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件 远华大案谁查到了谁

我家里很穷,小学没毕业。1958年我出生时,父亲是烧厝食堂负责人,办得很好,还被拍成45分钟的记录片;他当时又是大队的党支部书记。我没读书后,出来种田卖菜,后来跟哥哥去部队团部营部挖洞,去了半年。回家后,先在大队办的螺丝厂工作。后来我们5个人合资1500元。每人出300元买锻工工具,帮人家加工零件,赚了一些钱。1977年办家机厂生产汽车配件,我做锻工,白天黑夜做,又赚到钱,一年多

赖昌星

远华案件 远华大案谁查到了谁
后办了一个纺织配件厂,买了车床等一套设备,自己跑业务,每年有两个月左右在外面。  1985年,我弄来图纸,到无锡请来师傅,开始生产整台纺织机,每台卖7万5千元,成本只有2万5,我做了几百台。做这种纺织的,全国当时只有三家。有的大件我做不了,因为没有龙门刨等设备,就到厦门工程机械厂和铸造厂加工;小件则自己在厂里自己做。生意很好,供不应求。这之后又办了服装厂、雨伞厂、印刷厂。1991年移民去香港前,我的资产已有几千万。  到香港后住在侧鱼涌,两个月后买了比华利山庄,开始做房地产生意。当时正值香港房地产低潮,100元可以做到1000元的生意,1991到1992年翻了一倍,我就是在那时赚了一两个亿,后来成立了一家美好公司,之后成立了远华公司。

编辑本段交友有术

  赖

赖昌星

昌星这个“小人物”何以会“发迹”?何以会创造在厦门一手遮天的“奇迹”?这有赖于“赖氏交友术”,可概括为以下种种:  一曰“借钱付高息”。凡接触过赖昌星的人,都说他是一个“非常善于结交朋友的人”。他曾向一位“有潜力的小官”借5万块钱,但却付给20%的高息。通过这饱含"人情味"的一借一还,就委婉地把钱塞到了对方手里,还维护了人家的面子。赖昌星的这一"招"很管用,成为他打开走私渠道的重要一"招"。  二曰“花钱邀高层”。赖昌星走私获暴利后,出钱频频邀请高层人士到厦门,并在办公室、招待所悬挂他与某领导人的大幅合影,以此笼络省市高级官员。1996年,远华的一座大厦动工时,赖昌星大宴宾客,请到嘉宾两千,其中有不少高官,宴中每人都得到了价值三千元的礼品。赖有一年过生日,请了重要的200名嘉宾,每人一个十万元以上的红包。  三曰“招‘亲’付高薪”。赖昌星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将市领导、海关、公安、商检、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予以万元、甚至数万元的工资待遇。这些人基本上什么都不干,专门负责在各关键部门物色猎物,培养目标,拉关系、走“门子”。  四曰“‘红楼’录淫影”。同样是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赖昌星在当时还很偏僻的湖里工业区建立起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的“地下宫殿”——红楼招待所。当官员和美女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这一幕幕镜头,留下日后要挟之用。这是赖昌星的抓住把柄“交友术”。

编辑本段惊天大案

涉案地点

  玫瑰陷阱腐败"红楼"

玫瑰陷阱腐败红楼

沿着厦门华光路这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向北,有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院,院子大门一侧悬挂着“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厦门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块铜质招牌。这里,就是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的总部。“名闻遐迩”的红楼就坐落在院子的左侧。  现今,这栋小楼的门口右侧,树起了一个呈“T”字形排列的三块高约5米的巨大招牌:“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这几个大字似乎向外人昭示,这座外表极普通的小楼隐藏着极不寻常的故事。  红楼名为办公楼,有它独特的"办公"模式。楼里,真正用于办公的只有几间。这幢小楼里更多的是娱乐和享受的设施,接待厅、餐厅、卡拉OK厅、舞厅、桑拿按摩厅、豪华投影厅、客房应有尽有。据悉,小楼接待过的客人,可依据他与赖昌星的亲疏程度,来区分他应该享受哪一层的服务。  进入小楼,在红楼一层东侧的墙上,装裱着"红运当头"四个大字。可能,在赖昌星的意念中,玫瑰红能给他带来好运。

赖昌星走私的车

  小楼的监视非常严密,每层都有电视探头。有电梯可直通七层,除电梯外,仅有一道窄窄的内楼梯可以上楼;监控室可清晰地对全楼情况进行监视。红楼的东侧,则有一个也是十分窄小的露天楼梯,作消防楼梯用。  红楼四层以下的装修,约与三星级宾馆相差无几,与其他宾馆不同的是,这幢楼接待的是特殊客人,因而,它更注重的是私秘性。每个房间都装修了厚厚的隔板,据说隔音效果非常好。  这里

赖昌星登上时代周刊

最拿手的服务是桑拿按摩,每个房间都配有桑拿浴缸、按摩床、还有大床。其中最豪华的一间有一个国内少见的双人冲浪大浴缸。  楼内最为奢华的是六层的一套"总统套房",由客厅、办公室、卧室三部分组成。套房办公室的桌面上,至今仍摆放着用乳白色天然玉石雕成的电话机;进入套房的卧室才能进入浴室。据介绍,浴室里的立式淋浴器是从国外进口的,可以一边淋浴一边听音乐,立式淋浴器对面是一面落地大镜,实际上,这是一个秘密通道,一推开落地大镜子,就是消防楼梯,客人可以顺消防楼梯往下逃走。有许多显要人物,到这个"总统套房"销魂之前,就是沿着消防楼梯往上,由这个秘密的门进来的,连红楼的大门都不用进,当然,也就谁都不知他来过这个地方。看过这个秘密通道的人都感慨地说:"赖昌星为给我们有些干部的腐败创造条件,真是费尽苦心!"  七层赖昌星办公室桌面的正前方,摆着一面长方形的玻璃板,上面镌刻着他的座右铭:商人之宝。内容是他认为做一个商人应当具备的才能:"能知机"、"能辩论"、"能倡率"等12条,终日面对着"商人之宝"这个座右铭,赖昌星却在经商的幌子下以走私为他的职业。  为构筑他的走私链,赖昌星办公室右边一个浅蓝色的保险柜常年摆放着一叠一叠随时可用的现钞,有人民币、美元、港币等等。只要是赖昌星认为用得着的人,他可以毫不吝啬地随时奉送高额钱物。厦门海关东渡码头办事处主任吴宇波,第一次接受赖昌星的10万元人民币,就是在赖昌星办公室里拿的。  当然,为了显摆自己的身份和财富,他办公室里的摆设自然也要最昂贵的。办公桌前,摆放着一个用浅灰色寿山石雕刻的"金蟾送宝"工艺品,估计这件工艺品价值在30万元以上。办公桌上的烟灰缸,据说是进口、镶真金的。  在赖昌星办公室斜对面,是远华副总经理蔡惠娟的办公室,蔡惠娟曾是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的情妇,后来又成为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的情妇。如今,蔡惠娟办公室的三个保险柜均已被打开,里面曾放着很多走私过程的凭证。蔡惠娟办公室的柜子里,以前放满了各色礼品,专门用来"攻关"的。  七层电梯口前的"天下唯我"鹰鱼图,为赖昌星处世哲学作了最好的注解:画上一只虎视眈眈的鱼鹰正窥视着水中一条硕大的肥鱼,在赖昌星眼里,天下所有他可利用的人,都是他所瞄准的猎物。  潜逃加拿大的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近日获得加拿大移民部工作许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六日指出,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中方对加方的决定表示严重关切。  据《华商报》报道,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日前接受该报特约记者采访时称想回国。此前,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证实,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携带与赖昌星所生的小女儿自愿返回福建老家,并受到了良好的对待。赖昌星目前住在大温哥华地区本拿比市,卑诗省立7号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层高层公寓,面积约100平方米,在大温哥华地区属于中等偏上的条件。

涉案高官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开除党籍、公职,死缓  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詹少敏——开除党籍、公职  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原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开除党籍、公职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无期徒刑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张宗绪——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厦门市委原常委郭晓菱——有期徒刑11年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厦门市原副市长苏水利——开除党籍、公职   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有期徒刑11年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二审改判死缓  总参情报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元老姬鹏飞独子姬胜德,主要原因是出卖国家绝密,但和赖昌星是好朋友,牵连进此案,一审判决死刑(缓期2年),后因病保外就医,但是因其身份特殊,知道的秘密太多了,一辈子都会被软禁的。一说已被枪决  总参情报部五局上校副局长、刘华清之女刘朝英——涉案(判刑未明)  总政治部军官、刘华清儿媳郑莉——涉案(判刑未明)  董文华--涉案(蛰伏)目前有复出

编辑本段难民申请

申请背景

  1999年8月 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 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1年7月3日 赖昌星一家难民听证第一次开始。   2002年6月21日赖昌星的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当天赖昌星及妻子曾明娜被拘捕。

赖昌星

  2002年6月28日 赖昌星夫妇被有条件释放。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的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要求加拿大联邦法院下令重审赖昌星的难民申请案。   2003年7月14日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联邦法院就赖昌星上诉申请事由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案的司法复议请求。北美公众评价宣判结果,称他是“最不受欢迎的人”。

申请被拒

  被疑装穷  2005年8月一个周末,赖昌星因在一家饭店参加聚会并超过其3小时的外出时间而被逮捕,加拿大难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将其关押起来。法官指出,赖昌星不但违反禁令,还与当地黑帮有联系。  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官员泰斯勒表示,赖昌星因担心会被遣返中国,故潜逃的可能性极大,因此法官才下令将其关押起来。在2005年8月16日的拘押听证会上,赖昌星表示,他因为决定参加一名在监狱教堂认识的朋友女儿生日晚宴才会违反宵禁规定,他并不清楚此人具有黑帮背景,也从未听说过朋友所在的黑帮。  加拿大警方于8月20日公布的聆讯记录中披露,此番赖昌星被发现违反宵禁令而被捕,皆因一个叫托尼音译的男子在前一天上午向移民局告发,称赖昌星第二天晚上宵禁时间过后会外出赴宴赖昌星生活照(3张)。  聆讯记录还揭露,托尼曾声称赖昌星欠其20万加元。对此赖昌星则表示,托尼曾经威胁过自己,并给其家庭写信,自己留有信件证据。但他表示,早在今年初,自己在香港的“朋友”已经用港币还清了欠款。但泰斯勒表示,加拿大移民局并不相信赖昌星所说的话。  聆讯再次牵扯出有关赖昌星财政状况疑云。托尼指出,赖昌星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聆讯记录指出,有信息表明香港还有一家公司在为赖昌星提供资助,这不得不使人质疑他没钱的可信度。美国和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人汇款给赖昌星的消息被披露,而香港更有地下钱庄曾帮人汇款给他,“外面不是很多人说我带很多钱出来嘛,他们怎么讲就怎么讲吧。”  赖昌星说自己只爱抽烟,赌场已不再踏足。媒体有报导指他到赌场豪赌,投注额高达数万加元,惹起执法机构注意,指他和黑社会有联系,禁止他踏足赌场。但赖昌星矢口否认,花黑钱办“善事”蒙住老乡。  比赖昌星年纪稍大些的村民介绍说,赖昌星家以前很穷,所以他只读到小学三年级。辍学后,种过田、卖过菜、打过工,办过配件厂、服装厂、雨伞厂、印刷厂,90年代初移民到香港时在村里已经算很富了。  据

赖昌星

了解,与赖昌星同时期办厂创业的人在当地现在也都盖起了自己的小洋楼,可谓安居乐业。“他这个人就是太贪心,搞走私发大财,最终落得个有家不能回”。一位年轻人这样议论说。  村里的老人们对被称为“阿肥星”的胖子赖昌星印象深刻,因为“阿肥星”每年都会给他们发红包,而且出资给村里修路、办学,原先都认为他是个“大好人”,自从远华走私案暴露后,老人们才知道慷慨的“阿肥星”来钱不干净。  擅长把高官拉下水的“阿肥星”,通过为家乡办“慈善事业”确实蒙蔽了不少乡亲。在烧厝村口,立着一个刻着“旅港赖昌星先生捐建”九个金字的牌坊,这是1993年为“纪念”赖昌星捐资修路而立的。在附近,还有一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昌星幼儿园”和一所以他的公司命名的“远华中学”。一位教师告诉记者,这所中学原先叫“西区中学”,由于赖昌星捐资四五百万元,1998年改名为“远华中学”。记者问他,现在是否准备再改名?这位教师笑了笑说:你觉得有这个必要吗?  尽管赖昌星有钱请到著名律师,但加拿大政府仍不得不寻求一个合适的办法把赖昌星弄回中国。加拿大移民部律师雷斯尼克直言不讳地说,赖昌星担心在中国被指控的理由不是政治、宗教或者种族问题,而是其犯罪活动,仅仅加拿大有关机构掌握的确凿证据,已经显示赖昌星和曾明娜掌管的远华业务逃税数百万美元,加上他们所涉及的行贿、走私和欺骗等重罪,所以他们的难民申请根本无法受理。  温哥华时间22日下午,已逃亡12年的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

编辑本段逃亡行踪

2009年

  赖昌星获加拿大工作签证   厦门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获加拿大移民部签发工作准证的传闻日前得到证实。赖昌星透露,他目前正在寻找工作。  日

赖昌星

前,有传闻说加拿大移民部已于2009年1月下旬向赖昌星签发在加拿大的工作准证,允许赖昌星在加拿大工作。记者问及希望找一份怎样的工作时,赖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文,可以选择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过房地产,对这一行比较熟悉。所以,希望有从事建筑或房屋买卖的公司可以请我。”赖昌星认为,面对华人市场,不用使用英文,凭他的经验,有信心可以帮助地产公司提升业务和知名度。  据悉,赖昌星已经向加拿大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保健卡,除了要定期到边境服务处报到及一些接触限制外,目前赖昌星与普通加国永久居留权拥有者无异。

2010年

  

赖昌星

中国远华案主嫌赖昌星,北美时间十月十三日下午接受笔者采访时,对他与加拿大移民部的官司不愿详谈,同时也提到,准备了许久的自传《赖昌星说赖昌星》,正按照既定步伐,于最快时间内出书。  三个月前的七月底,他在专访中曾说,这本原订今年农历春节前后出版的自传,原本因为家人要求他不要出版以免受累,一度想叫停;后因中国负责调查远华案的四二0专案小组,有人已到温哥华调查他,并且威胁他现任女友亚苹,将给他的信用卡附卡取消,逼他走投无路,遂改弦易辙,决定重新整理,加快出书流程。2007年英国智库皇家国际问题研究所,选出了“影响当代中国50位名人榜”,赖昌星排名第30。 这个榜单前5名,分别是胡锦涛、温家宝、李嘉诚、小布什和陈水扁,赖昌星的排名,则在歌手周杰伦(第38名)、导演王家卫(第41名),和“超女”李宇春(第44名)等人之前,是上榜华人中惟一一个通缉犯。

2011年

  

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

2011年1月26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现,一个名为“赖昌星微博”的ID被新浪网加V。其第一条也是唯一一条博文仅四个字“在温哥华”,发于1月9日04:28。网友李牧经赖之友人——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确认:该博的确是赖开的。  2011年7月初,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拘留后48小时聆讯于温哥华时间7月11日下午1时进行。如果赖昌星滞留加拿大的理由被法庭否决,最快他有可能在本月25号被遣返中国。  据加拿大当地媒体报道,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Shore)于温哥华时间21日下午6时宣布,否决“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   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赖昌星是当地时间本月7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捕的。20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对赖昌星拘留7天后聆讯做出判决结果,以羁押理由不充分,裁决赖昌星获有条件保释。21日,加拿大联邦法庭开始聆讯赖昌星遣返案,审理赖昌星提出延缓遣返的要求。  赖昌星与家人1999年8月13日以旅游身份进入加拿大。2000年3月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同年6月,赖昌星夫妇提出所谓“难民”申请,但一直遭加拿大政府拒绝。  2011年7月20日晚,加拿大联邦法庭作出裁决,接受加拿大移民部有关暂缓执行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准许赖昌星有条件假释的申请,至此,赖昌星仍未能获释。  温哥华时间7月21日下午6时,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Shore)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这意味着赖昌星将会被遣送回中国,而最快的时间是2011年7月23日。  2011年7月21晚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21日晚决定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到目前为止,赖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结束,等待他的将是加拿大政府采取行动将他遣返回中国。加拿大移民部律师海伦·帕克21日上午表示,赖昌星最快会在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国。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7月22日下午中方表示欢迎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中国承诺,对赖昌星不会判死刑和受虐待,但难逃法律惩罚。  2011年7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方对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表示欢迎。  马朝旭说,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我们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7月23日由加拿大政府遣返回国。[2]  2011年7月23日,下午4点28分,赖昌星乘坐的飞机抵达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2011年7月23日,下午4点28分,赖昌星抵达北京。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机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赖昌星被逮捕

。随后,公安机关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编辑本段遣返回国

遣返经过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于2011年7月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2011年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据介绍,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遣返赖昌星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了大量工作。加拿大政府为遣返赖昌星也做出了积极努力。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对于促进中加执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据新华社电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于7月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1999年4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加拿大有关部门经甄别,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并最终于当地时间2011年7月22日依法将其递解出境。  2011年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据介绍,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遣返赖昌星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了大量工作。加拿大政府为遣返赖昌星也做出了积极努力。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对于促进中加执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海关缉私部门正对赖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问题开展进一步侦查。侦查终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部表态

  赖昌星被遣返体现法律正义  据悉,赖昌星在担任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期间,采取多种非法手段大肆进行走私活动,涉嫌重大走私犯罪,案发后,赖于1999年潜逃加拿大。长期以来,我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境外缉捕工作,多年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动中加双方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本次遣返表明中加两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刑事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中国警方愿意与加警方继续在打击犯罪、缉捕逃犯等方面加强执法合作,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遣返时间表

  7月21日下午6时   (温哥华时间,比北京晚16小时)  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对赖昌星遣返案进行3个多小时的聆讯后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决定执行遣返令。   7月22日下午  (温哥华时间)   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飞往中国。   7月23日下午   (北京时间)  赖昌星被押解回国,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

编辑本段侦查过程

海关表态

  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2011年10月13日表示,赖昌星归案后,海关缉私部门对其涉嫌走私犯罪事实开展了全面的查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进展顺利。  海关总署今天举行发布会,介绍海关优化监管与服务和对外贸易增长情况。鲁培军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走私态势总体上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反走私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全国海关将不断加强对反走私形势的科学研判,继续精、准、狠地严厉打击各种走私违法活动,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维护国家政策安全和社会稳定。  他称,2011年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当天厦门海关缉私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对其执行了逮捕。赖昌星归案后,海关缉私部门对其涉嫌走私犯罪事实开展了全面的查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进展顺利。这一案件经海关缉私部门依法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鲁培军强调,赖昌星案的依法查办再次显示了党和政府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走私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据了解,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1999年4月,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  加拿大有关部门经甄别,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并最终于当地时间2011年7月22日依法将其递解出境。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3]

侦查终结

  2011年12月底,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经依法侦查终结。于年底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受理此案。  7月23号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之后,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经过查证。1996年到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侦查工作当中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对赖昌星聘请会见律师等依法提供条件和做出安排。[4]

编辑本段提起公诉

  2012年2月13日,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赖昌星犯罪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该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依法保障赖昌星、其他涉案人及接受赖昌星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师行使诉讼权利,并充分听取了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5]

编辑本段公开审理

开庭受审

  2012年4月6日,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参加了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申请参加了旁听。[6]

审判结果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7]  截至2012年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8]

编辑本段大事记述

  1996-1999年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同伙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  1999年4月  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  2000年3月   赖昌星一家签证到期,加拿大移民部向其发出有条件离境令,4个月后赖昌星开始向加政府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   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2年6月  赖昌星向加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承认他的难民身份。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裁定赖昌星“不可信”,驳回申请。  2002年8月   赖昌星又向加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撤销难民裁判庭的裁决。   2004年2月  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司法复议的要求,但允许其继续上诉。此后不久,赖昌星上诉至加联邦上诉法院。   2005年4月  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提出的所有要求,否定了他提出上诉的全部理由。此后,赖昌星又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加最高法院。   2005年9月  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及其家人所谓“难民资格”的上诉。   2006年5月  加方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就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以头撞柱,结果死里逃生,并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  2007年4月   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作出判决,宣布遣返令无效,裁定需重新启动对赖昌星遣返中国的风险报告。  2009年5月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带着女儿赖珍珍悄然回国。加方表示,他们是自愿回去的。   2011年7月初  赖昌星在温哥华市中心住所内,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人员拘捕。   2011年7月21日  加拿大联邦法院21日在对赖昌星遣返案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聆讯后,于温哥华时间下午6时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谴返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  根据法律规定,遣返将在聆讯结果出来后尽快执行。   2011年7月22日  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飞往中国。  2011年7月23日  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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