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老师批评校庆庸俗奢华遭解聘 庸俗进化论

不明不白、不三不四、不痛不痒

作者: 郭广林 | 2008年10月09日

本文地址: http://guoguanglin.blshe.com/post/4395/268457

记得早年间,钱钟书老先生健在之时。有好事者,想为钱老先生搞一个什么纪念活动。去征求老先生的意见,钱老说:花一些不明不白的钱,请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好事者悻悻焉。

十一前,临近校庆之时。偶尔经过这所大学的校门口。看得红灯高悬,红幅横飞。不免心里一阵捉摸:红红火火怎么搞得像老百姓办喜事似的。

俗话说:你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学院大部分建筑完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那时决策者们肯定看见了北大校门的古色古香、看到了蓝琉璃瓦覆顶巍峨的国家图书馆(原北京图书馆)。于是,这所学院的大门就仿造北京大学的正门也就依葫芦画瓢“古色古香”起来;学院的行政楼也就如此现在这样不协调地“巍峨”起来。

一所大学至少在外形上不能拥有自己的风格,然后再“传诵”模仿什么建的。时间一长对学生潜移默化地也是毫无创造力的思维模式。而教师在学术上的作为会因此受到怎样的影响呢?

我为什么对校庆反感(其实俺是失业者与这学校没有关系,反感纯属多余:吃饱了撑的)?那天在路上碰到一位教师,随便问他:去上课!他曰:上什么课,为了校庆课已经停了。再有,与另外一位老师聊天,说起校庆,他言:吃饭要多少钱,礼品要多少钱,来宾住那些饭店,准备的酒由当地"土王酒"改为xxx牌......

记得前些年,这里搞州庆,送给三位来宾每人一件大红袍(上衣)。听人言,每件6000元。至于,送没送别的礼品,俺不得而知。这里是国家贫困地区。自己经常去乡下拍摄,能看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很低,劳动极其艰苦。而这样的行为无异:取不足奉有余。要是仔细想一想,这三位北京来的、省里来的人物,他们得到这件价格不菲的红袍又有什么用?纯属是把老百姓的血汉钱不当回事。

几年前,搞教评时,当时还在校读书的马小六告诉我,院领导安排每个学院出一名年轻女教师,对评估委员们进行全程陪同,小六话里有话,但我不是很相信。后来小六从这学校毕业去了“南都报”,前些时候为采访还被警察铐了起来。当时教评时他负责新闻采访。后来一位理学院的年轻教师也对我愤愤地讲起了这件事,我有些相信了。

这事以后,一提起教评,学生尹硕(已毕业)就会一肚子牢骚。

其实校庆要是真能为正确引导学生的道德行为、为学生争取到一些利益,也就无可指摘。最好不要因为极少数人的利益所得,而绑架了大多数师生的意志。

1.

一所大学不热衷于教学及学术科研,反倒学一些社会上流行的虚头巴脑的事,最终影响到学生也是浮躁。



2.

这里有一个恶俗的风气,小孩出满月要摆酒席(整酒),十岁了也要整酒,三十六岁了也整,盖房子整酒,六十岁整酒,三亲六故去世了也会通知你去赴酒宴。......反正,整酒已经异化为一种敛财的手段。学院的有些教师对此也都趋之若鹜。

校庆了,发现这里也摆开了收钱的阵势。一所以传播文化、教学育人为己任的学府,不以自己的文化品味去感染社会、引导民众,反而,附庸社会庸俗的风气,悲哀!!!

一拉溜的桌子上几台点钞机摆在那里,看着就让人恶心。别忘了这是大学,教出的学生但愿不这么唯利是图。



3.



4.

在这里,我听到一位时任国务院什么所的副所长代表校友在讲话。讲话的内容即无聊又肉麻。过后,我在校园的路上问一位不认识的学生,刚才校友讲的是什么。学生回答:“鬼扯。”

5.

学生们面对这些铺天盖地的广告,会想些什么。



6.

排场要摆开。



7.

小山一样的瓶装水,对这些在校内拾荒的农妇意味着什么。站在此地看见这么多瓶装水,她们依依不舍。



8.



9.

是高雅、还是庸俗?这需要见仁见智了。



10



自到恩施以来一直住在民院,对民院的感情无以言说。我喜欢民院的自然环境,喜欢那些俭朴的孩子们,喜欢与民院那些博学而受人尊敬的老师们相识来往,但这并不应该成为我对民院所存在缺点、问题视而不见的理由。但愿民院人能理解我的这篇blog,也是对民院爱之深的一种表现。

湖北民族学院老师批评校庆庸俗奢华遭解聘

http://www.sina.com.cn2008年11月07日05:25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湖北民族学院七十周年校庆会场摆放的点钞机



校庆现场的祝贺条幅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 张皓 特约记者 正恩 许多网站对郭老师的博文进行了“包装”、转载,矛头直指学校校庆大摆排场,郭老师认为这曲解了博文的本意。

湖北民族学院一些学生近日反映,该校代课老师郭广林因在博客中撰文批评学校70周年校庆,遭校方解聘。此事在网络也引起热议,许多网友认为:校方这一做法过于小气,“都什么时代了,难道还要重演因言获罪?”“公民连批评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批评学校校庆变味

一篇博文引起网上热议

10月9日,当时身为湖北民族学院代课老师的郭广林,写了一篇《不明不白、不三不四、不痛不痒》的博文。文中引用钱钟书健在时的事例:有好事者,想为钱老先生搞什么纪念活动。去征求钱老的意见,钱老说:花一些不明不白的钱,请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好事者悻悻焉。

博文中,郭老师对湖北民族学院前不久举办的70周年校庆表示反感,觉得“校庆变味了,摆开收钱的阵势,看着让人恶心,别忘了这是大学,一所以传播文化、教学育人为己任的学府,不以文化品位去感染社会、引导民众,反而附庸社会庸俗的风气,悲哀!!!”

此后,国内各大网站竞相转载,并放在头条位置,把标题改为“区区校庆竟如此大摆排场”,不少网友发表了批评性的评论。

莫名接到停课通知

一周前被校方解聘

昨日上午,记者到湖北民院艺术学院寻找郭老师。老师们称,郭老师早就没代课了。记者找到一名曾听过郭老师课的学生,该生带记者到郭老师在校内的住处,但家中没人。

郭老师在当地摄影界较有名气,记者通过两家影楼和影吧四处打听,总算联系上他。他介绍,一周前他意外接到教学科的电话,通知他不要来上课了,但没说停他课的原因。

郭老师认为,他被停课,应该是因为他前不久在博客里撰文批评学院70周年校庆,被各大网站曲意转载后,对学校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引起了校方不满。

停课教师:网站曲解了博文本意

对解聘“不想再说什么”

网站转载博文时,大多重点批评学校校庆大摆排场一事,郭老师认为曲解了自己文章的本意。他的本意是:“校庆应该搞,至于怎么搞法,这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高校的任何活动,都应围绕教研及学术交流来展开,让别人感受到我们确实是在认真办学,重点是在教育、学术上,而我看到的校庆就是个商业行为,这样的行为对在校学生绝对不是高尚道德的‘言传身教’。”

据了解,郭老师是北京人,今年50岁左右。这个秋季学期,他应该有不到一百课时的教学任务。“即便我上课,半学年也只挣得税后的一千多元课时费。其实对我来说不是什么损失,可有可无。”

郭老师表示,此事已对学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这不是他的本意,他不想再说什么。

从学院到校长

拒谈解聘原因

学校是因批评文章而解聘郭老师吗? 昨日,记者致电该校艺术学院教学科,询问解聘原因。一女性接电话后,与旁边人商量:“记者询问郭老师为什么被停课,我该怎么回答?”话刚说完,另一女性接过电话说,郭老师只是代课的,不是正式老师,课不多。至于停课,是学校决定的,院里也不知道。

记者随后致电该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戴小明,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他要怎么闹怎么闹!”说完挂断电话。记者向其发了一条短信,请求另择时间当面采访,至昨晚11时发稿时,仍未获回复。

校内一片哗然

多数网友同情郭老师

郭老师遭遇在学校传开后,尽管校方未公布解聘原因,但不少师生认为“肯定是批评博文引起的”,并对郭老师表示了同情。

记者看到,郭老师博客上的留言有数百条,支持郭老师的内容占绝大多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认为,个人在博客里发表议论,这是公民权利,学校不应因此解聘他。不少同学网上留言,认为郭老师的专业素养不错,停课最终受损的是学生。

也有学生认为:郭老师曝光母校“不厚道”,伤害了学校声誉。对此,郭老师在博客上回复,曝光没什么,是人总都有感情,爱自己的母校,但爱不能盲目。既看到她的优秀,还要看到她的不足。学校被曝光,可以转被动为主动。这需要某些人的聪明才智,需要他们开阔的胸襟。至少应该懂得“谓我恶者、为我友”的道理。

相关报道:

湖北民院原院长涉嫌受贿199万受审

大学校庆会场摆放点钞机引热议(组图)

大学校庆会场摆放点钞机引争议(组图)

http://www.sina.com.cn2008年10月29日11:51红网



湖北民族学院七十周年校庆会场摆放的点钞机。



校庆现场的祝贺条幅。

红网10月29日讯(记者 陈宗昊)10月28日,有网友在红网论坛发布一篇题为《某大学令人汗颜的校庆 现场点钞机一字排开》的帖子,内容是湖北民族学院建校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现场,网友对会场摆放的点钞机产生了兴趣,并戏称这是“最雷人的高校校庆”。

在跟帖中,网友纷纷表达各自观点。网友“那年那月那天”说:“这个校庆不仅雷人,而且最雷人,简直雷死个人,绝对是最雷人的高校校庆。”网友“jypymjh”说:“中国有多少学校?都可以来个几十年庆,浪费惊人,此风不可长。”网友“维壹”认为:“这是敛财的好机会。”对会场上摆放的验钞机,网友“断章”调侃道:“点钞机不如刷卡保险啊,免得收到假钞。”网友“一月三十一日”则认为:“只看到一台验钞机,没看到一字排开。”

网友“株洲旅游人”和“老金称市人”则发表了不同看法:“校庆不要过多地责备。”“搞庆典很正常,以来可增加学校收入,二来可以激励学生向有成就的老校友看齐。为啥就不能搞啊?”

记者在湖北民族学院新闻网上找到一篇题为《我校举行建校70周年庆祝大会》的文章。从文中可以得知,湖北民族学院于9月29日举行了建校七十周年庆祝大会,地点是该校五环体育场。到记者发稿为止,这篇文章的点击数已经超过八千。

稿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湖北民院原院长涉嫌受贿199万受审

来源:长江商报2008年10月30日

【核心提示】10月20日上午,恩施市法院内能容纳百人左右的审判厅内座无虚席,有人甚至站在过道或者门外旁听。从四方涌来的人们都是同一个目的:旁听彭振坤的庭审。

站在被告席上的彭振坤满头银发,事发前他曾任湖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作为一名从教师成长起来的校长,彭振坤走上正厅级领导职务花费了数十年,但他被查处到落马受审只用了不到2年时间。

2006年3月,时年60岁的彭因年龄问题正常退休。他没想到,此前已有举报信寄往省纪委。甫一卸任,省纪委立即对他展开了外围调查。2007年8月6日,彭振坤被“双规”。

去年12月底,省纪委向省检察院移送了彭涉嫌受贿的线索。随后,此案进入司法程序。今年1月21日,彭被批捕。根据检方指控,彭振坤利用职务之便共受贿199万元。

彭的落马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有人认为彭“是一个好官”,以他的为人,不可能受贿;还有人表示,彭的功劳大于过错,不应被追究。

文/图 本报特派记者 刘渐飞 实习生向雪敏 夏军

正厅级院长公开受审

“彭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恩施州为数极少的因涉嫌受贿罪而受审的正厅级干部”,当地一名干部对记者说,恩施州的行政级别也是正厅级,所以,彭振坤涉嫌的这起受贿案在恩施的影响十分巨大。

恩施州检察院指控称:1998年至2006年,彭振坤在担任湖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在本单位的建设招标议标、工程发包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在本单位承建工程的多名项目经理谋取利益,受贿199万元。其中,彭振坤单独收受贿赂款114万元,伙同他人收受贿赂款85万元。

62岁、满头银发的彭振坤在法庭上格外引人注目。他不仅没有戴手铐,法庭还特别准许他坐着接受审判。庭审时,他数度发言,不仅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还将此前在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所做的有罪供认全部推翻。他一再强调,有人诬告自己,为表明自己的清白,他不惜当庭赌咒发誓:“如果我收了别人一分钱,我们彭家就全部死光!”

由于此案审理涉及证据繁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两天。但前去旁听的人数有增无减。21日下午,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此案将在核实相关证据后择日宣判。

外甥女夫妇为建筑商牵线搭桥

根据检方指控,彭收受的贿赂中,过半金额与胡体胜、陈伟(二人均另案处理)有密切联系。其中胡是彭的外甥女婿,陈为其外甥女。

检方起诉书显示,彭振坤单独收受李瑞昌(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贿赂37万元,与陈、胡共同收受李的贿赂15万元,共计52万元。

1997年底,胡向彭引荐了李。同年,湖北民院准备建设高知楼(院领导和教授宿舍楼)工程。李表示想承接该工程,彭让李先到基建科报名。1998年1月初,胡找到彭说,李错过了报名时间,想请彭帮忙打个招呼补报名。彭便给具体负责报名工作的基建科长打电话,使李顺利报了名。事后,为感谢彭的帮助,李送给彭2万元。

不久,李在承接高知楼17栋、18栋工程时,通过胡找彭打听到了此工程的标底,结果顺利中标。 1998年10月,胡、陈以借钱为名收受李送的15万元。

接着,彭又单独收受恩施州翔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元璋贿赂10万元,并伙同其陈、胡共同收受刘元璋贿赂10万元。另外,彭还伙同陈共同收受恩施州立诚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卢宗伟贿赂30万元。

利用工程为情人牟利

根据检方指控,彭振坤还伙同情人曹某及曹某弟弟(两人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大冶殷祖园古建公司(以下简称“殷祖园林”)项目经理罗瑞河贿赂30万元。

2000年,湖北民院决定建大学生广场。同年年底,彭在从武汉回恩施的飞机上,遇到罗瑞河(另案处理)。罗曾为湖北民院修建过校大门,因此与彭认识。交谈中,彭告诉罗该院准备修建大学生广场。

2001年初,湖北民院对大学生广场建设方案进行评选,彭同意选用罗设计的方案。此后,在未经招投标、议标程序的情况下,彭与该院有关人员商议,决定将该广场工程交由罗承建。2001年4月18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2003年工程竣工。

在彭的授意下,该工程未经社会审计,直接由民院审计处进行工程审计。审计中,罗向彭提出:审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金额,全部是送给曹某,彭表示同意。

2003年7月,“殷祖园林”决算报价1359.5万元。经审计,最后该工程的审核价约为1038.1万元。案发后,经司法鉴定,该工程结算价约为854.6万元。

湖北民族学院老师批评校庆庸俗奢华遭解聘 庸俗进化论
广场开工后,曹某要求彭同罗瑞河打招呼,让自己的弟弟到罗的公司任法律顾问。罗瑞河同意合同期为一年(实际其在该公司未从事任何法律顾问工作)。2001年11月,曹某弟弟以法律顾问费的名义收受罗3万元现金。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罗为“感谢”彭的支持,以便在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拨付上得到“照顾”,先后五次以不同名义付给曹某及其弟弟共计30万元。

辩护人:证据不充分

庭审当天控辩双方进行激烈交锋。彭的代理律师之一刘克安认为,检方指控彭199万元受贿金额,其中189万元证据存疑,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认定为受贿,而检方将彭的情人曹某收受的10万元认定为与彭伙同受贿,这是否恰当还需要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予以明确。

彭的另外一名律师龙旭英则表示,按照湖北民院的相关制度,彭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的可能,他认为彭受贿罪不成立。

下属:彭是一位好领导

“彭院长是一个非常勤奋务实的人。”湖北民院一位中层干部这么评价彭振坤。而与他共事多年的湖北民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冉先福也表示,彭一心一意为民院发展做事。

他介绍,1992年,彭调进湖北民院工作。当时,由于湖北民院征用了附近近千亩土地,但103户403人的安置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白天,总有人拿着锄头、扁担冲进办公室要求安排工作,晚上也经常有人上门扯皮。学校的围墙也常常白天修起来,晚上又被扒掉。为此,彭振坤四处奔走,争取各方面支持,终于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妻子是农校的高级讲师,按学院规定正高职称可以调动配偶。但彭一直表示,‘学校这么多青年教师要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我怎能先解决自己的问题呢?’”

“你说,这样的领导会受贿么?”冉先福反问记者。

“彭主政期间,将民院不到3000万元的资产做到了4亿元。去除负债,学院的资产净增2亿元!” 冉先福说。

对话彭振坤之妻邱晓梅

“我们从不收礼”

10月26日,在湖北民院的家属楼内彭振坤家里,记者见到其妻邱晓梅。这个家陈设比较简单,没有几件值钱的家具。光线暗淡的客厅内,电视机上立着一幅照片,上面是彭于2006年9月拍摄的一张照片。彼时,身穿绿色军大衣的彭英姿勃发神采奕奕。

长江商报:您最后一次见到彭振坤是什么时候?

邱晓梅:去年8月5日,老彭接到省纪委的电话后就到武汉去了。随后我就没见过他。直到今年7月24日,我随律师一起在看守所见到他了。

长江商报:能介绍一下当时见面的情况吗?

邱晓梅:会见的时间很短。看到老彭时,他的头发胡子全白了。见面几分钟,老彭看着我哭起来了。

长江商报:在这以后你见过彭振坤吗?

邱晓梅:10月20、21日,恩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我在旁听席上看到他了。开庭前,我曾隔着玻璃与他通过一次电话。他说他是冤枉的……我很难过……

长江商报:你认为彭振坤会受贿吗?

邱晓梅:我不相信。我举一个例子说明。有个毕业多年的学生,找老彭办事时送来一台微波炉,但他坚决退回去了。为此,老彭还把这个学生得罪了,这个学生认为老彭看不起他。

我们家的门铃有可视电话,不熟悉的人我们连大门都不开。逢年过节,我们从来不收礼。

长江商报:外界很多人不相信,湖北民院上马了这么多工程,彭振坤真的一分钱没收?

邱晓梅:老彭真的是一个例外。他没有收那些老板一分钱。我家的条件你看得到啊,你看,全部是老家具,连席梦思都没有,睡的是木板床。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很多人到我家来看了之后都说,作为一名正厅级干部的家,显得十分寒酸!老彭的办公室也很简陋,连空调都没有。

长江商报: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邱晓梅:老彭说他要一直上诉。我只能等着判决结果……

彭振坤案时间表

2006年3月23日 60岁的彭因年龄问题正常退休。

2006年3月28日 彭前往云南参加一个学术会议。随后,省纪委即派人到湖北民院悄然进行外围调查。

2006年7月27日 彭振坤出差回来后,和妻子一起前往北京女儿家。

2006年8月5日 彭接到省纪委办案人员的电话来到武汉。

次日 彭振坤被纪委“双规”。

2007年12月6日 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接受彭振坤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天后 省纪委向省检察院移送了彭涉嫌受贿的线索。随后,此案进入司法程序。

2008年1月8日 相关部门对彭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刑事拘留。

2008年1月21日 彭振坤被 依法逮捕。

2008年6月17日 省检察院决定:将此案交恩施检察院侦查部门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公诉部门审查。

又见博客文字狱

张鸣

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字狱是个好东西,是皇帝都喜欢。历史书上说,中国的帝制早在1911年辛亥革命就结束了,但是,变相的皇帝,尤其是土皇帝,一直都没有绝了种。因文章、日记、通信而遭祸的事儿,不大不小的总是有。网络时代,手机短信文字狱,这些年一个接一个,这边方兴未艾,那边又冒出了博客文字狱。一位在湖北民族学院代课的老师,因为在自家的博客上批评了学校校庆的奢侈,遭到解聘。

去年我在博客上批评学院领导的时候,很多朋友说我很幸运,因为事闹得那么大,居然没有被解聘。其实,当时的我有这个思想准备,时刻准备着学校的解聘。相信如果学校解聘我,一定跟若干短信文字狱一样,有充分而且正当的理由。虽然学校没有解聘我,但我知道,学校和有关部门对我这种揭露学校阴暗面的行为非常不满。

领导也是人,长了耳朵,都喜欢听好听的,一旦自家园子里有了点负面的事,第一个动作就是防记者,生怕涉及自己的负面新闻曝光。如果赶上有内鬼,主动爆料,真是恨不得杀了这人的心都有。但是,领导也不想想,毕竟目前还是单位体制,单位内的人惹自己的领导,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有这样大的代价,内鬼还要公然爆料,原因是什么?无论哪个领导,都口口声声说,有意见要按组织系统反映,但是,按组织系统反映有用吗?以我个人的经历而言,这样的反映,基本上是石沉大海,弄不好还有反效果,这边刚反映,那边的被反映对象已经知道了,大领导更相信的是中层领导,非把人逼上梁山而后止。

比起我当年惹的祸,湖北民院这位老师既没有揭弊,也没有揭黑,但已经让学校领导大为不满了。校庆是学校大喜的日子,是领导炫耀成绩的日子,不奉承也就罢了,居然还说不好听的,那怎么能行?于是我们的这位老师就只有遭解聘这一条路了。

学校里的博客文字狱,让我们不得不想一个问题,我们的大学是个什么地方呢?是跟屡屡发生短信文字狱的县衙门一样,也是一个衙门吗?大学里的教师,跟管着他们的层层的领导是什么关系呢?也是上级和下级吗?换言之,教授和院长和校长,是下属和上级吗?以我个人的私见,按照过去和世界各国的惯例,教授不是校长的下属。但是,这种私见在中国的大学,显然属于大逆不道的,各个校长们无不理所当然地认为,教授无论多大的来头,多大的学问,都是被领导者。其实,我相信,绝大多数教授们也是这样认为的。也就是说,即使在大学里,教师与系主任,系主任与院长,院长跟校长,就跟县政府里科员跟科长,科长跟县长书记一样,都是上下级,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被领导还隔了这么多层,显然,教授在校长眼里,没把你当奴才,已经很算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了。

无论我们怎样感到愤慨,必须得承认,衙门里面发生文字狱,无论是什么形式、什么性质的文字狱,都是可以理解的。在官本位如此横行的条件下,权力就意味着一切,说有权而且还能管着你的人的坏话,或者不中听的话,不等于找死吗?

说实在的,现在的大学里,这样找死的人,如果能多几个,大学的堕落,至少还能慢点。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批评校庆奢华就解聘,道理何在?

2008-11-08

□肖华

来源: 辽沈晚报

10月9日,当时身为湖北民族学院代课老师的郭广林,写了一篇《不明不白、不三不四、不痛不痒》的博文,在博客中撰文批评学校70周年校庆大摆排场,遭校方解聘。 (11月7日《楚天都市报》)

湖北民族学院在70周年校庆中是不是大摆排场我们还不得而知,但学校这么做还是让人吃惊的。

发言权和批评权是一个人的权利,如果大学不同意批评者的意见,可以用事实反驳。怎么能以解聘来回应批评呢?如此一来,谁还敢批评。而且从新闻中来看,当时身为湖北民族学院代课老师的郭广林并不是反对校庆,而是反对奢华校庆。这应当没有错。

奢侈本身就是不应该,学校再有钱也要搞节俭。节俭本身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学应该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大学的任务。怎么能舍弃美德而走向相反的方向呢?这难道就是我们需要的大学吗?

郭广林提出了“高校的任何活动,都应围绕教研及学术交流来展开,让别人感受到我们确实是在认真办学,重点是在教育、学术上,而我看到的校庆就是个商业行为,这样的行为对在校学生绝对不是高尚道德的‘言传身教’。”这对当前许多高校搞校庆、节庆都有警示意义。从郭广林的意见中,我们看出他对高校还是热爱的,他的批评和提议本身也是为了学校好。学校却因此用解聘来回敬他,实在不应该。

解聘一个批评自己的人,不但是打击报复,还违背了有关劳动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犯了错误。可是一个教师对学校提出意见,说什么也不是错误,更不能证明这个教师不能胜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怎么能随意解聘一个教师呢?教师没有犯错误,不是不能胜任工作,学校单方面随意解聘员工,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

大学虽然有自主的办学权。但这种自主不是无限的自由,必须受法律约束,必须是在相关法规和国家政策下的自主。大学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想解聘谁就解聘谁,明显是滥用了这种自主。滥用自主就是伤害了他人的权利,最终影响的是大学自己。

解聘一个批评自己的人也反映了包容的缺失。大学之大,不是楼堂馆舍之大,而是学术之大,包容之大。大学只有具备了大的包容精神,各种思想、各种观点、各种文化才能在交流中得到碰撞,借鉴。大学扼杀一个批评者,实际上就是扼杀大学精神。一个大学失去了大学精神,恐怕只会徒有其形。

解聘了一个教师,大学却失去了一种精神,遭受损失最大的恐怕不仅仅是郭广林。我们的大学实在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作者系公务员

徐林林:湖北民族学院领导置劳动合同法于何地

2008-11-07

湖北民族学院代课老师郭广林,因在博客中撰文批评学校70周年校庆变味,一周前遭校方解聘。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荆楚网消息11月7日)

10月28日,有网友在某论坛发表一篇题为《某大学令人汗颜的校庆,现场点钞机一字排开》的帖子,说湖北民族学院校庆极其铺张、奢华,会场居然摆放点钞机收取校友“入场费”,戏称这是“最雷人的高校校庆”。(红网10月29日:《大学校庆会场摆放点钞机引争议》)相对而言,郭广林博文的措词实际上比这斯文多了。原以为,只有某些地方上的“土皇帝”才会大搞现代“文字狱”,怎料想,以传播科学、民主为己任的高等学府居然也以言治罪,将有话直说的教师扫地出门。

对于解聘原因,院长戴小明拒绝说明,但他却高调表示“郭广林要怎么闹就怎么闹!”在此,我倒要告诉戴大院长,即使撇开郭广林是否做了有损学校形象的亊不说,单从落实劳动合同法层面而言,郭广林还真有“闹”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原文附后)笔者逐款对照了一下,发现与郭广林都不沾边。该法规定,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原文附后)而郭广林一周前意外接到教学科的电话,通知他不要来上课了,但没说停他课的原因。显然,这样的电话通知,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该法第四十三条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然而,从报道的情况来看,解聘郭广林,学校工会毫不知情。程序不正义,产生的结果能够体现公平、公正么?人家当然可以依法“闹”个明白。

看来,湖北民院领导急需恶补劳动合同法知识,似有必要劳驾该院法律系教授或学生给他们好好上一课!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林林(湖南 媒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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