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的宇宙社会学、似是而非的黑暗森林法则——评《三体》_观宇 三体2黑暗森林法则

  刘慈欣的《三体》中的宇宙社会学理论体系及其最重要的结论——黑暗森林法则,被越来越多人了解,其影响力越来越大。刘慈欣及其黑暗森林法则,居然被提到了堪比甚至超越阿西莫夫及其机器人三原则的地步,我觉得应该让更多人了解其狭隘和谬误之处。

  还是从“费米悖论”说起。(这部分是百度百科中提及的相关内容之一,没兴趣的可直接跳过。关键是刘慈欣的两个公理凭什么成了不证自明的公理!)

  费米悖论就是个玩笑!整个逻辑链中有很多未经推敲的部分。以下来自百度上的表述:

  “费米悖论”隐含的意思是,从理论上讲,人类能用100万年的时间飞往银河系的各个星球,那么,外星人只要比人类早进化100万年,就应该已经来到地球了。换言之,“费米悖论”表明了这样的逻辑悖理: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学推论可以证明,外星人的进化要远远早于人类,他们应该已经来到地球并存在于某处了;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为止,人类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外星人存在的蛛丝马迹。

  古老的银河系,已有约100多亿年的年龄,而银河系的空间直径却只有大约10万光年,就是说,即使外星人仅以光速的千分之一翱翔太空,他们也不过只需1亿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横穿银河系——这个时间远远短于银河系的年龄。而且仅从数学概率上分析,在浩瀚的宇宙里,应该有着众多的类似地球的适合于生命存在的星体。并且这其中,有些星体的年龄要远远大于地球,因此,它们上面的生命进化,也要远远早于地球上的人类。

  引用部分到此为止。

  首先,所谓的进化,如果拿100万、10万年、一亿年打个比方,这似乎是随机的一个比方,其实是决定性的。费米是物理学家,他对生物学不熟,何况是半个世纪前的生物学知识。地球有45亿年左右的历史,地球上生物的出现只有几亿年,灵长目动物的出现只有几千万年,人科动物的出现只有几百万年,人类出现只有几万年,人类文明出现只有近万年,现代科学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只有几百年。进化不是匀速线性的,在这整个过程中,一些重大事件成为进化飞跃的契机。比如二叠纪大灭绝,如果早了或晚了几百万年,太正常不过了,但整个地球后续进化历程的时间表就要大幅改写。哺乳动物早在恐龙时代就已经出现,如果恐龙早灭绝个5000万年,人类出现的年代也会大幅提前。如果地球水陆比例发生10%以上的变化,地球上的生命的最适应形态也会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地球板块构造运动的方式发生变化,可能非洲不会出现森林被草原大规模取代的情形,那么人科动物也没有机会成为更大区域内优势种。如果地球的冰期和间冰期的变化节奏稍微变化个几千年或几万年,人类适合农业和定居的气候环境出现的时间就会发生变化,我们人类进化的时间表又要改写。如果没有文艺复兴、没有大航海时代,人类的发展方向就会发生重大变化,也许我们现在还处于中世纪。……

  “evolution”,它的本意是演化。向前,未必一直更高级!在清末及新文化运动时期,那个时候也是全世界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泛滥的时期,国内知识分子为了给造反和革命寻找理论依据,以坚定革命党人的信心或为革命党张目,自然也不会放过利用这一思想。翻译成“进化”,暗喻改变就是进步。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按照演化一路向上的逻辑,时间足够长,就会出现高级智慧恐龙、恐龙文明、恐龙星际战队……地球上给恐龙们演化的时间长达亿年,远比人科动物的时间长。哪有人类的机会?三叶虫存在的时间长达数亿年,哪有恐龙的机会?其实,evolution的动力学是基因编码的随机突变和重组,既然是随机的,哪来的选择高级还是低级的意志?

  所以,人类或某一外星高级生物的科技的出现和发展,以及在什么时候出现和发展,充满了随机性。不是多给几百万年就一定有那样的结果的。几亿年不进,条件合适的时候几万年突进,这都是常态。虽说,宇宙中的适合生命行星总数很多,但总是有限(有限宇宙这是常识啊),当科技这条路概率太小,就不能说宇宙中随便划个区域里面就一定有科技文明,万一真的人类是孤独的幸运儿,这可能性也完全存在。

  其次,假定有多个外星演化出了文明。那么,它就一定有意愿做或有能力做星际探索吗?就看地球上的诸文明,就知道科技的出现是多么随机偶然、多么幸运、多么奇葩,总之就是可遇不可求。假如地球板块本来就没有欧洲和地中海,比如乌拉尔山以西只有一片汪洋,或一路草原连到北美,或者北大西洋暖流不存在,那么地球文明可能就是印第安文明的血祭或汉文明的写意与忠孝为特色的农业文明。这些文明拿星星是用来看的,没有意愿去探索,像在中国古代有人要是有上天去看星的念头,绝对是被皇帝抓去杀头了。再退一步讲,假定还是有那么几个外星文明运气好,走上了科技发展的道路。但是科技发展就一定能解决星际旅行问题吗?也许一个行星文明永远无法突破物质、能量、时间的瓶颈去执行星际旅行,也许,那些提供可能性的理论最终也被证明不能实现。

  所以,我们看不到外星文明迹象,不一定是外星文明不存在,也可能是外星文明没有走上科技的道路,或外星文明的迹象被时间和空间所阻隔(如果没有掌握穿越虫洞的理论、设备、能量,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本身就可能吓退一些尝试。抑或,你想,假如美帝真的如某些人所愿,崩溃了,地球上还有谁有财力去捕捉或发射这样的迹象信号呢?)

  接着说说黑暗森林法则推导的所谓不证自明的两个基本公理:

  1、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2、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1、是把文明的需要简单化了。显然我不认为它是不证自明的。生存是生物个体的第一需要,这点你会同意吗?马斯洛的多层次需求理论已经很好的说明了。生物界的利他行为的例子不要太多,人类史上自我牺牲的例子不要太多。人类作为高级生物,除了自我牺牲外,还有自我实现、以及一系列高尚或无耻的动机。为了信仰可以放弃个体生存、为了兄妹子女可以放弃个体生存、为了名誉可以放弃个体生存、为了陌生人的生命可以放弃个体生存、为了结束自己的痛苦和抑郁可以放弃生存、为了财产可以甘冒死亡风险、为了感官刺激可以甘冒死亡风险、为了好奇或好胜可以甘冒死亡风险。但黑暗森林法则成立的条件是所有参与游戏的文明必须就此两公理达成共识,我认为这是不符合实证观察得到的经验的。抑或,需要还是很多元的,生存也确实很重要。但是黑暗森林法则在实际推导过程中,将这第一需要当成了唯一需要来用。如果黑暗森林法则承认需要不唯一,那么就必须回答当多个需要相互矛盾的时候,如何处理的问题。显然,还是马斯洛的理论更能够解释层出不穷的放弃生存的例子。虽然个体行为模式和文明的行为模式可能不同,但如果一个文明的个体都不认为生存是自己的唯一需要,或不认为自己的第一需要永远都是生存,那么他又如何认为文明的这种行为模式是不证自明?我可以根据分形的数学思想和生物学的实证观察来理解这一哲学问题:个体对于文明犹如细胞对于个体。个体充满放弃生存的动机和实例,同样,细胞也充满放弃生存的动机和实例,并以此构成细胞对于个体的功能。那么,文明又有什么不可以或不可能的呢?而只要这不再是所有宇宙文明的共识,它也就不再是公理,刘慈欣借小说人物进行的后续的逻辑演绎就一下子显得荒谬起来。

  2、生物学中讲个体竞争,争的是生殖资源(直接的和间接的),而不是所有资源,更不是所有宇宙资源。对文明有意义的,不是宇宙中的物质总量,而是可利用的量。当人类不能利用沙漠和冰原的时候,就没有为争夺沙漠和冰原的战争出现。中国古代再有野心的帝王,对北方极寒之地和南方瘴疫之地,就从未纳入考虑之中,但同样汉人很少的西域,反而非常看重,因为当时丝绸之路在那边,匈奴的侧翼在那边。现在我们看到印度支那半岛和西伯利亚资源丰富,战略地位也重要,尤其是南海,所以现在这些地方中国人才看着觉得是好地方,丢了可惜。现在美国,军事实力很强,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要争,像索马里、乍得这样的地方,就觉得不值得牺牲自己的人民和浪费纳税人的钱,因为争了也用不了啊。

  刘慈欣意思说因为资源有限,所以为了生存,必须消灭竞争对手。但对文明来说,可利用的量肯定是宇宙中很小一部分,所以他自顾自发展,通过提升科技,就可以实现可利用的物质的量的增加,即可利用的量是相对无限的(这世界本来就没有绝对无限的东西),好比我们呼吸的空气。就好比如果张三和李四家隔了好多座山,除了自家的山外,中间的山中还有大片的处女地。张三李四平时也不相往来,突然某天碰面了,你说他们俩会相互担心对方抢自己家的地吗?他们会担心自己将来没地方扩大耕种或没有发展空间吗?他们会担心总共山头太少不够用吗?他们会因此居然想要杀掉对方吗?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文明如果它是从原始进化而来的,那么地球再怎么原始,野生动物再怎么原始,它也是文明必经的形态,那么文明在过去不是贪婪到有用没用一把抓,怎么到更高级阶段反而贪婪成性了呢?贪婪成性难道是高级文明的必备特质?

  继续说说刘慈欣举的猎人的例子。

  这个例子很片面,简直有偷换概念之嫌。猎人杀人的手段被假定为猎枪,即假定为一种瞬间杀死、对方没有反应时间、且结果不可挽回的方式。黑暗森林意思是双方无法相互观察、相互沟通、相互评估。但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人类社会的个体或人类社会的文明之间,我们真实观察到的例子是“黔之驴”式的例子。最经济(最合理)的过程是先相互观察再沟通评估,沟通不是评估的必要条件。能杀死对方肯定要也能观察到对方吧,既然能观察到对方了,那么评估就已经开始了。如果对方明显比自己强,那么逃跑或讨好是上策;如果对方明显比自己弱,那么恫吓和利用是上策;如果对方和自己一个层次,那么相互学习互通有无是上策。只有对方是自己的食物或敌人的时候,才有必要去杀死对方。而且手段也可选,实际上往往采用先制服再制伤再制残最后再致死的策略,因为致死是不可挽回的,理性个体都想得明白。而且越是拥有技术优势,越有信心取胜,就越不会致死对手。负隅顽抗走投无路才可能穷凶极恶。君不见当年英国对待中国也是先交朋友,交朋友不成才用枪炮和鸦片来敲门。否则,干嘛把自己先进的仪器和枪械作为礼物送给乾隆?如果认定中国是敌人,应该很怕中国偷学技术啊。包括西汉派使节去罗马也是去了解和沟通的。我就真找不到有用黑暗森林法则的例子。就算西班牙人武力征服阿兹台特和印加,也不是见人就杀,而是先被当朋友,所以才有机会绑架国王,如果在这个评估过程中,发现印第安人的文明是英吉利或阿拉伯式的,都不会胆敢做下面的事情。

  假定真有文明遵循宇宙社会学公理,我敢推测,这个文明一定在无休止的战火中灭亡。因为既然该文明的动机需求单一,该文明所担心的,应该也会成为该文明内部部族或个体在某个阶段所担心的。因为文明是部族的集合,部族是个体的集合,在价值观上,层级间不可能相互冲突。既然该文明内部的部族和个体之间都按照黑暗森林法则行事,就会对陌生人格杀勿论,所以他们内部自然是无休止的杀戮和战火,即使他们的繁殖能力很强,不灭绝,也会导致没有环境和时间去发展科技。永远的和平不利于发展,永远的战争显然也不利。这才会导致“刘慈欣悖论”。

  同样的黑暗森林假设,诺兰兄弟在电影《蝙蝠侠》中也进行过一次推导。有一个情节,小丑在两艘船上捆绑了足以毁灭一切的炸药,但是遥控器在对方船上,就是说,自己可以消灭对方,船之间无法沟通,也无法观察对方船舱内部情境。限定时间,如果两船不做选择,那么小丑就会按下遥控器,两船谁都活不了。这样的安排,意味着,对船上人来说,保存自己的前提是先消灭对方。这高度模拟了黑暗森林的情境。但现实是,经过激烈的争夺,最后大家都没有按下消灭对方的遥控器,小丑的期待落空了。虽然这在现实生活中未必,但假如说现实生活中有一千次一万次这样的事件,我觉得现实生活中的小丑依然可能期待会落空。

  这甚至不算非理性。黑暗森林中的猎人如果会依照刘慈欣的法则从事,那么前提是他认为这个法则是森林中所有猎人的共识,所以才会有动机抢在对方之前动手。但如果是所有猎人的共识,那么他的最终命运一定是死。因为他不能保证每次都在对方发现自己之前先发现对方。所以这次他杀了对方,下次可能就是另个对方杀死自己。何况杀死对方的动作本身就可能造成自己的暴露,万一只是杀伤没杀死还可能被反击。假定这个漏洞被特制的猎枪(一击毙命无声无息)所弥补,单纯从概率上来说,也能得出自己的命运一定是死的结论。而理性个体博弈的结果,一定能得出,要得到最优,不是杀死对方,而是推翻这个法则。即,即使发现对方也不开枪,虽然可能我早早死了,但是我这么想,别人可能也这么想,如果正好对峙的双方都这么想了,最终整个结局就有可能改变。《蝙蝠侠》中的例子也一样。首先是,船上那些不想杀人的人,他们已经处于马斯洛需求层次中的上几层。并且,他们应该也想到,如果他们向无辜的人下杀手,那么他们就和自己所痛恨的小丑无异了。他们既然反对的是小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那么不遵守,就是消灭这种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最彻底途径。如果他们像小丑一样行事,即使小丑死了,还会有千千万万个小丑混迹在人群中。

  你说:刘慈欣和诺兰比,孰高孰低?

  也许是中国的“好死不如赖活”的文化传统,导致更看重多活那么点时间、并以此为胜利?

  最后,说说刘慈欣的价值观的社会背景。作为中国大陆的作者,加上考虑到成书时间和作者的生长年代。作品思想的形成时间就是中国社会的那个年代——彻底剥下礼仪之邦的画皮,赤裸裸的以一群人整另一群人,并以此为乐,以此为崇高——这是行为方式;饿着肚子,极低的物质文明却满口解放全人类的革命理想,实际上是有上顿没下顿人人自危生存成了第一需求——这是中国主体人群的马斯洛需求层次。所以刘慈欣才会杜撰出一个如此这般的宇宙社会学。套用“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那么,刘慈欣非高级文明中人,安知高级文明中人所想?

  要知道这是在汉语文学逐步式微的大时代背景下,加上中文科幻小说精品的匮乏,比起小白文,《三体》这还算是有思想的。但是,刘慈欣的作品近年来影响力不断上升,对于知识和思想比刘慈欣更深刻的人来说,当然算不上什么。但对于某些极端组织势力来说,这简直是美妙的思想饼干,毕竟现在他已经有了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所以,我才站出来,撰文抵制这一流毒,希望有共鸣的读者,也能一道传播,至少也能让他的读者们接触到更多元的解读。

  当然,对其文学价值,我不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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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yver注:

对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理解的提示:

  金字塔的排列,并非说高层以低层为前提,是必须时时刻刻存在的。人不是机器,不是程序,不会机械执行条件指令。人的行为、观念会受到他的记忆和情感的影响——甚至哪怕价值观也一样。一个没落贵族、一个知识分子、一个穷瘪三:同样兜里只剩10块钱的时候,行为不同;同样面对屠刀的时候,行为不同。所以才有饿死不吃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士为知己者死,诸如此类的故事。生存是第一位不等于每个人为活而不择手段、放弃一切。相反,为了活以外的事而放弃生存、或为了高级需求层次而放弃低级需求层次,非常普遍。

  不是马斯洛错了,而是很容易被人误读,特别是某些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的人,我们土话叫“单脑”,拎不清。

  在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情感、记忆的养成阶段,不同的环境、不同的物质或精神的满足度,确实会影响到最终这个人的需求层次。所以,才有国人常说的“男要穷养,女要富养”。抛开怎么穷养怎么富养的辨析,这话本身就点明了1、教化的强大影响力,2、教化起作用的年龄段,3、教化需要通过调节物质满足度才能起作用。所以它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不矛盾,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说了同一件事情。

  而一旦大脑完成格式化(26周岁吧),一个人对自我的定位就会逐渐固化,这之后,即使一无所有如瘪三,也不会做出瘪三的事;反之,之后的一夜暴富也造就不出一个绅士。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不要怪环境、不要怪你已经发生的失去或挫败,你可以选择啊(是不是觉得很耳熟?对了,这是在很多西方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思想,可谓普世价值之一,人类之所以还有可爱之处,就在于此。怎么在中国马斯洛理论成了某些卑鄙者的通行证,为一切不择手段损人利己行为背书?我想,我怀疑刘慈欣成长环境使其缺失了对人类的普世价值的深刻理解,不一定是冤枉。)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需求金字塔依然有效,它指挥着或引导着我们对于满足需求序列所投入精力以及迫切程度,具体到比如说我只有先填饱肚子才能跑到电脑面前来码字。但一个格式化之后的大脑,总有一些东西看重,不论是看重神、还是看重自尊、还是看重道德评价、还是看重骨肉亲情、还是看重自己的成就,总之只要是有所看重,就有了信仰,只要是有信仰的人,他即使蓄意杀人,也不再只是为了生存,或本能,说白了,就是做事有了现实利益之外的一些说法。而信仰,显然属于需求金字塔的上几层了。所谓可以放弃一切而去维护的,不是自己生命的存续,而是信仰,否则,太多的事就解释不通了。信仰是很多元的,显然有高尚或卑劣,有利他或利己,有现实或虚妄,有理性或变态,有有社会价值或仅有个体意义。也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有信仰,无下限的人也很多很多。但事情复杂了之后,所谓不证自明的公理,就不攻自破了。说句题外话,中国人有信仰的比例,在全人类中,排第几?或者说,在大街上随便拎十个人,有几个愿意在今生为生存以外的某个东西而放弃生存?我想,中国肯定是排在伊斯兰国之后,这点应该没人反对吧?反正说中国人缺乏信仰这已经不是新鲜的论调了。如果非要给中国找个最普适的信仰,那只能是:“赖活!”(又或者是“钱!”)。我又想说:刘慈欣的理论体系很有中国特色!

  其实《三体》中不就有角色是充满了对其他个体的大爱和自我牺牲精神吗?所谓为了生存可以放弃一切,这就是刘慈欣自己画出来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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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罗嗦几句:

幻想小说,科幻或武侠,为故事做一些现实以外的设定,不奇怪。金庸小说里,大家(尤其是小人物)都说话算话的情形,现实生活也是不支持的。但一种向善的大义让小说内容和作者都令人产生敬意。并且,成为现世生活处世原则的一种暗示。这种暗示是文艺作品对人类文明的一种正向教化。正如美国教科书也会虚构和隐瞒一些事实为了证明奴隶制和种族歧视是不对的。如果作者是一种职业,那这就是职业道德(不诚实的道德,或说谎的道德)。

三体的令人失望的地方,更多的在于三体的粉丝群里,有部分是冲着三体构建的价值观去的,并以此为圭皋,并且为自己的强权和自私背书。是与其说是作者的问题,不如说是读者的问题,也归根结底就是民族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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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忽然有了新的想法。其实把普世价值观(如需求层次理论)安在国人头上,来比较出个结论,不如在国人的文化传统中找深入骨髓的东西。我突然注意到,法家,这个真正在中国社会传承并且解决社会政治经济等实务的价值体系,其实和所谓的黑暗森林法则异曲同工。

法家背后的世界观,是把人和人的关系,包括延伸到国和国的关系,看成是零和博弈的关系。重农,就得抑商;君权,就得集中,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不就是黑暗森林法则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吗?政治斗争,就是通过权谋,集结同党,损害对手利益,才能成全自己。整个体系就是一套控制和反控制的理论。这套理论从一开始就假定如果你不去控制,你就可能被控制,所以为了掌握主动权,你就得不断打击对手,聚拢资源,集中权力。国内法家主义者比我想像的要多,它从西方的政治划分来看属于左派,可以看成是东方式的法西斯,讲究敌我斗争、阶级斗争,与人斗其乐无穷,这同样是黑暗森林法则的另一种表达。西方民族虽然从原始的传承来看,是比东方社会更崇尚暴力的,但西方社会反而演化出有限杀戮、伤害节制等的价值观。而这正是黑森法则的反面。黑森法则,讲究先发制人,不宣而战,可以不是为了自我防卫,无限杀戮,终极毁灭。

法家最大的问题,是以零和博弈的思维看待问题。而它的兴盛,最终也会让社会陷入零和博弈的陷阱中。所以中国历史每次以帝王的“霸王道杂之”的外儒内法来成就盛世(帝王个人的伟业),却种下社会深层矛盾激化的恶果。因为零和博弈下,帝王的幸背后必然有他人的不幸。国强则民必弱,从来没有出现西方那种对外征伐过程中民众得利壮大的情况。于是中国的传统知识份子从来都是唱衰军事扩张,认为是穷兵黩武好大喜功。这正说明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走不出零和博弈的陷阱。如汉武帝背后就是汉朝整个商人阶层和中产之家的毁灭,在算缗告缗制度下,几乎尽毁(这还不算中国式打小报告告黑状文化传统的养成),当然最后贫富差距的扩大迟早会在百年后演化成动乱。治乱循环的土壤就是法家!

而黑森最大的问题,也是以零和博弈的思维看待问题、并依此提出解决方案。

这不仅仅是文学鉴赏问题。因为确实有很多人喷我就是以我的自由主义为天真,那么显然在这类人眼里,会把先发伤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模式看成理所当然,不但谈不上尊重生命,甚至连基本的尊重都不会存在,只是人前表演而已。这类人绝对是把黑森在现实世界里当了真,他们找到了极端自私的“高级”借口。现在很多渠道都能看到诸如“降维”攻击这样的描述,显然都是大刘的粉丝,背后的政治光谱几乎都是法家主义者,这样的人充斥着社会,幸事?看看最近国内的一些政策颁布,可以推见在整个政治肌体内,法家主义已经占据了几乎各个部门的关键位置,掌握了话语权。一系列的大小危机,更让这类人或主张占上前台,因为他们的控制术是立竿见影的。大一统正从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走向经济和金融领域,而文化领域则从来没有放松过,互联网也救不了。但他们和他们的政策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破坏力是最深远的。令人忧虑啊。

又一些人可能欣赏大刘的逻辑链,不过我表示理解但不认同。我觉得真实世界的逻辑关系不可能是线性的、单向的。真实世界的动力学当然只可能是非线性复杂系统的共有特征——即混沌。即使不算很复杂,那至少也是无限重复博弈。大刘的“逻辑链”如同用算术去推演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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