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已代用品 “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是何道理?



近日,家乐福在郑州、福建等地对飞鹤、伊利等品牌的1阶段奶粉进行降价或买赠促销,卫生部严令禁止。卫生部《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经营者禁止对6月龄之内婴儿的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

“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是卫生部1995年的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保护婴儿健康,提倡母乳喂养”。这条规定如果当时还有用的话,现在来看有些莫名其妙:难道“不促销”就能“保护婴儿健康”,那为何还会出现三氯氰胺事件?难道“不促销”就能提升“母乳喂养”的比例,有多少妈妈会因奶粉不促销而放弃购买?

毫不客气的说,婴幼儿奶粉之所以比较贵,这条-爱华网-规定“贡献”不少,不让促销,商家只管涨价,整个行业在政策作用下一致看涨;而终端卖场怕触“红线”也没法促销,反正同一层次的终端零售价格都是统一的,大家一起赚。谁胆敢降价促销,扰乱“市场秩序”,自会有管理部门“收拾”。

其实,这是政府管理部门不作为和“盲目作为”的结果,试图通过一条规定解决婴幼儿奶粉行业的安全问题。而这一问题只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一部分,说句不中听的话,难道青少年、中老年人的食品安全就不重要?那为何不“禁止促销”!我真没理解,食品安全和促销有什么必然联系?而且促销本身是市场行为,促销就意为着“品质差、质量有问题”?

有的规定就得与时俱进,不能看惯例,得实事求是。去年的王老吉“配方门”就是个例子,由于夏枯草没有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的87种药材名单中而陷入危机。要知道在中国悠久的中药和中医观念里,自然界有成千上万种植物是既可食用又可保健的,仅仅因为不在所谓的“名单”中,就要被排除在“食用”之外,跟人类“绝缘”?!

婴幼儿奶粉行业老出问题确实让人头疼,但不是“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一纸规定就能解决的。前段时间,电子追溯标签在乳制品行业强制推广的做法就比较好:首先便于有效监管,那个环节出了问题能及时发现;其次净化行业,将一些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排除在外;还有就是对消费者的健康“感觉”上有了保证。

像这些好的做法应该加大力度执行,不要吹毛求疵。毕竟电子追溯标签在执行上还有有不少挑战的,因为要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就必须是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努力,做好衔接工作。还是先把最紧要的事情做彻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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