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李玫瑾教授正面回答三个问题 女生不正面回答问题

请李玫瑾教授正面回答三个问题

肖 鹰

肖鹰按:在马加爵面前,你见到的李玫瑾教授,是一个具有法官器质的目标明确的刑侦专家;在药家鑫面前,你会看到,李玫瑾教授表现了一位具有母爱移情倾向的心理抚养义工的完美。

2010年10月20日晚,26岁的贫民张妙女士,无辜被22岁的大学生药家鑫为逃避交通肇事责任而故意残忍杀害。

2011年3月23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女士在CCTV 《[新闻1+1]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节目中,将药家鑫杀害张妙女士的行为解释为“弹纲琴强迫性杀人”,并指出药家鑫的杀人行为有深刻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对孩子心理抚养缺失的背景。

2004年4月14日,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长篇报道《马加爵犯罪心理学报告:性格有“自我中心”缺陷》中,同是李玫瑾教授,将23岁的大学生马加爵故意残忍杀害四位同学的行为,归结为马加爵本人以“自我中心”为特征的“人格缺陷”,并且反对“以一般的社会理由去遮掩他个性当中的问题”。

4月1日,我曾在博客撰文《药家鑫不是多了一双弹钢琴的手》批评李教授在CCTV言论的错误,并希望她为自己的错误公开道歉。从她4月2日回应我的《答肖鹰教授》博客文章可见,李教授仍然执拗地否认自己在CCTV的言论包含着严重错误。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李玫瑾教授在CCTV掀起的“弹纲琴强迫性杀人”的媒体狂欢,犹然热烈。于此,我感受到不能躲避的荒谬和深哀,还有痛楚的愤怒。

面对一个高级警官和大学教授对被惨杀的死者张妙的无辜的高傲和对她家人情感的漠视,同时面对一个学界同仁对学术是非的轻慢,我不得不再写此文,以为死者,也为生者。

第一,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是“故意杀人”,还是“强迫杀人”?

请李玫瑾教授正面回答三个问题 女生不正面回答问题

据至今为止的官方消息,可以确定,2010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城郊,22岁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肇事,用自备的凶器尖刀杀死无辜被撞受伤的26岁农民妇女张妙;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药家鑫,当地法院已进行了公开审理。

今年3月23日,在CCTV的《[新闻1+1]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节目中,在解释药家鑫为什么杀害张妙时,李教授引用心理学的强迫行为理论做解释,李教授说:“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主持人追问:“但是琴是没有生命的物,这是人,这能联系在一块吗?”李教授回答说:“这两个区分在哪呢?不在于客观的刺激物,而在于自己的内心。也就是说我面对的是一个人和面对的是一个琴,这个区分虽然我们看的客观物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人的感受上,他会把它等同。”

公诉人检方指控药家鑫杀害张妙是“极端残忍、恶劣的故意杀人罪”。与检方指控相符合的是,药家鑫本人在被捕后向警方明确供述杀动机是发现驾车肇事伤人,为逃避责任,故意杀人灭口。药家鑫说:“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

针对公诉人检方的指控“药家鑫故意杀人罪”,药家鑫本人相符合的供认,我请李教授正面回答的是:药家鑫杀害张妙,是“故意杀人”,还是“强迫杀人”?

第二,缺少依据的“钢琴强迫杀人症”,是否是“强迫立论症”产物?

李教授提出“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说”,依据于两个前提:第一,药家鑫的法庭供述:“从小到大,我生活几乎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妈妈陪我练琴,小的时候每周练琴,妈妈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第二,李教授的推论:“他这个动作不是报复,他是什么呢?实际上属于当我不满的时候,我弹琴本身是来发泄我内心的一种愤怒或者情绪。因此,当他再遇到这么一个不愉快的刺激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被撞伤了,而且在记他的车号,他这个刀的行为实际上类似于砸琴的行为。”

在心理学中,“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是一种变态心理学范畴(abnormalpsychology)。强迫症的基本特征是:1)患者在生活中发生重复或持续性的强迫意识或强迫行为,这种意识或行为是患者不由自主,被动仪式化的;2)强迫意识和行为多具有不洁、亵渎和罪孽等负面意义,是患者有意识要避免的;3)强迫症是一种焦虑症,是患者意识到无意义或负面性又不能自我阻止的意识和行为,实施强迫性意识和行为,可以缓解对相关意识和行为的焦虑,但是,它们又会给患者带来相应的负疚感和挫折感。(J. N. Butcher, etc., AbnormalPsychology,2004)

简单讲,强迫症行为的要素是:持续 和重复;不由自主或反意识的;患者不需要和无意义的行为。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在驾车肇事之后,药家鑫带着自备的杀人凶器下车查看,发现受害人被自己的车撞伤而且在试图抄号,“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连续6刀杀害了张妙。药家鑫实施的是一个非常清楚的唯一性的,自主的,有需要(杀人灭口)的杀人行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这是完全不同于强迫症行为的故意杀人行为。

强迫症有时会出现替代性表现,通过替代方式规避患者不愿从事的行为。然而,强迫症的替代行为是在无意识、非有意前提下进行的。“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药家鑫这个供词和杀人行为都表明,他是非常明确地意识到面前是一个被他驾车撞伤倒地的女人,一个正试图记下他车号的女人,杀她,是为了杀人灭口。李教授有什么证据可以推翻药家鑫的供述,而推定他把眼下的这个受伤的妇女替代为钢琴,而且认定他极度残忍地将她杀害“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关于强迫症产生的根源分析,主要依据于精神分析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原理。李教授对药家鑫的弹纲琴强迫症杀人说是以弗洛伊德创立的心理学说为理论依据的。弗氏认为,人在童年初期接受的撞伤性压力和刺激会成为一种基本的压抑机制,从而形成强迫症。我们可以采信药家鑫自述长年在父母压力下接受钢琴训练,弹钢琴成为他的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我们也可以根据药家鑫的既有学历,赞成李教授的说法:“觉得他是受过一个良好的音乐教育的。”但是,长期和压抑性地接受钢琴训练,就一定形成“弹钢琴强迫症”?

钢琴表演艺术,是一门技术性难度极高、训练的压力强度和时间长度都是极大的艺术。如果检索成功的钢琴演奏家的成长史,我们会发现几乎每人都经历了长期、压抑性的高强训练。但是,有几人出现了李教授所谓的“弹钢琴强迫症”?李教授仅凭药家鑫多年经历弹钢琴的压力训练和他杀害张妙时“几秒钟内,一下子就是8或6刀”就创出“弹钢琴强迫杀人说”,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李教授也受过一定的钢琴训练,或者在艺术心理学方面有一定的素养,应当会认识到,药家鑫的杀人动机和手法是完全不同于、无关于弹钢琴的。在节目中,李教授专门提到当代著名钢琴家蒋朗朗在幼年时代受到了与药家鑫同样严厉、艰苦的钢琴训练。请李教授向蒋朗朗先生求证一下,他从钢琴同行药家鑫同学的“几秒钟内,一下子就是8或6刀”杀害一个无辜受伤的农民妇女的行为中,能够找到多少“钢琴强迫”的感觉。

因此,我请李教授以一个犯罪心理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的身份正面回答:在如此缺少有效证据链的前提下,而且明显违背强迫症病理学原理的前提下,提出“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说”,李教授本人是否有“强迫立论”倾向?换言之,李教授此说是否是“强迫立论”的产物?

第三,相比于药家鑫,马加爵杀人是否是“理科强迫杀人”?

在学习李玫瑾教授关于药家鑫杀人案的相关言论述的同时,我也参照学习了李教授关于马加爵等恶性杀人案犯的言论。

对22岁的大二学生药家鑫杀人,李教授曾通过记者提问说:“这8刀仅动作就要持续十几秒,他在被害人的呻吟中如何完成这一行为过程?他为什么没有‘不忍’的感受?”解释药家鑫故意杀人,李教授用的理论是:“在很多心理不成熟的人当中,他往往是把人只做一个不良的刺激物,他觉得只要把这个人做掉了,这个刺激物就消失了,他却不明白生命背后的东西是什么。”

对23岁的大三学生马家爵杀人,李教授则说:“在用石锤砸唐学李的时候,唐嘟囔了一下,都没说出话来,他接着就是第二锤,第三锤砸下去。他那么残忍地夺去了在一起学习生活了四年的同窗好友年轻的生命,而此时他仍然想的是他自己。”解释马加爵故意杀人,李教授用的理论是:“当他与别人发生冲突时,他就这样随意地轻易地置人于死地。当他意识到自己犯了罪的时候,他就希望赶快死,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生观才是他无情感反应的必然原因,也是他真正的杀人动机,而不是贫穷。”

作为犯罪心理学家,李教授特别强调马加爵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强调他的无论在集体生活中,还是在家庭生活中都永远表现出的冷漠、孤僻、狠毒。李教授特别引用和详细解读马加爵在15岁时看到父母的激烈争吵而写下的想杀死父亲的日记,不仅认定马加爵是心中没有爱的人,而且认定这颗心就是多年后杀死四个同学的那颗心。李教授说:“只因为听见爸爸妈妈吵架,他内心偏向妈妈而对爸爸不满,就写下了这篇充满仇恨与杀气的日记。从他对父亲的态度中,不难发现导致他现在杀害同学的心理背景。他对吵架极为敏感与愤怒,很容易引起他的杀人冲动。”

我不知道作为犯罪心理学家,李教授对儿童心理学有没有素养,我也不知道李教授少年时代有没有类似马加爵15岁式的“残忍的梦”。但是,既然很专业地运用了“强迫症”来为药家鑫故意杀人作脚注,李教授一定是了解她似乎很推崇的弗洛伊德的“俄底普斯情结说”的。李教授如果认为这位奥地利医生的“杀父娶母即人之本欲”的论断还有一点可借鉴的话,就不应当把马加爵15岁时的“残忍的梦”当作他一人独享的“人格缺陷”。当然,如果李教授碰巧还知道伟大的牛顿在少年时代的一个梦想就是放火烧死自己的生身母亲和继父,也许就会从另外一个意义使用马加爵这个“残忍的梦”了,甚至于因此认为热爱理科的马加爵本来也可以成为牛顿第二的――碰巧得很,牛顿的人格缺陷决不少于马加爵。

李教授是读过马加爵被捕后写给他的十四叔十四婶的信的。在这封信中,这位自知不免一死的“杀人恶魔”马加爵向叔婶一家人表示最后诀别的感谢,他写到:“十四叔、十四婶,我真的是有很多话想跟你们讲,我对你们家对我家的帮助从来就是很感激的,在我的心中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只不过我这个人动情的话历来就讲不出口……要知道生活看似平常,其实生活中可以发生很多小事,比如你家和我家的日常生活中就有很密切的联系,一些小恩小惠,过后就很容易忘记,但是我知道,很多事情看起来小事一桩,但是如果没有你们家的帮忙,我们家做起来就会有困难,甚至行不通……”这是一个自知死期不远的在押杀人犯的真情流露。对于药家鑫在法庭上乞求活命的哭诉,李教授是句句信作真理,而对于马加爵绝信中表现的纯朴的人伦关爱的珍惜品格,却无动于衷。我们看到,无论掌握了多少复杂、矛盾的资料,在李教授的眼中,马加爵们永远只能是一群“把人世间复杂的关系当作一种简单的、无情感反应的关系处理”的另类大学生。

在李教授的评析中,在执意否定马加爵因为“贫穷的自卑”而杀人的同时,也强制抹掉了马加爵在大学生活中遭受的歧视和羞辱。李教授在评析中,复述了媒体报道的这一段话:“马加爵说,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们那么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在学校那么落魄,都是他们这样在同学面前说我。我在云大这么失败,都是他们造成的。他们在外面宣传我的生活习惯,那么古怪。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但是,李教授不采信马加爵因为“贫穷朋友背叛而绝望”的说法。

马加爵当然不是因为“贫穷的自卑”而杀人,他走上绝路,有他自身的人格缺陷。然而,李教授真的就相信马加爵以赔上性命为抵押,精心准备,残忍杀害四个同学,仅仅是因为同学间的一次争吵引爆了他的“人格缺陷”的杀人动机吗?李教授仅凭药家鑫在审判中的几分钟视频就判断出他的杀人行为背后有复杂的家庭、社会背景问题,而对马加爵在案发后的明显矛盾多变的言行,她却使用一分为二的排斥法予以取舍,坚定不移地把马加爵的杀人行为锁定在他自身的“人格缺陷”上。李教授执意否定马家爵在大学生活中因为贫穷而承受的严重自卑和非常歧视,一个理由是,在马加爵的同学中,贫穷的学生不在少数,另一个理由是马加爵杀死的正是贫穷的同学。李教授似乎不能想象,穷人遭受歧视,并非因为穷人是少数,而是因为穷人贫穷;李教授似乎也不能理解,穷人感受到的最残酷的歧视是自己的朋友在势力中的背叛。

对于药家鑫的事实明确的故意杀人行为,李教授可以在他的自述片断中及时挖掘出“弹钢琴强迫杀人症行为”的论说,何以对马加爵的评析就简略为一个“人格缺陷”呢?马加爵杀人,李教授指出,“他那么残忍”、“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药家鑫杀人,李教授只说“非常遗憾”,是一个长期被困于苦练钢琴的孩子,因为缺少心理抚养,在发泄不满时,发生了分不清钢琴和女人的“认知错误”。对马加爵故意杀人,李教授斩钉切铁地说“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对于药家鑫故意杀人,李教授只愿意在为药家鑫寻找无意识动机和社会背景的层面上展示专业素养。

李教授对药家鑫与马加爵的态度的反差,是建立在她对两人的根本原则区别的:对于马加爵因认为同学歧视和诬蔑而故意杀人,李教授的原则是:“我特别主张要想真正了解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不能以一般的社会理由去遮掩他个性当中的问题。”对于药家鑫害怕“农民难缠”而杀人灭口,李教授的原则是:“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一个人的一种东西,我认为这个案件,药家鑫说的话确实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他确实也在社会当中可以找到相应的一种背景。因此我觉得这个案件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们这个社会有哪些是属于社会偏见,而这种偏见它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李教授委托记者向药家鑫提问,专门就药家鑫杀害张妙的行为方式设题探求他的杀人动机,在看见他关于长期练琴的法庭呈述时,当下就李教授为他创立了“弹钢琴强迫杀人说”;正如李教授所言,“马加爵智商很高,偏重于理科,他喜欢学习有难度的科目”,他动了杀人念头之后,精心设计、准备,连续3天共杀4人,以李教授的专业逻辑,是否也应为马加爵创立“理科强迫杀人说”呢?

请李教授正面回答。

并非结语

写到这里,我想起在李教授博客文章中的一则话:“在我的专业领域里见到过太多的残忍、悲惨,曾有一起孩子遇害案件,其尸体受到的残害情况,我们的刑警一直没有将真相告诉他的母亲……,因为,告知不会增加任何有益的结果,只会让已经失去孩子的母亲痛不欲生。”李教授还说,“对案件过细的报道或对凶手文学化的渲染,它事实上起的都是相反的作用”。

李教授在CCTV设题解析药家鑫的杀人方式,不仅在镜头前毫不掩饰“我突然就明白了”的专业激情,而且提出了非常文学性的“弹钢琴强迫杀人说”,完全不顾及受害人家属的感情,违背了自己的主张。当然,此时为自己的“科学发现”欢喜的李教授,更不可能去体会受害人张妙在最后求生中的凄惨和绝望的。此时,李教授似乎忘记了她经常敦促媒体要坚守的“人性的底线”。

张妙的家属已经公开抗议李教授替药家鑫解释说:他之所以在数钞钟内用8或6刀杀害他们的亲人,原因是把她当作发泄不满的钢琴了。

李教授还需要以专业素养模拟一下九泉之下张妙的惨死的灵魂会对李教授-警官的“张妙代钢琴说”会有什么感应吗?

仅以此文祭奠在2010年10月20日晚无辜被药家鑫为逃避交通肇事责任而残忍杀害的贫民张妙女士。

                                 2011年清明前

PS:本文参考引用资料来源

1.CCTV:[新闻1+1]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2011.03.23)http://news.cntv.cn/society/20110323/110542.shtml

2.李玫瑾的农家小院:http://blog.sina.com.cn/limeijin

3.马加爵犯罪心理学报告:性格有“自我中心”缺陷(中国青年报:2004年04月1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4/14/content_1417495.htm

4.新华网:马加爵的“绝命书”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3/17/content_1370381.htm

5.央视国际:追溯马加爵杀人案:释解误读 还原真实一面

http://sports.cctv.com/news/china/20040325/100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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