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人现状(完整版) 深圳建筑工人现状

近些年来,社会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关注已经开始出现新的变化,从以往对于建筑业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同情与可怜,转变为对当前建筑工人高工资的各种吐槽,诸如“建筑工人月薪过万‘秒杀’白领”、“上大学没用?北京建筑民工日薪300元不输国贸上班白领”等等,在这背后所传达的是成天“坐办公室”的打工者对于自身待遇的不满以及对于农民工高工资的羡慕与嫉妒。

这种认识一方面表明,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造成了越来越广泛的劳动者雇佣化状况,使得不管是一般的脑力劳动者还是体力劳动者的待遇日益趋同,另一方面,现实中建筑工人这一劳动群体的工作和生存状况恐怕并不算美好。本文主要根据2013年开展的建筑工人相关的调研的情况,对中国当下的建筑工人群体的工作和生存状况进行一定的阐述。

建筑工人基本情况

从全国范围来看,四川、河南、重庆、湖北、陕西、河北是建筑工人的主要输出大省,其中四川为中国建筑工人输出第一大省,在每一个样本城市[1]中都占据着相当高的比重。建筑工地上以男性工人为主,女工占的比例不超过10%。从年龄构成上看,1960年代到1980年代之间出生的建筑工人是当今建筑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需要注意的是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建筑行业所占比重已经达到总量的三分之一。

从建筑工人的户籍分布来看,超过九成的建筑工人仍是农业户籍。但随着城市化的扩张,一些“农转非”的失地农民也加入到建筑业的行列之中。城镇化推进较快的几个城市,非农户口的建筑工人比例是较高的。但从生活习惯、思想和谋生技能来看,他们虽然户口已经是城镇户口,但却不算是城市人,与农民并无二致。

建筑工人总体的受教育水平不高,初中文化程度的群体占比49.1%,小学文化程度的占比27.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为18.7%,其中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总体高于上一代农民工。

建筑工人的做工方式仍以做天工为主(即计时工资),超过一半的工人是以此种方式来计算劳动量。其余两种方式为做包工(即计件工资)和点包结合的方式(即计时与计件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由于给工人做包工对于包工头来说,利润有所降低,包工头一般不太使用做包工的方式来为工人计酬。所以,包工头只会在赶工期时,以比自己承包价更低一点的工资将工程分解承包给单个工人,工人则以做包工的方式,依照工程量来计算报酬。但不同城市间,做工方式还是有较大的差异,重庆和沈阳“做包工”这种做工方式已经占了较大的比重,而北京仍以传统的做天工(点工)为主。

从业年限

建筑工人在做工年限方面,近一半就业年限不足5年,其中,13.5%的人为初次来工地做工。但就做工年限与是否初次进入工地打工的数据比较来看,城市之间的差别很大。而初次进入建筑行业打工的比例,重庆仅为4.2%,而西安则高达23%,是重庆的近6倍。而重庆在建筑业从业时间超过十年的建筑工人所占比例则超过一半,高达50.7%,临近的成都,这一数据的比例也只有31.6%,而比例最低的西安则只有12.4%。重庆作为中国建筑工人的重要输出地,有着深厚的建筑传统,但随着重庆近年来制造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在扩张上因地理限制放缓,进入建筑行业的新人是呈增幅下降趋势的。相对于重庆而言,成都仍旧保持着较快的城市建设速度,进入工地的建筑工人也仍旧呈较高的增长态势。而郑州和西安之所以能够在近年来进入建筑行业的人数呈较高的增长态势,则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有关。尤其是西安,自2012年韩国三星电子将全世界最大的生产线落地西安后,仅仅一期工程就拆迁了7个村庄,一个超大的工地使得进入建筑行业的人快速增加。从样本总体来看,从业时间超过10年的建筑工人比例也高达1/3,建筑业成为很多工人的终生职业。

收支状况

从建筑工人的收支状况来看,近九成的建筑工人是以工地打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家庭一年的总开支平均为3.7万元,开支最高的陕西比开支最低的湖北,平均家庭年支出超出三分之一,即一万元。

从结余情况来看,高达55.5%的家庭一年下来是没有结余的。对于建筑工人来说,寄期望于劳动致富是一种奢想,建筑工人只有不断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一旦遭遇工钱拖欠,一家人的生活便陷入困境。有结余比例最高的武汉是有结余比例最低的西安的两倍,在一年下来家庭入不敷出的比例中,西安工地的建筑工人比例最高,高达28.9%。西安是几个调研城市中建筑业工价最低的城市,只有平均值的80%,而在西安务工的建筑工人主体来自陕北、陕南、川北、鄂西北、豫西等经济欠发达和交通不太便利的地区,其生活成本高于其他地区的建筑工人。而湖北籍工人因便利的交通和良好的自然条件与物产,使得其生活成本低于其他地区的建筑工人。

此外,不同地方的不同的生活习惯也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的支出与结余情况。比如陕西人挣钱主要是用于建房,因受自然环境影响,建房的成本较高,故此支出要更大,生活压力也就更大。

在家庭总支出事项的比较来看,子女教育费用、衣食住开支费用和人情往来费用位列三甲,而随着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农业[2]走向衰败,农业在工人家庭收入和支出方面的比例已经有了很大的下降。子女教育和建房的开支成为一个家庭劳动力终生的负担。

建筑工人家庭的农业基本维持着大田作物种植这种商品化很低的种植模式,这种模式既不会给建筑工人家庭带来大的收入,也不会成为家庭的支出负担。但是,这种农业生产模式却长远影响着建筑工人在城市的做工模式,使他们既割舍不下农村,又无法融入城市,减弱了农民工向工人身份的转化进程,并且也成为建筑行业短工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建筑工人而言,他们现实对土地的投入是得不偿失的,从工地回乡收获农作物的误工损失和来回路费,不是农作物的经济价值所能补偿的。但从长远来看,之所以割舍不下,是因为田地在建筑业农民工看来,是他们丧失在工地的劳动能力后唯一的生活保障,他们在工地与土地间的往返更多带有对未来投资的意味。但随着资本对农村土地的卷入,以及对自由劳动力的需求,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脱离农村和土地,成为无法享受工人待遇的彻底无产者。

建筑工人的劳动待遇

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方面,对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准确认知率只有19.7%,不足五分之一,沈阳、郑州和武汉工地的建筑工人认知率准确率都很低。高达19.9%的建筑工人对于劳动合同完全没有概念。相较于两年前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京沪深渝四地建筑工人调查报告》,建筑工人认为包工头是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的错误认知率已经由59.9%降至26.8%,这说明越来越多建筑工人已经认识到包工头不再与他们发生劳动关系。但同样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在《建筑法》颁布取消包工头十年后,包工头仍是建筑业施工的重要组织者,也成为工人心目中最真实的“老板”,仍旧有高达40.9%的建筑工人认为包工头应该是劳动合同签订的一方,包工制度对工人的束缚仍根深蒂固。但对新老工人进行比较后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直接与总包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这种想法的比例达到23%,虽然比例不高,但却超过老一代建筑工人的认知。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是建筑业常见现象

而从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来看,总体只有17.4%。相对比例较高的城市为西安和北京,分别达到33.8%和32%。如果据此说这两个城市的建筑业用工状况会更规范一些,却不尽然。西安的签订率源于三星工地的相对正规的用工,而北京工地的较高的签订率,与其说是对劳动关系的规范,不如说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规避。从另外两个参数对照来看,在回答订立劳动合同的247人中,劳动者手中持有劳动合同原件的只有77人,为31%。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与实际基本相符的只有127人,即有一半的工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侵犯工人正当劳动权利的霸王合同。在这其中,北京劳动合同原件持有率是各城市中最低的,只有10%,合同内容与实际相符的比例在各城市中也是最低的,只有40%。北京建筑资本与法律“躲猫猫”的狡猾程度可见一斑,但是除了指责建筑资本的狡猾外,相关职能部门对此的纵容也是不可小觑的。荒唐的是,当工人维权时,相关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竟然认可这种假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说相关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玩忽职守,就不合适了,它是公权力与资本赤裸裸的媾和。这种媾和,造成建筑工人依法维权越来越难,基本没有出路。

短工化

建筑工地的短工化现象严重。从调查中发现,从春节后截止2013年7月,稳定在一个工地做工的工人比例不足一半,只有43.3%,其中尤以重庆最低,为24.3%。超过一半的工人平均每两个月就要轮换一个工地。这种高度的流动性和短工化,可以让建筑资本降低生产成本,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地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而建筑工人高度的农民属性(建筑工人对农村家庭事务和土地的感情与卷入),也使得建筑资本将其用来实现资本增殖。久而久之,建筑工人也习惯了这种短工化,认为其相当自由,但这种自由与其说是建筑业农民工自己选择的结果,不如说是被建筑资本胁迫的结果,短工化造成的高度流动性和就业不足严重影响了建筑工人的工资保障。

工资

在工价方面,建筑工人本年度的平均工价为160元/天,工价最低的西安和郑州,平均工价分别为130元/天和136元/天,而日工工价最高的沈阳则为201元/天,相差70元,是西安和郑州工价的1.5倍。这一方面与当地的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相关联,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东北地区因为气候寒冷,总体工价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从调研情况来看,网传的建筑工人高工资是不真实的,甚至透过炒作来误导公众,并掩盖建筑工人真实的生存状态。不排除个别工人在个别情况下的高工资,比如在赶工期的时候,一个木工大工在赶工期的时候,如果做包工的话,他一天的工资可能高达三百块钱,如果调查不深入,则容易将这种暂时性的高工资常态化。比如,2010年年底某电视台炮制出的一则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月收入上万元”的新闻就是这样的错误报道。而据事后对当事人建筑油工王宝和采访的结果表明,当年算上加班,他的工资才能达到每天200块钱。而这种错误性的新闻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呢?它是由于采访者对于建筑业用工制度的无知造成的。在与建筑工人交谈薪酬待遇时,人们习惯于问他们的月工资是多少,但他们习惯于回答说自己的日工资是多少。为何是这样的回答,因为建筑行业一线施工人员的薪酬体系不是按月计薪酬,而是上一天工算一天工资。遇到工期紧的时候干包工,日工资就会上去一大截,但与高工资相对的是,每天的工作时间也会长达14~16个小时。但这样不是常态,这正如“万元农民工”王宝和一样,记者正好在王宝和做包工期间问他月工资是多少,他于是脱口而出一天两三百块钱。记者没有再深入访谈,而是掐指一算——“一天三百块,那么一个月不就九千块,上万了!”于是,“万元农民工”就这样产生了。但问题是,建筑工地既不可能天天都有活儿可做,也不会天天都让工人做包工,这样的假象脱离现实太远。而且,做包工这种高日工资的背后是对身体极大的摧残,一天的工作时间几乎相当于正常人两天的工作时间。不久前,一位河北保定的张姓包工头表示,他班组的瓦工做包工,一天能挣四百块钱,工作量是平日的近两倍。接着,他话锋一转,这是在提前预支生命啊!

工作时间

从做工时间来看,建筑工人的工作时间随季节变化略有不同,春夏秋三个季节,平均工作时间在10小时,冬季的工作时间平均为9.5小时。

从日常的加班计算方式来看,只有十分之一的工人受到“法定八小时之外算作加班”的合法对待。近一半的工人是在超出约定的工作时间后(约定的工作时间都长于8小时)才算作加班。另外,还有近三分之一的工人,无论做工多长时间都不算做加班。但从几个城市的分析来看,虽然整体来看,建筑业普遍存在违法计算加班时间的现象,但成都以30.9%的“8小时以外视为加班”的合法方式远远超过其他城市。而沈阳,这个先前因在工地推广建筑业工会和集体劳动合同而树立为典型的城市,在工地加班的计算方式上,合法性最低,仅为2.9%。看来,表面风光的背后,工人的正当权益仍旧没有得到工会和集体劳动合同的有效保护。从加班费计算来看,依照法律支付加班费的只有可怜的7.1%。

如果不能从日常的劳动时间中看出建筑工人的劳动强度,再考察一下建筑工人的周末和节假日是如何度过的。高达98.6%的建筑工人周末无法休息,且周末上班工资与平日一样。依照法律执行周末上班双倍工资以及周末依法休息的比例合计仅为1.4%。而法定节假日依照法定“平日工资三倍”支付工资的比例均不足1%。除春节为无薪假期外,其他节假日绝大部分建筑工人都处于无加班费的加班状态。

就除基本工资外的福利待遇而言。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年底奖金与分红等“高级待遇”的建筑工人寥寥无几,而给予肯定答复的同质性非常强,均为工地带班。绝大部分普通建筑工人遇到这个问题时都想“骂娘”,他们中的很多人说:“能够不拖欠工钱就谢天谢地了!哪还感想这些待遇!”此外,还有6.6%的工友请假还会被罚款。

讨薪

从工资发放的情况看,工地依照法律按月结算工资的比例为19.9%,不足五分之一。西安按月发工资的比例接近二分之一。这里除了三星工地在比例上的拉动外,其用工大环境也趋于按月结算工资。此外,重庆、成都和沈阳在“按月结算”方面也有较高的比例。而首都北京“按月结算”的比例则为最低,仅为5.5%,在劳动保障方面再次垫底。,能够准确说出“按月结算”为合法的工资发放形式的比例仅为59.8%。《劳动法》实施18年来,建筑工人对按月发工资的认知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其中,西安、沈阳两地略高,准确认知率超过70%。但即便认知率不高,还是远远高出现实中“按月结算”那极低的施行率。

在过去的一年间,未经讨薪而结清工钱的比例为46.6%。其中,郑州的比例最低。此外,一年来依然有12%的工人没有拿到一分工钱。可见,建筑业拖欠工资的现象依然盛行。从讨薪所花费的时间来看,讨薪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比例高达31.6%。糟糕的建筑业用工环境逼得建筑工人必须掌握两门技能——做工的技能和做完工后讨薪的技能。

社会保险

此外,社会保险在工地的覆盖率仍然非常低,58.5%的工人明确表示在工地做工时没有任何保险。建筑工地是安全事故发生率最高的行业,但工地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比例仅为7.0%。重庆、武汉、郑州和沈阳在没有保险方面都居于高位。2012年9月13日武汉工地发生升降机坠落事件,导致19名工人死亡。然而,这期安全事故并未有效提升武汉建筑行业对农民工保险待遇的改进。

在调查中,有些地方政府为提高工伤保险的覆盖率,规定总包企业在开工之时要为工人趸交工伤保险。但是这项规定的实施效果却并不佳。

首先,中国的建筑行业实行的是劳务分包制度,总包不直接组织工人施工,而是将工程以专项施工的方式分包给劳务分包公司。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筑领域的实践,工人应该是与劳务分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都应该是由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务分包公司来负责。但实际上,劳务公司大多数也只是皮包公司,几乎全部为私人包工头挂靠。因为工人不与总包建筑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总包建筑企业完全可以不为工人的工伤负责任。而劳务分包公司虽应该为工伤工人负责,但它又无法利用总包建筑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

在工地上,有些劳务公司或包工头逃避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而是购买成本更为低廉的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甚至这也成为劳务公司或包工头赚钱的另一渠道。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通常遵循了“谁购买,谁受益”的规则,工人受伤后,受到赔偿的不是工人,而是劳务公司或包工头。但工伤工人能否拿到商业保险公司给付的全部意外伤害赔偿,那就看你所跟随的老板是否仁慈了,但据调查发现,几乎没有工人能够从老板那里拿到全额的人身意外伤害赔偿。

“建筑工人工资低,粗茶淡饭穿破衣。一年吃的三年饭,三年陪了一年妻。”

这是一首工友写的诗,这样的诗歌让建筑工人在工地的艰苦生活跃然纸上,调研结果显示,在建筑工人高达97%的已婚群体中,常年与爱人一起生活的仅有18.1%,而妻子在老家务农,长期不在一起居住的比例则高达64.5%。可以说建筑工人尤其如此。此外,工人下班后生活非常单调,呆在宿舍里睡觉来打发时间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

在生活费方面,只有8.1%的工人是按月发工资,不需要借支。就这一点而言,不同城市的差别很大,重庆的比例为17.3%(如前文所分析,重庆的按月发工资也是较高的),而比例最低的郑州仅为2.3%。由于绝大部分工地都不按月发工资,所以借支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平均为63%。其中“饭卡/饭票借支”的做法被工人指为工地方的“二次剥削”。通常,工地劳务分包公司管理人员的亲戚朋友在工地开办食堂,劳务分包公司项目部私制饭票等代金券替代工人的工资和现金发放,逼迫工人必须在自己开办的食堂和小卖部里购买食物和生活必须品,而其价格通常高于市场价。

工会

作为曾经与工人最密切的工会组织,如今已沦落到对于工人来说非常陌生、可有可无的境地,工人对工会的认知率比对劳动合同的知晓率低得多,近八成的工人不知道“劳动者有组织工会的权利”。从总量来看,工地建会比例只有6.1%,样本城市中成都工地建会率最高达到16.1%。虽然,这些年沈阳在高调宣传工地工会组建工作,但工人知晓工地有工会的比例也只有10%。总体来讲,建筑工地的工会仍只是在非常低的水平上。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超过九成的工人没有向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和行业性工会寻求过帮助。工会并未被工人纳入到可以利用的资源库中。

调查人员考察了愿意成立工会的工人中,对工会的设想和期待,工人最为关心的仍是工会能够帮忙在工地待遇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与资方进行谈判,这一比例高达60.1%,这说明建筑工人对工会的期待仍处于维持基本生存这样最低一级的需求上。

不同资本类型与不同劳动待遇

调研过程中发现,不同形式的地产资本在劳动待遇方面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别。

在涉及劳动保障的几个重要指标: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与实际相符率、按月结算工资率和社会保险缺失率四个方面,保障房与商品房属于最差的两个房产类型,在按月结算率和社会保险缺失率两个方面,保障房分别以“按月结算率”11.6%和“无任何保险率”68.1%的比例直接垫底。此外,在未呈列的有关工人生活和生产保障的19项基本要素中,保障房也以19项基本要素全部缺失率达19.1%,远超其他类型的地产资本而垫底。五项指标综合来比较,保障房垫底三项,商品房垫底两项,保障房的劳动保障是最无保障的!

近年来,无论是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还是从劳工公益机构对维权案例的跟进的情况来看,保障房项目在对待工人的正常维权事件时往往采取重拳打压态势。2012年夏,北京海淀区六里屯一个保障房工地,建筑公司就伙同当地派出所和劳动监察大队恶意压低工人工价,其中一名讨薪工人还被判刑半年。

中国房地产业多年来形成的无良用工环境,导致建筑行业不仅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拖欠工人工资,即便是在企事业单位用房、保障房这种非商业化住房项目中也习惯性拖欠工人工资,既然拖欠农民工工资零成本,那为何不拖欠呢?农民工历经艰难的维权,即便完胜,所获得的也只不过是工地方本应支付你的报酬而已,更何况又有几人能坚持维权到最后呢?

吊诡的是,“恶意欠薪”已经在2011年就已经列入《刑法》了,而那学因恶意欠薪入狱的当事人,却大抵是这条地产资本剥削链条上最低一级的包工头——莫非是打了“苍蝇”,只不过会让“老虎”活得更惬意而已?

总结

调研的发现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 失地农民逐渐加入建筑工人队伍;2. 建筑业新生代农民工比重上升。新生代农民工在一线建筑工人中的比重已经达到三分之一,其文化水平总体高于上一代农民工;3. 一线建筑工人无法实现劳动致富。从建筑工人的家庭结余情况来看,高达55.5%的家庭一年下来是没有结余的。对于建筑工人来说,一旦遭遇工钱拖欠,一家人的生活便陷入困境;4. 农业衰败倒逼农民工无产化进程加快;5. 建筑工人对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认知率仍处于低位,但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要和总包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6. 劳动合同畸变为资本“逆袭工具”。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17.4%,而北京建筑行业与劳动合同“躲猫猫”现象甚是普遍,逼签假合同成为建筑工人维权的重大障碍。7. 建筑工人的短工化现象非常明显。超过一半的建筑工人平均每两个月就要轮换一个工地。资本对于利润最大化的追逐,催生了建筑业农民工的短工化,短工化使得建筑工人的劳动权益更加难以保障。8. “万元农民工”笼罩下骨感的低薪现实。建筑工人平均每年只有6.7个月能够在工地做工,平均每年能够工作155天,平均日工资160元,年收入不足25000元,与社会流传的建筑工人高工资存在具体差距。高达八成的建筑工人工资低于物价涨幅,其中三分之一的工人工资没有增长。9. 建筑工地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比例不足十分之一,高达99%的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周末与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奖金与分红对于建筑业农民工而言是一种奢想。建筑工地成为社会保险真空地带。建筑行业社会保险覆盖率极低,最重要的工伤保险覆盖率不足十分之一。工伤维权面临“工伤拒赔”难题。10. 工会组织在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方面很少有作为。11. 保障房工地成为建筑工人劳动保障的重灾区,政府资本主导下的地产开发成为建筑业工人维权的梦魇。

在当今的中国,一个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再好的法律出台,但是在执行中,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颁布的实施细则与司法解释,就有可能让一部很好的法律在执行效力上大打折扣。比如近年来,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讨薪事宜,劳动和司法部门会因为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依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判定,为了帮助企业逃避未签劳动合同所引发的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惩罚,劳动和司法部门会以“工人与包工头间的劳务关系”来取代“工人与企业间的劳动关系”,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资本的利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社会体制势必让一切都成为市场可以调配的资源,包括国家机器。资本会利用一切可能,通过国家机器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资本增殖。如果说这是资本的本性,既然采取市场经济的道路,这一点就不可避免。而建筑工人在资本体系中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呢?

[1] 这些城市包括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沈阳、北京。

[2] 即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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