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封爵制度 封爵制度

一、先秦时期的封爵

1、上古的“爵”

《通典·职官·封爵》上载有:

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孟子·万章篇》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但以上这种“爵”只是一种名号,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这个最近有不少著作论述,专门讨论这一问题。

2、春秋战国时的封爵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夫、士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如《左传》中载“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大,下当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标准,如《国语》中 载“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传》中也载赵简子曾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

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 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定二十等军功爵: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 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以上相当于“诸侯”)。 彻侯得食县(设令、长),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余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则如吏职。凡斩获敌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还要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有爵级则可为官,斩敌甲首一颗,赐爵一级,愿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

二、秦汉时期的封爵

秦灭六国,实行纯粹的郡县制,赏爵仍为二十等爵。

西汉初分封了八个异性诸侯王,不久大多扫除,又分封了一批同性诸侯王于关东,镇土抚民。初期诸侯王国一般较大,常有几郡,国内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平七国乱后削减,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 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 郡都尉。到后来的王国不过相当一郡,且王死后诸子皆可分其地,越来越小。东汉略如西汉制,以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相、中尉等。

侯(即二十等爵中的列侯)以户数为差,大者不过万户,少者五六百户,汉初因功封列侯者有一百四十三人。侯国建制相当于县,有国相,相当县令,受所在郡守节制。列侯另有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数官。朝廷京师设主爵中尉管理列侯,景帝时改由大鸿胪管 理。东汉时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设国相,有家丞、庶子等家臣。

汉仍承秦二十等爵(武帝时改彻侯称列侯),其中七大夫以上为吏爵,可令食邑;七大夫以下为民爵,只及其身与户。后其爵渐轻,武帝时在此之外,又特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 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规定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可以赎罪,功劳超等者,大者封侯,小者补郎,使受爵者得到实际利益。但是,由于规定了武功爵可以买卖,所以也就无法避免爵位朝轻、滥方向发展。东汉时期,由于征辟、察举和任子等制度基本上垄断 了官吏选拔权,虽二十等爵仍在,其作用已式微而益轻,除列侯、关内侯两级外,其余的后来几乎名存实亡。东汉末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又设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皆为不食租的虚封。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封爵

1、曹魏的封爵

自曹魏起正式废除了秦汉以来的二十等爵,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制度,以后为历朝所沿行。

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最初在乡侯之下还有亭侯,后省)、关内侯。王为皇室宗亲独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宗室、功臣都有,均有封地;县侯、乡侯、关内侯为功臣及子弟起家封爵,无封国,食租税。王至男视官一 品,县侯视三品,乡侯视四品,亭侯视五品,关内侯视六品。

黄初三年始封皇子为王,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乡侯,公之庶子为亭伯;黄初五年改封诸王皆为县王,以县为国;明帝太和六年再调整,改封诸侯王,以郡为国。王国置相、都尉(以上五品)、傅、保、友(以上六品)、郎中令、中尉、大农、司马(以上七品 )、家令(八品)各一人;公国职员如王国;侯国置相(八品,相当县令)一人以及家令、家丞、傅等家臣。

除以上九等爵外,也有对庶民、士兵的赐爵,即曹操时在关内侯以下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皆为不食租的虚封。

2、两晋的封爵

晋武帝咸宁三年(275年)定制,爵位有: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关内侯。非皇子不得封王,宗室封爵有公、侯、伯、子、男(其中又有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之别);功臣 有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乡侯和亭侯)、关内侯、关外侯等。五等爵上加“开国”二字西晋时较少,东晋多以此酬异性功臣,其建制不久,常与原五等爵混称,沿用至后世。从官品上看,开国郡公、县公为一品,开 国县侯、伯、子、男为二品,县侯三品,乡侯四品,亭侯五品,关内名号侯六品,关外侯七品。

晋武帝时对王国制度有具体规定: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公之制同王之下国。侯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 侯、伯、子、男递降。王、公、侯国均以中尉领兵。王国置相(后改称内史),王官除傅、保、友、郎中令、中尉、大农、常侍、侍郎外,职官略同郡,以上均由朝廷任命。租调由王“三分食一”(东晋改为“九分食一”)

3、南朝的封爵

南朝宋制因两晋,唯大小国皆三军(至孝建中,国官属不得对其主称臣,改称下官)。王子为后,例封千户。齐因之。

梁封爵大体因前代,定制:诸王言称令,境内称之为殿下;公侯言称教,境内称之为第下;皆自称为寡人。梁的五等爵制为:“五等诸公(即开国诸公),位视三公,班次之;开国诸侯,位视孤亲、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 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二干石,班次之”。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关中关外侯,凡十二等。因国小,王国封户一般大国不过两千(个别曾到五千户),小国仅千户。郡王、嗣王、藩王为一品,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二品,开国县侯三品,开国县伯四品,开国 县子五品,开国县男六品,沐食侯七品,乡、亭侯八品,关中、关外侯九品。一品视万石,二、三、四品并视中二千石,五、六品视二千石,七、八品视千石,九品视六百石。

4、北朝的封爵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减五等爵为四等:王、公、侯、子,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后又复添伯、男二等。皇子和异性元功上勋皆可封王。孝文帝行“亲疏世减挡”:亲王2000户、始蕃1000户、二蕃500 户、三蕃300户。王国官有师、友、文学及中尉、大农、上中下将军、常侍、侍郎等。景明元年定制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各爵品级为:除王外,开国郡公正 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

北齐爵分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王,位在大司马上;非亲王则在三公下。封内之调,尽以入台,三分食一。公以下,四分食—。王国,师一人,其余官略与晋、魏制同。官品略有调整:除王外,开国郡公从一品,散郡公、开国县公正二品,散县公、开国县侯从二品 ,散县侯、开国县伯正三品,散县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散县子从四品,开国县男正五品,开国乡男、散县男,从五品。较北魏各降—阶。又公国有郎中令,正七品;大农,从七品;中尉,正八品;常侍,从八品;侍郎,正九品;上中下将军及上中大夫,从九品。侯 、伯国亦置大农,从八品;中郎、谒者,正九品。子、男国之大农,从九品。

北周郡县亦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皆加“开国”。 后改《周礼》九命之制“诸侯为外命,公九命,侯八命,伯七命,子六命,男五命”。共计有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凡十一等。

四、隋唐时期的封爵

1、隋朝的封爵

隋文帝开皇年间,设爵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郡王第一品,秩万石。嗣王、藩王、开国郡县公,第二品;开国郡、县侯,第三品;开国县伯,第四品;并视中二千石。开国子,第五品;开国男,第六品。并视二千石。汤沐食侯,第七品;乡 、亭侯,第八品。并视千石。关中、关外侯,第九品。视六百石。另有记载与其稍有出入:王正一品,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从一品,开国侯正二品,开国子正四品下阶,开国男正五品上阶。炀帝时只保留王、公、侯三等,余皆废。

2、唐朝的封爵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定爵制九等:一等为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等为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等为国公,食邑三干户,从一品;四等为开国郡公,食邑二干户,正二品;五等为开国县公,食邑—干五百户,从二品;六等为开国县侯,食邑一千户,从二品; 七等为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等为开国县子,食巳五百户,正五品上;九等为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

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亲王10000亩,郡王5000亩,国公4000亩,郡公3500亩,县公2500亩,侯1400亩,伯1000亩,子800亩,男500亩。

五、宋辽金元时期的封爵

1、宋朝的封爵

宋初的封爵增加到十二级,为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公、侯、伯、子、男都带本郡县开国,到封国公时,则称某国公。初次只封小国、然后改移大国。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 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馀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二千户以上封公,一千户以上封侯,七百户以上封伯,五百户以上封子,三百户以上封男。现任、前任宰相食邑、实封共万户。相 应品级为:王正一品,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郡公、开国郡公正二品,开国县公从二品,开国侯从三品,开国伯正四品,开国子正五品,开国男从五品。后嗣王、郡公、开国公不封,保留九等。

有封爵者必有食邑。食邑从—万户到二百户,共分十四等。不过,食邑只是虚数,只有食实封才有一点实际利益。食实封从千户到百户,共分七等。实封约为虚封数的4/10,食实封者,按实封一户,每月给钱25文计算,随月俸向官府领取。宋代官员的这些封爵和食邑 、食实封等,都没有子孙可以世袭的规定。

2、辽金的封爵

辽的封爵很多继承唐制,也有王和五等爵,以及食邑、食实封等制度。

金朝封爵分九等: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伯、县子、县男。官品为:正从一品为郡王、国公,正从二品为郡公,正从三品为郡侯,正从四品为郡伯、县伯,承安二年更。正五品曰县子,从五品曰县男。食邑定制为:封王者万户,实封一千户;郡王五千户, 实封五百户;国公三千户,实封三百户;郡公二千户,实封二百户;郡侯一千户,实封一百户;郡伯七百户,县子五百户,县男三百户,皆无实封。

3、元朝的封爵

元爵分为: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郡侯正三品、从三品,郡伯正四品、从四品,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

六、明清时期的封爵

1、明朝的封爵

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两种。

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均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均视二品;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从一品;孙辅国将军,从二品;曾孙奉国将军,从二品;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 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从六品。初亲王岁禄定为五万石,后定减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将军三百石,奉国将军二百石。另有大量赐田,有的亲王竟至数千上万 顷。

明朝又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 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及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与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号和食禄,井无封邑。

2、清朝的封爵

清初(后金时),尚处于爵职不分的状态,至最后的完善也有一个过程。天命五年(1620年),“论功序爵,列总兵之品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其牛录额真俱为备御,每牛录下设千总四员”。天聪八年(1634年),改称五备御之总兵官为一等公,一 二三等总兵它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二等副将为—二三等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为牛录章京。顺治元年,加封公、侯、伯世爵,不久更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 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及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午(1736午),又比照汉称,定精奇尼哈番为于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哈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乾隆十六年(1751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从而确立了二十七等 世爵制: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爵位的承袭有两种,一种叫世袭罔替,所得爵位可世代承袭,由朝廷受予诰命,属于特典之列。通常的世爵均定有承袭次数,—般是每—代减一等,袭次既尽,世爵也就取消。世爵俸禄为: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一等侯又一云骑 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 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 散侯230两,伯品级官205两,子品级官180两,男品级官155两,轻车都尉品级官130两,骑都尉品级官105两,云骑尉品级官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以上世爵主要用于封功臣及外戚。宗室皇亲另有制度,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多罗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若除去世子、长子外共十二级。一般爵位均为降 级世袭,即子嗣承袭父爵要降一级。如果承袭者本人无甚功勋,不能晋级。少数特许可世袭罔替,如清初的八家“铁帽子王”: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八家以及后世 的乾隆时封的怡贤亲王、同治时封的恭亲王、光绪时封醇亲王、庆亲王四家。

顺治元年,始定诸王、贝子、贝勒、公俸禄。摄政王3万两,辅政王1.5万两,亲王1万两,郡王5千两,贝勒2500两,贝子1250两,镇国公、辅国公625两;顺治七年又加给禄米。后几经调整,最后确定为: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附录

秦朝时的官职

丞相——早期称相邦,是皇帝以下最重要的官职,被视为“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设立其用以牵制相权,为诸御史之首领,其地位仅此于丞相,故曰“掌副丞相”。

卫尉——负责宫廷的保卫、治安。

中尉——负责京师的保卫、治安。

廷尉——掌刑使。

博士——其职务是“掌通古今”。是唯一有权读禁书的人。

奉常——主办祭祀、宗庙之礼的官员。

郎中令——专司保卫皇帝宫殿之责。

典客——主管少数民族的事务。

宗正——主管皇族内部的事务。

治粟内史——管理农业的官职。

少府——管理皇家私家财富的机构。

郡一级官职

郡守——郡的最高长官。

郡丞——辅佐郡守管理郡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郡尉——负责郡的军事和治安。

监御使——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可用来牵制郡守。

县一级官职

县令——万户以上,为一县之首。

县长——万户以下。

县丞——辅佐管理县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县尉——负责县的军事和治安。

乡一级官职,参见县一级官职设定。

里一级官职同上。

亭一级官职同上。

相国、丞相: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相,汉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后更名相国,绿绶。孝惠帝、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

太尉: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职。哀帝建平二年又去大司马印绶、官属,不冠将军复职。元寿二年又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职,职位在司徒上。有长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

御史大夫:位上卿,银印青绶,掌管副丞相职。有两丞相,秩千石。一中丞,在殿中兰台,掌管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又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又更改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烦,这些汉朝皇帝没事总改什么官名,老子改儿子又改回来,看来是家庭矛盾的问题。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八年复置。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

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太师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

奉常:掌宗庙礼仪,选试博士(注:博士所掌古今史事待问及书籍典首。)。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均官、都水两长丞,又诸庙寝园食宫令长丞,有雍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诸陵县皆属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太初元年更曰庙祀,初置太卜。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王莽改太常曰秩宗。

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皆秦官。又期门、羽林皆属焉。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秩比千石。期门掌执兵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员,多至千人,有仆射,秩比千石。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置中郎将,秩比二千石。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兒。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比二千石。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取其领事之号。

卫尉:掌宫门卫屯兵。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卫士三丞。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

太仆: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承华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菀令各三丞;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也。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马挏马,初置路軨。

廷尉: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

典客:掌诸归义蛮夷(相当外交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初置别火。王莽改大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

宗正:掌亲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又诸公主家令、门尉皆属焉。王莽并其官于秩宗。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

治粟内史:掌谷货,有两丞(相当农业部长)。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王莽改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初,斡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大司农。

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佽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佽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乐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钩盾五丞两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绥和二年,哀帝省乐府。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中尉: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两尉。又式道左右中候、候丞及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兵卒皆属焉。初,寺互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中尉。自太常至执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

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将作少府: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东园主章为木工。成帝阳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

詹事:掌皇后、太子家(就是皇家管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

将行: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典属国:掌蛮夷降者(接收大员也)。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九译令。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

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辩铜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长丞皆属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输四丞,御羞两丞,都水三丞。禁圃两尉,甘泉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厩官。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铸钱皆属少府。

内史:曾是周朝的官制,秦沿用。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属焉。

主爵中尉: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治内史右地。属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铁官、厩、雍厨四长丞皆属焉。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皆有两丞。列侯更属大鸿胪。元鼎四年更置三辅都尉、都尉丞各一人。

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风,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

护军都尉:武帝元狩四年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哀帝元寿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

司隶校尉:周官,武帝征和四年初置。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察三辅、三河、弘农。元帝初元四年去节。成帝元延四年省。绥和二年,哀帝复置,但为司隶,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

城门校尉掌京师城门屯兵,有司马、十二城门候。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又有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掌轻车。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自司隶至虎贲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

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驸马,皆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受尚书事,诸吏得举法,散骑骑并乘舆车。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皆秦制。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金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监御史:,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

郡守: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郡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关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皆武帝初置。

县令、长: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成帝阳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绥和元年,长、相皆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复黄绶。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

注:秩,官俸。

秦二十爵

1、爵位:公士

商君书境内篇:军爵,自一级以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士。能得甲首一级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越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

汉旧仪:公士,一爵。赐一级,为公士。谓为国君列士也。

刘劭爵制:一爵曰公士者,步卒之有爵为公士者。

汉书颜师古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

2、爵位:上造

商君书境内篇: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

汉旧仪:上造,二爵。赐爵二级,为上造。上造,乘兵车也。

刘劭爵制:二爵曰上造。造,成也。古者成士升于司徒曰造士。虽依此名,皆步卒也。

汉书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

3、爵位:簪褭

商君书境内篇:故爵上造,就为簪。

汉旧仪:簪,三爵,赐爵三级,为簪。

刘劭爵制:三爵曰簪。御驷马者。要,古之名马也。驾驷马者,其形似簪,故说簪也。

汉书颜师古注:以组带马曰;簪者,言饰此马也。

4、爵位:不更

商君书境内篇:公爵,自二级以上至不更,命说卒。

汉旧仪:不更,四爵。赐爵四级,为不更。不更主一车四马。

刘劭爵制:四爵说不更。不更者为车右,不复与凡更卒同也。

汉书颜师古注:言不预更卒之事也。

5、爵位:大夫

商君书境内篇:故爵不更,就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

汉旧仪:大夫,五爵。赐爵五级,为大夫。大夫主一车,属三十六人。

刘劭爵制:五爵曰大夫。大夫者,在车左者也。

汉书颜师古注:列位从大夫。

6、爵位:官大夫

商君书境内篇:爵大夫而为国治,就为官大夫。

汉旧仪:官大夫,六爵。赐爵六级,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

刘劭爵制:六爵为官大夫,七爵为公大夫,八爵为公乘,九爵为五大夫,皆军吏也。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者,得赀与子自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爵最高者也,虽非临战,得公卒车,故曰公乘。

汉书颜师古注:加官,公者,示稍尊也。

7、爵位:公大夫

商君书境内篇:故爵官大夫,就为公大夫。

汉旧仪:公大夫,七爵。赐爵七级,为公大夫。公大夫领行伍兵。

刘劭爵制:六爵为官大夫,七爵为公大夫,八爵为公乘,九爵为五大夫,皆军吏也。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者,得赀与子自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爵最高者也,虽非临战,得公卒车,故曰公乘。

汉书颜师古注:加官,公者,示稍尊也。

8、爵位:公乘

商君书境内篇:故爵公大夫,就为公乘。

汉旧仪:公乘,八爵。赐爵八级,为公乘。与国君同车。

刘劭爵制:六爵为官大夫,七爵为公大夫,八爵为公乘,九爵为五大夫,皆军吏也。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者,得赀与子自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爵最高者也,虽非临战,得公卒车,故曰公乘。

汉书颜师古注:言其得公家之车也。

9、爵位:五大夫

商君书境内篇:故爵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

汉旧仪: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为官长、将率。秦制,爵等,生以为禄位,死以为号谥。

刘劭爵制:六爵为官大夫,七爵为公大夫,八爵为公乘,九爵为五大夫,皆军吏也。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者,得赀与子自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爵最高者也,虽非临战,得公卒车,故曰公乘。

汉书颜师古注:大夫之尊也。

10、爵位:左庶长、11、右庶长

商君书境内篇:故爵五大夫,就为大庶长。

汉旧仪:左庶长,十爵。右庶长,十一爵。

刘劭爵制:十爵为左庶长。十一爵为右庶长。

汉书颜师古注:庶长言众列之长也。

12、爵位:左更、13、中更14、右更

商君书境内篇:故大庶长,就为左更

汉旧仪:左更,十二爵。中更,十三爵。右更,十四爵。

刘劭爵制:十二爵为左更,十三爵为中更。十四爵为右更。

汉书颜师古注: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

15、爵位:少上造

商君书境内篇:

汉旧仪:少上造,十五爵。

刘劭爵制:十五爵为少上造。

汉书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事也。

16、爵位:大上造

商君书境内篇:故四更也,就为大良造。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商君书境内篇原文有缺误,今据高亨商君书注释(中华书局一九七四年版)订补。

汉旧仪:大上造,为十六爵。

刘劭爵制:十六爵为大上造。

汉书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事也。

17、爵位:驷车庶长

商君书境内篇:

汉旧仪:驷车庶长,十七爵。

中国古代的封爵制度 封爵制度
刘劭爵制:十七爵为驷车庶长。

汉书颜师古注: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也。

18、爵位:大庶长

商君书境内篇:

汉旧仪:大庶长,十八爵。

刘劭爵制:十八爵为大庶长。

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皆卿大夫,皆军将也。所将皆庶人更卒也,故以庶更为名。

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庶长即左右偏裨将军也。

汉书颜师古注:又更尊也。

19、爵位:关内侯

商君书境内篇:

汉旧仪:关内侯,十九爵。

刘劭爵制:十九爵为关内侯。

汉书颜师古注: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

20、爵位:列侯

商君书境内篇:

汉旧仪:列侯,二十爵。

刘劭爵制:二十爵为列侯。

汉书颜师古注:言其爵位,上通于天子

历代品位制变迁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像“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样的头衔是很希罕的。但汉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的头衔叠床架屋,诸如“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北徐南兖青冀六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南徐州刺史竟陵郡开国公”、“使持节特进侍中太尉公尚书令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大)酋长大都督散骑常侍御史中尉领领左右驸马都尉南赵郡开国公”之类官僚结衔,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魏晋以后的官儿比秦汉能干,兼治十数职毕竟勉为其难。其实这成堆的官衔各有不同性质,并不一定都对应着一份差事,许多不过用来增添荣耀、加重资望及赋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骑常侍”就是加号,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蝉,神气多了。“特进”也是加衔,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加“开府仪同三司”则可开设府署、辟召掾属,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骠骑大将军”并不是军职而是军阶,称“军阶”也只是因其名为武号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将军”标志位阶。散官“左光禄大夫”用于标志文官位阶,在北朝武职也能获得。此外上述头衔中还包括兼衔、爵号等等。这时官僚的业绩未必超迈秦汉,可资夸耀的官号却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传统文官等级制乍一看来好像很简单:秦汉用“若干石”的禄秩,魏晋以降用九品官品,如此而已。其实不然。禄秩或九品仅仅是级差而已,透过“品位—职位”视角,我们能看到多得多的东西。阶官与职事官都用九品来标志高下,但对于前者,九品是个人的位阶;对于后者,九品是职位的等级,这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于是第一,职位本身的高低构成了序列;第二,个人的官阶高低构成了又一序列。

如果由“品位”继续说下去,则还有第三,作为“品位”而被运用的各色官号、名位、加衔、兼职等等,事实也是等级制的重要部分,往往构成了或清晰、或模糊的序列,对应着不同地位待遇。进而还有第四,级差本身也可能用如品位。比如说吧,汉代的官僚待遇有一些逐渐与禄秩等级相应了,如六百石以上官有免役权、“先请”权,二千石以上官有任子权。比起权益只和具体职位挂钩的做法,待遇依品级而定则品位分等色彩就浓厚了一些。后代也有大量官僚特权以官品为差。清代的“加某品衔”、“加某品服俸”,等于是把官品本身用如品位了。此外还有第五,勋官、封爵的等级虽非官阶,但无疑也具有某种品位功能。

历代王朝中这些因素形形色色、错综交织,且不断发生着各种变异,呈现为不同格局。甲骨文和金文中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官,那么也许有人就会用“早期特征”解释秦汉的官衔简炼。南北朝的官僚迁转,有时就能看到各种官衔的此升彼降:某人迁某官步子过大了,就略降其另一衔号以资微调,以更精确地确认这位官僚的品级。古人札记记述,元明的官衔有多达200多字的。传统的等级与职类安排的演进,不仅体现在职能分工的日益细密上,还体现在权益分配、品位设置的日益复杂化上。

不过若把品位的复杂化仅仅看成一个线性进程,也未尽然。比如说,不妨认为周代官员都拥有两个基本官称,司马、司寇、右师、大史什么的当然应该看成职事;而被后儒称为“内爵”的卿、大夫、士序列,看来就有从属个人的“品位”意味了。《周礼》对某官用中大夫、下大夫还是用上士、中士、下士,都有明确规定。在世卿世禄的贵族制下,“内爵”等级首先取决于宗法身份,各色礼遇权益大都附丽于爵级。这种独立于官职的“内爵”,可以视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品位分等。

秦汉用“若干石”禄秩来标志官僚等级,而禄秩有一个突出特点,它很大程度上是附丽于职位的:居其职方有其秩,居其职则从其秩。做了太守你就是“二千石”,一旦解职,“二千石”就非你所有了。官员因故去职后朝廷并不为之保留既往官资,再仕之职低于原秩也不希罕。比如有位六百石县令,在辞官为父母服丧三年后,只谋到了一个百石的州从事。甚至三公的再仕官低于原职也不希罕。假如以前做过三公,那么做千石的尚书令时朝廷多少有些优待,可给予二千石的待遇,但仍达不到先前相当“万石”的级别;但如故官二千石者做了尚书令,就这点儿优待也没有了,只能依从新职的千石之秩。今人经常诟病职位能上不能下、级别能高不能低,秦汉却不是这样。这很有点职位分等的意思吧。也就是说,从先秦“内爵”到汉代禄秩,官制中的品位因素反倒一度趋于淡化。

唐宋的散阶制,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秦汉的领兵武职“将军”,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各种冗官、名号、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在此期也明显淡化。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此外秘书著作之官、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也因优游无事、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门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门品”了。相关的各种选例,包括清浊有别、士庶有别、文武有别、官吏有别,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例如重文轻武之制、流内流外之制等等。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

由唐宋而明清时代,转折再度发生了。明代的散阶形似唐宋而实已变质:唐代是据门荫而授阶、据阶而授官,官职来自位阶,或说以“阶”为基准;明制却是据官而授阶的,有官职才有位阶,散阶通过入流和考满来授受,并依职事变动相应调整,如此而已。所以学者认为明代散阶仅是一种荣衔,不再有独立于官品。清代官员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向实际职务倾斜,散阶制继续淡化、简化,甚至混同于封赠,面目全非了。

由此可见,品位分等和品位性职类在历代并非直线前行,而是存在着起伏不平的波峰和波谷。周代的“内爵”可以视为最早的品位分等,汉代禄秩等级则显示了“附丽于职位”的鲜明特征;魏晋南北朝的“门品”等等制度,无疑是品位性安排和品位性官职的一个高峰,唐宋阶官承其余绪;明清时则又出现了向职位分等回归的趋势。

那些波峰和波谷不会无因而来,与各代官僚政治和官僚群体的性格变迁,肯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不能不涉及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的不同倾向性的问题了。学者认为,品位的分等是“以人为中心”的,它有助于保障官僚的稳定感,使其不致因职位变动而丧失“级别”;职位的分等则是“以事为中心”的,体现了相对科学性、民主性,保证了效率和同工同酬。早期历史文官制一般都呈品位分等,越传统的社会越重身份,而“身份”就是一种从属于个人的地位。例如,英国文官制的诞生较早,所以采用了品位分等之法、残留着贵族色彩,与富有现代性的美国文官制相当不同。

进而这两种分等就可以和官僚的“自利取向”或“服务取向”问题联系起来。在“服务取向”的情况下,官僚只有很小的自主性和拓展特权的天地,专制君王的铁腕迫使他们成为动员资源、统一国家和压制反抗的有效工具。而在“自利取向”情况下,官僚特权膨胀,拥有更大空间来牟取一己私利;官额膨胀而效率下降;官僚将官位仅仅视为薪俸之源,将之“私有化”甚至世袭化,并使自身“贵族化”了。我们假定:重身份、“以人为中心”的品位分等安排,与官僚的“自利取向”或“贵族化”倾向具有更大亲和性;重效率、“以事为中心”的职位之分等,则与官僚的“服务取向”呈内在契合关系。

由此来看历代官阶制变迁:周代官员的卿、大夫、士的品位性分等,与其时的封建贵族政治相为表里。战国急剧的官僚制化造成了身份制的断裂,秦汉强硬的皇权“以吏治天下”,或说以“吏”的形象为百官定性定位,相应地,禄秩等级便呈现出从属于职位的浓厚色彩。魏晋以降官僚阶层大为“士族化”了,与士族门阀政治相应,此期等级制中的品位因素在帝国时代名列前茅。唐宋发达的散阶制,一方面残留着上一时代的影响,叙阶时“一切以门荫结品”;同时“劳考进叙”之制又显示,它已回归于官僚政治范畴之内了。至如明清时代向职位分等的一定回归,与学者所云此期“专制皇权高度强化”、“官僚法律特权地位降低”,应该说直接相关。

对历代品位制变迁的如上叙述,只是个非常粗线条的勾勒;除了以上概括的5类品位安排之外,肯定还找得出更多的品位因素。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错综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间因果,便可以显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侧面。品位视角的官制研究,较之职能视角的官制研究,应该说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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