的港口。但如果被劫船只的船长曾虐待船员(常有的事),这些海盗会让该船长"得到应有的待遇"。被俘的船员通常更向往海盗的民主生活,跟着加入海盗行列。正如打劫过四百艘船的海盗船船长罗伯兹(Bartholomew Roberts)所说的,"老老实实替主人卖命,吃不饱、工资低、还累得要死要活;而在这里,有钱、吃得饱,快乐又自在,做这一行的风险,最糟糕也不过是快被吊死时一两个不快的表情,谁不愿意靠这个拼个跟主人平起平坐的机会?"

由此,我们看到了海盗与企业狙击手之间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后者蔑视、解雇自己的船员,把狙击得手的船击沉,置船上的船员和乘客死活于不顾,靠自来水笔而非剑来夺取财富。因此,这种人不担心被吊死,赚饱了钱,就退回到他自己的加勒比海小岛,逃避法律的制裁。要是海盗正义的年代重现于今天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