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分类 刑事证据的具体有哪些分类

  你听说过刑事证据吗?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证据的具体分类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另外刑事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般犯罪现场直接呈现的证据则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物证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

刑事证据分类 刑事证据的具体有哪些分类

  书证如: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标注着犯罪嫌疑人及其朋友电话的纸张等。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保留有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之间的会话录音的资料等。

  刑事证据的重要意义

  刑事证据涉及到犯罪现场的保护,犯罪现场保护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护犯罪现场的各种刑事证据。这些证据如果保护周到、发现及时、提取完好、记录周全、保存完整可以帮助现场勘查人员更加全面地分析犯罪现场、作案动态,对于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提起诉讼具有很大的帮助。

  因此,在犯罪现场勘查中对于刑事证据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只有了解了刑事证据的种类后才会使证据保护更具目标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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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的保全

  这是指对证据采取措施加以收取和固定。证据由于时过境迁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失灭、失真或难以取得,如证人将要出国或因病可能死亡,现场脚印会模糊甚至消失,物证可能会腐烂、变质或变形等。因此,为了有效地利用证据认定案情,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必须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保全。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括对被告人的讯问和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采用笔录;对勘验现场,检查人身,检查、扣押物证、书证,采用笔录、照相、绘图、复制模型、录像、查封和收存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可由诉讼参加人提出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主动采取。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证据保全,应由公证机关进行。当事人在起诉后,应当申请公证机关将所保全的证据,提交受诉人民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按照保全程序而确定的证据,以后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是否采用,要以被保全的证据对案件是否有意义来决定。

  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都规定有证据保全的程序。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保全程序的规定更为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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