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报任安书》解读司马迁的生死观 司马迁的 报任安书

由《报任安书》解读司马迁的生死观

摘要: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一衡量生死的标准。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表现出的生死取向,一是重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勇于牺牲一死;二是弃小义,雪大耻,隐忍就功名,避免无谓牺牲这两方面分析探讨了这一生死观的积极性及鞭策意义。

关键词: 《报任安书》司马迁生死观

Abstract: Sima Qian in "A Letter" proposed a "human naturaldeath, or weightier than Mount Tai or lighter than a feather, haveused the divergence," the measure of standard of life and death.Sima Qian in "Historical Records" shown by the life and deathapproach, one important Shashenchengren, sacrifice meaning of thespirit, the courage to sacrifice one death; second, abandoned smalljustice, snow big shame, Tolerance to fame, to avoid theunnecessary expense of both analysis of this a life and death, andspur the enthusiasm of significance.

Keywords:Letter to Ren,"Life and DeathSima Qian

死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是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面对生与死,应该怎样抉择呢?儒家说舍生取义,杀身成仁;道家说逍遥游方能与天地共存;佛家说生死轮回。而人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的事,就催生出了不朽的理念。古人对不朽有三个经典标准,即立德,立言,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三条之一,就可以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当不朽与做人的基本信念不可调和时,是生还是死的难题就常常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概念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简简单单地用勇敢或怯弱来界定。生死关头最能显示英雄本色,通常选择死,肯定会被认为是有勇气的表现。但英雄与否也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当这道生死难题摆在司马迁面前时,经过无尽的掂量,他以比选择死更大的勇气毅然选择了生,并以自身的行动来证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一衡量生死的标准。生则生有所值;死则死得其所。为了理想,司马迁没有选择去死,而是忍着众人的嘲笑和误解,接受屈辱的宫刑换取活命,这才有流传至今的《史记》。司马迁超越了生死,更显出惊天地泣鬼神般的壮烈,荡气回肠,激越千古。

一直言触虎须遭遇李陵祸

由《报任安书》解读司马迁的生死观 司马迁的 报任安书

作为一个朝廷小官,司马迁没有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也没有像孔夫子那样的圣人予以提携,达成不朽应该是相当困难的。但达成不朽的机遇还是出现在了司马家族的面前。这个机遇是,他们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承平时代,又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大量的文献资料,他们有条件继续自孔子以后的著述事业。从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开始,就着手为开创家族的不朽事业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可惜天不假年,司马谈只好以临终嘱托的方式将使家族不朽的接力棒交到了司马迁手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在司马迁时代,这个生命还属于父母、家庭、家族。正是背负着家族与先人的重托,司马迁开始其对不朽的追求。当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著述进行到第七年时,发生了“李陵事件”。

“李陵事件”是司马迁一生中一个重大的变故。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夏,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押运辎重。不幸与单于遭遇。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与“仰亿万之师”的单于连战十有余日,使匈奴“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一国共攻而围之”。李陵及其步卒“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最终被俘。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汉朝上下震惊,“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他对汉武帝说李陵“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敌无数,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拼死抵抗。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敌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这样的论断对于司马迁个人而言未尝不可,但在“一叶之飘坠如侧刃之飚落的金銮殿上”,岂可轻许。话不得其时而使自己身陷囹圄。

 其实,他与李陵虽“俱出门下”,然“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更谈不上什么过深的交情。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完全是出于对事实的考虑(不论司马迁所知的事实是否是真实的事实),并无半点私心。在满朝文武都哑口不言,明哲保身之时,司马迁敢于站出来替李陵辩护,足见他作为“士大夫的正直、大胆、敢于触虎须,敢于批评时政的斗争精神。”在后人看来,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算是他的人生污点。但放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是允许发生的。毕竟大一统国家时间不长,大汉民族的概念尚未形成,还没有形成忠于民族大义的铁律。汉朝立国之初,就曾认可了这种因势不敌而投降的人,如韩王信、堂阳侯孙赤都曾因战败而投降项羽,后重新加入汉阵营而继续受重用。就是司马迁时代的赵破奴,曾被匈奴俘去十年,也没有失侯夺爵。此事记在《卫将军骠骑列传》里。两国交兵,叛来降去,在过去是通行的做法,至少在司马迁时代还不是当局用以定罪的名目,至少汉武帝就没用这个名目给司马迁定罪。大概司马迁在为李陵说情时提到了李陵之败与其上级二师将军李广利之败的联系,因为后者在李陵失败的同时也折损了五分之三的人马。李广利是因为与汉武帝的裙带关系而受到重用的。所以汉武帝给司马迁定罪的名目是,攻击皇帝用人不当而造成李陵之败。由于他站到了满朝文武及最高当局的对立面,就注定了他要为他的勇气付出代价。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二抉择费思量冰火两重天

诽谤皇帝是杀头之罪。所以从司马迁为李陵开说那一刻起,就基本上宣告了他不朽事业的终结。这个代价是他承受不起的。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在这种情况下是生还是死的选择题摆在了司马迁的面前。

是忍着屈辱生,还是义无反顾死,司马迁是经过一番挣扎的。既然司马迁敢于替李陵开脱,就应该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按他一贯推崇的英雄志士的行为轨迹来看,他说了应该说的话,做了应该做的事,因此而受到责罚,也是求仁得仁,无怨无悔。更何况“不幸早失二亲,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于是,当这个所谓的生还机会出现在他面前时,舍生赴死正是应有之义。但是司马迁却选择了“生”,而这所谓的生,却是以生不如死的阉割为前提。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说得很清楚,“最下腐刑极矣!”阉割是人可能遇到的所有十种凌辱中最不堪忍受者。碰到这种情况,即使是非常惜命的寻常奴仆都会自行了断,以避免凌辱。我们后人或者难以理解,为什么阉割是那样难以忍受。而在当时及以前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一旦与阉割这种事沾上边,也就进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不仅其本人甚至其祖先及后人都会因此而蒙羞。所以司马迁痛心疾首地慨叹:“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自古而耻之。”即大质已亏的刑余之人已失去了受人尊敬的资格。如果慷慨赴死,一时的意气可能更为干脆,但是司马迁对于自己的生、自己的死造成的影响,有着清醒的认识: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假如不受宫刑之辱,按罪服法,自己像一个蝼蚁般自生自灭,名节得不到承认,仍不免受到众人的嘲笑。

他对死亡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究竟什么是重于泰山,什么是轻于鸿毛呢?在司马迁看来,毫无意义地猝然就死是轻于鸿毛,忍辱负重终成建树是重于泰山。他从历史上得出结论,古人干一番事业,都有一定的艰苦付出:“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氐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报任安书》)。正是在这一信念的指引下,他才忍受住了“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私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的巨大痛苦,写成了这部被后世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太史公记》。

三情注英雄录笔融生死观

《史记》是一部记传体史书,换言之,是一部英雄史书,其基本特征是“实录”,即基本上符合历史事实。不可否认的是,任何一个史家在写史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地加入自己的主观成分,歌德也曾说过“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内心生活的准确标志”ƒ。《史记》中所表现出对死亡的看法,与司马迁自身的不幸遭遇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正是司马迁自己对死亡的看法成为《史记》整书的生死观。司马迁在看待历史人物时,往往情不自禁地“把自己的人生体验,生活发现以及自己的理想、愿望、希冀、追求等等,融注,渗透,寄寓在其中”(5)。在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在对历史人物的褒贬中,往往融入了强烈的爱憎感情,带着浓厚的个人身世之感,他把自己对待死亡的态度融入到了《史记》的写作之中。《史记》中所表现出来的生死观即是司马迁的生死观。

(一)重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勇于牺牲一死

对于生死,司马迁看重的是生的价值,死的意义。倘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死亦有何惧!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应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勇于一死的呢?首先,司马迁认为举事成名,为国而死是值得的。“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陈涉世家》)。司马迁憎恶暴政,同情被压迫人民,希望人们能够顽强抵抗。所以司马迁对陈胜和吴广起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为天下人唱”,更是将陈胜的地位同“汤武”,“孔子”等“圣武”,“圣人”相提并论,可见司马迁对为反抗暴政举事而死的赞赏态度。《廉颇蔺相如列传》云:“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方蔺相如引璧睨柱,及叱秦王左右,势不过诛,然士或怯懦而不敢发。相如一奋其气,威信敌国;退而让颇,名重泰山,其处智勇,可谓兼之矣。”《田单列传》中的王蠋面对即将亡国的悲痛,面对燕之威逼利诱,表现出坚定的爱国情操。“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同样可以看出司马迁十分看重一个人的民族气节,在民族存亡的生死关头,宁可以死报国,也决不能苟且偷生。其次,在大义面前,为义捐躯,舍生忘死。司马迁对历史上那些不畏强暴,敢于主持正义,舍生取义的英雄敬仰之至。《刺客列传》里的荆轲为助弱小的燕国免遭亡国之祸而只身去刺杀强暴的秦王,“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赵世家》中公孙杵臼和程婴主持正义,誓死救孤存赵,伸张大义。再次,保持气节,坚守操德,不治而死。在举世混浊的封建社会中,要保持高尚的情操是十分不容易的。屈原生而具有内美,然而却为小人所忌,被谗见疏,终为放逐,直至“伏清白以死直兮”(《离骚》),“不毕辞而赴渊兮”(《惜往日》),为理想和高尚的节操而殒身。站在汨罗江畔的司马迁,瞭望滚滚江水,发出了“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屈原列传》)的赞叹。伯夷叔齐坚持大义,“义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司马迁为其立传颂扬,更将《伯夷列传》列为七十列传之首。可见,司马迁对于那些出淤泥而不染,宁死也不愿与小人同流合污的高尚之士是十分敬佩的。在司马迁看来,死应该重于泰山。应当和值得为其死的,就要“不自重其死”,勇于献身,以死明鉴。这是司马迁生死观中对于死的认识。

(二)弃小义,雪大耻,隐忍就功名,避免无谓牺牲

司马迁赞扬志大功高者,也欣赏隐忍就功名的志士,并尽力歌颂他们不死小义,成就大业。在《报任安书》里,司马迁强调:“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所不勉焉。”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如果现在死了没什么价值,则要避免无谓的牺牲,以求日后做出更大的功业。韩信忍受胯下之辱、季布为人奴而不死。在《伍子胥列传》里,通过自身的不幸遭遇,具体阐发了自己对于生死的观点。伍子胥的父亲伍奢在朝廷上被人排挤诬陷,为楚平王所囚。楚平王又以伍奢的名义派人来召伍氏兄弟回郢都,兄弟二人面临同样的情势。伍子胥说:楚国召我兄弟二人,并不是要让父亲活着,他们是怕有人逃脱而生后患。我们如果去了,父子三人都得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伍尚(伍子胥之兄)说:“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后不能雪耳,终为天下笑耳。可去矣!当能报杀父之仇,我将归死。”兄弟二人分别做出各自的选择,伍尚去后就擒,终于被杀;伍子胥杀出重围逃往宋国。此后伍子胥历尽艰辛,终于辗转到了吴国,并在那里站稳了脚跟。数年后,伍子胥借吴兵,几乎灭掉楚国,攻入楚都郢,“掘平王墓,出其尸,鞭三百,然后已。”在这里伍氏兄弟考虑的就是怎样才能使生命呈现出更大价值:日后难以有所作为的,那不如现在就死,还能落得一个忠义孝顺之名。日后能报大仇的,就活下去,不必顾忌眼前被人视为不忠不孝,即所谓“舍小义,雪大耻”。伍尚的仁而软弱与伍子胥的刚戾残忍形成鲜明的对比。最终不仅报了杀父兄之仇,而且功成名就。如果伍子胥当日同伍尚一同赴死,不过落得一个忠孝的名节,其奇耻大辱由何人何时来报呢?司马迁在列传最后写道:“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非烈丈夫孰能至此哉?”可见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认同与评价是何其之高。

四行长者遗风创价值泰山

司马迁有一种不同于一般人的生死观,他赞成那种有作为,有骨气的汉子,而看不起那种浑浑噩噩庸碌无为的人物。他深知成大事者必先经历一番劫难,“西伯,伯也,拘囿里;李斯,相也,具五刑;淮阴,王也,受械于陈;彭越、张敖,南向称孤,系狱具罪;绛侯诛诸吕,权倾五伯,囚于请室;魏其,大将,衣赭、关三木;季布为朱家钳奴;灌夫受辱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声闻邻国,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财,在尘埃之中。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报任安书》),面对挫折,面对苦难,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更应该懂得怎样去求生存,谋发展。正如歌德所言:“生命的全部奥秘就在于为了生存而放弃生存。”[3]英国培根也曾经说过:“奇迹多是在厄运中创造的。”受刑是司马迁一生中巨大无比的耻辱与厄运。但宫刑并没有毁灭司马迁,反而促使他“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给后人留下了无以伦比的宝贵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使它成为斐然旷世、名扬千古的伟人。其实,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拥有一个完整的生命,失去了生命,梦想、成功、希望都无从谈起,所以司马迁也在为自己求生找出口,“夫人情莫不贪生怕死,念父母,顾妻子”。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自己的负责。作为一个有生命尊严的知识分子,在命运转折关头所迈出的堪称伟大悲壮的步伐,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一个人踩着自己的影子前进,提着自己的头发飞翔!无怪乎鲁迅大声疾呼:“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死之间,要选择慷慨就义还是忍辱发愤,两边的标准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司马迁并没有给人规定什么时候该采取死,什么时候就该采取忍,他是要求每个人在自己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要衡量客观形势,也要考虑自身的具体条件,其唯一标准仍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四句话。人生可以创造价值,人只要不死,脚下就有路,只要通过奋斗,创造出非凡的人生价值,就可以反卑微为伟大,使生命“重于泰山”!

忍天地奇辱,成史家绝唱;

担千秋至重,赋无韵离骚。

对我们后人来说,幸运的是司马迁终于做出了选择,更幸运的是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有足够的理由做出任何一种选择,可他放弃了那个最容易做的、被他界定为“轻于鸿毛”的死,中华民族才得以增添一部引以为傲的历史文学杰作,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也因此有了大致可以确认的轮廓。我们可以认为,经此一役,司马迁已完全经受了生与死的轮回。所以他的生死观不仅是灵与肉的不断撞击的结晶,也是维护尊严的信念与追求不朽的信念不停撕扯的结晶。在遭遇上,司马迁屈服过,但从人格和精神层面,司马迁从来没有屈服过,他永远是张扬的,永远是桀骜不逊的太史公。

注 释

① 司马迁《史记》   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

②鲁迅主《汉文学史纲要》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一版

③朱光潜《歌德谈话录》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

④ 于 非《古代文学作品选》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

⑤ 刘伟民《司马迁研究》 文景书局发行1975年第一版

⑥ 冯学成《报任安书》讲记龙江书院2005年5月

⑦ 李敬一《“百家讲坛”之司马迁讲稿》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

注:文中所引文料皆出自《报任安书》(于非《古代文学作品选》高等教育出版社P336),《史记》(司马迁《史记》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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