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 12.4法制宣传日手抄报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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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法制宣传日手抄报资料:法制小常识】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为纪念这一特殊的日子,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四进社区”活动指的是什么

  “四进社区”活动指的是科技、文化、卫生和法律四进社区。

  ●行政村和社区正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活动,其名称是什么

  “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

  ●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是谁

  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

  ●“五五”普法以来国家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与广大民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民调解法》等。

  ●《物权法》是一部怎么样的法律? 何时开始实施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一部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关系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劳动合同法》何时实施?有什么新的特点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现行旧法相比,新法内容作了大幅度调整和补充,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道路交通安全法》何时实施?主要体现什么立法原则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主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何时实施?有什么特点

  2005年8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

  ●《人民调解法》是一部怎么样的法律? 何时开始实施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侵权责任法》是一部怎么样的法律? 何时开始实施

  《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实施。这是一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对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哪些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的事项有哪些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援助的事项是:(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八)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法律咨询电话是多少

  法律咨询电话是85118148、12348。

  【12.4法制宣传日手抄报资料:宪法的基本常识】

  一、现行的宪法版本

  1982年 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04年修正版。

  二、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宪法的修改方式

  宪法作为中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制的自身基础和核心,所以修改宪法方式的规定必须考虑宪法的稳定性。

  四、宪法的修改机关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五、宪法的解释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任委员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

  六、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七、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2.4法制宣传日手抄报资料:法律宣传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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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7)通信自由。(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0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5)计划生育。(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什么者叫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其成立应具备4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愿是一致的,并未受到不正当的影响;(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行为无效。

  4、什么叫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实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常见的相邻关系有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装关系,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相邻竹木关系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上述相邻关系。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加害方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哪些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70多种,概括起来分为八类:(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4)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8)违反户口或者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6、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7、什么是重婚?

  答: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一个人在结婚以后,在其配偶尚未死亡或者尚未离婚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另一种是行为人本人没有结婚,或者其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离婚,但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又与他人结婚的。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严厉打击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投。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因而构成妨害军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答: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违反夫妻义务或损害家庭成员时而导致的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9、哪些人应当申领暂住证?

  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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