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当事人出来回应:对《湘女散尽百万家财身陷辽宁“大悲寺”》

由于近日某些人肆意对海城大悲寺进行诽谤与歪曲事实真相,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出来澄清事件的真相,由于她本人不熟悉网络,因此委托我在论坛上发布这个帖子。



对 《湘女散尽百万家财身陷辽宁“大悲寺”》一文的澄清

唐燕飞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篇文章:《湘女散尽百万家财身陷辽宁“大悲寺”》,由湖南一位叫李根的记者,以大量的虚构材料,给佛教以及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这篇文章由于我的因缘而起,因此我完全有责任来做一些说明,澄清事实。


首先要说明的是,李根记者所说的湘女“湖南刘女士”,是虚构的,为了消除误解,我采用实名:本人唐燕飞,湖南长沙人,家住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山庄A区。李根记者文中所称“家里小车、别墅一应俱全”中的别墅即是位于此地。


首先说一下这件事的起因:我2013年在海城道源寺发心出家,我的一个妹妹由于亲情等不理解我的出家行为,以及我的前夫为了要阻止我出家,然后我的前夫和李根记者后来前去大悲寺,但大悲寺对他们这种行为没有接待,李根记者最后发表了这篇文章。(李根在海城宗教局和大悲寺自称为记者,他是由我的前夫雇佣,或者其他关系,我无法评论。)


下面,对李根记者所说的和事实严重不符的地方,分为几点来说明:


一、
根据佛教戒律规定,男女出家僧人不允许在一个寺院居住,大悲寺为男众寺院,道源寺为女众寺院,因此女众出家最终会居住在道源寺(我也是在道源寺发心出家)。大悲寺和道源寺距离约一百多里,因此文中说“湖南刘女士身陷大悲寺”就已经与事实不符,另外,我有完全的人身自由。


[转]当事人出来回应:对《湘女散尽百万家财身陷辽宁“大悲寺”》
二、
我和前夫张某于2011年3月22日在长沙天心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一直独身,我有人身自由及财产支配自由。李根记者说我2012年到大悲寺,从而造成家庭矛盾,这属于一种诬陷。(有离婚证作为证明)


三、
大悲寺规定:父母不同意,是不允许出家的。我的父母虽然不是十分理解我的出家行为,但是出于爱护自己的子女,尊重自己子女的理想与信仰,亲笔写了同意我出家的同意书。这样我才放心地得以前往道源寺发心出家,所以我感恩我的父母。(有我父母所写的同意出家字条)
因此,请李根记者尊重我们的家庭内部事情,不要随意干涉我的隐私、调拨我的家庭关系。


四、
文章中还有好多处毫无根据的说法,这些都假借我家人之口说出,我回湖南后,询问我的父母、妹妹,他们都说没有和李记者说过这些话。也没有其他亲属说过。我不知道上面这些话李记者是怎么编纂出来的。另外,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见过这位记者本人。


五、
李根记者在文章中说刘女士将两百多万元存款被骗捐给了辽宁省海城市大悲寺。
说明:我从来没有同我的家人说过要捐两百多万元给某人或某单位,也没有和这位李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不知道这位李根记者是如何写出来的,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件事情。
另外,中国《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佛教信徒对寺院进行的供养,是自愿的行为,符合佛教教义,符合国家法律。(大悲寺及道源寺僧人“持不捉金钱戒”,不接受金钱供养,只接受信众供养的物资。)


六、关于燃指供佛。佛经中确实有记载,但李根记者所发表的燃指供佛的照片并不是大悲寺的,有误导之嫌。
另外,不捉金钱、日中一食等,都是佛教戒律,是佛教徒自愿遵守,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佛教经典,没必要对自己不了解的领域横加干涉与指责。

海城大悲寺行脚的僧众


最后我想劝告李记者,请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请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在社会上的公众平台随意调拨、误导大众,增加暴戾之气。你本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已经造成社会大众对佛教的误解,因此我希望你能以适当的方式对佛教和大悲寺进行道歉,对被你误导的大众进行澄清与道歉。作为记者,请你尊重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我个人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我对以上所说的事实负责。


另外,我已经发心出家,这次迫于此事来回家处理一下,我不希望今后被再打扰,因此不接待李根记者及其他任何人的采访与询问等,也希望不要因此而去打扰我的家人。我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方式,请不要借此而炒作我,也不要借此而炒作佛教信仰。


如果有人想借此发挥,还不如炒作一下李根记者在哪家新闻媒体,他的记者资质是如何取得的?他写此事的目的是什么?


此事因我而起,在此,向大家表示歉意,请大家以后无论哪件事,了解真实情况后再做评论。阿弥陀佛!

按:

本文转自天涯论坛,是经当事人本人委托发表的。这和辟谣没什么关系,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海城大悲寺是国内罕见的正法道场,不害怕诽谤,也无需打广告。只是因为某些善于构陷的无耻之徒为吸引眼球胡编乱造,误导大众,所以当事人出来说明一些事实而已。。。。。。

*关于燃指供佛

是佛门中的一种消业方法,不过不推荐使用,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剧苦,只有定力好的高僧才能做到。

消业,简单说就是改错,佛法宗旨概括说就是:众善奉行、诸恶莫作、自净其意。消业是主动改过消除业障的一种特殊方法,祈求佛力加被而迅速消除业障。

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改正,消除业障,有错吗?

*关于不捉金钱、日中一食

这也是佛制比丘、比丘尼等出家人的修行戒律,都是出家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佛门戒律都是自愿受持,不能守戒,允许还俗。

佛门对俗家弟子的要求就是三皈五戒,五戒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打妄语、不饮酒,这是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要求啊,当然也是自愿受持的。

一切正信的宗教,都是教人向善,修行从做好一个人开始,一切戒律都是自愿受持的,不像邪教,进行严格的精神和人身控制。

难道劝人向善也有错吗?

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奇葩的国度,道德往往不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是用来批判别人打倒别人的武器,善良的人却被欺负、驱逐、诽谤,整个就是一个灾民社会,很多人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一代害一代,他们自身道德沦丧,不相信善良,也不准别人相信,更要千方百计阻止他人行善。。。本人自己的经历也证明这一点。

世界上最邪恶的人是什么样的呢?是那种口说仁义道德,身行男盗女娼的恶人吗?不,还有更邪恶的,也就是那种自己邪恶,也一定要把别人的心也污染,自己不干净也不准别人干净的人,是最下贱最恶毒的生灵!他们散布邪说邪见,要弄瞎天下人之眼目,使得人人互害互斗,便于他们渔翁得利,分而治之!他们是宇宙中最下贱的一类,却要别人来歌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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