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重磅新书 《藏獒笔记》 藏獒读书笔记

身临其境感受青藏高原最后一只纯种藏獒


《藏獒笔记》热销动物小说再受关注

近日,由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执导,根据姜戎畅销小说《狼图腾》改编的同名电影,在内蒙古克什克腾草原开拍,引发广泛关注。与此同时,一部名为《藏獒笔记》的新书,也登上各大图书畅销榜,再次引发大众对于动物小说的关注。
  茅盾文学奖评委贺绍俊推荐道:“这是一部具有人文情怀的小说,书中没有漂亮的词汇和生僻的术语,但组成的语句却产生了直达内心的力量,作者在极其淡定的文字技巧中难得地呈现出一种强烈的写实风格以及文本特有的原始感染力,使这部小说超过了任何名利所能承受的范围。”资深影视人士谭飞除了力荐此书外,更推荐道:“(《藏獒笔记》)将丰富的哲学内涵和生存智慧融入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之中,非常适合改编为电影。”
【野马重磅新书】《藏獒笔记》 藏獒读书笔记
  

人、獒、狼的精彩演绎
  《藏獒笔记》讲述了主人公“我”作为一名退役特种兵,因离开部队后对现实生活感到无奈和不适,逃避到一个偏野的藏区小村落,在那里遇到了一只同样外表威猛而内心孤寂的藏獒大黑,一段关于人獒情感的碰撞在这里得到升华。  

书中不仅仅写了藏獒,还描述了青藏高原上的狼与人。《藏獒笔记》借助一些人、一只獒和一群狼,写出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和某些其他思想与现实自然的偏差,提倡和谐社会,但并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更重要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写作前没看过《狼图腾》和《藏獒》
  因为题材相近,书中主角都是动物,读者不可避免地会想到《狼图腾》和《藏獒》,然后在心中做一个对比。对此,作者华文庸坦言:“《狼图腾》一直有听说,但没机会看。《藏獒》没有看过,一开始我觉得很奇怪,我说我写獒没想到别人也写过獒,后来听说之后我才知道有这本书。”她认为《藏獒笔记》与其他同类作品最大的不同可能是原生态,展现青藏高原上原生态的动物与人,带领读者近距离察看藏獒这种忠诚、勇猛、充满神秘感的动物。
  
人们应该学习藏獒精神
对于为何要创作《藏獒笔记》这样一部小说,华文庸称,多年在藏区生活,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不少藏獒,与藏獒接触久了,发生许多真实感人的故事,有些藏獒为了救助人而失去了生命,这些都触动了她。
  华文庸称,随着社会的发展,金钱和物质的满足,人民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却似乎越来越缺乏一种刚猛的精神气质。中国人做不了像鹰一样的美国人,像熊一样的俄罗斯人,似乎也不能像《狼图腾》里面一样做一个狼一样的人。藏獒是最古老的的犬类之一,与中国人共同生活数千年,它们身上有许多国人学习的精神,比如勇猛,比如忠诚,比如善良。藏獒精神能够很好地架构国人的精神意识,藏獒不仅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学习的对象,“现在社会金钱为上,物欲横流,人们步入精神的迷茫区,准则丧失,标准模糊,从藏獒身上或许我们能找到那些弥足珍贵的初心。”

多元化审美引发动物小说热销
  动物小说不是中国的专利,杰克·伦敦的《雪虎》、麦尔维尔的《白鲸》不仅畅销多年,还登上了经典文学的殿堂。随时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酝酿、八九十年代的发展,我国在新世纪初也涌现了一批批畅销动物小说,销量过百万册的《狼王》,销量数百万册的《狼图腾》,销量五十万册的《红豺》,销量近八十万册的《藏獒》……
  对于动物小说为何如此“火爆”,资深出版人、磨铁图书第四编辑中心总经理辛海峰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也越来越丰富,越来越走向多元化和差异化。大多数都是写人的小说,那么写动物的小说更能从众多的书籍中冒出来。动物小说通过以动物为载体来演绎人情世事,达到了差异化审美的效果,自然更能获得读者的关注。”
  另一方面,辛海峰也表示,动物小说对作者的写作水平和自身经历都需要很高的要求,首先需要作者与动物有长时间的接触,如青年时代的姜戎在内蒙古大草原上当知青,与草原狼不乏接触,华文庸曾在川西藏区生活多年,暂居的主人家里养了多条藏獒;其次,动物小说的写作需要细致入微的观察和高人一等的文学天赋。辛海峰说,和动物有深入且长时间接触的人不少,但动物小说作家就那么几个,所以使得市场上这些动物小说显得独特而珍贵。

【基本信息】

书名:《藏獒笔记》

作者:华文庸著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4月

书号:9787511329806

定价:32.80元

类别:畅销·小说

【内容简介】

这是继畅销小说《狼图腾》以后,第一部以“獒”为叙事主体的探讨人与獒、獒与狼、现实与非现实中的生存关系和理念,以及人类社会价值观与现实观念之间偏差的优秀长篇小说。

“我”是一名退役特种兵,退役后逃避到一个孤独偏野的藏区小村落,在那里遇到了一只同样外表威猛而内心孤寂的藏獒大黑,一段关于人獒情感的碰撞在这里得到升华,原生凸显了现代藏獒在青藏高原的狞厉之美。

【作者简介】

华文庸,畅销书作者,藏獒研究学者,可可西里反盗猎志愿组织“暴风”成员。作者长期在藏地生活,并从事藏獒与可可西里的反盗猎研究。著有畅销书《藏獒笔记》《藏獒笔记之反盗猎可可西里》,作者对藏獒、藏羚羊等动物的描写,震撼了成千上万读者的心灵。

【名家推荐】

《藏獒笔记》是藏獒的现代生活,在不可避免的悲剧里,浸透着作者与生俱来的悲悯。人与獒共同的生命意识酿造了这部作品。更何况女性写獒,更多一些柔情和细节,更多一些近距离的触摸,不一样的藏獒,不一样的忠猛,不一样的感动。
——杨志军(著名作家,《藏獒》作者)
《藏獒笔记》的成功秘诀在于,作者不是以猎奇的心去写獒、狼等动物;也不是以猎奇的心去写牧民和草原,而是爱他们,写出动物的通人性之处。
——何镇邦(著名文学评论家)
《藏獒笔记》是一部具有人文情怀的小说,书中没有漂亮的词汇和生僻的术语,但组成的语句却产生了直达内心的力量,作者在极其淡定的文字技巧中难得地呈现出一种强烈的写实风格以及文本特有的原始感染力,使这部小说超过了任何名利所能承受的范围。
——贺绍俊(茅盾文学奖评委)

【精彩书摘】

1、藏獒大黑与七只恶狼对决

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只要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就是损兵折将,也要千方百计地把猎物搞到手。我想:大黑可能也计算出了这些不利的因素,她要分身保护羊群,要保护我们两个大活人,还要应付七只凶残的狼。她预感到大事不妙,所以就领着我们迅速地撤退。很奇怪,不知为什么那些狼不快速地追上来,反而却走走停停,不住地向我们这儿张望,然后东闻西闻,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草原上的孩子就是聪明,格桑突然叫起来:“啊!它们是来找小狼崽的。刚才小狼崽撒了泡尿,狼一定是闻到尿味追过来的!”

狼一步一步地紧跟在后面,慢慢地,快跟到了村口。大黑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她可能是预感到这些狼会一直跟进村子,而自己的主人就住在村子里。大黑护主,她准备首先发动攻击。我把挂包递给格桑说:“你先赶羊群回去,然后我再走,这样好一点儿,狼不敢很快跟上来。”

格桑被我骗了,善意的欺骗。他赶着羊群飞快地往村口方向跑去。

我留了下来,和大黑并肩作战。我明白协同作战的力量远比一个人孤军奋斗要强得多,哪怕是獒和狼的搏斗。虽然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但至少也可以给大黑打打气,壮壮威。

我从路边的树杈上扭断一根树枝,把树枝的前端折得很尖,用来当作武器。别看是一截小小的树枝,但拿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手里,那就是一件足以近距离防身的武器。

从大黑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并不屑于我留下来给她帮忙,也许在她的眼里,两条腿的动物基本上就算是半个废物,当然她的主人除外。她看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什么感激的意思,只是把全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准备战斗。

我把树枝紧紧地握在右手中,左手铁拳紧捏得像块石头。我再次看了看大黑,她的神情很专注,除了紧盯着前面的七只狼,对别的东西根本就目不斜视。时间是静止的,周围的一切仿佛成了真空,而现实中,只有她和七只恶狼。

狼不敢妄动,毕竟这是一只狮子般威猛的獒,它们也知道先比较敌我双方的实力,因为我的加入,明显这一方的优势又壮大了一些。几头狼开始窃窃私语,有两只狼向旁边迂回。我知道狼是懂战术的,它们从实战中悟出了不少的捕猎方法,迂回包抄是一个不错的计策,而且据说狼也是因此屡屡得手。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两只狼的迂回行为更激起另外五只狼的斗志,五只狼有些跃跃欲试,准备在适时的时候发起攻击。我不太清楚这些狼为何会这样大胆,一般的狼见到了獒,常常都是吓得绕边走。

时机被大黑抢先了。大黑突然向前猛蹿了一大步,仰头向着狼群,疯狂地吼叫起来,树枝上的树叶被震得稀里哗啦地一通响,草原上的草都伏倒了一大片!

为了助威,也为了压住阵脚,我也怒吼着,跟着大黑冲了出去。我准备先打最外边的那只看起来稍瘦一点的狼,我要卡断它的脖子,然后用尖利的树枝插穿它的心脏。听说,狼最怕铁器敲击的声音,因为它们知道铁器的锋锐可以令它们致命。

在狼面前,你弱它便强,你强它便弱。没有铁器的时候,吼声也很奏效,我的吼声和大黑的吼声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不错的混响效果,在大草原上久久回荡。

听说有狼群,村子里的几户牧民在格桑的带领下,领着自家的獒赶来了。本来就心虚的狼更加害怕起来,开始飞快地撤退。大黑趁势追击,她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一只狼的后半截屁股。我还没有瞧清楚大黑那闪电般的动作,就听“咔嚓”一声响,狼的血液像喷泉一样从大黑锋利的牙齿下溅射出来。

獒的牙齿也许没有虎牙或是豹牙那样尖而长,但是,牙齿长得长并不代表就一定是最厉害的,更重要的是上下牙齿的咬合力是否能在眨眼间切断骨头,力度远比表面的形式更重要。

那只倒霉的狼,它的左后腿连着左半边屁股被大黑硬生生地撕咬了下来,血淋淋的内脏从伤口处滑出,拖拉在草地上,血糊糊的一片。狼群风一般在大草原上消失了,那只被大黑撕烂半截后身的狼还在放声怪嚎,却被赶来的两头獒一齐围住。就看见血肉飞溅,内脏在半空乱飞,几秒钟的时间,那只狼就没有声音了,它已经被撕成了碎片,连骨头都被拆散。獒凶狠的一面,我终于亲眼看到。数个世纪以来獒与牧民的和谐共居,使狼变成了它们天然的敌人。

这一次,只不过是见到了一个小场面,后来那次要命的雪谷之旅,才让我真正见识到了獒的凶猛和壮烈。

大黑不屑于对那样一头死了的狼进行报复似的发泄,她赶走了狼群,也没有想要邀功,仍然像平常一样,默默地站立着,望着大草原上远处的天空,凝视良久。

回去的路上,几个牧民和格桑在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他们说得很快,不像格桑,为了能让我听懂,说话慢吞吞的。我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狼……崽子……羊群……村子……”

到家以后,我就问格桑:“刚才都说什么了?”格桑告诉我:“那些人说,那些狼是来找它们的小狼崽的,得把小狼崽扔掉,不然村子里会有大麻烦的。”我说:“狼群不是已经被赶跑了吗?它们还能找到村里来?”格桑说:“那当然,狼是很凶残的动物,也很狡猾,它们肯定能找到这个村子,再说吓跑了没用,哪怕到最后死得就剩一头狼了,它也还是要来的。狼就是这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惊叹得咋舌,没想到狼竟然是这样一种坚持而有毅力的动物。看我有些吃惊的样子,格桑又笑起来,说:“放心好啦,等这几天过去,那片牧场的草也被羊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就要搬出去住了,离开这个村子。”“什么?”我更吃惊了,急忙问,“为什么要搬走?搬到哪里去?家里的东西怎么办?一起带走吗?”

看着我急切想得到答案的样子,格桑却笑而不答,他在故意和我卖关子。这小屁孩儿真有意思。他一头钻进屋里去,屋里传来他的声音:“阿爸,牧场的草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啥时候走?”

我急忙钻进屋里,多吉大叔正盘腿坐在地毡上,卷着一撮烟叶。多吉大叔一边卷烟叶一边自语着:“家里储的肉也差不多快吃完了,酥油还有几斤。过两天和大伙商量一下,咱们就一齐搬出去。”

我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于是我就问多吉大叔。多吉大叔笑着说:“牧民的生活就是这样,随牧草而迁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又问:“你们现在不是都住在房子里吗?难道连房子一起搬走?这附近不是还有很多牧草吗?绿绿的一片。”

多吉大叔笑得脸上皱纹都舒展开了,他把烟卷点燃,美美地吸了一口,才告诉我:“牧民本来就是要随水草迁移的,因为那片牧草离村子比较近,所以我们才搬回来住了一阵子。你来得正是时候,若是再早一点儿或是再晚一点儿,咱们也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搭帐篷啦。”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最初的理解是错误的。我还以为现在的牧民都只住房屋了,搭帐篷已经成为很遥远的事了呢,但现在看来,我却赶得正是时候。

我还以为我这次来大草原,要与帐篷失之交臂了,谁知现在又有了机会,我很兴奋,又连珠炮似的问:“大叔,家里这么多东西都要带走吗?咱们什么时候再回来?”格桑插嘴说:“带走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的就留在这里,等冬天的时候,牛羊只能吃干草的时候,咱们再回来。”

多吉大叔又深深地猛吸了一口烟,目光望向门外的远山,喃喃地说:“咱们过几天搬去一片水草更肥美的地方,等到冬天了,家门前的这片草也快干了,咱们回来,牛羊就有干草吃,等到干草吃完,要是冬天还没过,就只有把羊赶到背风的暖坡下面去,那里的积雪薄,牛羊还可以拱雪下面的草芽草根吃,咱们牧民的一年,就这么着又过去了……”

我忽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提醒格桑。格桑这才想起来,把小狼崽从挂包里掏出来。小家伙已经憋屈得快不行了,因为那个挂包刚才就垫在格桑的屁股下面。奇怪的是,大黑此刻并没有像昨天那样走过去,和小狼崽亲热,或是舔一舔它的毛,而是用一种陌生的眼光望着小狼崽,这个变化太让我吃惊了。

难道是因为白天的那群狼?还是大黑此时此刻还沉浸在对狼群的警惕中,所以对小狼崽也就提不起任何兴趣?

“大叔,我们今天遭到狼群袭击了。”我说,表情有些紧张并且兴奋。

“哦?”多吉大叔也有些吃惊,他说,“怪不得听到村子里有人往外跑,还有獒在叫。那个时候,我正在储窖里,几只狼?”

“七只。”我回答,“后来有几个村民赶去帮忙,狼群被吓跑了。大黑还咬伤了一只,跑掉了六只。”

多吉大叔沉思了一会儿,他是草原上的老牧民了,凡事坚信“所听不如所见”,他说:“有大黑在,没有必胜的把握,小狼群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是小狼崽引来的。”格桑马上说。

“难道上次我看错了?那只母狼并没有被狼群抛弃,只是在狼群外出觅食的时候才断了腿,等到狼群带着食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母狼已经死了?难道真的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找来的?”多吉大叔说。

“狼群会不会把母狼的死也算在我们账上?”我有些担心地问。

“不会,母狼是被熊咬死的。狼又不傻,精明着呢!”多吉大叔说着,又抽了几口烟,很快,烟袋锅子里的烟就抽完了,他又不由自主地随手卷了一撮烟叶。他最喜欢在想事情的时候抽烟,想得越多,抽得也就越多。

“那就把小狼崽还给它们,我们牧民还不想养,村子里的人都有意见呢!”格桑说。

“小狼崽现在还在吃奶,送回去,它也是个死。你们瞧,刚睁眼,牙都没长全。”多吉大叔有点儿生气地说着,提起小狼崽的脖子,捏开它的嘴巴,给格桑瞧。

小狼崽嗷嗷地叫起来,露出一张肉乎乎的嘴。小狼崽长得真快,声音已经开始有些变化。听见狼崽的叫声,大黑才伸过头来,舔了舔它的毛。

“再过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再送回去。”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有些无可奈何,就好像明知道是个错,但又不得不错下去,一面努力要说服我们,一面又要在心里说服自己。

我知道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狼是羊群的大敌,多一只狼,羊就多一分危险,然而少一只狼,草原上却不知要多出多少只野兔子来。兔子的繁殖能力迅速得你想象不到,尤其是生命力旺盛的野兔子,一个大家族的野兔,眨眼间就可以毁掉一片肥美的草场。

“唉!”多吉大叔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语,“其实,狼吃野兔比吃咱牧民的羊要多得多啊。它们只是在找不到吃的时,才会来攻击咱们的羊群……”

在牧民的压力和长远利益面前,多吉大叔顶着压力,默默地承担了所有的指责和不齿的目光。我忽然觉得,多吉大叔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就像是一座金刚,站在牧民的长远利益前面,顶住了所有的风险和压力。

人们常说“有其父,有其子”,此时此刻,我把这句话曲解成另一种意思,那就是,“有其主,有其獒”。怪不得第一眼见到大黑,我心底里就产生了一种震撼,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大黑主动承担起了保护整个村落的责任,现在,我似乎有点儿明白了。

晚上的时候,村落里又寂静下来,大黑没有睡在她那张舒适的地毡上,而是走到院门前站着,一直站了很久。草原上的风把大黑的毛掀起来,使她的体型顿时变大了一倍,更加威武雄壮。经过了白天的事情,此时的大黑仿佛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多吉大叔喊了她好几声,她仍不肯休息,而是像尊门神一样,雷打不动地钉在那里。也许,獒也有它们自己互相沟通的语言。有几家的獒也像大黑一样守在了自家门口,它们互相对望两眼,然后再望望村口。

夜深了,其他的獒终于都回到自家的院子里去,院门关上,整座村子都沉睡起来。我一直躺在床上,扒着靠床那面墙上窄窄的窗户洞,偷偷地看着大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

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划破了夜空的寂静。大黑猛地蹿出院门,疯狂地吼叫起来。我、格桑还有多吉大叔三个人一直都没有踏实地睡着,一听到狼叫和獒吼,都同时惊醒过来。我们不知道狼来了多少只,只听见獒吼得厉害,就一齐跑到了院子里。多吉大叔怀里抱着那支土猎枪,格桑随手从院角抄了把叉草的铁叉子,我只有空着两手,捏紧了拳头。

村子里的獒也吼了起来,村民们都被惊醒了,纷纷操着各自的武器冲出了院子,獒也跟着自己的主人跑出来,四处乱吼。一时间,死气沉沉的村落立即闹腾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涌到了村口,远远望去,村口对面的那片草坡上有几个黑点在移动。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又从那个草坡上传来,有人就喊:“我看清了,有六只。”

本来应该是七只的,有一只在白天被大黑咬断了腿,后来被赶来的另两只獒撕成了碎片。我一直就在想:这些狼一定会跟踪而来,为它们的同伴报仇。

狼是一种善于报复也喜欢报复的动物。

几只獒一齐冲着村口狂吼起来,那阵势足以气吞山河,我再一次想起了当年成吉思汗的那支强大的藏獒部队。有人说,成吉思汗的那支藏獒部队拥兵五万,全是清一色的勇猛藏獒,也有说三万、两万的。我不敢想象,就算只有一千只,那气势也足以令人吓破胆。我想着那铺天盖地而来的藏獒部队,一路横扫,风卷残云,心里就冷得发毛。

草坡上的黑点消失了,狼嚎声也听不见了,一切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

獒又各自吼了几嗓子练声,然后就在主人的吆喝下被带回了家。

2、救了一帮盗猎者

人命大过天,我来不及想那些潜在的危险,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小货车是从山道上翻滚下来,滚到坡底的时候,车尾的一部分已经倾斜地插入泥土,车体四周也被泥水掩住,要救出下面埋着的人,必须把泥土挖掉,但是,这样一来,倾斜的货车也就有可能再次倒塌下来,压伤下面的人。最要命的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坡底的泥土已经十分稀软,小货车随时都有可能继续下陷,再不及时展开营救,那些埋在泥土里的人就有可能被小货车活埋在下面。我正皱着眉观察地形,央金和大黑赶了过来,我说出了我的担心和忧虑。

央金也在皱眉,大黑却不合时宜地狂吼了起来,冲着那辆小货车一个劲儿地吼。我察觉出大黑的吼叫有些不寻常,对于这些人的来历和这辆奇怪的小货车,本来自己心里就有些疑惑。我感觉到这些人来历不善,但出于对生命的珍惜,我把危险抛到了脑后,决定先救人再说。就算他们对我有什么危险,我也能应对,除非这附近还有他们的同伙。

救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被大黑吼得心烦意乱,就呵斥道:“大黑,别叫!”大黑看了我一眼,跳到那辆翻倒的小货车前,继续吼叫。她是在吼那辆小货车,我猜想:车子里可能就是那些人偷猎的野生动物。但是,还是先救人要紧。

车子底下的人显得有些慌张,他们的头上开始冒汗。我搬来几块山石,垫在小货车下面空出的地方,搭起两个支撑点,然后从随身的行李中找出绳索,将车头的一端牢牢拴住,另一端系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树干上。那还是棵小树,长得比较细弱,但没办法,再远一点的树,绳子就不够长度了。我开始奋力地刨土,央金也过来帮忙,在刨土的过程中,我发现那些人都受了伤,有一个人已经是半昏迷状态,满头满脸的血。

大黑不肯过来帮忙,她远远地站着,一脸不满意,时不时地冲着我和央金大吼上两声。我的警觉性早就告诉我,这些人不是善类,但是,我还是决定要救他们。他们或许该死,但也不该是这种死法。

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前面的人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身子,他们的伤比较轻一些,手臂完全露出以后,就可以自己用手刨土自救。倒是后面压着的人更令我担心,泥土把他们埋得几乎只剩个脑袋露在外面,压力会把他们肺中的氧气一点一点地挤出来,呼吸会变得更困难,再加上要命的伤痛,他们还能坚持多久?我和央金拼命地刨,央金没干过这么粗重的活,手指甲都刨裂了,我的脸上也溅满了泥土,最前面的两个人已经从车底下钻了出来,也加入了救援队伍。

大黑在吼叫了一通之后,见我没有理她,她突然发怒了,猛地一下蹿了过来,把那两个人按倒在地,然后冲着他们的后脑勺一个劲儿地狂吼,宽大的嘴巴似乎要将那两个人的脑袋咬下来。我大声呵斥:“大黑,过来!”大黑不满意地扭过头,从那两个人的后背上跳下来,然后开始冲我咆哮、龇牙。央金犹豫了一下,停止了营救,她站起来,看看大黑,又看看我,说:“大黑是只善良的獒,她对危险总是会有一种预感……”

我知道有危险,但在生死关头,已经没时间去想那么多,虽然我也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心里也清楚某些潜在的危难,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人被活活压死在下面。“军人”这两个字告诉我,目前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救人!

我跑到车边继续刨土,央金只好再次过来帮忙。也许是大黑气势汹汹的样子确实很令人感到恐怖,那两个人惊恐地倒退了两步,互相对视了一眼,突然其中一个人跳到车边,从驾驶座里拽出了一支81步枪,咔地一下把子弹推上了枪膛,枪口对准了大黑的脑袋。

随着子弹推上枪膛的那个动作,我闻到了从枪膛中被挤压出来的淡淡的火药味。这把枪昨晚开过,也可能开了不止一次,淡淡的火药味在我的鼻孔中却显得是那样浓烈,我想起了昨晚那似有似无的枪声。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我现在可以判定,这些人不是草原上的猎人,也不是远来的游客,而是一群偷猎者。倒霉的偷猎者,为什么倒霉,因为他们遇到了我。我对枪的熟练程度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我可以在目不视物的环境中以短短十数秒的时间装好一把任一款型的七零八碎的枪;也可以在飞驰的列车上,完全凭借着耳朵的听力准确无误地击中自己的目标。枪,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虽然现在我的手中没有枪,但面前这个无耻的偷猎者,我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那个人先是瞄准了大黑,大黑根本就不吃这一套,继续咆哮如雷地吼叫着。那个人又犹豫了一下,突然掉转枪口,对准了我,大声喝道:“快点刨,不然老子就开枪打死你!”

我笑了起来,指了指他的枪,说:“瞧瞧你的枪,沾满了泥土,刚才你拉枪栓的时候,没有感觉吗?枪已经卡了。”

“不可能,怎么会?”那个人愣了一下。

就是那短短的半秒钟时间,我手中飞出的一团泥土已经打中了那人的下巴,趁他仰头闪避的时候,我已经夺掉了他手中的枪,咔咔几下,退出了所有的子弹。那两个人大吃一惊,在大黑的咆哮声中步步后退,我叫央金拉住了大黑,我说:“别以为你们有枪,我就会怕你们。我救你们,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因为你们是偷猎者,就眼睁睁地看着你们死在这里!”

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想起了多吉大叔和那只被他救回的小狼崽,当初我竟没有发觉,在某一点上,原来我和多吉大叔竟也有着如此相似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很善良。

泥土在下陷,车子在慢慢地倾斜,我大吼:“你们还发什么愣?快过来救人!”

央金松开了大黑,那两个人也急急地跑过来帮忙,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车子一点一点地下陷,又拉出来两个人,腰腹部和腿部都受了伤。被车屁股压住的两个人受伤更重,现在只露出来半截身子,一个还在挣扎,另一个已经昏迷不醒。开始拿枪的那个人哭喊起来,冲后来救出的两个人喊:“快刨啊!救我弟弟!”

车子在下陷,系在小树干上的绳索被绷得像一根弦,树干被拉得吱吱地响,已经到了它本身能够承受的极限。突然,咔啦一声响,小树干被拉断了,货车猛地向下一沉。

在这紧急关头,我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力,以极快的速度把央金推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去顶那辆塌下的货车,半截车身子已经结结实实地压到了我的肩膀上。我似乎听到咔嚓一声响,身子突然向下一沉,半截小腿被压进了松软的泥土中,腰椎部位有旧伤的地方传来一阵钻心的痛,痛得我“啊”地叫出声来,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往下滚。那个人继续哭喊着:“快救我弟弟!快救我弟弟!他的腿被卡住了,手也断了,快!快……”后面的话,我听不清了,只感觉到钻心的疼痛,脑子里一片空白。央金也吓坏了,她见我没有反应,好像是昏迷了一样,就大声地喊叫那些人,快来帮忙,她自己也跑过来,使出全身的力,把车头往上抬。车子很沉,出奇地沉,远远超出了一辆小货车本身的重量,我迷糊地想:可能货车车厢里装的还有东西吧,极有可能是一些动物的尸体……

我被压在车头的前面,要救后面的人,就必须先把我拉出来。那些人都跑过来帮忙,他们搬来了石头,还有断裂的树干,用力把车头架了起来。我在央金的帮助下,终于从货车下面爬出来了,当我忍着剧痛爬出来的时候,我惊呆了,当时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在车子倒下的那一瞬间,大黑不知什么时候冲到了车头的另一边,用她的身体帮我顶住了一半的压力。

车子很重,大黑已经吃不消,她的嘴大张着,舌头垂在外面,拼命地喘着粗气。她可能已经被重力压得失去了意志,两只眼睛失神地盯着脚边的泥土,一个劲儿地猛喘,长长的口水顺着嘴角一直流到了地上。

车头已经被架起,我哑着嗓子呼喊她:“大黑!大黑!”

大黑依然僵直地站着,没有一丝反应,我差点儿要哭了,我怕大黑会就此送掉性命。我咬着牙,忍着腰部的疼痛,爬了过去,使出吃奶的劲,把大黑从车子底下往外拽。大黑还是那样痴痴的,傻站着流口水,好半天才喘了一口气。我以为她要死了,见她喘了气,这才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我搂着大黑的脖子,喊着她的名字,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脸上又是泥,又是汗,也有泪水。

央金也心疼地摸着大黑的背,一遍一遍地摸,她说:“你推开我的时候,大黑就冲进去了,车子先压在大黑身上,然后再压住你。你瞧,大黑背上的毛都磨脱了,还烂了一大块皮。”央金心疼地哭,用自己的袖子帮大黑擦拭伤口。

我知道,如果不是大黑,我那曾经受过重伤的腰,可能在今天就要彻底地断掉了,我将永远成为一个废人。我又是感激,又是心疼,搂住大黑,挨着她的脸,用手揉摸她头上的毛。大黑坚强地站着,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仍然不忘警惕地环视四周,然后,伸出沾满口水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脸。这是大黑第一次亲昵地舔我的脸,那一刻的开心和感动让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永远永远忘不了!

人还没有救出来,我让央金照看大黑,挺着自己扭伤的腰椎,继续加入了救援的队伍。央金在后面大声地喊:“肖兵,你的腰有伤!”我顾不了那么多,大黑救了我的命,我要用大黑给我的这条命再去救别的人。哪怕那是个偷猎者,但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啊!

几个人连刨带扒,终于将最后两个被困的伤者救了出来,那个人抱着他的弟弟,伤心得放声痛哭,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弟弟已经完全昏迷,左腿上被撕开一大片皮肉,伤口上沾满了泥浆血水,两只手腕都断掉了,软绵绵地垂着。我帮忙掐了穴位,依然没有反应。央金说:“必须马上送医疗站去,拖久了,就没命了。不过,最近的医疗站也要走差不多一天时间,在另一座山脚下,从这里绕过去,还是很远的。”有人问:“车子还能用吗?开车或许快一点。”我说:“我刚才看过了,车子已经坏了。再说,油箱也摔破了,油都漏个清光,就算车子没事,那也没法开了。”那个人忽然放开了他的弟弟,我知道,他可能又想来威胁我们,但是腰部痛得厉害,没来得及扑上去制止他。果然,他跑到驾驶室又扯出一支枪,他手下的弟兄也很快跑到车边,找到了自己的枪,四条枪拉开了枪栓,同时对准了我们。我不屑地望了一眼,捂住痛得锥心的腰部。那个人嘶声大喊起来:“妈的!你们送我们去,快!把我弟弟背起来!”

大黑一见有人拿枪对着我们,立即放声狂吼起来,她又歇足了劲,跃跃欲试,准备扑上去咬那个人的手。我喝住了大黑,那些人受了伤,体力也快不支了,大黑这么着一咬,没准咬偏了地方,就会咬死一个人。

央金是个很聪明的姑娘,她指了指我们身上背的包和药篓子,说:“你们瞧,我们就是采药的,家里人还等着煎药治病呢!刚才为救你们,我朋友的腰也被车子压伤了,哪儿还背得起人?”那个人冷笑了一声,喝道:“他背不起,你背。总之,你们不要想耍花样,乖乖地把我们送到医疗站去!”说着,把枪管子摁到了央金的脑门上。

这一帮子人根本就是蛮不讲理。我捂着腰站了起来,虽然痛得龇牙,还是强忍着,看了大黑一眼,慢慢松开了手上的绳子。大黑明白了我的意思,绳子松开的一瞬间,大黑猛地一跃而起,一口咬住了那个人的手腕子。身子向下坠落的同时,就听咔啦一声响,那个人痛得嘶声尖叫,手里的枪也飞了出去,他的手腕已经骨折。我接住了那只飞出的枪,立即把枪管对准了他的脑袋,喝道:“叫你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快!”

大黑仍然死死咬住那个人的断手,不肯放松,那个人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放!放!都放下!”

他手下的弟兄们犹豫了一下,把枪扔到了地上,我叫央金把所有的枪都收集过来,放在我的脚下,叫她到车边看看,车里还有没有别的枪。央金跑过去,把驾驶室看了一遍,摇摇头,拉开了小货车后厢搭着的帐蓬,突然,她惊叫起来:“獐子,一车的獐子!”

獐子也叫香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麝。雄麝分泌的麝香是名贵的中药材和高级香料,这种动物善于奔越悬崖峭壁,活动、排便及栖息地都有固定的路线与场所,有“舍命不舍山”之说。所以偷猎者只要掌握了它们的生活路线,捕捉起来就容易得多。獐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寿命在十二年到十五年之间。

看着一车子死了的獐子,我很愤怒,把枪管对准那个人的脑袋瓜子,使劲按了按,故意把枪栓子拉了一下,吓唬他。那个人也许是做多了亏心事,也知道“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这个道理,竟然吓得尿了裤子,一个劲儿地哀求。我放下枪,拉开了大黑,说:“如果我想把你们怎么样,早就搜了你们的枪了,还会等到现在?我不杀你们,将来会有国家的法律制裁你们的,你们走吧。”

那些人就面露难色,说找不到医疗站,再次求我们帮忙。央金眼珠子转了一下,问:“你们懂藏语吗?”那些人摇了摇头:“不懂。”央金忽然笑了起来,说:“放心,那个医疗站其实也不算远,我给你们画条路线,再给你们写封推荐信。虽然那些藏族群众也不懂汉语,但是看了我的信,他们一定会帮你们的,他们那儿有很好的医疗设备,你的弟弟就有救了。”

那些人很感激,从车上找到了一支笔和一个香烟盒子。央金拆开香烟盒子,画了一条简单的路线图,又在旁边写了一大段话,交给那些人,说:“快去吧,如果拖到天黑,你弟弟就只能葬在大草原上了。”

那些人只好背起伤者,互相搀扶着,按央金指示的路线,缓缓离去。我坐下来休息,捂着疼痛的腰部,说:“你真是个好姑娘,这些獐子怎么办?”央金抿嘴一笑,说:“你知道我在香烟盒子上写的是什么吗?”我摇摇头,问她:“写的什么?”央金笑了起来,说:“我在上面写的是:这些人是偷猎者,叫医疗站的人马上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举报,并且叫他们马上派人来处理这一车獐子。还好,他们都不懂藏语,这可帮了我们的大忙啦!”

我大笑起来,这一笑不要紧,腰部又扯起一阵钻心的痛。央金说:“让我看看你的腰。”说着,就非要拉开我的衣服。我不好意思让她看,就使劲地拽着衣服不松手。央金说:“我又不是未出嫁的小姑娘。你这么一个大男人害什么羞?”使劲儿拉开我衣服一瞧,央金惊呼起来。我低头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的腰肿得像个水桶,稍微转动一下腰,仿佛都能听见后面的脊椎在咔吧咔吧地响。

大黑走过来,用头蹭了蹭我的手,抬头看我,她的目光是那样安详和坚定,仿佛在鼓励我,让我坚持下去。看着大黑那坚定的目光,我咬紧牙关,忍住了痛。

大黑自己也受了伤,背上的毛磨脱了一片,皮也烂了,露出了里面的肉,看着血红血红的,让人觉得心疼,想掉泪。我再次用手摸了摸大黑的脸,她很乖,舔了舔我的手掌心。在那一刻,大黑舌头上的温暖缓缓地传送到我的手掌,我感觉到自己好像又有了力量,我鼓足劲站了起来,说:“走吧,出发。”

“等等!”央金找来了一些树枝,选了几根比较直些的,截成差不多长短,然后叫我别动,她把树枝一根一根放在我腰部周围,再用绳子把这些树枝捆起来,就好像是给我的腰部上了一个固定器,暂时缓解了扭动引起的疼痛,虽然,那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央金问我:“还能走吗?我们要进山了。”我说:“行,走吧。这点儿小伤算什么,以前比这伤得还重,我都挺过来了。”

其实,我是在安慰央金,我不想在她进山采药的时候还让她分心。昨夜下了雨,山路极不好走。越往上,海拔越高的地方,氧气越稀薄,也就越接近人身体的极限,万一出了事,那可怎么办?我怎么向才让大叔交代?新伤莫痛于旧伤,旧伤之上再加伤,就更是个大忌了。我自己的腰自己心里清楚,这算是我历来受伤中最痛的一次。我真的很害怕我的腰就这么废了,我还年轻,婚都还没结,我说什么也要挺住。

爬出那个坡谷,我们继续往上走,氧气好像是越来越稀薄了,也可能是我走得太累,没走一会儿就要喘粗气。我瞧见大黑走得也不轻松,她被车子压得不轻,背上又有伤,我真担心,怀疑大黑有没有像我一样,也伤到了骨头。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天都快黑了,我们停下来休息,吃点东西,补充体力。我的伤拖慢了行进速度,我觉得像这样走下去,来回的行程要加长至少两天,带的食物可能就不够了,大黑受了伤,我也不忍心让她自己去抓东西吃。我捏着那块肉,说:“腰痛,吃不下。”

央金看了看天色,摇摇头,说:“没办法,不能再往上走了,我们就在这里搭起帐篷过夜吧,明天一早再去找药草。我先去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草药给你们擦伤口,先消了炎,别引起感染。”

我的腰部越来越肿,也越来越痛,只能僵直地坐着。央金搭好了帐篷,叫我和大黑先休息,她自己去找草药。我说:“不行,不安全,还是让大黑陪你去吧。”央金笑了起来,回过头来说:“我就在这附近,喊一声你都听得到。放心吧,你腰有伤,大黑陪着你更好。”说着,就钻进了密密的草丛。

虽然我曾经是一名特种兵战士,但是一旦离开了部队,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拥有了一部分特殊生存技能的平常人,但在现在的这个环境中,我却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真的像个废人一样。我不能四处走动,只能坐着,看天,看树,看地,看远处的风景,看大黑望着我的忧郁的眼神。人,往往在被限制了自由的时候,才会想到要深刻地去检讨自己的心灵。

我望着大黑,大黑也望着我,我看到大黑的眼神是那样空灵,很圣洁,高原的淳朴和最原始的纯真给了獒这种动物一种神秘的天性。我看不清大黑的眼神,那眼神很深很深,我想:我一旦深陷进去,就再也无法自拔。我感谢大黑,让我一次次地重新认识自己,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把手上的肉递给她。大黑不肯吃,抬头看我,我说:“吃吧,我刚吃过啦,不饿。”

大黑这才叼起了那块肉,慢慢地咀嚼起来。她累了,需要补充体力,而我还可以坚持。

天色黑了,央金回来了,她找来了一些消炎的草药,用石片磨烂了,擦在我磨破皮的肩膀上,我感觉到一阵刺激的疼痛,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央金把剩下的草药汁抹匀,敷在大黑的伤口处。我知道那很疼,但大黑没动,也没叫,静静地站着,忍受着。她知道央金是为她好,大黑是只聪明的獒,善解人意,她分得清好坏。

晚上,又开始下雨了,气温骤然降低。我穿得单薄,僵直地躺在毡子上,冷得直打哆嗦,腰部冰凉冰凉的,僵硬得像一块石头。大黑默默地走进帐篷里,在我的身边卧了下来,用她的体温帮我取暖。我感动得想哭,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只獒也能这样体贴人,她知道我在什么时候最需要她,她总是在我无法言说的时候,一声不响地走过来,尽她最大的力量帮我。

我开始嫉妒多吉大叔,他怎么能这么幸运,会有一只像大黑这样好的獒,这样通人性的獒,而我却为什么不能拥有?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和嫉妒,紧紧地搂住大黑的脖子,不肯放手,如果大黑能陪我一辈子,那该多好啊!

美梦永远是短暂的,我想着大黑,辗转反侧,刚睡着,天就又亮了。大黑已经不在帐篷里,我挺起身体,支撑着走出帐篷。

大黑已经在外面站了好久,她正在呼吸清晨的空气,她一边呼吸,一边仰头朝向珠穆朗玛峰的方向,那神情好似一个朝拜者,虔诚得像是一尊雕像。

央金也起得很早,她已经采了些野果子回来,可能她也知道食物不够了,就采了野果子来充饥。我和央金吃野果,给大黑吃肉。用完早餐,我们收起帐篷再次出发,央金说:“我们有一整天的时间采草药,不用急,慢慢走。”我知道她是在安慰我,心里着急着要回去。我忍着痛,跟上她的脚步。

终于走到要采药的地方,央金叫我停下来休息,大黑也留下,她自己去采药。我说:“不行,这两天一直在下雨,山路这么滑,又陡,万一出了事怎么办?”我坚持要跟去,央金只好点头答应,我不知道她要采的是什么东西,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跟在她后面走。忽然央金停了下来,把山壁上一株绿色的植物小心挖下来,放进随身的小背篓。

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快中午的时候,央金采了半篓子草药,她说还要采一种,配在一起熬,效果会更好。我叫不出那东西的名字,藏语很拗口,只知道那东西长在山体的峭壁上,有时石头缝里也会长。

央金发现了那株药草,就斜长在前面拐弯的一处山体上,但是前面的路已经很窄,泥地又滑。央金坚持要去采,我知道有危险,就不肯,连大黑都吼叫起来,拦在央金的前面,不肯让她再往前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说:“我在部队的时候经常搞这个攀援啊,速降啊什么的。我体能比你好,技能也比你强,还是我去吧。”我怕央金去采会出事,其实自己心里也毛毛的,因为现在不比以前身体强健的时候,此时腰还有伤,动一下就痛得让我龇牙,为了不让央金担心,我就强忍着痛,装出很轻松的样子,用十指紧紧地抠紧了山体上的石缝。

大黑开始在后面冲我吼。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着走过那段短短的山路,脚下的泥像抹了油一样滑,山壁上湿湿的,手指头用足了力,都抠不紧。我很担心会出事,毕竟现在身上连根安全绳索也没有系。我终于揪住了那根药草,小心地一点一点地往回退,但这条路见鬼地麻烦,过去容易回来难。我把药草咬在嘴巴里,十个手指头抠紧了,就一点一点地往回滑,就在我感觉到自己安全了的时候,手指头刚松开山壁,脚下就哧地一滑,仰面摔了一跤。我第一感觉就是腰部撕心地痛,虽然清楚地知道旁边就是陡峭的山谷,但我的身子还是向山谷的一侧滚去。央金惊叫起来,大黑利箭一样蹿了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领子,山路滑得要死,大黑的四只爪子拼死往前蹬,身子往后使劲,泥地上被她的爪子按出了四个坑,但大黑的身子仍然被我拖得向前慢慢地滑去。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不能就这么摔死,大黑这么好的獒也不能就这么摔死!我不知哪来的一股子劲儿,一咬牙,扭转过身来,双手抠住了石壁,慢慢地往上爬。这个时候,腰部的疼痛已经麻木了,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爬!爬上去!

我在部队的时候,也曾经历过死与生的抉择,这个时候又经历了一次。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是不能体会到重生后的快乐的,哪怕你看过再多的小说描写,那也只是一种空泛的词汇,你根本就不能深切地体会我当时的心情。

当我爬上来的时候,大黑已经累得在喘粗气,我知道我那一米八的强壮的大个子让大黑吃了不少苦头,我搂着她的脖子又是哭又是笑。央金也是满脸的泪水,嘴里不住地祈祷着,说着些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央金又跪下来,亲吻着我脖子上挂的擦擦,向着拉萨的方向磕头。那一刻,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大黑就是我的保护神。

当我们回到山脚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路上我们看到山坡下有一些穿着军装的人在修那辆小货车,还有人在给车上的獐子拍照留案。

多吉大叔看了我的伤,心疼地摇头,他说:“好好的,怎么就成了这样子?”我笑了一笑,说:“没关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就伤过,后来不也是好了吗?大黑也受了伤呢,比我重,皮都翻开了,大叔快看看吧。”多吉大叔没理我,只是摇着头,说:“大黑那点儿小伤,算啥?以前和狼咬架的时候,她背上的肉都被狼撕下一大片来,大黑叫都没叫一声,后来把那群狼追着咬,咬得狼没命地逃。”

草原上的牧民们听说我受了伤,都拿着礼物赶过来看我,才让大叔也送来了很多吃的东西,说是给我补身子。大家看我躺着不能动,有人就劝,进城去看看吧,这男人的腰一坏了,这一辈子可就完了,得赶紧去治,千万别拖着!多吉大叔说:“放心吧,正准备送他去。”然后就忙着开始收拾东西,把一些生活用品和衣物都包裹起来,他真的要准备送我进城去了,去日喀则。

大黑必须留下来,陪着格桑,一起照看自家的羊群。

我们吃了午饭,就在等那辆车。我不能骑马,腰受不了,才让大叔联系了草原上的吉普,专门拉人的车。

车子到晚上才来。我们又等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出发,我不知道这一去要去多久,因为舍不得大黑。经历了这件事后,大黑好像和我也更亲近些了,她也有些不舍,但为了我的腰,还是决然地掉转身子,把屁股对准了我,断了我的念头。我只得一狠心,上了车。多吉大叔放好行李,也跳上车来,车子一溜烟地开走了。我扭头往回看,看见大黑已经转过身来,正恋恋不舍地望着我们远去的方向,一个劲儿地摇着尾巴,像是在向我们挥手。

路上,车子经过一处玛尼堆,多吉大叔叫车子停下,然后走下车,虔诚地围着玛尼堆跪拜了一圈,又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添加在玛尼堆上。

玛尼堆其实就是一种白色石头的堆积物,这也是藏族聚居区人民白色崇拜的一种体现。最初堆成的玛尼堆规模可能不会太大,随着路过玛尼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会祈求上苍的恩赐与神灵的保佑,去除灾难,得到幸福,并围绕玛尼堆转一圈,再添上一块石头。当我看着多吉大叔虔诚而恭敬地做着这些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是在为我祈福,祈福我的身体能尽快地健康起来。

3、与狼群搏杀

小狼的越位行为引起了头狼的不满,头狼停止了咀嚼,冲小狼嘶吼着,龇起满嘴的利齿。小狼仍然要去抢那块儿最好最嫩的肉,却被头狼一爪子狠抓了过去,小狼及时地闪开,头狼没抓到。就在狼分咬猎物的时候,树林子里似乎响起了声音,声音很远,很有频率感。我本来没听清楚,但趴到地上仔细一听,那声音就格外清晰起来,我感觉到那可能是一队更大的狼群。

这队小狼群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也许它们也知道有外族的狼侵入了自己的领地,那队狼群明显要比己方的势力大得多。是和那群狼搏斗一番,赶走外族的入侵,还是放弃自己的猎物,从领地上撤退?这,是个问题!

这群狼显然也饿了一段时间,它们来不及有更多的时间咀嚼嘴里的肉,将肉块撕下来后就直接吞进了肚里。我看见那只小狼吞下的肉最多,它撕咬猎物的速度非常快,吞咽得也很快。可能这只小狼从小就经历过一场要命的灾难,对于生命和食物的可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它一边吃一边抬眼看着四周的动静,小狼发现了我,也发现了格桑。它有一点儿防备,但是又不闪躲,它可能对我还有一点儿印象。它一边吃肉,一边不断地抬眼看我,想仔细地辨认我的身份。我警告格桑,这群狼现在有食物吃,不会来攻击我们,把枪管子收好,别挑起狼的斗志,不然我们会倒霉的。

格桑刚把枪管子缩回来,我看到对面的树林一片哗动,几头雄壮的大狼从枝叶中钻了出来,它们是闻着水鹿的血腥味追来的,可能这片地方是两群狼领地中间的交接部分,只要有食物吃,大家都有可能会来抢。“狗吃屎,狼吃肉,谁有本事谁就能吃最好的东西。”格桑小声地说着,握紧了手里的枪。我提醒他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要分清敌我双方的实力。

我话音刚落,对面的树丛后面又跳出十几只大狼来,我吃了一惊,来的是一队大狼群,有二十多只!我听说出来捕猎的大多是公狼,母狼多半都是留在窝里看着小狼,如果算上留在狼窝里的母狼、小狼的话,那么,这队大狼群应该有三十多只!我预感到危险,那队小狼群不会攻击我们,但现在这队大狼群可就说不定了。

我想再接着往下看一会儿,看看这些狼到底要做些什么。格桑也被惊呆了,二十多只大狼就站在对面,这个时候,就算手里再多一把猎枪也无济于事,毕竟离得那么近,狼还没有打死,其他的狼就会扑上来咬断你的咽喉了。也许,以静制动,那些狼还不会发现我们。

那队大狼群盯上的是小狼群捕来的那头水鹿,水鹿现在已经断气了,身上的肉被小狼群撕咬去了一半,内脏拖拉得到处都是。大狼群毫不理会小狼群的嚎叫,有几只大狼往前走了几步,上前就去撕咬水鹿身上的肉,小狼群不得不撤退了,不然,一场厮斗在所难免,吃亏的肯定是小狼群。然而那只小狼却仍然像它小时候一样,死性不改,明知道到嘴的肉被人夺走,就不可能再夺回来,可它却仍有要冲上去争抢的意思,而且还冲着大狼群嚎叫示威。

小狼要吃亏!我在心里这样想,这个时候,我竟然忘记了那些是狼,而只是单纯地同情起弱势的一方来。

小狼的确很威猛,大狼群抢到了水鹿,又很不耐烦小狼的骚扰,有两只大狼就向小狼冲过来,三只狼扑咬在一起。小狼虽然个头还小,也远没有两只大狼长得强壮,但它却异常凶猛,在半空翻腾着,四爪乱抓,张着大嘴到处乱咬,像疯了一样,想要抢回自己的水鹿。

可能是小狼的疯劲儿令两只大狼感到意外,也可能是两只大狼不屑于和小狼玩过家家,水鹿的肉已经被分得就剩骨头了,两只大狼急忙转回身去抢夺最后的残肉。小狼趁机占了便宜,它抓住了一只大狼的后屁股,用力一撕,竟然连皮带肉地撕下一片来。大狼嚎叫着,回头猛扑猛咬,然而,小狼占了便宜,也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早已经撤退了。

我和格桑看得心惊肉跳,从来都只是在电视上或是书上看到有关狼的描写,现在亲身经历了一次,心头对狼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格桑也怕了,抱紧怀里的枪,小声地说:“阿哥,走吧,我们回去。”我嘴上说着好,心里感觉到可能回不去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僧多粥少!不够吃的时候怎么办?当然还要再去找别的可吃的东西。

狼也一样,当狼多肉少的时候,狼群当然就会把目标转移到另外的动物身上,它们可不会因为你是人类,就不把你列入它们的餐单之内。只要是肉,狼就敢吃,它才不会管那是什么肉,是高级动物的还是低级动物的。何况小狼群对我们还有些记忆,大狼群却是完全陌生的,它们也早已经发现了我们,刚才只是在抢夺鲜美的水鹿肉,现在肉没了,水鹿的骨头都被拆散,当然目标就转到了我和格桑的身上。

我一早就知道,当那队大狼群从树丛中跳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脱了,所以也没急着要跑,那只会引起狼群更大的兴趣,只是有点儿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像才让大叔说的那样,也点一盏油灯,也许大草原上的佛会给我们指示,告诉我们今天不应该出来打猎。不出来,就见不到那群狼,也就不会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格桑也就不会坚持非要进大林子不可,也就不会现在还待在这个地方了。

当大狼群出现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晚了,反正是来不及逃了,我也并不惧怕,只是问格桑:“会爬树吗?我们比比吧!”格桑点点头,忽然又说:“小时候爬过两次,没爬上去。我们草原上的牧民可是马背、牛背上长大的,不是树上长大的。”

我才没闲工夫和他说这些,猛地一托他屁股,低喝一声:“上去!”

格桑知道大事不妙,借着我向上托的力,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树干,用力向上一蹿。但是蹿上去之后,双手竟然没有抓住,身子又猛地向下一滑。

我只好再托住他,用尽力气把他往上顶。死小子,才十多岁就长了一身的壮肉,死沉死沉的,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还说以后去当兵?我用足力气,连托了几次,才把格桑顶上去,他双手抓住了一根树杈,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翻了过去。

这时候,大狼群开始向我围拢过来,慢慢地围成了一个半径不足三米的圆圈,附近黑压压的一片都是狼。虽然现在已近黄昏,气温慢慢降了下来,林子里变得更加阴冷,但我的衣服还是一下子就湿透了。我从来没有与狼群面对面的对峙过,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还能死个痛快,但是要我成为狼群的猎物,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地分割下来,我还不能忍受。

狼群在向中心收拢,就像渔夫撒下的网,它们已经收紧网口,准备享受猎物了,看着二十多只狼流着口水盯着我,那种凶残的眼神让我也从心底里有一点儿发毛。我当时确实有些后悔了,虽然自认为勇猛无比,但好奇心让我付出了代价,我现在除了裤腿上绑的那把尖刀,已经没有别的武器可以防身了。但是,现在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抽出那把尖刀,狼群已经伺机而动,只要我稍稍弯低一点身子,或者略微扭动一下身体的任何部位,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我活活地撕成无数碎片。

我的心情有点紧张,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有丝毫的畏惧,曾经无数次的临阵对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胆怯了,狼群就会立即扑上来。而现在,那些狼对我还存着最后的警惕,它们不相信,我在它们面前竟然还能表现得这么大胆,就有些迟疑,没有向我进攻。

狼是一种疑心很大的动物。利用狼的疑心,我镇定下来,用力捏紧拳头,寻找第一个准备向我下口的狼,虽然尖刀来不及拔出,但我的铁拳也足可以打碎一只狼的脑壳。

狼群似乎准备行动了,集体向中心迈了一步。我也准备行动,浑身的细胞都紧张地收拢在一起。砰的一声枪响,狼群只顾着盯紧我,却忘记了树杈上坐着的格桑。格桑开了枪,这小子倒也不赖,在危急关头,竟然枪法大有进步,子弹打中了一头大狼的鼻梁骨,可惜子弹的威力不够大,枪的射程也不够远,从高高的树上往下射的时候,力度已经大大地减弱。

那头狼的上半截嘴巴被子弹打断了,鼻梁骨戳在外面,血淋淋的,因为嘴巴烂掉了,出声漏风,嚎叫得也就特别难听。狼群受到了惊吓,集体后退了两步。我急忙一矮身,抽出裤腿上的尖刀咬在嘴里,借着下蹲的力道猛地向上一蹿,十指抠住树干,两脚一蹬树身,又猛地向上蹿了一大截。

弯腰、抽刀、咬刀、上树,不过用了五秒钟的时间,我已经超出了狼群的最佳攻击范围,狼群再度向大树围拢来的时候,我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上了。格桑瞧得直竖大拇指,赞叹着:“阿哥,你真比猴子还要灵敏,两只手就像长在树干上一样。”他一边夸赞,一边翻过我的手掌来看。

我的手掌上还留着摸枪磨下的厚厚的茧子,十个手指头也长着粗粗的皮,那是在特种部队练功时磨下的。那时候,整天折磨我们的除了簸箕,还有一个请来的教员。那个大个子家伙据说曾经是少林寺的武僧,另有一套折磨我们的办法,我很多功夫都是跟那个教员学的,这十个手指头上的厚皮就跟教员学练铁砂掌时留下的。格桑惊奇地问我:“阿哥,你的手上怎么长着这么厚的皮,像一层铁甲?”我笑了一笑,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哄他说:“没办法,你大哥是个粗人,粗手粗脚的,就长这样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讨不到媳妇。”格桑一撇嘴,说:“谁说我阿哥讨不到媳妇,是那些女人没有运气,给我阿哥都看不上眼呢!”我笑了笑,摸摸格桑的头,夸他的枪法有进步了。格桑很开心,不相信地问我:“真的吗?我的枪法真的有进步吗?”我说:“那当然,你大哥是谁,名师出高徒嘛!来,高徒,把枪给师父看看。”

格桑很高兴地把枪递给我,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枪不太好,刚才那一枪本可以打碎那头狼的脑袋的。”格桑嘀咕着:“要是大黑跟我们一起来就好了,这些狼也就不敢这样猖狂了。”我说:“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能来吗?再说了,今天是咱们俩犯了错误,不应该再牵连到大黑身上。”

格桑支吾着点点头,虽然他心里也知道不应该在黄昏时分还进大林子里打猎,但是又有些不大心甘,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失误,或者说是运气不好。

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在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常常隔三差五地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的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在狼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冷一些,可能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于是,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大狼群闯入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巨。

我和格桑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下面那只断了上半截嘴巴的狼一直在嚎叫着,呜呜咽咽的,像是在号啕大哭一样,我不知道那只狼为什么要那样悲哀。格桑说:“它活不成了。”

我想起我刚到多吉大叔家时,大叔曾经说过的故事,就点点头,赞同格桑的话,因为这只狼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丧失了它的攻击力,头狼不会再需要它了。如果头狼仁慈一点儿的话,会把它从狼群中驱逐出去,如果头狼凶狠,那么这只狼就只有死的下场。

我们很不幸运,遇到了一个凶残的大狼群,那只断了嘴巴的狼被几只大狼围住。头狼可能是忍受不了它的哭嚎,就先下了口,一口咬在它的咽喉上,血顺着头狼的嘴巴往下流。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同类之间互相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人类要把那些凶残而又没有同情心的人比作是“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了,我感到有点寒意。当我想到人类之间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互相利用、互相加害的时候,我心里的悲哀就更加重了一层。狼,根本不忌讳在人类的面前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凶残,而某些人类却要带着虚伪的面具,嘴里说着仁慈,手里拿着刀子。这是悲哀,有些时候,某些人类或许还比不上动物……

“阿哥,我们怎么办?”格桑望着树下久久不肯离去的狼群,心里有些发毛,我感觉到他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了。格桑不会爬树,更怕从树上掉下去,只要他一掉下去,马上就会被树下的狼群撕成碎片,所以格桑就紧紧地抓住树枝。我告诉格桑:“没关系,别怕,最多咱们在树上耗一个晚上,明早天一亮,狼群就会撤退。再说,那时候大家就会找到这里来,人多势众,狼也不是傻子,打不赢当然就要跑。”

“可是,我们能耗一个晚上吗?”格桑担心地问我。他告诉我,一开始打兔子的时候,自己为了练枪法,浪费了不少子弹。我问他:“还有多少颗子弹?”格桑双手抓着树枝,不敢乱动,让我自己数。

我把他怀里揣着的小包掏出来,数了一下,才六颗!最多也就打死六只狼,如果运气好的话,一颗子弹贯穿两颗狼头……但是又不可能,哪会次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再说了,狼又不傻,能并排站那儿等着你开枪?我把枪拿过来,装上一颗子弹,这些子弹用来打狼有些不太实际,狼太多,打不完,只能在狼群准备行动的时候,放上一枪,起到个威慑作用,为自己多争取一点儿时间。

天很快就黑了。天亮的时候还好一些,天一黑,就听着林子里呜呜的风响。黑暗中,一对对绿莹莹的眼珠子在放射着饥饿的光芒,一想到那些是凶残的狼,头皮就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出来了。格桑有点儿焦急,问我:“阿爸他们怎么不来找我们呢?”我说:“当然会找,只是还没找到这里,谁会想到,我们会走这么远?再说,我倒不希望他们现在就找过来,狼太多,万一他们没有个安全措施,那不是白搭上几条命?”

格桑不出声了,紧紧地抱着树干。秋天夜里的风很冷,树梢头的一弯月牙更让人觉得孤凉,我感觉到一股寒意顺着脊背往头顶上爬,格桑也冷得缩紧了身子。狼群可不怕冷,相反,在漆黑的夜里,它们更显得活跃起来,有几只大狼在头狼的指挥下,向大树猛扑过来,但是树干很粗,狼群扑击了很久,也没能把我们摇下去,只是树叶子晃了一阵子。

狼群停止了攻击,开始休息,但又很不甘心,仍有几只狼围着树干在打圈圈。为了安慰格桑,我笑着说:“格桑,你瞧,这些狼给咱们当保镖呢!”

风把那只死狼的血腥味吹上来,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自己心里都有些发毛。

夜深了,狼群发动了几次扑击,都没能成功。格桑有些放松了警惕,他有点儿迷迷糊糊地想打瞌睡,可能是有我在他身边,所以他就放心了许多,竟然慢慢地把眼睛给闭上了。我知道他困了,又很疲倦,其实我也有点儿想睡,但是一望见树下那几十对绿莹莹的眼珠子,所有的睡意立即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两个大队搞一次选拔比赛,为了入围,我三天三夜没休息过一分钟,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但那也硬挺了过来。我摇醒了格桑,告诉他:“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只要我们放松一点点,狼群就有机会可乘。”

格桑重新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往树下看,狼群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着。我所知道的是,狼其实是一种极有耐心的动物,它可以整整一天不停步地追赶猎物几十公里,也可以为守候一只猎物而窝上几天。

前面的这几只狼显然是在做样子给我们看,我觉察到什么不祥的感觉,扭头往身后看,这一看,吓了一大跳。有两只狼站在树下,一动不动,另外两只狼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正准备向树这边冲过来。我想起在部队搞训练时有个科目,就是翻越高墙,一种方式是自己独立翻越,另一种方式就是和同伴一起搭建人梯。说实话,我当时怎么也不敢相信,狼怎么也懂搭狼梯?我一直以为小说里或者书上写的狼如何如何聪明,只不过是个精美的桥段或者骗局,从来都没有信以为真过,但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我把枪递给格桑防身,告诉他:“如果狼扑上来就用枪托子猛敲狼的头,最好是敲鼻梁骨中间的那块地方,猛敲,可以把狼打晕。子弹太少了,咱们要节省着用。”然后,我把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盯住了后面的两只狼。这把尖刀是才让大叔送给我的,是当年他打猎时的随身利器,算是个珍藏品,藏刀不是一般的锋利。

有人说狼会飞,我不相信,但可以把那理解为跳跃。现在,那两只狼已经准备跳了,它们先是退后了一段路,然后猛地向这边冲过来,前爪在狼梯的背上一按,整个身子就腾空飞了起来。狼在半空中飞跃的时候,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物扭动腰身,以调整方向。两只狼同时向树杈上扑过来,第一次,高度不够,离树杈还比较远,只把树皮抓下几片碎屑。

两只狼歇了一会儿,第二次向树上扑来,这次还是差了一点儿,树杈太高,狼跳跃的速度和力度都还达不到那个高度。狼群骚动了一阵子,头狼指挥更换了两只更强壮的狼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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