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本) 0011 4 00605 基础日语(一) 8 5 00606 基础日语(二) 8 6 00607 日语语法 6 7 01825 日语泛读(一) 6 9241日语泛读(一) 8 01826 日语泛读(二) 6 9240日语泛读(二) 9 06043 商务日语 4 10 00608 日本国概况 4 11 06047 日语会话* 6 12 01827 日语视听* 6 9242日语视听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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