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李玫瑾祛魅 祛魅

  李玫瑾终于开始骂人了①,无论她自觉骂得多么体面与斯文,但终究是回骂了。

  在先前她还大概发了一两篇博文来应付了一下肖鹰教授,但后来由于在其博客上用脏话攻击的网友甚众,使她巧妙地抓住这一点给自己找到了耍死狗的机会。这下好了,她把一切对立面的声音都视为非理性的、暴躁的、恶意的攻击,除了用一些讽刺的话语还击外现在已经开始暗暗地骂了。

  李玫瑾是学者,她应当知道自己是不能骂人的,无论是斯文的骂还是暗暗的骂,这都与一个学者的核心价值相冲突,学者的核心价值是以理服人②,而李玫瑾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却拿不出像样的“理”来。别人是早就知道她不可能拿出什么像样的“理”来服人的,因为在其先前的一些表达中就已经明显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甚至逻辑不清的问题来了。如把她的话逐字逐句前后结合起来分析,我们会发现她的所谓学术水平确实很成问题。如果她不服气,我们是可以给她“探讨”一下的。专家学者公开对外发表观点要负责任,不能敷衍,不能糊弄人,既然把话说出来,而且出现了问题,就不能怪人家较真。还是赵南元那句话:专家没有胡说权,专家发表观点如果别人反驳你就得回应,如果不能提出再反驳就得认栽。

  李玫瑾到底是真专家还是“号称”专家,她自己清楚,一些较真的人也清楚。我们不怀疑她的学历,但是已经有人怀疑她的学术水平。网上发布了许多网友通过检索系统检索到的他的论文发表情况,通过论文数量质量、发表的期刊、被引用的次数、及引文情况对李玫瑾做出了非常低的评价。我们大多数人对于李玫瑾的专业来说是个外行,很难由专业角度去分析她的论文。但是她的博客却给我们这些外行由另一个角度去剥她的洋葱的机会。

  由于其博客评论再次关闭,无法浏览其他网友的评论,所以我有机会把她的大部分博文浏览了一遍,说句心里话,李玫瑾的文字水平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强不到哪里去,在这里我随便择了一篇出来,我不揣浅薄,对这篇文章做个粗略地分析,李玫瑾该篇博文的题目为《今日,我们需要信仰吗》(下称《今》/附文后)。应该说,这个题目很大,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讨论清楚的,我们来看看李玫瑾是怎样胡诌的。

  李玫瑾以设问句的形式给出了“论题”--“今日,我们需要信仰吗?”

  通过艰难地阅读该文,勉强地总结出了她的一个中心论点与分论点:

    ●犯罪人都是没有敬畏心的人。

    ●一个人用一种捷径做成一件事情,他遇到麻烦时一定还会这么做。

    ●要“慎独”--越是独自的情况下越要谨慎。

    ●敬畏是一种信仰。

    ●现代社会中人的文明不仅需要科学发展,同样需要信仰的存在。

    ●真理需要验证,真理更需要敬畏。

  可以看得出,第五个论点--“现代社会中人的文明不仅需要科学发展,同样需要信仰的存在”--是她《今》文的中心论点,其他分论点应该是围绕中心论点提出的。

  先说第一个小论点“犯罪人都是没有敬畏心的人”。在这里她用了类比归纳法论证了这个论点(论据见该文第三小段)。但是,这些例证都是她本人主观臆测的,例如她分别通过例举了“富人”,“有知识的人”,“有地位的人”,“有修养的人”归纳出这个论点,我们发现,她在论述的时候,仅仅是在说犯罪的人是不分何种身份的,而没有实例及客观依据来告诉我们在这些形形色色的犯罪人中是如何没有敬畏之心的。我们也可以举例来反驳她的这个观点。例如沈阳小贩夏俊峰,他没有敬畏之心吗?仅仅凭他刺死了城管我们就可以说他没有敬畏之心显然是武断地。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当我们面对城管的野蛮围殴时,当我们赖以生存的小生意面临失去的时候,我们会怎么办?你不让我活下去,我也不让你活下去!一个艰难维持生计的普通人,在他绝望的时候是不能苛求他理性维权的。如果照李玫瑾的说法,他没有敬畏之心,那他应该敬畏什么呢?敬畏城管?敬畏生命(实际上李玫瑾在整篇文章当中也没有交代出该敬畏什么来,下面我们会谈到这一点)?那夏俊峰的犯罪心理原因是什么呢?是没有敬畏之心吗?实际上要得出这样的结论,需要严谨的科学调查,这应该是李玫瑾份内的工作,而她却凭主观臆测总结出来这样一个伪命题。更滑稽的是在她的另一篇博文中却也对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原因表现出了很大的困惑(③),她是用自己的矛刺自己的盾。“犯罪人都是没有敬畏心的人”这样一个伪命题根本不能由李玫瑾这样从事科学研究的专家嘴里说出来。犯罪心理的复杂与诡异是李玫瑾都承认的④,我们也可以举出若干例子及现象来说明她这个论点的主观性。比方在大多数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多数人是有信仰的,他们对上帝充满了敬畏之心,但还是会有犯罪或者作出违背道德事情来。有的人是一边做坏事一边去神父那里告解,求得上帝的宽恕。

  她的第二个分论点--“一个人用一种捷径做成一件事情,他遇到麻烦时一定还会这么做”。这个论点对于她该文的中心论点纯粹是画蛇添足,十足的废话。她自己在该文中是用这个观点来说明“犯罪成瘾现象”的(见该文7-9小段)。对中心论点没有任何帮助。

  第三个分论点--“要‘慎独’--越是独自的情况下越要谨慎”。李玫瑾在这里用“慎独”来说明我们为什么要“敬畏”,她的解释是:因为我们的头上有神明!其实文章写到这里,她应当告诉我们什么是信仰,应该信仰什么,敬畏是怎样一种态度并敬畏什么。可是李玫瑾没有,她却来了个“我们的头上有神明”。作为一个专家,一个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学者,她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告诉我们法律信仰及道德信仰才是我们现代社会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信仰。而她却给出一个不知所谓的“我们的头上有神明”,这就是典型的如肖鹰教授所说的“自愚惑众”⑤。我们再看看她对“慎独”的理解,“要“慎独”——越是独自的情况下越要谨慎!那么,独自的情况下为何要谨慎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的头上有神明”。真纳闷一个大学教授竟然把“慎独”解释成这个意思,希望李玫瑾教授读一读《中庸》、《大学》、《五行》这三本书,如果没耐心看,也可以翻翻《辞海》或者《辞源》查阅一下。子不语怪力乱神,儒家文化向来是敬鬼神而远之,儒家学者也一直坚持的是世俗的道德信仰。“慎独”是儒家文化中一种高境界的修养,即不论在独处时还是在大庭广众下,均要戒慎地保持内心的专一,保持内心的诚⑥。有人监督没人监督都要保持道德操守,独善其身。“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并非是如李玫瑾所说的“因为我们的头上有神明”,如果一个人是因为惧怕“头上的神明”才不欺暗室的,那这个人的修养就会大打折扣,就不符合儒家精神的“慎独”。李玫瑾教授在这里对“慎独”这个概念来一个“别裁”,但她却在文中提示是“古人还告诉我们”,真是以己之昏昏,使人昭昭。

  第四个分论点--“敬畏是一种信仰”。信仰是什么?这个概念搜索一下就可以,我也曾专门写过一篇习作《信仰》。直白地说,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敬畏是一种态度;信仰是心向往之,敬畏是敬而远之。我们的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行动与言论很好地诠释了信仰与敬畏这两个概念。孔子也敬畏天、神之类的东西,但是“敬而远之”且“不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之信仰是世俗的道德信仰。孔子一生都坚持这种信仰而努力去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社会。我们的李大教授大概把功夫只用在了黑格尔及犯罪心理学上,而忽视了传统文化的学习。但是,你自己不明白,就不要装明白,也不要糊弄别人。一个经过哲学训练的专家学者,应该是思维缜密,逻辑严谨,但是我们由李玫瑾身上看不到这一点。在李玫瑾这篇文章中敬畏与信仰纠缠不清,简直是东扯葫芦西扯瓢。其实,敬畏与信仰完全可以同时出现在李玫瑾这篇文章之中的,但是李玫瑾没有搞明白怎样用信仰和敬畏阐述她的中心论点。不客气地说,她没有驾驭这个论题的能力。至少,我们怀疑她的这个能力。

  她《今》文的第5个论点--也是中心论点--“现代社会中人的文明不仅需要科学发展,同样需要信仰的存在”。这句话读起来给人的感觉疙疙瘩瘩的。乍看这句话,确实找不出什么毛病,至少在语法上没什么毛病,但是在逻辑及与她所要论证的观点上却有很大的问题。首先,李玫瑾在这篇文章中要说明的是信仰(敬畏)之于减少犯罪的问题,扯到“人的文明”是何意呢?再说现代社会“文明”的进步又与“信仰”有多大的瓜葛呢?仅仅信仰之于减少犯罪的重要性在李玫瑾的这篇文章中她自己都没有说清楚,却又提出这么一个假、大、空的命题。我们在李玫瑾的这篇文章中没有找到她是怎样论述这个中心论点的。她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信仰,应该信仰什么。难道是让我们信仰她文中所说的“头上的神明”吗?还是信春哥、信凤姐?她在结束部分提出“真理还需要敬畏”,按照她的理解,“敬畏是一种信仰”,那表示“真理还需要‘信仰’”,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既然要信仰“真理”,那什么是真理?并且信仰什么真理呢?未来会刮风,这句话就是真理,难道我们要信仰这样的真理吗?又是一个假、大、空的命题。一个在司法领域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专家学者,应该非常清楚并认识到法律信仰的重要性,道德及法律信仰应该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首先应当坚守的最基本的信仰。而这个司法领域的专家却拿着莫名其妙的“头上的神明”与不知所谓的“真理”来装神弄鬼。

  她的第六个论点--“真理需要验证,真理更需要敬畏”。这是一句什么样的话呢?而且这句话与她的中心论点没有任何瓜葛,而且说得莫名其妙。这句话出现在文章中倒数第二段,而且在逻辑上前后没有关系,出现的很突兀,让人摸不着头脑,俨然是一个醉汉在说胡话。我之所以把她这句胡话提出来看做是她文章的分论点,是因为她着重强调了“敬畏”并且把这句话与她的中心论点并列在了一起。但是这句话后面接下来说的更是让人哭笑不得,看看她在倒数第二段说的什么:“敬畏,是一种信仰。现代社会中人的文明不仅需要科学发展,同样需要信仰的存在。真理需要验证,真理还需要敬畏,否则,等你验证之时就永无回头之日了!例如毒品,再如犯罪。”这段话说的真是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李大教授,你写文章的时候能不能不干别的,或者在头脑清楚的时候再写不行吗?这句话权且算是有点“模样”的话,那她接下来结尾的那句话就更让人崩溃了 :“佛在庙中,佛更在心中。佛在敬供,佛更在敬畏!”她这里的佛如果是借指的话,那是借指她前面提到的“头上的神明”呢还是她所指的“真理”呢?而且她还把这句话用“粗体字”做了强调。即便是他这句话确实是在借指,用了隐喻的笔法,但是仍让人觉得她是在装神弄鬼。就像跳大神的巫婆,口口里念念有词,显得煞有架势又庄重严肃,实则是满嘴胡话,她自己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除了以上存在的问题,她文章中还有一些“胡话”,这些胡话也和她想要论述的观点没什么瓜葛。比如什么:“有敬畏之心者为智者,因为他懂得:这世上自然的智慧远远超出人的智慧!不要以小聪明去拷问大智慧......何为大自然的智慧?那就是事物的相关联系性,是事物的内在逻辑性”再比如:“当我们讲一句谎话时,我们需要在不同场合下用二句以上的谎话来圆谎,二句以上的谎话往往需要四句以上来圆谎;同样,做了一件坏事,要把自己撇清就需要再做很多的努力,一环套一环,结果是“洞”越来越大以至自己的躯体都无以填补。”“这世上自然的智慧远远超出人的智慧”这个理论是李教授由哪里学来的?说话也太随便了点吧!而且用了“黑体字”做了强调,你怎么说的这么理真气壮呢?而且什么叫“以小聪明去拷问大智慧”?这是哪跟哪呀!我的孩子要是跟着你读书,我说什么也得把她用绳子捆回来,跟着我去干小买卖也不能学你那些瞎包儿理论。

  看完她的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就像是14个人(该文共14小段)合起伙来写的。堂堂的一个大学教授,竟然写不好一篇议论文,连议论文的三要素都不能很好地掌握,她是怎么指导学生写论文的呢?想想都害怕。

  总之,她没有给出为什么需要信仰,错误的论据是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的。也没有给我们说明信仰什么,如果非得要说有的话,那只能勉强理解为“头上的神明”、“真理”、或者是“佛”这些云山雾罩的东西。郑板桥在给他的学生批文章的时候,如果遇到类似李教授这样的文章,他会留下这样一句评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个评语送给李玫瑾教授再合适不过了。两个黄鹂鸣翠柳--不知道说些什么,一行白鹭上青天--离题太远了。这就是一个学习过黑格尔并且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专家教授写的文章。并且通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观察到的她的言论,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她是怎样一个水平。整个一学界的“张悟本”。现在,是把李玫瑾请下神坛的时候了。对她这样的教授,我们不必“敬供”,也不必“敬畏”!

①《看言语观人心-李玫瑾》(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0b2j.html)。
为李玫瑾祛魅 祛魅
②《为何学者不可骂娘-赵南元》(http://www.blogchina.com/20051121102074.html)。
③《犯罪动机的诡异性-李玫瑾》(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9fyy.html)
④同上。
⑤《专家不可自愚惑众-为李玫瑾教授画像-肖鹰》(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5bc4701017r84.html)。
⑥《郭涛:郭店竹简与“君子慎独”》,见《光明日报》2000年9月12日

附录:《今日,我们需要信仰吗?》(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09lc.html)

       --李玫瑾

  近期上网,看到许多官员出事,在此写下这个话题。

  曾有一位主持人问我:你研究犯罪心理这么多年,能不能用一句话来说犯罪心理是什么问题?我的回答是:犯罪人都是没有敬畏之心的人。……

看看现实吧:若说“贫穷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心理原因”,我可以给你找出大量不穷、甚至富有的人犯罪实例;如果说:“没有知识导致人犯罪?”我可以给你找出有知识、甚至有律师博士头衔的人犯罪实例;如果有人说“没有地位的人犯罪”,我可以找出有地位的人犯罪实例;如果有人说,没有修养的人才犯罪,我可以找出很有修养的人犯罪实例。贫穷、无知、无权无势、还有缺乏修养……这些都不是个人犯罪的真正心理原因。

纵观街上的小毛贼、再到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若追究他们个人的犯罪心理问题,只用一个问题概括足矣:没有敬畏之心!因为他们只有在自认为“此事不会被人发现”时才敢做明知不对的事!是啊,没有人知道怎么会被发现?没有发现的可能怎么会被抓呢?这种事情不做白不做!……

但是,我想说告知的是,当一个人用一种违法手段轻易地达到自己的欲望或排除了某种障碍,那么,他一生中肯定还有欲望,他还会遇到新的障碍……到那时,他会选择无把握的新方法吗?选择不可能那么快见效的累人的方法吗?

事实上,这是规律:一个人用一种捷径做成一件事情,他遇到麻烦时一定还会再这么做的。就像生病,吃第一种药不太见效,吃第二药时很快见效,那么,只要再生此病,脑中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第二种药,因为那个药有效!

所以,犯罪一次确实不一定会被抓获,恰恰不被抓获意味着成功,为何不能再来一次?二次不被抓获意味着把握增大……,成瘾现象往往形成于人的各种有效行为中,存在于各种强化的有趣行为中。那么,让人经历了紧张刺激、又让人体味了成功、让人满足了欲望,又让人不禁回味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可能不再重复?

古人早就告诉我们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古人还告诉我们:要“慎独”——越是独自的情况下越要谨慎!那么,独自的情况下为何要谨慎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的头上有神明!

敬畏是在没有视线时的一种感知,是一种没有约束时的观察。有敬畏之心者为智者,因为他懂得:这世上自然的智慧远远超出人的智慧!不要以小聪明去拷问大智慧!

何为大自然的智慧?那就是事物的相关联系性,是事物的内在逻辑性。当我们讲一句谎话时,我们需要在不同场合下用二句以上的谎话来圆谎,二句以上的谎话往往需要四句以上来圆谎;同样,做了一件坏事,要把自己撇清就需要再做很多的努力,一环套一环,结果是“洞”越来越大以至自己的躯体都无以填补。

敬畏,是一种信仰。现代社会中人的文明不仅需要科学发展,同样需要信仰的存在。真理需要验证,真理还需要敬畏,否则,等你验证之时就永无回头之日了!例如毒品,再如犯罪。

佛在庙宇,佛更在心中。佛在敬供,佛更在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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