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5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昌吉州2015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一年,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也是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昌吉的一年。今年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组织部长会议、自治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以“访惠聚”活动为契机,巩固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着力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等重点工作,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保障,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激发基层党建工作生机活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夯实全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

一、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抓好全州56个重点整顿对象(其中村49个、社区7个)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借助“访惠聚”工作组力量,一个村(社区)一个村(社区)地解决问题,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适时召开整顿工作推进会,交流整顿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确保整顿一批、提升一批、巩固一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结合实际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公示整顿方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抓村级组织建设不用劲、整顿工作不敢动真碰硬的包村领导实行严格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整顿责任。

2、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联系服务群众的功能作用,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完善服务体系、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选树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双带”标兵典型,着力打造一批各领域特色鲜明的党建示范点,把各族群众紧紧吸引在党组织周围。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深化农业产业链党建工作,重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家庭农场等产业化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打造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党组织为依托、党员产业大户为纽带、普通党员为主体、广大群众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党群致富联合体。探索开展以机关联农村、农村联社区、社区联机关,做到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党员共管、工作共推、活动共抓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五共”活动,促进城乡基层党建统筹发展。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推行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社区建党委、小区建支部、楼幢建党小组”三级核心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组织网络服务体系。加强对新成立社区的指导,督促县市配齐配强社区班子,推进社区工作正常化。

3、全面开展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制定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考核细则,明确创星数量、创星内容和考核标准,细化分解具体内容,科学确定分值权重,对不属于村级组织责任范围内的事物,不纳入创星内容,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建工作典型经验,适时召开“星级化”创建工作现场会,推进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扩大激励效应,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对村级组织的各类考核评比和“星级化”考核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考核,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将整顿软弱涣散和“星级化”、民族团结进步村、宗教界“双五好”创建相结合,凡星级考核等次较低、没有取得“民族团结星”、“宗教和谐星”的,一律列为软弱涣散整顿对象,不得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界“双五好”评选。

4、继续加大社区“四化”建设力度。今年一季度,对全州社区“四化”建设开展一次“回头看”,落实社区庭院化管理措施,加大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社会面管控。合理设置社区网格,推进网格实体化建设,每个网格安排1-2名社区干部专人负责,确保网格有固定场所和一定活动经费。着眼社区居民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居民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十分钟服务圈、爱心超市、x工作室等服务品牌。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对社区党员实行义工制度,开展“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志愿者服务活动,把在职党员在社区的作用发挥好,并进一步把实施范围拓展到国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督查指导,推动各县市年内全面完成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基层信息统一采集、多方共享。

5、创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加强对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两新”党建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偏弱问题。深入开展党建强、经济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为内容的“双强六好”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针对园区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地实际,不断深化组织联建、队伍联管、活动联办、制度联建、保障联筹“五联一化”的区域化党建格局,着力提高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覆盖率。

6、落实基层党组织维稳责任。督促指导各级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区、州党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三个无关”的意识,积极探索管用有效的措施办法,推动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基层组织、住村(社区)工作组和警务室“三位一体”维稳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四知四清四掌握”和“369”工作机制,强化重点人口和重点人员管理,加大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社区)的综合整治力度。探索建立村(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维稳“三级响应”机制,切实加强群防群治,全力确保“三个坚决”。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切实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村党支书记任寺管会主任等措施,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

二、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7、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围绕充实力量、稳定队伍、提升素质、改进作风等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乡镇干部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服务的能力。督促各县市及时抓好重点复杂乡镇分管维稳工作副书记的配备,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

8、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州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规范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选拔配备、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前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前期基础性工作,有计划性地培养一批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作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针对社区干部,特别是社区书记女性偏多问题,适当补充男性干部,注重从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人员中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着力抓好社区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社区工作人员报考社会工作师前期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逐步实现社区干部持证上岗。督促县市落实好社区减负、社区社会工作师补贴、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同工同酬、社区人员百户一人等工作,为社区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做好保障。

9、切实抓好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州党委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四强”型党组织书记培养力度,把最强的人放在最需要的岗位上去,坚决调整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非法宗教活动不愿管、不敢管,当“两面人”、“老好人”,不敢斗争、知情不报的党组织书记,当地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从机关选派、从邻村交流。有计划地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软弱涣散、发展滞后、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村担任“第一书记”。大力实施“乡土村官培养计划”,打造一支后备队伍。研究制定村干部辞职承诺相关规定,做好村党组织书记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工作。继续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做好面向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围绕做好大学生村官培养和“老村官”分流工作开展调研,规范管理、落实待遇,做好“老村官”消化分流工作。在财政支持的情况下,推动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促进大学生村官创业。

10、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做好选派优秀村(社区)干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赴内地及援疆省市培训。加强村级骨干培训班学员实践锻炼工作。在新疆农职院举办村干部学历培训班和基层干部双语培训班,不断提高村干部学历和基层干部双语水平。举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

三、严格落实基层基础保障

11、着力强化报酬待遇落实。做好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推荐工作。落实好对敌社情复杂、维稳任务重、偏远牧区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岗位上连续任职满8年、表现优秀的干部,提享副县级待遇,提职不离岗,每年集中解决一批。按照总数不超过乡镇科级领导职数的50%,落实好在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政策。督促县市提高村干部报酬,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20%以上。同时,参照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落实村民小组长报酬。鼓励县市参照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标准,为街道社区干部发放基层补贴。

12、着力抓好基层阵地的建管用。严格按照行政村阵地统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住村干部周转宿舍、村民服务中心,改善住村干部生活条件,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社区)活动场所整合利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用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13、着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县市要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建立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持续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投入力度。要按照重点社区不低于20万元,一般社区不低于1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足额拨付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按照每个社区5万元标准,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州本级建立50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经费,县市配套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继续实行项目化运作,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巩固村集体经济10万元成果,实现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四、加强基层治理和运行机制建设

14、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两会”期间以及听取地州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大会上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利用县市、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抓好点评问题的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职情况制定出台约谈制度,定期提醒、点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逐步扩大述职评议范围,在其他各党工委和行业部门党组织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15、积极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各县市依法依规完善村规民约的经验,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导向、约束等积极作用。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履行维稳职责不到位责任倒查办法》,强化基层党组织维稳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片区负责人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好村民小组长、片区负责人作用。探索建立社区党员关爱机制,采取党费资助、党员自捐、街道自筹等措施筹集资金,建立专门账户,由社区党组织为辖区特困党员就医、就学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进一步深化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街道成立大工委、社区成立大党委,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的功能。

16、建立常态化工作调研和督查落实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复杂区域基层党组织在反恐维稳中作用发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稳定充实激励基层干部队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基层阵地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创新改进基层治理方式等情况,深入基层调研,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积极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强化抓好近年来中央和区、州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督促指导村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各地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落实村(社区)工作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并向州党委常委会报告检查结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7、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和交流制度。每季度召开全州基层办主任工作会议,推动重点工作落实。适时召开基层组织建设观摩会、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6/326449.html

更多阅读

声明:《昌吉州2015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网友向我看齐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