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战马——一只长耳大野兔的传记 》(1.) 小战马读后感

作者:加拿大 西顿

作者介绍: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加拿大作家,1860年出生于英国。六岁时随父母移居加拿大。西顿自童年起就对动物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生致力于搜集、撰写动物故事,他甚至在野外居住数年,近距离观察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1898年。代表作《我所熟悉的野生动物》的问世奠定了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世界动物文学之父”。

西顿深厚的人道主义思想广及动物世界,他挖掘出了动物生命中的可贵品质,从而为人类检视自身立起了一面镜子。我们被他作品中描写和表现的富有灵性的动物世界所吸引和迷醉,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这部作品风靡了世界一百多年!

《小战马——一只长耳大野兔的传记 》

一、

小战马几乎认识镇里所有的狗。首先,有一只追过他多次的棕色大狗,他总是溜进木篱笆上的一个小洞里,把那只狗甩掉。其次,有一只可以跟着他钻过那个小洞的、很活跃的小狗,对付他的办法就是从一个岸陡水急、二十英尺宽的灌溉渠跃过去。那只狗可跳不过去。这是对付那个敌手的“妙方”,小男孩们一直把那一块儿地方叫做“兔儿跳旧址”。不过有只灰狗比长耳兔跳得还要好,追兔子时要是从篱笆那里钻不过去,他就干脆从上面跳。他不止一次地考验小战马的勇气和毅力,长耳兔幸亏躲闪得及时才保住性命,后来他们一直跑到了奥塞奇人的篱笆前,这时灰狗才罢手。此外,镇里有一群大大小小的恶狗,不过在野外他们很容易就被甩开了。

在乡下,每户农家都养了一只狗,但是小战马真正害怕的只有一只;那是一只凶猛的长腿黑狗,那畜生身手敏捷,而且一追到底,好几次都几乎将小战马逼得走投无路。

至于镇上的猫儿,他并不在乎;他只是偶尔受到他们的威胁。一个月夜,有一只屡屡得胜、兴奋得脸儿涨红的超大个的公猫,他爬了过来,来到他吃草的地方。长耳朵战马看到了那个眼睛闪着光的黑色生灵,就在快要拼命逃走的那一刹那,他面对着他,身子立了起来,蹲坐着——后腿立着,保持高度的警觉,宽宽的耳朵向上耸着,一下子就长长了六寸;接着他发出很大的哧哧的声音,这已经是他最大的吼声了,他向前一下子蹦了五尺远,落在猫儿的头上,后脚上锋利的爪子使劲地往里挠,老公猫被这个两条腿的巨人给吓坏了,落荒而逃。这一招他试过好几次,屡屡得手,不过有那么两次他败得很惨:一次是那只猫儿原来是个猫妈妈,身边围着小猫咪们,于是长耳朵战马只好逃命;另一次是他给弄错了,竟然重重地落在了一只臭鼬的头上。

不过灰狗才是最危险的敌人,本来小战马可能会在他的手里丧命,但所幸的是长耳兔的神奇探险最终以喜剧收场。

他是在夜里吃草;那个时候敌人比较少,而且容易躲藏;但是有一天冬日破晓时分,他在一丛苜蓿地逗留了很长时间,正穿过空旷的雪地往他喜欢的那个窝走,这时正好遇见那只灰狗在镇子外面四处觅食,厄运降临了。雪地空旷,天光渐亮,根本无处藏身,无奈之下,长耳兔只得在旷野上跑呀跑,松软的雪花对灰狗并没有大碍,长耳兔却为此吃了苦头。

他们向远处跑去——一对身体健康、超级出色的跑步选手。看!他们掠过雪地,敏捷的爪子刚一着地就啪啪啪地扬起一小堆一小堆的雪来。一会儿往东,一会儿往西,转向,躲闪,他们你追我赶。狗儿占尽天时地利——他正肚子空空,而且天寒地冻,雪地松软——而兔子呢,吃了满满一肚子的苜蓿,无法大展身手,但他脚儿啪啪地跑得飞快,立时见到一小堆一小堆的雪纷纷地喷溅开来。他们继续在空地上你追我跑;近旁没有可以求助的篱笆,长耳兔试图往木栅栏那儿跑,但每次都被那只猎狗巧妙地拦了回去。长耳兔的耳朵已经失去了威风,不再向上高耸着,不用说,这肯定是他没了心劲或是气力不足的信号,正在这时,这两杆旗子突然直挺挺地竖起来了,好像猛地冒出来了一股力气。小战马使出浑身的劲儿,并没有向北往篱笆那里跑,而是奔向东面,上了空旷的大草原。灰狗跟着,相距不到五十码远时长耳兔左躲右闪,让这个凶猛的追兵无可奈何;接着他又使出下一招,重新向东折回到原路,他就这样边变向边躲闪,一路径直地往最近的那户农家跑,那里有一圈很高的木栅栏,上面有个鸡窝口,那儿还住着他最恨的另一个敌人——那只大黑狗。外层的篱笆让灰狗耽搁了一小会儿,长耳兔乘机冲过鸡窝口,进了院子,他在边上藏了起来。灰狗转来转去,急急地跑到那道矮门前面,从上面跳了过去,落在鸡群中间,顿时,母鸡咯咯咯地拍着翅膀四处逃散,有几只绵羊也咩咩咩地大声叫着。母鸡们天然的卫士,那只大黑狗,跑来营救,小战马又从那个他进来的洞口溜了出去。他身后养鸡的院子里发出可怕的狗儿撕咬的声音,随即又添了人的喊声。结局如何他不得而知,也无心了解,但值得一提的是,那只先前住在纽彻森的快腿黄狗后来再也没有骚扰过他。

二 、

长期以来,苦日子、好日子总是轮着个儿地来,这被当做顺理成章的事儿;但近些年来,卡斯卡多州让长耳大野兔们遭受了一系列非同一般的起起伏伏。过去的时候,他们不停地与鸟兽斗,与严寒酷暑斗,与瘟疫斗,与滋生恶疾的蚊虫斗,可他们都挺过去了。但是农夫们来了,他们在这片乡野安家落户,带来了许多变化。

狗儿和猎枪大量地到来,削减了山狗、狐狸、狼、獾和鹰这些捕食长耳兔的动物们的队伍,结果才几年的时间,兔子就一大群一大群地成倍增加;不过现在瘟疫爆发了,把他们一扫而光。唯有最强的——活了两季的——幸存了下来。有一阵儿,长耳兔是稀罕货;但是在这段时间又来了另一种变化。栽在各处的桑橙树篱提供了一个新的藏身之处,当今长耳兔的安全不在于速度,更多的在于脑力,那些聪明的,有狗或是山狗追时,会跑向最近的篱笆,趁敌人正在找大的洞口好继续追击的间隙,他们就钻进小洞逃走。山狗针对这种情况,想出了一种接力追捕的计策。这种计策就是一只山狗守一块阵地,另一只守旁边的那块阵地,如果兔子用“篱笆计”,他们就两面夹击,一般都会逮到猎物。对此,兔子的补救措施就是要有一双利眼,好早点看见第二只山狗,避开那块区域,然后要有一双好腿,甩开第一个敌人。

于是长耳野兔们接连不断地一会儿多、一会儿少,一会儿多得数不清,一会儿又少到剩不了几只,现在这会儿又开始多起来,那些幸存下来的,经过了上百次严峻的考验才被筛选出来,他们具备了繁衍壮大的能力,而在这同一块地方,他们的祖辈连一个季节都活不过去。

他们喜欢的地域,不是大牧场上开阔的空地,而是农场上错综复杂、遍布篱笆的田野,那些农场呢,都小小的,挨得很近,就像是一个散乱的大村庄。

在纽彻森火车站附近,突然冒出来一个种蔬菜的村子。一里以外的野地里盛产经过筛选的、新品种的长耳大野兔。其中有一位人称“雪亮眼儿”的兔夫人,她一身灰色坐在灰色的树丛中时,最大的特点就是那双雪亮的眼睛,她由此得名。

她跑得快,可她最拿手的却是篱笆游戏,常常弄得山狗们昏头昏脑。她把窝筑在外面,安在一片空旷的牧场上,古老的草原上这一地带依然保持着原样。她在这里生儿育女。有一只兔仔和她一样,眼睛雪亮,毛色银灰,而且遗传了几分她那种随机应变的天赋,但是在另一只兔仔身上,则显现出一种难得的完美组合,他既遗传了妈妈的天分,又具备平原上新品种的长耳大野兔中最优秀的那一只兔子身上最优秀的品质。

这就是那只我们一直跟在后面、随着他一起探险的兔子。也正是他,后来在那片草地上赢得了“小战马”的称号,从此便享誉世界。

他把同类使过的老伎俩又翻了出来,而且派上了新用场,对付那些自古就有的老仇人,他学会了新发明的招数。

才是个小崽子的时候,他就想出了一个计策,真不愧是卡斯卡多地区最聪明的兔子。那次有只可怕的小黄狗撵他,他在田地和农场间左躲右闪,想摆脱那只狗,但只是白费力气。对付山狗这种玩法很好,因为农夫和狗儿经常会赶走山狗,不知不觉中给长耳兔帮了大忙。但是此刻这个计策根本不起作用,只见那只小狗稳稳当当地跟在他后面,一个篱笆又一个篱笆地穿了过去,而长耳朵战马呢,还没有完全长大,也远不如对方老到,他渐渐地开始发急。他的耳朵不再向上支棱着,而是向后斜着,有时候还耷拉下来平躺着,这时他飞奔到一个奥塞奇人的篱笆前,从一个很小的洞钻了过去,结果发现他的敌人也身手敏捷,和他一样完成了同样的动作,连一秒钟都没有耽搁。地的中间是一小群牛,还有一只小牛犊。

野生动物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念头,当他们走投无路时,会信任陌生人。他们明白身后的仇敌意味着死路一条。只有一个机会,而且是只剩下这个唯一的机会,那就是陌生人或许会搭手援救;正是这种绝处逢生的机会,将长耳朵战马引向了奶牛。

不用说,奶牛原本会站在一边,无动于衷,任由兔子着急,这也与他们无关;但他们对于狗儿有种根深蒂固的仇恨,看见那只黄色的恶狗连蹦带跳地跑了过来,他们便竖起尾巴,鼻子朝天;他们生气了,鼻子嗅呀嗅,接着队伍合拢来,在那只带着小牛犊的奶牛的带领下,向狗儿冲锋,这当儿,长耳兔在一片刺啦啦的矮林子里找到地方藏了起来。狗儿转向一边,去咬小牛犊,至少那只老奶牛认为他有这种打算,她向狗儿追去,气势凶猛,狗儿赶紧拔腿就逃,他险些在地里丢了性命。

这个好计策早就有了——毫无疑问,自古就有,那时候对应奶牛和狗儿这两个角色的是水牛和山狗。这条计策长耳兔一直记着,而且凭着它,不止一次地保全了性命。

不管是论颜色还是比力气,他都是个珍品。

动物的毛色有两条总的原则,他们不是遵循这一条,就是符合另外一条:一条是毛色要与周围的环境相配,以便隐藏——这叫做“保护性原则”;另一条是出于某几种目的,要使毛色非常显眼——这叫做“指示性原则”。长耳大野兔很古怪,给他们上色时这两条都兼顾到了。当他们蹲在灌木丛里或是藏在土块中间的窝里时,他们的耳朵、头、背和身体两侧是柔和的灰色;他们和地的颜色正好相配,只有走到近前才能看见他们——他们的毛色是保护性的。可是一旦长耳兔意识到敌人正在接近并且会发现他,这时他就会跳起来,匆忙离开。这一下他扔掉了所有的伪装,灰色好像不见了;他闪电般突然变了,耳朵显出雪一样的白色,耳尖是黑色,白色的腿儿,黑色的小圆尾巴,尾巴边上有一圈抢眼的白色。这会儿他成了一只黑白花色的兔子。他身上的着色是指令性的。怎么就变了呢?很简单。耳朵的正面是灰色的,后背是黑白相间的。黑色的尾巴周围套着一圈白色,而腿呢,藏在下面。他正蹲着呢。他坐着的时候,灰色的斗篷就被拉下来,而且变大了,但当他跳起来时,斗篷稍稍收缩了一点,他那些黑白相间的斑点就全都显现出来,先前他身上的颜色像是在低声地说:“我是土块”,同样地,这会儿,那些颜色仿佛在高声大喊:“我是一只长耳大野兔。”

他干吗要这样呢?一个急于奔命、生性胆小的生灵干吗不想办法躲起来,却要借此向全世界宣告自己姓甚名谁?其中必有缘故。这样做肯定划算,要不,兔子才不会这么干呢。

答案是,如果把他惊起来的那个生灵是他的同类——也就是说,拉错了警报——那么,显出举国统一的毛色,错误马上就被纠正了。另外,如果那是只山狗,或是狐狸,或是狗儿,他们立刻就会看出,这是一只长耳大野兔,他们明白去追这样一只兔子对他们来说就是浪费时间。其实他们的意思是:“这是一只长耳大野兔,在野外赛跑我赶不上他。”他们罢手不追了,而那,当然啦,为长耳兔省去了大量不必要的奔跑,而且也不用担惊受怕。黑白相间的斑点是长耳兔的国服,也是他们的国旗。在劣等货的身上,这些斑点的颜色比较沉闷,可是在上好的货色身上,斑点不仅大,而且格外地亮。而小战马呢,坐在窝里时,颜色发灰,但当他向狐狸和浅黄色的山狗愤然宣战时,颜色一下子就变艳了,红得像火,白得似雪,他还在他们面前悠然起舞,起先他是只黑白花纹的长耳兔,接着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白色圆点,最后像一点轻飘飘的绒毛,直到他跑远,完全没了踪影。

许多农家狗儿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毛色发灰的兔子你也许可以逮得到,但那种颜色分明、黑白花纹的兔子干脆就别做打算了。”的确,狗儿兴许会跟着追上一阵,但仅仅是为了赶着好玩,而且小战马力气渐长,于是稍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巴不得被狗追着跑上一趟,而且他还尽干一些天分不如他的兔子逃都逃不及的危险事儿。

长耳兔和所有的其他野生动物一样,有属于自己的范围或地区,而且很少去外面游荡。他的地盘约有三里宽,由村子的中央一直向东延伸。整个这一片,他东一个西一个地有好些“窝”, 当地人叫做“窟”。这些窝干脆就是些空洞,上面有灌木丛或草丛做掩护,里面没有任何垫衬,除非偶尔冒出点草或是吹进来几片树叶。不过,舒适这一点是不会忘的。有些窝是为热天准备的;朝北,比地面只低那么一丁点,充其量不过是些阴凉处。为冷天准备的洞面朝着南面,其他那些为雨天而准备的窝顶上有草,盖得密密实实的,而且是朝西的。白天他在这个或那个窝里待着,夜里他出去和同类一起吃草,像许多小狗崽一样在月下追逐嬉闹,太阳一出来就赶紧走人,根据天气回到相应的窝里,安安稳稳地歇着。

对长耳兔来说,夹在农场中间的那块地方是最安全的,那里不仅有奥塞奇人的篱笆,还有新近出现的带刺的铁丝,如果敌人来了,他们就会在路上遇到这些障碍和危险。可是上好的草料离得比较近的那个村子,正好夹在一些靠种菜卖钱的农场中间——草料绝佳,但异常地凶险。平原上有一些危险没了,但人呀、狗呀、翻不过去的篱笆呀,这些更大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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