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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法律

投资主管部门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部门是投资促进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简称BOI),负责根据1977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及1991年第二次修正和2001年第三次修正的版本制定投资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厅(Office of the Board of Investment)是隶属于泰国工业部的国家厅级单位,负责审核和批准享受泰国投资优惠政策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

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泰国1999年颁布的《外籍人经商法(Alien Business Act)》,限制外国人投资的行业有以下三类:

1、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业务: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牧业;林业、原木加工;在泰领海、泰经济特区的捕鱼;泰药材炮制;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土地交易。

2、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须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可从事的行业:生产、销售、修理军用设备及装备;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涉及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买卖;木雕制造;养蚕、泰丝生产、泰绸织造、泰绸花纹印制;泰国民族乐器制造;金器、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造;蔗糖生产;海盐、矿盐生产;石盐生产;采矿业、石头爆破或碎石加工。

3、本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能力的投资业务,须经商业部商业注册厅长根据外籍人经商营业委员会决定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碾米业、米粉和其它植物粉加工;水产养殖业;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石灰生产;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宣传广告业;旅店业;旅游业;植物新品种开发和品种改良等。外籍法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以从事第二类中规定的行业:  一是泰籍人或按照本法规定的非外国法人所持的股份不少于外国法人公司资本的40%(除非有适当原因,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议可以放宽上述持股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5%);二是泰国人所占的董事职位不少于2/5。

对属于本法所规定的需得到允许的行业,外籍法人在泰国开始商业经营的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300万泰铢。其他行业最低不少于200万泰铢。最低投资额对在泰国注册的法人来说是指注册资本,对未在泰国注册的外国投资者或法人来说是指来泰经商所汇入的外汇。如果外籍人属于《投资促进法》、《工业机构条例》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受鼓励的投资者,则可以从事第二、三类中规定的行业。

在泰国投资获得优惠投资的企业,投资额在一千万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必须要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它相等的国际标准。

以下行业的泰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农业、畜牧业、渔业、勘探与采矿业和1999年颁布的《外籍人经商法》附录第一类行业中的服务行业。

投资方式的规定

【一般投资方式】外籍人对泰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和大众有限公司等;

二是成立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上市】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大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登记加入证券交易市场,既让其股票上市。根据1992年颁布的《大众有限公司法(Public Limited Company Act)》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转为大众有限公司。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在泰上市的特殊限制,在泰注册成立的大众有限公司,符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股票交易所(Stock Exchange of Thailand,简称SET)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

【收购】泰国没有关于跨国并购的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收购行为的法律法规是上文提及的《大众有限公司法》和1992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收购行为通常有股票收购、兼并和资产收购。收购上市公司,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法》和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当收购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的25%,收购者必须正式提出股权收购。有关法律法规可查询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网址: www.sec.or.th/laws_notification/file_dw_en/SEC_eng.pdf

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

◆《民商法典(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明确了自然人、团体和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对法人的设立、组织、经营、变更等行为做出了规定。查询网址:www.samuiforsale.com/Civil_Code_text_english_I.html

◆《外籍人经商法(Alien Business Act)》

规定外籍人在泰经商行为的根本法律。查询网址:www.dbd.go.th/mainsite/index.php?id=791&L=1

◆《税法典(Revenue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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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泰国税种、税率和计算方式等税务相关问题的根本法律。查询网址: www.rd.go.th/publish/37693.0.html

◆《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以及历次修改公告)

明确了外商在泰投资可以享受的各项优惠权益。查询网址: www.boi.go.th/chinese/about/law_and_regulations.asp

◆《劳动保护法(Labour Protection Act)》

明确了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及义务。查询网址: www.mol.go.th/download/laborlaw/labourprotection1998_en.pdf

◆《外籍人工作法(Alien Employment Act)》

规定外籍人在泰工作的根本法律。查询网址: eng.mol.go.th/law_labour.html

◆《海关法(Customs Act)》

规定了商品进出泰国关境的原则和方式,明确了进出口经营者和海关管理机构的权益义务等。查询网址: www.customs.go.th/law/law17.htm

中国企业在泰国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1、中国与泰国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1985年3月12日,中泰两国政府在曼谷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2、中国与泰国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86年10月27日,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3、中国与泰国签署的其它协定

1994年3月16日,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

2000年3月10日,中泰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协议附件中列出了中国给予泰国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减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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