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本:“两梅案”是他至死心底都没有落地的一块石头



郑传本:1933—2009,享年76岁。上海著名律师,国家一级律师。2002和2004年度,上海律师协会两次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上海律师知名度,均名列榜首,评语为:“作为老一辈律师典范知名度仍然遥遥领先,可见其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在上海司法界,郑传本是一位受人尊重的老前辈。这位报童出身有着近50年司法工作经验的平民律师,曾因1987年于双戈抢劫案中为其女友蒋佩玲辩护而名噪上海滩。



郑传本骨灰安葬暨纪念像揭幕仪式

1996年2月15日,“两梅案”被告的母亲凌爱玉(时年66岁)跪求郑传本为其儿子出庭辩护。

郑传本:“两梅案”是他至死心底都没有落地的一块石头
作为“两梅案”梅氏兄弟的辩护律师,1996年2月郑传本接案,一审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下判决,梅吉祥死缓,梅吉扬获刑12年。此后,郑传本致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就“梅吉祥、梅吉扬”案二审提出公开开庭审理的请求,但未被法院采纳。

据刘炳华介绍,郑传本于1997年6月19日愤然致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要求恢复开庭,继续辩论。一周之后,未见回音,于是郑传本再次致函副院长,措辞激烈:“为了扶助弱者,主持正义,维护法制,正本清源,我宁可不在沪上再办刑案,也要为‘梅吉祥、梅吉扬’鸣冤,‘包揽’这场诉讼,充当现代‘讼棍’。即使二审驳回,我也将在不增加‘梅吉祥、梅吉扬’及其家属任何经济负担的情况下,坚持为‘梅吉祥、梅吉扬’申诉到底!”

1997年11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郑传本接到市高院的裁定书后,在送达回证上激动地写下了两行大字:“枉判‘梅吉祥、梅吉扬’杀人,是控、辩、审的耻辱,有过者及决策人至少会受理智谴责。”并慎重地签名盖章,以存档备查。此后,他又致函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及提篮桥监狱,指出:“鉴于‘两梅(即梅吉祥、梅吉扬)’从法律意义上讲已是服刑改造的犯人,从实际上讲却是蒙冤受屈的受害人,因此建议有关监所对‘两梅’在严格、文明管理的同时,有所区别对待。”

2009年12月6日,郑传本因病治疗无效逝世,“郑老师过世后,他的儿子对当时采访他的电视台记者说,父亲一生办案无数,临终前唯有一个遗憾,这个遗憾,正是‘两梅案’,”刘炳华告诉记者。

刘炳华提供给记者的郑传本于2009年6月16日生前写的最后一封信,该信是写给梅氏兄弟的母亲凌某的,信中写道:“‘两梅’问题不解决,对我来说,总是一块没有落地的心中之石头。”

“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多年里,郑老师为‘两梅案’的雪冤倾尽了全力。”刘炳华感叹道。



刘炳华(右)与郑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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