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补贴细则出台 “新36条”细则出台 民资或迎新高潮



     在对民营经济的支撑上,政策之外,关键在落实。“新36条”细则的纷纷出台,最终的落实依旧决定着其对民资的支持力度。

  6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

  6月29日,国家旅游局表示将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旅游业;

  6月30日,住建部发布细则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新36条”细则的发布正式收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的“上半年”大限已过,经过一番手忙脚乱的密集出台,各部委为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配套政策,终于基本上按时“交了卷”。

  截至7月1日,各部委共发布22款“新36条”实施细则,基本实现预定目标。

  “在对民营经济的支撑上,政策层面的力度已经相当大了,接下来关键是执行和落实。”这样的声音多次出现在学者和民营企业家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

  而“新36条”细则的纷纷出台,是否就一定天下大吉?其实际效力依旧有待观察。

  多部委密集“交卷”

  两年前,当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其对民资的发展被寄予厚望,并被称为“新36条”。

  但两年来,其对民资发展的引动并不理想,细则的缺失使得民间资本在一些传统的垄断行业仍遭遇“玻璃门”或“弹簧门”的现象。

  今年2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明确表示,2012年要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随后,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都要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新36条”具体的实施细则。

  于是,从4月开始,各部委开始上交“答卷”。

  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针对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开创部门实施细则制定的先河。

  紧随其后,铁道部、卫生部、交通部、国资委、工信部、电力部、住建部等近10多个部委纷纷发文,表示要打破行业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传统垄断行业。

  而随着6月底这一“交卷”终结时间前的到来,多个部委于6月下旬集中“交卷”,密集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

  6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参股报刊出版单位的发行、广告等业务,鼓励民资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

  6月29日,国家旅游局表示将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旅游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从风景名胜、海岛海洋旅游开发到旅游装备制造、旅游公共服务在内的所有旅游服务业链条。

  6月30日,住建部接过细则发布的最后一棒,发布细则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

  至此,“新36条”细则的发布正式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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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资看到的希望

  随着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等部委在近期密集出台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的“非公经济新36条”的细则,很多人已经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而发出上述的欢呼。

  在西安朝华管理学院院长单元庄看来,这种欢呼不是没有理由的。“在国务院的重视和督导之下,出台的细则基本都不是一些含糊其辞的模糊细则,而是有着实际内容。”

  倪维滨对此的感受可能更深。作为陕西荷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很快,他投资新公司就将落户西安高新区,“新公司主要是做水泥厂的技术改造,属于节能环保行业。”

  事实上,几年前,倪维滨就有意引进这项来自德国的水泥厂改造技术,“但是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很难进入这个领域。”

  倪维滨说,水泥厂的技术改造和升级,需要在发改委立项备案,“民营企业很难进入。”

  而在“新36条”出台之后,倪维滨就一直在期待更详细的实施方案,“这些细则的出台,对于我们民营企业的发展,毫无疑问是一个积极的推动。”

  尽管新公司还在注册过程中,但倪维滨已经收获了第一单生意,渭南的一家水泥厂已经接受了他们的技改方案。

  陕西钵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吴军杰最近的心情也一直不错。几年前,他就拥有了一项专利——“全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暨污泥发明专利技术”,但进入市场一直是一个难题。

  “根据城市城镇发展布局以及生活垃圾特点,我们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研发了全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暨污泥系统。”吴军杰说,此项技术的重大突破在于,它不仅仅是处理垃圾,而是通过对垃圾的处理,使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能源,“比如回收二氧化碳制造植物生长的必备原料。”

  但吴军杰的这些技术却迟迟没有进入市场,“钱不是问题,有好几家银行都愿提供信贷支持帮助我们推广这些技术,一些风投公司也多次找到我们。”

  困扰吴军杰的是,他找过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对技术很认可,但就是不接受。”

  其实,吴军杰清楚里面的玄机,环保部门有自己的一套垃圾处理体系,因而作为一个民营企业,进入这个体系是非常困难的。”

  6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

  上述《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这让吴军杰对未来看到了希望。

  细则,重在落实

  不过,垄断行业对民资开放的决心,在一些学者看来,细则仍有商榷之处。

  一如在铁路引入民间资本问题上,从表面上看,这是“决心最大、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具体的”实施细则——从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铁路企业改制重组等各方面,对民间资本几乎都实施开放。

  “但是,民间资本的总量虽然庞大,但具体到个体的民间资本则就显得单薄,对于铁路这样的周期长、资金门槛高的行业,民资进入仍有困难。”单元庄说。

  “领域虽然开放了,如果赚不到钱,民资肯定也不会进去。”在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看来,放开的成色,其实并不见得列出那么一长串领域的名单,而是看最容易赚钱的那一块放开了没有。

  “放宽民营企业的进入领域,势必会波及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张宝通认为,尽管对于像吴军杰这样的企业来说,过去对他们封闭的门打开了,“但要真正进入这个门,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触及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更困难。”

  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孙早看来,如何把纸面上的规定落实为更具体的市场环境里的行动,更值得关注。

  “从目前的情况看,政策面上不是问题,关键是落实和执行。”孙早说,如果执行不到位,再好的政策都是“一纸空文。”

  对此,孙早建言,国家应该成立一个监督机构,“协调和监督细则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实际执行中行政执法环境中对民资的那些有区别的待遇是否仍然是旧有惯性?民资进入后权益受到任意侵害和处置时,有没有一个公平的司法环境?”在单元庄看来,种种问题都需要继续破冰、解决,“而不是细则一出,就天下大吉了。在对待民资开放断领域的问题上,我们不仅希望看到细则的纸面效力,更重要是看到细则的实际效力。”

  “任何改革都需要一个过程,改革不是突变,而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张宝通说,政府、企业以及公众都要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工程,“人的认识,历史的惯性等因素不会因为今天的一纸公文,明天就立马改变。”

 乡镇工作补贴细则出台 “新36条”细则出台 民资或迎新高潮
  “尤其注意的是,改革是一个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的过程,这里面涉及到多种因素,这都需要一个过程。”张宝通说。

  “最理想的结果是,不必刻意国企还是民企,看是否有一个进出自由和竞争公平的的环境。”

  在单元庄看来,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其实只看在准入和退出方面是否自由就可以了,他说,将企业在法律和政策上区别开来,是造成国企和民企在权益上不对等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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