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权 企业控制权争论



最近,各方对企业控制权的争论愈演愈烈,主要争论点集中在创始家族控股、引入外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及经理人股权激励等几个方面。

这些都是现阶段中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已经遇到的现实的敏感问题,我就这些问题谈一下看法。

企业规模大了,创始家族还应不应该控股 我的观点很明确,如果企业想成为百年老店,创始家族必须继续控股。当然控股有几种方式,100%控股和51%以上控股为绝对控股;还有一种相对控股,如35%以上。绝对控股表面上看是一种权利,实质上是一种责任,创始家族仍然要为这个企业的发展负起绝对的责任,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和法律的。企业搞不好,你会倾家荡产;搞得好,只是一串数字,你也不能去挥霍浪费。

这就要求家族成员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同时要严格培养下一代,使其秉承这种家族精神和社会责任。

外资进入会不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引进外资不但可以扩充资本,还可以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这肯定是好事,但要防止大权旁落。一般外资比例在30%或20%以下,但现实又发现即使有的外资原入股数不足20%,但会想方设法扩大股权,如增资扩股,我们往往无力再投入,又失去警惕性,于是被外资控股了;或者外资的比例仍达不到51%,但通过联合其他小股东可以争夺控制权,更有甚者通过操纵经理层,实现经营权控制,最终达到控制企业、夺取品牌的目的,等到我们觉醒,方知为时晚矣。

在我看来,掌握控制权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这是中国企业家的一种民族责任。如果中国的民营企业都被外资控制,中国的民族品牌都被外资并购,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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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国际间的合作合资与并购是未来的大趋势,我们不能排斥外资,要用真诚开放的心态去合作。如果你的品牌从长远角度无法成为一流品牌,你可以选择外资控股,但保留双品牌运作,这也是一种好办法。

所有权和经营权要不要分离,家族成员要不要继续参与经营 随着企业走向现代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必然的,这样有利于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有利于企业治理走上现代化的科学管理轨道。中国目前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但也开始重用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因为大家明显感到了光靠自己和家里人来管理企业的力不从心。

我比较坚持的一个观点是总经理一定要用自己人,下面所有的中高层干部应该是非家族职业经理人,公司重大决策应该由高层经理人共同参与,他们对行业、专业、企业最熟悉。有人又会说,既然二权分离了,为什么总经理一定要家人兼呢?我认为,在经理人制度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这种组织方式可以使决策被快速执行:有的父(母)亲是董事长,儿子(女儿)是总经理,有的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大多数仍然是董事长兼CEO,有的企业董事长就来自创始家族,如丰田的丰田章男,福特的小亨利。即使董事长不是家族成员,但董事长兼CEO可能是大多数企业的现状。

经理人股权激励的利与弊 这个问题大家争论得也比较多,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高管离职的关注。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9月中旬,已经上市的119家创业板公司自上市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共有30家公司的总计61名高管辞职。众多高管的套现离职,使创业板沦为高管疯狂的造富工具。因此,股权激励不一定都是具有魔法效应的金手指,有时候反而会促使企业失去优秀的企业管理人才。有的非上市公司,给了职业经理人股权,过了一两年,他要离开,企业的退出成本就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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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提倡的方式是工资、奖金加福利,配合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股权激励改为红利股激励,按企业年利润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人在,可以享受红利股;人走,红利股不能带走。当然,对企业发展很关键又对企业无限忠诚与热爱的人,可以给一定股份。

这里有一个非常现实的经济现象:老板省吃俭用想最大限度地发展企业,甚至不拿分红;而经理人要分享公司利润,争取最大限度的工资、奖金、福利与股权。这是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对矛盾。如何调和这对矛盾,制订出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使老板与经理人真正合作共赢,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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