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6日 2013年4月16日

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拆迁违规违法行为简直无法无天

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济东新区开发建设,是老百姓有生以来的大好事,可偏偏因为个别干部和恶霸从中作梗,以私谋权,违规违法,中饱私囊,不但坏了政府的大好设想和城镇规划,也断送了老百姓向小康社会进展的前途。以下是对这次征地拆迁的违规违法行为的陈述:
2012年10月份和11月份,本是抢收抢种的农忙季节,村委会却忙着宣传济东新区开发建设需要流转土地,哄骗部分百姓流转土地是为了相应政府号召,为了接下来的新农村建设需要让出土地,支书王善元通过村广播是这样承诺的“今年不会让百姓拆迁,要让百姓等到十八大文件下来以后享受更好的政策和实惠,好日子离我们不远了,种麦的也是白种,不种的同样会得到年产量赔偿费用。”而11月份因为流转土地,很多百姓没有来的及种上麦子,也有的在12月份种上的,麦子没有发芽,严重阻碍农民种麦正常化,而11月份济东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已经进驻到玉泉办事处王庄村居委会,接下来开始大力宣传济东新区开发建设的美好前程,百姓因为对安置的位置和大队鼓吹的美好前景持怀疑态度,工作没有顺利,然后改道村坟墓搬迁,村坟墓搬迁位置没有确切的位子和赔偿的标准,没有半点进展,又改道村树木伐砍,这下进展顺利,到了12月份又大力的宣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在村民张建伟也是宏大建设董事长的带领下,先行拆迁自己的房屋,(张建伟在村里购买有三座宅基地,再加上自己还有一座,12年夏天四座都全部建成.)12月15号又村干部带头搬迁,大力游说,和拆迁奖励公告颁布,在这后半月村干部每天以哄骗和恐吓手段来进行工作,有这样的欺骗广播“王庄村的父老相亲们,今天有150户的村民已经签字,不要再犹豫了,再犹豫5万奖励过期没有了,个别村民漫天要价,无视政府,和政府对抗是没有好下场的”其实只有50户签字,个别村民也没有漫天要价,只是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条例,觉得济东新区开发指挥部印发的赔偿安置方案有很多不妥。还有这样的恐吓广播“王庄村的村民不要再顽固抵抗了,30号以后,奖金减半,停水,停电,堵路,你们将无法正常生活,剩下的几户,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这就是你的下场”,
王庄村的大部分村民都是菜农,不了解国家法律,不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还有谣言要派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来进行强拆,还有子女,亲戚在单位上班的如果不签,都将要丢掉饭碗,养老保险和退休金的将要取消,家有党员的将要开除党籍,老百姓顶不住巨大的思想压力,纷纷主动登门签字,在没有安置楼房没有得到补偿的情况下含泪搬迁,痛哭流涕的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挖掘机拆掉,心中很是无奈。直到房屋拆迁完4日后,才陆陆续续领到部分补偿安置费,而补偿安置费到现在都没有完全领清,其中还有一张一万元的白条,农民以种地为生,这样的背井离乡怎样种地?以后的生计怎样维持?两年后的安置房能否按时入住?入住后的巨大装修费用谁来买单?有待结婚的子女两年甚至N年怎样解决房子问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怎样发放?一年生活补助费用用完以后怎样继续发放?两年安置房没有建成百姓的保证没有兑现又该怎样?70,80的老人客死他乡,殡葬怎样解决?水利设施损坏不能灌溉农田怎样解决?没有相关问题解决办法的相关文件,百姓的问题谁来解决?王庄村剩下还有11户,不是在殊死抵抗,也不干部们所言的钉子户,实在是关于百姓生计的问题太多我们要讨个说法。
以上叙述是事情的来龙去脉,下边再来仔细分析,你会有更大的发现:
《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直到今日我们未见到任何征地批文文件 批准时间 批准用途以及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 位置 地类和面积等等法定需要公告的内容)
据上述规定,征用土地的公告的内容,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 济东新区征地拆迁在程序上没有按《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作任何公告
  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都强调了一个原则,征地拆迁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农村房屋被作为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看待,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宅基地也是地,它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目前,济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地方性法规对城中村拆迁进行规范《济政〔2010〕4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本应按照此办法为依据进行拆迁补偿,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进行规范。但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居委会以行政文件、命令等形式擅自制定补偿标准,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王庄村安置方案以《济东新区一期开发建设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建设征收(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济政{2008)56号文件,是其方案中的政策依据中的一项。发布拆迁补偿的方案,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村房屋被作为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看待,其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规定。而是以济政2008 。56号文件内容制定 以行政文件 、命令等形式擅自制定补偿标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没有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济政〔2010〕4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为无效规定 依法应予撤销。
    并且济政2008,56号文件制定后,直至2013年一直沿用,不因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修改制定、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有过丝毫改变;换句话说,即使其出台程序合法,在实体上已无法实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无法使被安置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济东新区一期开发建设补偿安置办法》都严重与上位法律、规章相抵触,为无效规定,依法应予撤销。
12年12月份到13年1月份王庄村个别干部(书记王善元,支委王战军,村长宋自立),和宏大工程董事长张建伟,相互勾结,打着政府,的名义恐吓欺骗王庄村村民,在2012年12份通过村大队广播声明要断水,断电,堵路,迫使大部分村民同意拆迁,13年元月份已经断水断电,并堵路,一星期。声称为了拆迁安全,留下的村民为了生活自行架线,艰难度日,13年1月9日夜里张建伟通过拨打电话恐吓村民。声称1月17号要对剩下的村民进行断电,并要派200多人,几辆挖机,实行强制拆迁,并放出狠话“你们放心去告吧,让你们告,都是我们的人,你们哪里能告赢”。实在令人气愤,难道真的是山高皇帝远,任凭你们无法无天了。
  违法拆迁、暴力拆迁已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已是依法行政中的“病灶”,已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拦路虎”,甚至是官商勾结、侵犯私权、大发不义之财的“惯用伎俩”。所以,对国法不容的违法拆迁,定然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频出重拳,在新闻媒体强力监督之下,重点打击,严厉整治。应该说,比前几年有了很大改变,断水断电地逼迫拆迁、推土机半夜开进民宅、雇佣黑恶势力暴力拆迁的骇人听闻的恶劣行径越来越少。
  但是,违法拆迁这一“顽症”,尚未得到彻底的根治,大有“死灰复燃”之势,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财产权,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背道而驰,也严重地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最关键的就是要不折不扣地遵守程序正义的法律原则,一切都在公正、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下进行,无论是商业开发,还是为了公共利益开发,私人的财产都不可侵犯,这也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因为无论是根本大法的宪法,还是行政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都将这一切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在此不赘述。为什么说一定要严格遵守程序呢?因为程序公正是“黄金法则”,是看得见的公正。恰如法律格言所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对于拆迁这样涉及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我国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财产所有人必须接到政府行为的书面通知,由中立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必须给财产所有人听证的机会;财产所有权人必须有机会出示证据和要求证人出席;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利聘请律师出席;最终的决定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听证的记录、陈述的理由为补偿依据,对不服行政拆迁裁决的可以复议维权,也可诉讼救济。由于拆迁活动直接涉及被拆迁人的财产权益,应该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确保被拆迁人对拆迁程序的参与权,保障社会舆论的监督。
  但在济东新区王庄村拆迁实践中,被拆迁人抱怨最多的是拆迁事宜完全由政府甚至开发商说了算,被拆迁人在涉及自己权益的诸如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以及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重大问题上,根本就没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等于政府“暗箱操作”地把被拆迁户的房屋处理给了开发商。
  而开发商往往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尽量少给被拆迁者补偿。往往以数百元一平方米从被拆迁人手里“巧取豪夺”土地,盖成商品房后,每平方米则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对于这种做法,老百姓义愤地说是“以土豆换黄金。”事后救济又很难维护合法权益,因为无论是经济地位,还是社会地位,被拆迁人都是“弱势”,所面对的却是“强强联合”的开发商、政府工作人员,他们钱权交易地沆瀣一气,是利益共同体的。
  对这些违法拆迁问题,如果严格遵守程序公正原则,就不会发生,不仅维护私权,而且对有关部门也是保护。比如:曾震惊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湖南嘉禾“暴力拆迁”,其恶行被媒体曝光后,县委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等干部被免职、撤职等处分。他们明明是为了商业开发,却打出了“为了公共利益”的幌子,欺骗百姓,对少数拒不拆迁者,竟然动用司法手段,还肆无忌惮地打出标语“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已成为全国行政机关教育干部的反面教材。
农村的征地拆迁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针对一些农村发生的暴力征地拆迁致人死伤等群体性事件,2010年五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指出“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征地涉及到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发展问题上,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城镇房拆迁……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充分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目前,我国拟对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就是在这种形势下面临征地拆迁:
一、 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征地拆迁程序不合法
根据《土地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而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征地没有相关的文件,和审批手续,就实行征地,而补偿的金额也是微乎其微,只是赔偿了农民的一年产量费,和《土地法》第四十七条相违背,那多出的大额补偿费到了哪里?,用与什么途径?,村民不得而知。
房屋拆迁补偿程序更是乱上加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村民不得而知,全由单方面的擅自制定补偿标准,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而王庄村是先搬迁,后拆迁最后才补偿,补偿里还有一张1万元的白条也没有兑现。
二。济东新区王庄村拆迁补偿全市最低
《济政〔2010〕4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原居民合法宅基地上住宅的拆迁补偿、安置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则上二层以下(含二层)的合法建筑,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二层以下(含二层)的合法建筑,按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而王庄大部分都是350平方米上下,而大队执行的是350平方米扣除240平方米作为置换(这里的置换是还没有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其余多出的按每平方460元进行赔偿,还要扣除11400元,11400元是置换房屋的价格,下面我来计算下,假设一座房是350平方米,350x460=161000,161000+50000(奖励)+搬家费2000+拆房奖励5000+附属物(暂且按20000)—114000房屋的建设柴料费)=124000元,这是在奖励期限内算出的结果,货币补偿的计算:350-240=110,110X460=50600,240X2500(2008年的房价)=600000,600000+50600=650600,再加上附属物和奖励也就是70万上下。而有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到至今搬过家了,房子拆了,款还没有到位,难道是因为款太多吗?没能力及时赔款吗?
  济东新区的补偿方案貌似全面,其实不然,这个方案对村民造成的危害是:
  1、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充分保障。百姓背井离乡,拿着10万多元在外漂泊,等待着安置楼房建成以后入住,可曾想过什么时候建成,一旦工程搁置怎么办,还有生活补助费是一年的生活补助费,第二年,第三年四年的生活补助的来源没有保证,乐观的想下安置房两年建成了,开放商只会安置百分之六十的村民,其他的商品房还要卖出去,百分之四十的村民还要继续流浪下去,入住的村民拿着十万元怎么装修两套房?有待结婚的子女,在漂泊的过程中怎么解决房子的问题?
  2、被拆迁人员原有生活水平下降。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这里还不是征用,是对百姓实施的是土地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47号文件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农民转型后村民的生活环境同城市居民一样,粮、菜、水、电、燃气及物业费、小孩入托上学等,全部需要现金支付。现在大学生就业都特别难,失去土地后40-50岁文化程度低的村民到哪儿去打工、挣钱、养家,我们的后续生活谁管?
  3、养老及医疗保险国家规定是逐月发放,不许一次付给;况且被拆迁人年龄不同,怎能一个标准发放?
  4、各村公共及配套设施不一,怎能一个补贴标准?
  报纸公示是拆迁达到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补偿方案的意见。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拆迁改造近46点,报纸公示了吗?不公示怎能做到公正?
  村民普遍认为国家要发展,我们支持;而利民益民是国家的拆迁政策。10多万元将宅基地征用,400-500万元拍卖盖楼,领导有政绩,拆迁后居住条件得不到充分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下降,穷了百姓,这还是人民的父母官吗?
5·还有我们质疑《济东新区一期开发建设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这方案每家每户都发放一本,最后却署名济东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是否合理,是否合法,不得而知。还有《拆迁奖励公告》。最后署名是王庄党支部委员会,王庄居民委员会,王庄监督委员会,现在已经出现拆迁奖励补偿款没有到清,这款向谁要?谁是负责人?

  而对已签字的拆迁方案,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村民认为:签字无效,应立即对村民或对拆迁问题召开村民大会决定,以便充分表达民意,达到依法拆迁。济东新区王庄村拆迁必须提高补偿标准,最低按2011年的补偿条例为标准,公正公开,一切按照国家补偿条例,正规程序。我们才心服口服。
  三、 玉泉办事处王庄村老百姓有冤无处伸
  绝大多数村民,准备拒绝拆迁书上签字,但担忧成为“暴力拆迁”的受害者。征地是大队干部打着济东新区开发的名义,补偿标准是济东新区制订,拆迁也是打着市委会执行.制订者、执行者、裁判者,的名义。集所有权力于一身。老百姓自然是弱势群体,抵制不合理的拆迁标准,就形成强行拆迁。我们到哪儿伸冤?谁为我们做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性全面的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对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拆,……。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的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在不断加强法制的今天,相信政府能对济东新区开发建设王庄村的征地、拆迁做到依法、公开、公正、益民利民,这是我们济源市玉泉办事处王庄村260户村民的心声和强烈要求。


这是王庄居民委员会,济东新区开发项目玉泉指挥部制定的公告


你们的手续,大章估计就这几个了。。。。







你们的手续,大章估计就这几个了。。。。

拿着老百姓的钱来奖励老百姓,你们没去跑传销真是可惜了。。。。。

一万元至今还是一张白条,没见过这样糊弄老百姓的,5000也没有兑现。。真想把手剁了,当初怎么就选出你们当干部的。

安置地点拆迁协议上可没见你注明,嘴是圆的,舌头是扁的,全凭你们来说的。。。

看到下面的中共玉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了吗,你还有脸加上中共两字,中共的脸都让你们丢完了。

这是正在实施拆迁工作的挖掘机

这比抄家还抄家,辛苦一辈子终于住上小洋楼,可还没有住够2年,一辈子的梦就这样破灭了。5555555555

这是正在实施拆迁工作的挖掘机,不到一袋烟的功夫,房屋瞬间从地图上消失。

这是拆迁后的废墟,好好的家园,破坏成这样,你说这是劳民伤财,还是加快小康进程。。。。。。。。。。。。。。。。令人深思!

执行拆迁的挖掘机基本都是村干部和张建伟的挖机

这是拆迁后的废墟,这不在是一个村庄,是多年后村民痛苦的回忆。。。。。。。。。。。。。。。。。。。。


猛一看会觉得像汶川大地震

这是王庄村原来的大街,宽敞还座邻漭河,是一个非常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

不是地震胜似地震,令人寒酸,老百姓的家园啊





“一座座比人还高的废墟,夜里做梦回来家发现全是坟谷堆,”一位村民哽咽的说道。

这是村里仅剩几家的住户,不是干部们所说的钉子户,我看它像沙漠中仙人掌,比那些所有能被沙漠化的植物多了些许可怜也不缺乏坚强毅力背后的个人魅力。看到这里我想到了刘胡兰,董存瑞,李大钊。。55555555555,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些人物,心里总是难受,也许是为不畏惧强权,敢与探索真理的人的一种敬爱,和惋惜为什么摊上这样的一个时代。




























2013年01月16日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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