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作家张丽华:对不起,余秋雨老师

你懂一夜情吗

(2008-09-2915:17:59)

  这些天,我承受了很大压力,当然我也知道自己是错了,错在有些东西只能深深地,秘密地藏在心灵的最深处,而不是拿到我的博客里来,让那些飞禽走兽骂我,让那些花花草草笑我,更让我那些铁杆粉条担心我。

  被恶劣的人身攻击,说什么的都有,就算我丑得连镜子都不敢照,就怕把自己吓死,那又怎么样呢?我是女人,我有权利去喜欢男人,当然社会允许的话,我也男女不限。只是那些满嘴粗话脏话,问候我母亲的动物,请问你是怎么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石头里面长出来的,还是树上结着的?

  在这个男权社会里,女人是什么?附属品吗?不,女人的半边天是女人自己争取来的,虽然你们占有了整片陆地,离开你们男人,女人只能飘在天空里,可是如果注定地上都是野兽,那我就在天空里,直到我累死,直到我跌倒在海水里。我不会那么轻易地在陆地上降落,因为我怕幼小的我,被野兽撕裂。

  一夜情是什么?是心与心的交融,是有爱的成分的,我从不认为爱情是器官摩擦出来的,如果没有爱的火花,那么何必去无聊的摩擦呢?爱是一种占有,而有时是守望或者是远远的张望,只要对方能够快乐,能够顺利自己也就满足。可哪个女人暗恋一个男人的时候,不是如我一样的想要吞了他呢?男人意淫女人的时候,地点总是在床上,女人却会有更多,更丰富的内容。

  为什么女人不能意淫男人?国家规定意淫有罪吗?宪法规定意淫当强奸罪,卖淫嫖娼抓了嘛?这样一来,国家的支柱行业房地产,都变成建造监狱的大军了,人人的房子都是高高的围墙,人均居住面积也能少上不少,为了稳定房价,大家都群居吧。

  难道只许男人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吗?我是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没有多大知名度的女作者,作品的灵魂就是虚构,我连表达自己心声的权利和能力都没有,如何去为自己的嘴巴写作呢?我手写我口,我心里想啥,我就写啥了,我很多不错的散文,小品文你们为啥不看,偏偏盯着这篇东西看,还自命清高地说我只有裸照,只有色情,你的眼里只有色情,所以看一切都是色情,你只抓住和留意色情的一切,夜晚你站在路上,人人以为前面是绿灯,因为你的眼珠子是绿色的。

  你可以下载无数AV使劲看,可以找左右手,可以去发廊,可以找女朋友,你们男人可以的事情太多太多。可是女人呢?她们不爱,就不会付出,不会想要他的深入,至情至性的是女人,而当男人的,除了将脑细胞放在两腿之间思考一夜情,未免可笑。

  我不为自己辩解,我知道自己是错了。抗争这个男权社会,我不过是以卵击石,就连这小小的幻想,都要被无数的咸猪手践踏,毁坏掉。

  谁没有过幻想?谁又是单一的只幻想一个人,我想要曹操,想要他两个儿子,还有张飞,关羽,赵子龙,吕布等等,这么多男人我都想要,最好组成加强连,让我每次都换新鲜的男人。

  有一天,我们经理问我,要是有钱了以后想干什么?我说有钱了,不吃喝嫖赌要钱做什么?我想要买一个别墅区,每栋房子里,有一个我的小男人,年轻的,英俊的,多姿多彩的。经理说我是个禽兽,怎么满脑子都是男人?我说这不稀奇啊,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让男人有一根连接线,就是联系双方的。

  上帝造人的时候,就是男尊女卑的,他在男人身上吹了气,所以男人聪明些,让女人笨一点,这样女人会听话,世界就太平了。每个女人都是男人的肋骨,因此男人可以玩腻一根肋骨,索性再掰一根出来,大不了就是疼一些。但那根可怜的,被玩腻的肋骨恐怕下场惨烈些,

  女娲造人的时候,那就更离谱了,泥土就能捏出男女来,但男人总希望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希望男人是铁打的,实际上都要尘归尘,土归土。

  这群烂泥居然污蔑我,我是不会计较的,既然他们很喜欢一夜情,那就去吧,愿杜蕾斯保佑他,千万不要去男科医院,那里可能很贵。

  本色狼的小文已经有出版社在谈,何时出版未定,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我就是个女色狼,长得帅的,优秀的男人,我意淫他千百遍,我就是在意识形态强奸你,强奸到你走不动路,下不了床,吃不下饭,怎么了?如果你就是那么优秀的男人,那么你有本事去告我吧!

  爱咋的咋的去,我是女色狼,不怕你反抗,不怕你诬告!本色狼不意淫禽兽,所以别骂骂咧咧了,排几辈子的队伍,都轮不上你,下辈子我是雄性,要想进入排队系统,就长漂亮点,说话好听点,学问多一点。

  另外,本色狼丑和不丑,轮不到动物说三道四的,你用你们猿猴的标准衡量我,我当然比不上猴子了。

  人生目标:写想更好的文章,上更优秀的男人!

  最后感谢我的铁杆粉条们,你们对小猪的声援,我已经看了,非常感动。挨个抱一下,还有不少粉条Q上安慰我,发纸条,留言等等,我都看了,谢谢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我。猪猪确实认识到错误了,博客不是隐私的日记本,而是人来人往的公开场所,我以前只知道我的粉条们,没有考虑到有外人,生人会来搅和。

  请粉条们继续热爱小猪,支持小猪,猪猪最大的问题和罪过就是太色了,但是请别要求小猪戒色,要是戒了色,还不如戒了饲料呢!

  猪猪是爱粉条的,在小猪不小心闯祸之时,能有粉条出手相助,救命之恩,终生不忘啊!除了我的铁杆粉条,还有一些仗义的侠客,肯拔刀相助的,也一并感谢:

对一夜情事件的总结

(2008-10-01 20:46:46)

  一,千万不要以为博客是个人的世界。这绝不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想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想怎么流氓就怎么光膀子上的。这里可是人来人往,鱼龙混杂的地方,可能有自己铁杆的读者,也有比铁更硬的,放在茅坑里泡上几千年的,又臭又硬的石头读者,他们不遗余力的用口水支持我,让我明白中国方块字的博大精深,用来当作投枪匕首是高人,用来当作砖头水泥的都是朋友,但往往很多高人中的高人,竟然把文字当作有机肥料推进到我的博客里,深表遗憾,一篇文章居然让我见识了中国脏话大全。

  二,千万不要意淫男人,不管你淫哪个,打枪的不要,悄悄的干活。毕竟以我这样的条件,追求高高在上的大师,那不是癞蛤蟆想吃玉兔嘛,咱白天鹅是不惦记,那属于凡人意淫范围。在自己的份量没有明确之前,千万不能说出来,宁可这个念头放在肚子里头,发霉腐烂,臭不可闻也不能拿出来当作裹脚布,迎风臭千里的。毕竟网络上吃不到葡萄的酸狐狸很多,妒忌心大得和宇宙似的部分女人也存在,因此我就该做好心理准备,在唾沫里茁壮成长,在他们的粪便里吸收养料。

  三,千万不要和部分臭虫骂战。毕竟咱是有文化的女人,虽然骂战是胜券在握,可毕竟一句话在喉咙口,不冲出嘴唇那是问题不大的,偏偏我这人憋不住,谁对我开火,我就去拿消防龙头对准他,绝不客气。导致了臭虫苍蝇们膨胀的虚荣心,它们甚至认为,我不骂它们,是我胆小,是我不敢了。其实我这恶毒的嘴巴是高射炮,懒得打这些蚊虫鼠蚁的,于是这些昆虫晚上就嘤嘤嗡嗡起来,让人不得安宁。此事让人感受到,你可以和一个文人辩论,但是千万不要和昆虫比骂战。

  四,千万不要认为男朋友是最爱自己的男人。我不就是意淫一下余秋雨嘛,有啥大不了的?以前我还喜欢克林顿,我只不过不告诉他而已,喜欢帅哥也有罪啊?既然是男朋友,就是现实中的人,没有必要我的整个世界都安装一个男人吧?这还能有空间啊,如果真的要失去自我,而去爱一个人,那就干脆一点,我去看守所,或者监狱呆着,那里思想是自由的。事发之后四天了,他没有和我联系,我问我的另一个主编朋友,我该怎么办?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会有真正爱我的人接受我的。那就忘记他吧,没啥大不了的,难道嫁给他,他要把自己烧成灰,把我的脑壳敲碎,把他整个骨灰盒放进去嘛?他不也是常常追忆前女友的美貌吗?去他妈的男朋友,我可以新建,再新建,还能刷新,我再也不会为他难过和流泪了,真的爱我,就不会让我这样伤心。

  五,千万不要对自己的读者太差。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时间就是生命的话,那些来读我烂文章的朋友,他们是为我付出生命的人,对我是有恩情的。无论他在我的地盘泼粪,还是送花,我都应该感谢,毕竟我这种作者干的事情是“谋才害命”。本次事件已经有几十个粉丝向我表示慰问以及支持,还有几个给我打了电话,问我是不是炒作,还是疯了?我说你就当我炒作吧,省得你认为我淫荡,因此我对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人,说这是炒作,这不是真的,我不敢面对他们,实在是太难堪了。好在我的读者够义气,也有几个新朋友替小猪撑腰,不然猪猪的猪脸是没有了,这张猪脸的皮屑都拿去支持三峡大坝工程了。

  六,千万不要以为这世界男女平等。中国还是男权社会,在孔子那死老头子那里,就明明白白的写了,另外二十四孝里头,啥破玩意儿?最看不上的就是那些三条腿的混蛋欺负老婆,把母亲放到第一的位置时,又把老婆踩在脚底,顺便吐两口口水。死老头说的一切都是站在男人的离场的,我是不喜欢他的,啥夫为妻纲,狗屁!到了宋代那就更不得了,烈女多得要死,不知道这些女子有没有考虑过,生命的到来何其不易?为了谁夭折都是错误的,烈女中多少是以伤害自己而得到的这个名号呢?这和死老头子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违背吗?难道女人的皮肤不是来自父母吗?老头子死了几千年了,这些破烂思想还在男人的大脑里遗留下来,如今的女人已经不在深宅大院了,咱们有手有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需要男人养活了,为啥还是不能追求平等呢?男人继续去嫖娼,希望抓到嫖客都判个十年,男人都能外遇,希望外遇没收犯罪工具。为啥我就不能意淫一下大师呢?原因仅仅是我投胎的时候,居然把一条多功能小腿落下了。

  七,千万不要以为裸体在中国,是有人能欣赏的。好身材就藏着吧,虽然有些可惜,可毕竟那些受求之不得苦的酸狐狸就要喷了,他们大肆地说我丑,不知道他们审美的时候是用脑细胞,还是用脚趾头?我不敢说自己很美,但最少没有发生过吓死人的事件,医生也没有因为我丑,把我塞进去,然后把我妈妈的肚子又缝合上了。那些喷我大便的酸狐狸们,他爹应该把他放在TT里,然后扔马桶里头,这样网络可以干净些。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欣赏,想的全是下半身的事件,这种动物根本不是哺乳动物,而是原生动物门的草履虫吧?有口无肛门是它们的共性,尤其是看到自己够不上的女人,总以为贬低,践踏,讽刺,诋毁,降低别人高度,就能离自己近些,也不看看自己的多少份量。我没有邀请那些草履虫来我博客,看了就看了,不收它们钱够可以了,居然还要……

美女作家张丽华:对不起,余秋雨老师

  八,千万不要以为骂我就能提高知名度。有些作家啊,孜孜不倦,积极主动,夜以继日的骂我,她像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像矛盾一样,无时不有,像我的影子一般,紧紧跟随。她在自己名字前,居然加了“作家”二字,我是万万不敢的,作家是有作家的责任的,他们关注百姓苦难,他们用一支笔抚平苍生的痛苦,也为他们发出声音,作家他们不是吃皇粮,坐在家里享受“做鞋”补贴的人,而是内心有着人民,有着人性,有着仁义道德,有着廉耻大义之心,他们不是被圈养的,心灵和身体都是自由的一群大丈夫。如果把自己的名字加上“作家”二字,就能表明自己的身份的话,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且不论此人能写什么作品,光读我的文章都没有读懂,还自己给自己贴金,也不怕牙科医生呐喊涨工资。我专门写这个,那个女作家你心满意足了吧,骂我能提高你,我很荣幸,我想知道你肚子里还有多少屎没有拉出来。

  九,千万不要破坏男人对于淑女的幻想。男人总是以他们的要求去要求女人,他们好像就是造物主,女人如果是水做的,他们把他们的杯子拿了过来,女人进了这个杯子,还要自由的流动,那是不可能的。水不能流动的时候,就是死了,所以淑女都是死女人。我就是不想按照男人的要求,将自己装进他们的瓶瓶罐罐里头,我宁可是山上流下的小溪水,可以干涸,但不可以被禁锢。于是卫道士们要把我当作白蛇,抓进雷峰塔,镇压弱女子是他们的强项,尽管用脏水泼上去吧,女人反抗了是泼妇,不反抗就是懦妇,半推半就是笨妇,反正骂人者总是毫无责任的,被骂的怎么着也是受损失的。万众一心,欺负弱小,这是习惯,谁让我强出头呢。

  十,男人可以用下半身思考,但是女人是不行的。男人一边祈祷,那些妓女都是良家的,那些良家的都是妓女,能出钱买到,他们最好打一枪换个地方,最好全世界各个犄角旮旯都有丈母娘。如果能当帝王,就算是农民,洪秀全那老东西不也是后宫佳丽云集嘛,不管这男人是谁,只要是皇帝,都淫荡无耻。男人只分为没条件淫荡的,有条件淫荡的。可我是女人,我不过是死了几个脑细胞,一时冲动,想了想余秋雨老师的风范,还没有想到他不穿衣服是啥样的,那群伪君子就道貌岸然的PK我了。我想余秋雨,又不想你,也不想你爹,你操心个屁啊!以后要是想谁,只用大脑思考,不能想到此人裸体,尽管我也没有想过。

  十一,点击是换不到黄金屋,潘安宋玉的。我没有因为点击多了七万,就得到什么,除了一河沟的口水,也没有因此有极品才子送上门让我宠幸的。当然也有不少新朋友表示理解和支持,这一点我还是很欣慰了,虽然在口水里快熏死了,好在救命稻草来的很及时,我可不喜欢以这么龌龊的形式死亡。当然,我也希望潘安和宋玉等美男子联系我,目前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情人,一旦落实了男朋友,我会好好和他在一起的,但是想思想上控制我的,牵制我的,那还是在身上装米其林,给我能滚多远就多远。

  此事告一段落,炒作也好,怎么着也罢,反正我也没有拿到啥好处,这倒好,新浪,东方网等等都上去了,我不死也是半条命,以后泡个帅哥不方便埋伏了。另外此事虽然对我的影响不好,可有出版社表示有意向谈我的幽默文集一事,啥时候出书我也没有定。我很实在,既然喜欢我,那就看我的文章,我不问读者要什么,写过的东西都会拿出来,绝不藏着发霉。

  我平安无事地码字,非弄到风口浪尖上被狗咬,一点好处也捞不着,连到嘴的男朋友也飞了,这世道,不许女人表态,连变态都要阻止嘛?我就是要意淫了余秋雨,有本事去告我啊?他妈的,篓子捅大了,以后怎么狩猎啊!

  完了啊!说实话,我要严重感谢我的粉条,你们是我的精神支柱,我11月就要生日了,期待大家的祝福和道贺。另外,凡是给猪猪我写文章的朋友,或者写情诗的,我会贴在我的博客里,文采值好的,如来上海,猪猪请吃饭。

  他妈的,炒作。

  炒作,他妈的!

  文雅个屁!

  文雅就是个屁!

对不起,余秋雨老师

(2008-10-04 22:46:39)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我真该把单相思都锁在心里,真该把嘴扎起来,不让一个水分子出来。

  我总以为我活在一个小小的,窄窄的火柴盒里,有时感觉透不过气来,地球很小,上海却很大,我总害怕下一秒就停止呼吸,人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每天我照着镜子,我担心岁月这个杀人犯将我无情地凌迟,他在我的眼角一刀一刀砍下去时,我无法压抑自己,我怕我来不及。

  我以前说我最想嫁的人是鲁迅,因为他是有脊梁骨的男人,而且他死得很是时候,不然他也不会得到如此高的文学地位。可能相比较对鲁迅滴水穿石般永恒的爱而言,我对余老师的感觉是激情澎湃,波涛汹涌的。

  年少时,每个女孩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她们总会想象着未来的他是英俊的,高大的,了不起的。而我的梦里,希望那个男人是博大的,伟大的,强大的,他一定是一个大男人,他文雅,他高洁,那个形象一直在我的梦里,在我的心里,如同种子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展壮大。

  梦是属于黑夜的,太阳总会将梦里的人儿赶走。很多年,很多年,苦苦寻觅,终于发现书中真有当代的潘安宋玉,我相信相由心生,所以容貌也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我觉得您便是很多女孩梦寐以求的翩翩佳公子。

  写那篇文章,只用了半小时,不需要酝酿,不需要铺陈,只要把脑子里的一切都倒出来,就成了这一篇最要人命的情书。

  这篇文章成文发布之后,我面对无数人的恶言攻击,我的心情也如同扔到水里的石头,沉到了淤泥里见不到天日。有人说我应该庆幸,毕竟出名了,有很多地方头条都是我,可我要的不是这样的名。我没有得到梦中人,我却很清楚的知道,我将永远地失去他,而我的作家之路,依然遥不可及。

  如今要成名很简单,而余老师是真才实学才有今天的地位,人人都说我是踩您肩膀爬上去的,可我真不知道,上面是天堂,还是油锅。为什么这么单纯的想念,这么纯洁的感情,非要被玷污,践踏,歪曲呢?喜欢北极星一般的男人,有罪吗?

  我得承认,在中国,我个人的反抗是无用的,随大流这是明哲保身的最佳方式,中庸之道教了我们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可是我居然任由我的脑袋长出刺儿,我这刺儿头成了国民万众一心,团结一致唾骂的对象,攻击的靶子,这真的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只是一个弱小的女人而已,动手我只能提高抗击打能力,动嘴我实在学不会如此下作的骂人技巧,我不是那么多人的对手。我的生命仅仅是一根在墙头上的小草,风来了,我必须顺着它们,如今我想做白杨树,宁折不弯,我就是喜欢余老师,这不是我的错,而是老师太优秀。

  “成名”以来,非常难过,从前给您博客留言和发纸条过,但没有您的消息,我知道我这种小写手,不过是沙漠里的一粒沙子,空气里的水分子,不知名的小写手们对于文学的贡献能有多大?而各大报纸刊物不都在用我们这些底层写手的作品吗?文联和作协的大作家作品倒是不多。我们这些不拿皇粮,不去作协文联的孤儿,只知道发表几篇东西,算着这个月能贴补多少家用,这一个月几百块能不能买一件新衣裳,或者去支付水电煤吧。我们这一群人都在默默无闻地写作,我们的创作不是创作,我们说这是码字,和农民工一样,他们流汗码的是砖头,我们写作的民工码的是方块字,农民工的工钱是按照天数来算的,而我们却很难肯定今天晚上这篇东西能不能变成食物。我们同样用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表达方式去歌颂真善美,去揭露假恶丑,我们中很多都有有良心的作者,可依然挣扎,继续挣扎。

  我只是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写手,有时我连写手都不敢自称,我说我是用文字骗钱买酱油的。我们这种写手在文坛是得不到多少尊敬的,尽管我们发的稿子越来越多,被转的越快越频繁,可是一只小虾米怎么闹腾在大海里呢?我们没有资格进入作协,成为圈养文人,我们在社会的最底层,为了底层人民写作,为了他们呐喊,我们的呼声很轻微,我们关心着这个社会,关心全人类,可是我们的声音和民工一样,当我没开口就消失在了空气里。

  我仰慕那些了不起的作家,崇拜司马相如,因为他的稿费是史无前例的,千金才能买相如赋,比起几十块一个豆腐块,一两百块一个页面的我们,脑细胞如果能说话,他们一定会说,我死不瞑目!

  很多人说想出名就要如何如何的,我想他既然那么聪明,那就如何一下,此人又说,他多么高尚,不计较名利,似乎很低调,很淡泊。我想一个人淡泊是要有基础的,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人谈论低调和淡泊真是可笑,就像他说我最不想当皇帝,后宫女人太多,会累死的,他很淡泊,只要一个老婆,哪怕长得丑点的也是家中一宝。这种人应该送滑稽剧团深造了。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和老师一样,看遍千山万水,在历史的长河里,你似乎有时光机一般的穿行,我也希望自己如此的伟大。到那时,我会很低调,我不会锋芒毕露地说出我喜欢的人是谁,我相信那时我不用意淫谁,而是直接拿过来。

  余老师,我觉得我真的错了,不应该把这种火辣辣的情感公布出来。那么多人在我的博客里,用他们的龌龊的表演来污染环境,我想您一定比我宽容。我展开了反击战,而越来越多的新锐武器都对准了我,我的小米加步枪,是打不了这些特种兵的。

  我想我是错在不应该发在如此的环境里,假如这一篇文章放到几百年后,我说我想要的人是鲁迅,或许不会这么有争议。我写我要嫁给鲁迅,这篇没有任何风吹草动,我就是爱他,我就是要说出来,爱如果放在心里,那就是不爱,如果这纯净的感情都见不得人的话,那么是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的禽兽,更该执行死刑——口水淹死!或者直接用脏话熏死得了!

  我始终相信,埋在沙子底下的黄金,总会遇到采金子的人的,我对于自己是深信不疑的,虽然我的知识面很窄,阅读面很小,见识很少,可我还有很多时间,我不会明天就挂到墙上。我只是把余老师当作我的方向,我的榜样,也不管那些事事非非,这与我何干?我只看作品,或许还有作者的外表。

  原本是不打算出自己的个人文集的,出版社一直追问我的知名度,还要我自费,我就撤退了。而这次被攻击得回老家都快不认识时,有一个编辑很同情我,说我其实这种心情,这种感情写得很真实,很唯美,他问我是不是有稿子可以给?我说我没有,我根本没有写新书,就是写点豆腐干骗钱,我们这种没有名气的写手,要是写长篇,非让折磨死自己,出书热卖那么遥远,写作时间那么久远,心思花得那么深远。他说他可以帮我申请,如果不是我捅那么大的篓子,他也许关注不到我。

  也许我再也没有资格对余老师说喜欢,因为我的行为让您受到了伤害,同样我也非常非常的痛苦,正在担心如何去见同学和老师,我的脸到底放在哪里才合适呢?我只能说,我是在炒作,我抄得很成功,我是成功的成为了网络红人……

  对不起,余老师,我给您添了很多麻烦,我希望那些媒体放过我吧,别这样折腾我了,我要平静的生活,不想在风口浪尖上挣扎了,我要被这口水海啸杀死了,余老师救救我吧,我知道错了!求求你,让他们别盯着我了,我不过是说实话的,社会底层的,写了一点点小豆腐的作者而已,不要揪住我的小辫子让我上绞刑架了。

  如今,我的落寞,我的悲伤,我统统一个人背着,因为这是我的所有,我无法预测这一场闹剧给余老师带来多大的麻烦,只能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

  喜欢一个人,我知道了要把他藏好,直到自己的手够得上他时,才抓住他。

  喜欢一个人,我知道了要考虑他的感受,不能一味地图自己的口头痛快。

  喜欢一个人,我知道了要宽容他的一切,不为了流言左右了心灵。

  请余老师原谅我,我知道错了!

来源:张丽华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dick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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