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京与胡福明先生的会晤…… 南京开会议会晤票

胡福明的烟瘾很大,甚至在陪我去参观南京大学的时候,在车里也不断地抽烟。不过老人的思路很清楚,非常健谈。正是因为三十年,他曾写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重要文章,几十年来,采访他的人不断,他也很清楚记者需要了解什么,所以,能够滔滔不绝地讲述出每一个细节。

我首先是对于当年这篇文章、为什么竟是出自南京大学政治系(哲学系的前身)一位43岁的普通教师之手感到很好奇。胡福明的解释是,因为“南大“曾经是文革的重灾区——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老百姓最强烈的就是希望平反大批的“冤假错案”,而南大在文革期间被公开审查的、成立专案组的,抓起来的、关起来的就有1500多人,而那会儿南大的教师员工还不足一万人,可想受打击迫害的面有多宽。胡福明自己尽管“根红苗正”,但从1966年之后,也不断受到政治运动的冲击,做为一名长年研究政治、哲学的学者,他认为自己很习惯性地从旁观者的角度,冷静思考问题,也更容易对“文化大革命”运动从本质上产生怀疑和抵制。

我问他:“写这篇文章,您真的没有得到过中央哪个领导的授意吗?”

胡福明笑道:“绝对没有。我那时只是南京大学的一个小教员,本人的亲戚朋友里,没有一个是高官厚禄的。这是我自己悟出来的,其实你只要是对马克斯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熟悉,就不会那么轻易地信什么造神运动,什么天才论、凡是论。对此我非常反感!”

尽管当时的“公安六条”并没有解禁,谁若敢说毛主席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错的、或者对中央的现实政策有一点质疑,就很可能会被当成“反革命”、遭受极为严厉的刑事处罚,但是,胡福明依旧决定冒这个风险,坚持讲真话!“我历史上最佩服的人是谭嗣同。”他说,“而在当时,我也看到许多人都公开批评文化大革命,这是人民的力量!我是做理论工作的,要批判现实,我得找到一个突破口!……”

胡福明说,自己在动笔写这篇文章之前,其实已经在《南大学报》上发表过一些关于探讨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文章,这也算是一种思想的摸索和积淀,而最早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则是1977年秋天应《光明日报》哲学版的约稿而完成的。后来修改时,他又在标题上加上了“一切”两字,成为了《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最后发表时,“一切”又被改掉,后面加上了“唯一”,这才形成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过胡福明认为,“一切”和“唯一”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回看原文,胡福明还觉得有些遗憾——尽管自己紧紧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但是担心“诛连九族”,还是写得还是过于谨慎了,因为不敢直接点名批“两个凡是”,他就批“天才论”;因为怕被“抓辫子”,他就大量引用马恩列斯毛著作的原文原句,“现在看起来,最大的缺点就是到处摘引语录”。

稿子寄出后,仿佛是“石沉大海”的几个月后,北京方面来消息了,说是他的稿子“很好”,还要将其他一些同志的观点和稿件融合其中,并且已得到中央党校副校长胡耀邦的首肯,希望他能赴京改稿。后来再刊发的时候,《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也也征询过他的意见,说为了更强调文章在政治上的重要性,此文不署个人名字,而冠以“本报特约评论员”,胡福明对此也表示认可。1978年5月11日,这篇著名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终于得以发表,并影响了整个时代!

大约直到1982年,《光明日报》在评选优秀社会科学论文的时候,这篇文章才被署上了“胡福明”的名字,对于此,近年原中央党校研究室的孙长江先生在所写的回忆录中,表达了某些不满——按照孙先生的说法,当时他与吴江正好也在写同一篇主题文章,后来《光明日报》所发表的文章,是在“胡文”与“孙文”的基础上重新整合的,只是署“胡福明”一人的名字不妥。为此,我当面向胡福明求证。他说自己“听说过此事”,而且承认,文章也是经过编辑部修改的,“是一个集体智慧的结晶”,但是具体情况还不甚了解。他说自己写这篇文章(包括修改),并非是一个人离群索居而完成的,最早写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他自己和南大的几个教师去参加全国哲学讨论会,所以其主要观点的形成、文字的修改润色、直到发表都是有许多人见证的,他强调道:“中国当时不是我一个人在考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批判‘两个凡是’是时代的要求,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心愿,我仅仅是所有发表意见者的其中之一!”他顿了一下说:“要说有什么特点,就是我比他们写的早了一点点罢了。”

胡福明笑着说,那时候文章一发表,各种舆论都出现了,他自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能要坐牢”!直到得知邓小平在1978年6月2日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对“两个凡是”进行了批评,他才算如释重负,“我知道我不会再坐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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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也令胡福明后来的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他离开了南京大学教书的岗位,彻底走上仕途,历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直到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

我问他:“这是你的本意吗?”

胡福明说:“当然不是。很简单——我是一个书生!写文章惟愿直抒胸臆,从未想过发财、当官的事情。坦诚的说,我之所以走上仕途,也只能说是服从组织安排,但我觉得教书、研究学问我可能还有一点经验,从政,毫无经验!”

我接着问道:“那您如果评价一下您这几十年的从政经历呢?”

胡福明回答得很干脆:“基本失败。”

看到老人能如此坦诚,我的心态也放开了,提问也愈发有些“不客气”。

我说:“最为一名理论工作者,人们提到胡福明,总能想到您1977年、1978年的那篇文章,但是写完这篇文章之后,好象您就毫无理论建树了……”

或许这句话,对文人而言属于明显的一种挑衅,胡福明马上反驳道:“1981年,在上海开了一个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理论讨论会,我曾讲了三个小时,当年我就提出来一个叫‘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特点’,后来这篇文章发表了,据搞社会科学的同志说,这篇文章实际上跟后来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观点上是一致的……不过……”

他停顿了一下,我从他眼神中感受到明显的一种失落,他接着说:“真是如你所说的,后来我从政了,两个原因影响了我的理论研究,一个原因是实在忙,杂物太多,套话、空话也讲了不少;第二个原因,讲话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因为你随时随地都要考虑你的讲话与文件、会议精神是不是一致,很难有独立思考了!”

“您是说,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像当年一样写出那样一篇文章了?”我问。

“不可能!”胡福明的回答很简明,“那是时代激发出来的,只有那个乱世,才会出如此重要的文章!我坦诚的说,今后我不希望再产生这样的文章,更不要出那样的时代了,正常的、平稳发展的健康社会,是不可能一篇学术文章引起举国轰动的。”

我们的谈话,不再囿于对于三十年前那场“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回顾了。

我问胡福明:“现在我们仍在讨论如何解放思想,您看来首先该在什么地方解放?”

他说:“根本是要树立科学发展的思想,经济体制改革要深化得同时,更要大力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依法治国,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说得更明白一些,这个国家的主人是人民!民主就是人民的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没有民主,势必造成行政效率低下、乱作为、不作为,甚至腐败严重!现在很明显,一把手说了算,一把手很难监督,我把这叫做‘权力真理化现象’——谁的官大,谁的话就是真理,那么三十年前,我们的真理标准讨论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不又成了文革期间独断专行、领导天才论、一句顶一万句的翻版了?你看看,建国后28年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所犯的那么多重大的错误,哪一条跟缺少民主没有关系?哪一条都跟压制党内民主、压制人民民主相联系,真理标准大讨论是什么?就是解放人民思想,也就是民主运动!……”

我去采访他的时候,正是杨佳故意杀人案在上海开庭一审的时期,胡福明对于这个案子所透露出的深层次的原因,感到十分忧虑,他屡屡对我讲:这个案子号称“公开审理”,但实际上许多内容都不够公开:譬如杨佳杀人的动机,警察在处理杨佳所谓“偷车案”中究竟有哪些违背执法规定,均都语焉不详。这就难免会遭到社会的广泛猜测,导致对执政者的信任危机。

我说:“其实这个世界上的原则很简单,公平源于制约,信任基于透明。”

胡福明沉吟了半晌,慢慢地说:“是啊,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我们不能像某些人所讲的,为了维护政治的稳定,就可以侵害、乃至牺牲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剥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特别是参与权,那么他们所维护的也必定是一己之掌权私利,而绝不是增进人民大众的福祉!”

这时,我依然看到了三十年前的胡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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