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的64个人生智慧 《易经》没有那么神秘,它是科学的,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每天的生活起居,工作事业,健康幸福,都受这64个哲理的左右。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这64个哲理,就形成了64个感悟,64个感悟回答了人生64个怎么办。 64卦为我们的生活解…
福师《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在线作业1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 1. 数学概念的定义应符合的合理性要求不包括 A. 定义的相容性 B. 定义的确定性 C. 定义的系统性 D. 定义的独立性 正确答案:D 2. 不属于“学生中心论…
学校政教工作之我见 西王镇柏芽小学沈世伟 古有“做事先做人”之说。现今,国家领导人更是不止一次的在各种场合及会议上提到:教育工作德育为先。如果我们的孩子都成长为马家爵、王宝森之流,那还不如作一介莽夫。最起码他的破坏性要小得多,少得多。在德育教育工作…
荒谬的苦难哲学
■狄 马
中国人喜欢赞美苦难,认为苦难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从而使一个人变得坚强和伟大。过去有一句话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因而,现在的“成功人士”都喜欢把自己的过去说得一无所有,几乎每一个企业家都是白手起家,告贷无门,最后忍辱负重,不惜腆颜事敌,终获成功。流风所及,甚至一篇普通的中学生作文也总是喜欢讴歌母亲的任劳任怨,含辛茹苦,终将自己拉扯成人。但母亲的苦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谁应该对这种苦难负责?做子女的在改善母亲的境遇方面做了什么?除非你打算继续让母亲享受苦难,否则,这些现实的问题是不容回避的。但在这些作品里,现实的苦难远远没有浪漫的抒情重要,不但不重要,好像还应该感谢似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些苦难,母亲就没有发挥“忍耐”功夫的舞台。
其实,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相反,在很多情况下,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中国人在讲到苦难时,喜欢引用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话:“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但几乎所有的引用者都忽略了前面的几句话:“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谁也不能说,文王不拘就演不出《周易》;仲尼不厄就写不出《春秋》;屈原留在宫中,就不赋《离骚》;左丘眼明,就不会写《国语》;孙子脚好,就不修兵法;不韦仍然是宰相,就不编《吕览》;韩非不囚,就没有《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圣贤高兴的时候就一定写不成?因而,这是把特殊的历史情境当成了普遍的创造规律。
实践当然是检验真理的一个标准,但谁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由于历史经验的不可重复性,有人获得了实践的检验权,别的实践就没有了检验的机会,谁能保证它不是真理?曹雪芹全家喝着稀饭,喝酒也要靠“按揭”,居然写出了《红楼梦》,但谁能保证他吃饱喝好就写不出《红楼梦》,或写得更好?
这牵扯到中国人如何对待苦难的问题。苦难在一定的意义上,提升了人的精神品质,增强了人自我实现的能力,使得一个人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生命的庸碌,甚至在有限的范围内,我也愿意承认这种苦难哲学对人的安慰作用。但不是所有的苦难都能转化为创造的动力,苦难转化为创造的动力是有条件的。这首要的条件就是苦难的承担者必须具有非凡的毅力,超人的心智,以及对自己牺牲较低价值换取更高价值的坚定不移。当然,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一些人为了取得更高的成就,总是得牺牲在他们看来价值较小的目标,但对处于历史关头的承当者来说,这种选择有时会变得异常残酷。因为它不仅要牺牲自己的健康、安逸和生命,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别人的健康、安逸和生命,而且更令人丧气的是,即便牺牲了自己和别人的健康、安逸和生命也不一定能换回自己所期望的目标。它需要牺牲者的才力、勤奋和机遇都处于一个比较协调的状态里。可以想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人们的创造精神被苦难和凄惨的生活窒息。在荣誉、金钱和地位的诱惑面前,在只有按照既定的方式生活才能获得尊严的社会里,要让所有的人都顶住贫困、疾病以及各种世俗专断势力的压迫从事他所心仪的事业,未免是奢望;在离婚、抄家、监禁、杀戮、秘密处决、甚至灭门九族的威慑面前,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扼住命运的咽喉向撒旦宣战,而大多数人则选择了投降。在他们看来,自由虽然是好东西,但要牺牲世界上那么多的好东西来保全它,就未必值得。这就是历史上被处宫

刑的人多矣,而司马迁只有一个的原因。
其次,对制造苦难的人来说,也要有最低限度的容忍。我们知道,身被诸苦成就非凡事业的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牺牲他们认为价值较低的目标来成就他们认为价值更大的目标。但这种牺牲也得有一个限度,一般来说,不能剥夺他们的生命,因为生命是创造一切价值的基础。仁人志士可以不顾及自己的生命,但如果牺牲了生命也无法换取更大的目标,这种牺牲就变得毫无意义。在生命保全的前提下,牺牲者必须要能得到最低限度的“自由”或者叫“牺牲的自由”。“文王拘而演《周易》”当然是历史佳话,但我想,商纣王的监狱里一定没有牢头狱霸,否则,保命尚且不暇,哪里顾得上推演八卦?进而说明大殷帝国,尤其是羑里监狱当局的管教干部具备起码的人文素质,否则,怎么能允许一个朝廷要犯在监狱里搞科学研究?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晚岁退而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但春秋诸国都没有惨无人道的户籍制度,否则,孔子就有可能被当作“三无人员”收容劳教——即使写出《春秋》,也可能因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被秘密监禁;孟姜女不满秦帝暴政,千里寻夫,哭倒长城八百里,成为中国最早的抗暴英雄,但如果孟姜女还没有哭就被割断喉管,她怎么能成为万马齐喑时代的首席女高音?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毅然挂冠归乡,写下一系列脍炙人口的隐逸诗篇,但本人自述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如果土地收归国有,房屋又面临强制拆迁,恐怕他老人家也难吟唱“归去来兮”;方孝孺恪守儒家经典教义,拒不草诏,被灭门十族,磔裂于市,但如果朱棣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他就没有办法以死来完成他的节烈美名„„
中国的传记作家喜欢描摹传主的不幸,以为传主越不幸,他们的人格就越伟大。最终给人一个印象:这些传主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不是靠他们自身的才华和努力,而是靠苦难本身的孕育。但这无法解释像歌德、泰戈尔这样命途顺遂的天才;反而,有可能推出一系列荒谬的结论:如果说苦难是对一个人有帮助的话,那么楚怀王就成了推动中国文学事业发展的功臣,因为如果没有他的迫害和放逐,就没有屈原的《离骚》和《九章》;汉武帝就成了支持史学研究的好领导,他虽然没有给司马迁拨经费,但如果不是他阉割了司马迁的话,司马可能就写不出《史记》;皇权专制就是好,要是没有政治的黑暗和腐败,李白、苏轼、关汉卿就不会留下那么多牢骚满腹的诗篇;甚至奴隶制也不坏,要是没有秦始皇的皮鞭,奴隶们哪会心甘情愿地修长城、筑皇陵?„„ 而且,为了让这些才子俊逸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最好让楚怀王、汉武帝、始皇爷爷做得更糟糕些——正如一部汽车,动力越大,牵引力就会越大——作为读者,我们自然就会收获的越多。然而,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别人牺牲他的利益甚至生命,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需要,哪怕被要求者是古人或外国人。
在游览长城、兵马俑、故宫、颐和园等名胜古迹时,我们常常听到一句陈陈相因的话:“这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但解说员甚至是学者们没有告诉我们的是,“这些古代劳动人民”是不是愿意发挥他们的智慧?这些“结晶”又是怎样形成的?是由血、汗、水还是葡萄糖析出来的?在我看来,任何一门艺术如果不能体现人类的尊严和价值,甚至完工之日就是创造者的生命终结之日,那么,这门艺术之所以留存下来,就是因为后人要研究祖先的耻辱。长城也许雄伟壮丽,兵马俑也许奇巧无比,故宫和颐和园也许幽深似海,但作为人类罪恶的象征,我们应该首先记住,这些用白骨奠基,充斥着脓血和眼泪的所谓“艺术”只是因为时间的久远,使我们拉开了距离“审美”。充其量是坏事里面衍生出的好事,不值得赞美。就像强奸使一个寡妇怀孕,使她晚年的生活有了依靠,但不能因此赞美强奸;流氓将一个少年的腿打断,使他没有资格报名服役,从而避免了“为国捐躯”,但不能因此颂扬“打断腿”;一恶棍无端将一男子阉割,使他没有机会犯生活作风问题,但不能因此炫耀说:“还
是阉割好哩!”„„
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你表扬一个太监守贞操,就像在我们的时代你表扬一个下岗工人勤俭节约,农民衣着朴素一样没有意义。只有当我们可以依照自己的良心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时,我们的“牺牲”才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善恶在个人不能负责的范围内是没有意义的。一件我们完全不能把握的事件,在道德上就既没有机会获得好评,也没有机会招致恶损。在皮鞭和棍棒下被动地从事一件他完全不得已的工作,和顶住舆论的压力,毁家纾难,成就一项他认为有价值的事业,这二者是有天壤之别的。如果不问选择和被迫的区分,一味赞叹受难者的勤劳勇敢,即使他们的工作真对后人有意义,也显得全无心肝。
由于和意识形态“捆绑销售”的时间太长,中国的文人学士喜欢把一切问题都“泛道德化”。一座诺大的城市十里不见厕所,市民忍耻到墙角排泄,论者归结为“素质低”,而全然不管市政当局的不作为;一个乡村教师三十年如一日,省吃节用,自费买砖,亲自手提肩背,将一座学校背上山,媒体高度赞扬“刘老汉”的“主人翁精神”,而只字不提教育部门的失职对一个老人的身心摧残;一个云南乡村的女邮电员工资不够坐车,步行穿山,独自往返数百公里,好多地方要靠溜索穿越,记者采访完毕,只是一个劲地称赞她的任劳任怨„„这种冷血文化培养出的冷血道德鲁迅称之为“瞒和骗”。“瞒和骗”的要诀在于,闭上眼睛,绕开真实人生,把一切需要改良的现实问题转化成一个无私奉献的道德自律问题,然后用形而上的空洞抒情代替形而下的技术改进。苦难和苦难的制造者就这样一起消失。“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鲁迅《论睁了眼看》)看来这种“乾坤大转移”的法术自古有之,于今为烈。
那么,谁是这种牺牲道德的最后受益者?当一些人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受人哄骗地出售了他们的体能和智力时,谁是这种廉价产品的真正买方?从中国农民的身上我看到了这种道德加减的最后得数。中国农民几千年来忍受着非人的苛待,兵来如篦,官来如剃,换来的只是一句“吃苦耐劳”的道德美誉,而几千年来他们的善良、隐忍是不是提高了执政者的道德水平呢?是不是使得治人者有些许的良心发现而减轻压迫呢?或者干脆反过来说,是不是在更大程度上出现了相反的变化呢?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打死一只狗熊或猕猴都要判刑,但打死一个农民却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有时还会成为晋升的资本。牛马般地付出,绵羊般地忍耐,换来的却是虎狼般地侵害,那么,这忍耐究竟是助恶呢,还是扬善呢?而几乎所有脑满肠肥的“城市贵族”,甚至是专家教授,开车玩一回“农家乐”回来都盛赞农民的乐天知命,而他们哪里知道隐藏在这笑容背后的是永无止境的伤害积淀而成的无奈。无数次的哀哭使他们知道,哭没有用。没有人因为他们哭丧着脸而给予帮助。德蕾莎修女自述,她在印度贫民窟里帮助的人,从来不上教堂,因为衣衫褴褛;不会哭泣,因为没有眼泪;从来不祈祷,因为没有用;甚至不会请求,因为没有人会理他们。中国农民从来不上教堂,是因为没有教堂;从来不请求,是因为上帝听不见;经常笑逐颜开,是因为不用担心有人会罚他不当农民;不害怕死亡,是因为到地狱也不过就是在水深火热中种地(服苦役)。
诚然,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可供人们选择的自由总是有限的,但在自由竞争的社会里,人们知道,只要我肯牺牲一些在我看来不重要的价值,加上努力,就总是可以达到目的。再也没有比我十分清楚无论我怎样努力都不能改变命运更令人绝望的了。一个人的处境可以不理想,但他如果知道这只是因为我自己不愿放弃安逸,开辟新天地;只要我愿意,就没有那
个人或组织可以阻止我追求幸福的进程,那么,这现状就变得可以忍受。在这儿,忍受不忍受苦难,何时动身追求新的生活,新生活的标准是什么,完全由我自己决定,不是任何领袖或巨型组织灌输的结果。
当然,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选择自由,但这不能成为某些人和组织剥夺别人自由的理由。社会也不能养活一批专门替别人选择幸福生活的人,新闻机构除了报道真相没有教人安分守己或冒险进取的义务。即便是这样,不幸和悲惨的事情仍然会随时发生,但它与有意识指导人们生活的社会不同的是,这种不幸不是官长和当局合谋的结果,非人为的力量是造成贫富、好坏等不平等现象的主要罪魁。因为它是非人为的,所以这种力量不管是来自市场,还是意外(上帝),它对人尊严和心灵的伤害程度要比有意识加诸的苦难小得多。区别之大正好比不小心摔倒和被人有意绊倒。
中国人,尤其是那些从皇帝身边讨来了纸笔的人,先是大言欺人,要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老老实实做顺民,做奴隶,不但要做奴隶,而且要从奴隶的命运中寻出美来。时间长了,就自己也糊涂了,只能自欺,骗己。灾难和苦痛一来便背诵亚圣语录:“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而问题是这“苦”、“劳”、“饿”、“空”、“乱”真是由天降的吗?如果真是由天降的,它使人掉价的程度当然要小得多,但我怀疑中国的圣贤鸿儒们多数时候是把人降的疾苦委之于天。因为灾难和痛苦如果是人为的,立即就存在一个如何改良的问题,于是眼睛一闭,嫁祸于天,万事大吉。
最普遍的人情是:如果疾病、灾难、困顿来源于一种不可知的力量,这种力量你把它称作“上帝”还是“天”都无所谓,要紧的是这种力量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而且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因此,你的懊恼不是针对某人的懊恼,你的悔恨不是针对某种势力的悔恨,而且你相信,只要这种力量是来源于“天”的,那么,“天”就不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赐给你不幸。老子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是指天地是一个自然存在,无所偏爱。但你如果知道你的命运是被一些与你一样有缺点、会跌倒、能说谎、有罪性的人控制的,而且这种控制是很难摆脱的,除非你肯牺牲自己的尊严,出卖自己的色相和金钱使那些能决定你命运的人改变决定,你就没有办法使情况好起来。上教堂不行,因为教堂是针对上帝的呼求;去法院也不行,因为凡是能有意识陷害你的社会,所有的权力都是穿一条裤子的。这时,你就真成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世界上最孤苦无助的人了。
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扩大选择的自由,尽量减少牺牲的程度和人数,但在个人选择个人负责的公民社会建立起来之前,我认为,最迫切的任务是政教分离,让上帝的归于上帝,恺撒的归于恺撒。具体地讲,就是将道德从社会实际事务中剥离出来,不要一味怂恿年轻人吃喝玩乐,做新时代的“稻草人”;也不要一味宣扬“苦难哲学”,让人们沉醉其中,无怨无悔,尤其是当号召别人“不怕牺牲,排除万难”的人本身就是“万难”的制造者时,这种“苦难哲学”就尤其显得别有用心。
坐着的权利
■狄 马
1955年12月1日,在美国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一家百货公司工作了一天的黑人裁缝罗莎· 帕克斯登上了回家的公交车。那时的公共汽车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制,也就是说,在车厢里白人要坐前半部分,而黑人只能坐在后排。可是那一天的黄昏正值下班高峰,上来的人越来越多,于是驾驶员(当然是白人)便命令坐在黑人部分上的四个乘客站起来为白人让座。其中的三个照办了,只有帕克斯太太坐着未动。
旋即,她就遭到逮捕。理由是蔑视蒙哥马利市关于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令。
这时,一位年轻的黑人牧师马丁·路德·金愤怒了。他站出来告诉大家:“美国民主的伟大之处是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号召黑人弟兄拒乘公共车。四天后,蒙哥马利市数千名黑人由拒乘开始,掀起了一场美国现代史上黑人为争取基本人权的波澜壮阔的民主运动。他们扶老携幼、互帮互助,或乘小车或步行,甚至宁肯跑着去也不乘公共车。为此,许多人被白人老板解雇。罗莎·帕克斯在多次接到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暗杀恐吓后,不得不迁往密西根州。
但他们争取平等的脚步并没有因此停顿。他们勇往直前,义无返顾。在拒乘了381天后,美国最高法院终于作出关于蒙哥马利市在公共车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令为“违宪”的裁定。他们回到了久违的公共车上,虽然自由的梦境并没有随着最高法院的裁定书一齐来到,此后他们注定还要为自身的权益付出更多的代价,但胜利毕竟是胜利,以至于44年过去,也就是1999年的6月15日,美国国会议员、民权领袖及各界代表近千人还齐集国会大厅,参加由克林顿总统亲自授予这个瘦弱的黑人老妪,今年86岁的罗莎·帕克斯国会最高荣誉奖的仪式,大家一致称帕克斯太太为“美国自由精神的活典范”。
这个朴实无华、通体散发着慈爱辉光的太太曾有一句著名的话:“我上那辆公共汽车并不是为了被逮捕,我上那辆车只是为了回家”。但在一个充满歧视的车厢上,坐着还是站起,确实是一个问题。克林顿在引用金博士的话说:“她坐在那里没有起来,因为压在她身上的是多少日子积累的耻辱和还未出生的后代的期望”
——难道坐着也是一种权利?
是的,当我们正襟危坐、西装革履开着各种有聊或无聊的会议时,当我们俯仰自如、伸胳膊蹬腿看着电影电视时,当我们铺纸展墨、故作深沉伏案工作时,我们何尝意识到坐着也是一种权利?同理,当我们把每次的演出、报告以及各种会议的前排席位让给权豪政要、名腕大款时,我们不认为我们是在放弃权利。相反,在许多场合,我们几乎是自觉地、心悦诚服地站起来以利名角登场。我发现,我们这个灾难深重的种族对“坐”几乎有一种源自“集体无意识”的仇恨。汉语辞典里有关“坐”的词语几乎全为贬义:坐罪,坐等,坐误,坐牢,坐吃山空,坐而论道,坐地分赃,坐视不管,坐失良机,坐以待毙,坐井观天,坐享其成,坐山观虎斗,不一而足。以至于当一个湖南口音的中年人站在城楼上,向我们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时,我们几乎是不加分辨地狂喜不已。
“站起”当然也是一种权利(比跪着好),问题是站起以后干什么?是烧杀抢掠、棍棒齐飞镇压“反革命”,还是实事求是、公买公卖抚恤有贡献的人?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人人都有言说的权利,还是百鸟朝凤、一花独放、深文周纳镇压并不叛逆的胡风?是天纵英明、效法三皇、鼓励诤谏弥谤,还是躲在深宫、引蛇出洞、诱奸般将五十万提意见的知识分子发配充军?是休养生息、轻刑薄赋、百姓安居其土,还是重敛扰民、砸锅卖铁、使四千万勤苦的农民成为饿死的冤魂?是痛改前非、悔过自新、而后制礼作乐使万民幸福安宁,还是将错就错、掩耳盗铃、为一已私利而以百姓为刍狗、打家劫舍、十年无宁?
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想好,那么我们不妨先坐着。坐着就是拒绝起哄,就是把存在的全部重量都托付给大地,就是以一种不卑(不同于跪)不亢(不同于立)的姿态来维护主体的人那大写的尊严与深沉。
佛家把修持叫“打坐”,把入境叫“坐忘”,把死亡叫“坐化”,就是基于“坐”的立体性和安祥性。当楚王的高官以宰相之位许于濮水之上,庄子是坐着的;当贵公子钟会驾轻衣肥、趋前搭讪而打铁不受影响,嵇康是坐着的;当怕狗的钱玄同,征衣褴衫,来到会馆,请大师出山,鲁迅也是坐着的。无独有偶,古希腊罗马时期,权倾四海的亚历山大王来到一个木桶前,恭敬地说:“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结果,蹲在里面的哲学家第欧根尼没有动,只是斜睨了一下眼睛,说:“我请你走开点,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坐着,是幸福的。
■莫 言
什么样的人算美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标准,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的标准。“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说明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标准。《诗经·卫风·硕人》里有“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若瓠犀,螓首蛾眉”,意思是手指如天牛的茅草一样纤细白嫩,皮肤像凝冻的脂肪一样洁白柔滑,脖子如天生的幼虫一样白嫩颀长,牙齿如瓠瓜的种子一样洁白整齐,额头宽广光滑如同蝉的脑袋,眉毛修长好似蛾子的触须。接下来还有两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仪态生动,神韵飞扬。这大概是最经典的美人描写,每一个比喻都形象卓越,合起来一个美貌佳人便栩栩如生。一开始便登峰造极,令后人望而却步。所以宋玉虽然才高八斗,说起他家东邻那个美人来,也只能是“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含糊其辞,那美人是个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乐府民歌描写美人罗敷也学了宋玉这种偷巧的办法:“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罗敷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不知道,你自己去想像吧。旧小说里写美人动不动就是“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极尽夸张之能事,但美人还是一个抽象的幻影。到了《金瓶梅》、《红楼梦》的时代,才有一些比较具体的女性肖像描写,使我们知道林黛玉很瘦、薛宝钗很胖。自从有了照相术,有了电影、电视,我们才可以把天南地北的美女尽收眼底,才可能对她们有了点感性的认识。
什么样的女人才算美丽的女人呢?虽然人各有其标准,但大概的同一性还是存在的。美丽的女人身材可以有高有矮,体态可以有胖有瘦,但都应该比较匀称。当然汤加国的女人以肥为美,是一种特殊的情况;非洲某些部落里那些文身、钻鼻的女人也当别论。美丽的女人脸型可以圆也可以尖,眼睛可以大也可以小,鼻子可以高也可以低,嘴巴可以阔也可以窄,头发可以黄也可以黑,但总是要和谐。所谓和谐,也就是要看着顺眼,起码是看着比较顺眼。
看着顺眼是美丽女人的最低标准,这样的女人是成群结队的。尤其是现代物质生活丰富,现代化妆术的进步,大多数的女人都能把自己收拾得让人看着顺眼。如果要从这成群的美女中选出几个超级美人,也就是国色天香,选择的标准就不仅仅是和谐或是顺眼了。恰恰相反,从美人群里选美的标准也许是不和谐。确切点说,就是要选择有鲜明特点的女人作美人。这特点当然不是生理缺陷。大家可以想想巩俐曾经有过的虎牙,索菲亚·罗兰那张大嘴和那副厚唇。燕瘦环肥,都是令人难忘的特点。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所描写的那个一切都恰到好处的女人,其实算不上什么美人,起码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美人。
因为职业的关系,我也算看了不少文学作品,让我难忘的女性形象,不是貂禅也不是西施,而是我们山东老乡蒲松龄先生笔下的那些狐狸精。她们有的爱笑,有的爱闹,个个个性鲜明,超凡脱俗,不虚伪,不做作,不受繁文缛节束缚,不食人间烟火,有一股妖精气在飘洒洋溢。你想想那几个世界级名模吧,她们那冷艳的眼神,像人吗?不像,像什么?像狐狸,像妖精。所以我说真正的美人,全世界也没有多少,她们不能下厨房,也不能缝衣服。我认为跳孔雀舞的杨丽萍算一个可以与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媲美的小妖精,她在舞台上跳舞时,周身洋溢着妖气、仙气,唯独没有人气,所以她是无法摹仿、无法超越的。
■陈丹青
(我短暂的旅行印象必定表面肤浅,但我所看重的正是这点浅表。假使社会的浮面与浅表都不好看,不看好,我们如何与人相处,度过每一天。)
从纸媒与电视远看海峡对岸,一片混乱,闹翻天。我曾三次造访宝岛,只是末一回去台北,距今也有12个年头了。上周,因台湾文学期刊《印刻》举办的年度“文学营”课席,去了几天,看望台北的老朋友,兼带访故宫,逛诚品书店——没有阿扁与马哥,也没有蓝绿阵营和贪污案,我看见的只是台湾的日常,日常的台湾。
日常所见不免琐屑而平凡,我的行迹无非是机场,海关,宾馆,街市,搭计程车,看路上的人群,和朋友在酒吧夜谈。台北故宫大幅装修过了,最高建筑“一零一”的北端现在是诚品的“旗舰店”,楼层内的咖啡座与各种时尚店,已近东京的水准。十多年前位于敦化南路的诚品书店正待停业翻修,附近街心花园的吴稚晖铜像,当阿扁主政时,已被拆除了„„短暂逗留,我无意核对十多年来的变化,对岛内的政治是非既缺概念,也没意见。我所搜集的密集印象,仅只是交遇过往的生人与熟人,什么印象呢?很简单,用大陆的说法,即“五讲四美”,引祖宗的古语,就是“温良恭俭让”。
台湾人情好,我早就领教的,但那时定居纽约,不以为珍贵,而今居住北京近八年,忽然置身台北,可就处处看得稀罕,然而难描述。譬如“文学营”主办方的迎送招待,全程没有差错延误,没有横生枝节,大陆做不到这般周详与准确;又譬如宾馆服务敬业到令你诧怪,每个服务生会一再提醒你有访客的留言,额外的请求俱可商量,交代的小事,绝对准时照办;去隔壁连锁店买个卤蛋,摸出一把硬币,掌柜的看我裤袋里零钱太重,不吱声,迅速数过,换给你整数纸币;在故宫买画册,台币不够,人民币能用吗?——台北尚未如香港那样通用人民币,营业员稍有迟疑,进去问过,欢天喜地回说可以,倒好像是她的麻烦,解决了,比我还要宽慰„„礼貌、笑容、抱歉、连声谢谢,都不在话下,办各种琐事,没一次落空、尴尬、被拒绝。我本能预备遭遇粗暴的态度,冷漠的脸,僵硬荒谬的机制,穷凶极恶的生意经,还有,在零星小节上的不专业,不认真,权责不清,或心不在焉——那是我在北京随时随地的日常经验。走在这样的人丛中,我发现只有我自己时或粗心、急躁,在绿灯闪亮前跨越横道线,因为我已像久在此岸的人一样,惯于粗粝的生活,嫌种种礼数与自我克制,太麻烦。
连日会面的新朋旧友则另是一番温良与教养:非常地想要见见,但必定问清你的安排,不使勉强或为难;席间随口应许的事,我倒忘了,不在意,翌日却已悄然办妥,如变戏法一般;谈话间难免涉及人事作品的议论,抑扬有度,不夸张,不渲染,总留三分余地,说是世故,却世故得自然而斯文,一点不是勉强,显然从来如此。通常,台湾对此岸的客人大抵格外地客气,格外热忱,我的留心观察却并非人家怎样待我,而是人家怎样对待彼此,这一看,我随时随处目击的人情,实在并非假装——集体性的温良恭俭让,装不出来,也装不像,我所以觉得以上种种情状难以举证描述,并非指社会的精英,而是在街市随处遇见的人。
相比日本人的打起精神事事认真,台湾人的恭谨是有汉民族的温润松爽,不给你看得吃力;相比香港人的凡事规矩兢兢业业,台湾人的周到透着家常的欢然,并不板着脸。细想想,好像在吴、蜀、闽、粤,民间尚存稍许类似的遗风,偶或遭遇,会念及早先的南中国民风大
致还好——北地的良民另是一种表现,而今日各大都市的民风民德,还用我来细说吗?
所谓“温良恭俭让”,现代的说法叫做“公德”,也近于如今大陆常说的所谓“底线”。倘若温良恭俭让被养成集体的习性,日常生活便不至于荒败。台湾的种种问题已被说得太多,不提政治状况,只说社会罪案,自我1980年代便在纽约华人报章不断读到,最惊心的是1990年代演艺家白冰冰女儿的被绑架被撕票大案。然而由媒体了解一地,与亲履亲历的经验,实在天差地别,不可混同。我短暂的旅行印象必定表面肤浅,但我所看重的正是这点浅表。假使社会的浮面与浅表都不好看,不看好,我们如何与人相处,度过每一天?我不关心台湾曾经戒严与解严,也不关心那里如今实行的是真民主还是假民主,以我的阅历和记忆,民主实现之日并非太平世界,一如革命成功之时,世道尤为难测。我在乎人群的德行,社会的日常,普遍是在底线之上还是底线之下。总之,在台湾,在这短短几天,我有所触动的并非阿扁的遗患或马哥的希望,而是以上微不足道的琐碎。
勤劳是一种美德吗?
■狄 马
大概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去外婆家,见天亮以后外婆为我们煮饭,觉得很奇怪,就问道:你们怎么在白天吃饭啊?外婆也觉得很奇怪,反问:你们吃饭不在白天,难道在黑夜啊?我说:我们一天两顿都在黑夜。外婆一听这话,就扑簌簌掉下泪来,哀叹说:你看这世道!把娃娃都搞得分不清了晨昏。她说的“分不清晨昏”,指的是我们那时的生活状态。父母天不亮就到生产队的梯田或坝梁上挖土,一直要干到半夜才能回来。我们这些孩子们就只能跟着大人的作息,凌晨四五点吃一顿饭,半夜里再吃一顿。时间长了就以为凡饭都要在黑夜吃,白天吃反而很奇怪。
当然正如人们常说的,有付出就有回报。母亲在这一年被评为劳动模范,队长捧着奖状来到我家,说了好多表扬的话。大意说,你妈妈是全村最勤劳的妇女,你们长大了应该向她学习;但奇怪的是,母亲一点也不高兴,队长一走,就抱着我痛哭起来。哭完后说了一句:别听他胡说!什么勤劳!他怎么不勤劳?
从此我就知道,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勤劳,一种不勤劳;而有的人的勤劳对自己毫无好处。成年后,我对一切叫人“吃苦耐劳”、“忘我工作”的说教充满警觉,正是得益于生活所赐。在我看来,一种劳动如果不能体现劳动者的价值和尊严,那么它就只对领导者有意义。一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愿意牺牲自己的享乐,做一件在他看来十分必要、十分有价值的事业,与一个人在棍棒的驱赶下,完成一桩力所能及的工作以维持生命,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的“价值等级”是由他自己制定的,他愿意牺牲在他看来较小的价值以换取更大的价值;而后者的价值标准是由别人强加的。别人说高就是高,别人说低就是低,自己没有办法选择。而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意义的。区别之大正好比饿肚子,一个是为了健美,一个是由于没米;同是跑步,一个是为赛场夺冠,一个是被人追杀;同是喝茶,一个是坐家享受,一个是被警察拉走;你说能一样吗?落实到“勤劳”上就是,如果这种“勤劳”是主动选择的结果,他在他“勤劳”的事上感到满足,那么这“勤劳”就值得赞美,至少无可非议;但如果这“勤劳”是被迫的,“勤劳”的人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那么这“勤劳”就和猪吃饱了等人家过年一样,不值得嘉许。
但好多人不懂,包括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文人墨客,一到乡下,就盛赞起农民的“勤劳”来,写文章更会上升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我自己就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伙诗人到陕北采风,看见一个妇女在地里拔草,就派作协主席上前问候,以示“深入生活”。“老大娘,这么大岁数了,还在劳动?你的勤劳值得我们学习啊!”大娘说:“学啥呀?没事干么!”可等这个主席一离开,他大娘就在地上唾了一口,骂道:“呸!你才勤劳呢!你家祖宗八代都勤劳!”在她看来,勤劳是一种诅咒。她没说出来的愤怒,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解读:我也想像你们城里人一样,看看电影,逛逛公园,或者遛遛狗,听听音乐会,可能么?你们不管倒也罢了,吃饱了撑得跑到我们乡下转转也罢了,但还想把老娘当猴耍,就太不要脸了!说明这世界人种五颜六色,族群丰富多样,文明千姿百态,但人性只有一个,那就是求乐避苦,好生恶死。没有一个民族热爱吃苦更甚于热爱享乐;热爱流汗更甚于热爱休闲。勤劳都是逼出来的。如果说有一个民族在世界上是以勤劳和耐苦出名的,那么,透过这华而不实的“名”一定有某种比“勤劳和耐苦”更可怕的东西高悬在它的头顶,比如严酷的制度,粗暴的管理以及落后的技术等;否则它就不会乖乖选择“勤劳”,而且一选择就是两千年。
据一些欧洲考察回来的学者介绍,欧洲特别是北欧的一些国家,劳动力十分短缺,短缺的原因不是这些国家人口稀少——事实上有的国家人口密度比中国还大,但这些国家的人很懒,他们宁愿在海滩上晒太阳,也不愿出来干活,导致劳动力价格十分昂贵;反而是勤劳的国家,比如中国,劳动力一直过剩,过剩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劳动力价格奇低,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个间接后果就是这些国家缺乏创新产业,因为对他们的统治者来说,单靠便宜的人力资源这一条就足以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比较优势,根本用不着考虑制度创新和产权保护这些麻烦的事。因而从长远来看,勤劳对一个国家的进步也未必是好事。
那么,勤劳对个人来说算不算美德呢?那要看站在谁的立场上说了。对秦始皇来说,当然是,对孟姜女就未必;对富士康的老板来说是,对员工就未必;否则你就无法解释,马向前、祝晨明这些人宁愿跳楼也不肯回机房的原因。
在中国南方,你经常可以看见狭长的小船上,伫立着几只或几十只人工训练的鱼鹰(也叫鸬鹚)。因鱼鹰嘴长且前端有钩,又善于潜水,能在水中看清各种鱼虾,所以自古以来就被渔民驯养帮助捕鱼。渔民怎样才能保证鱼鹰不将捕到的鱼自己吃掉呢?原来鱼鹰喉下有一个皮囊,能暂存捕到的鱼。渔家会在放鹰前,先用皮条草扎住鱼鹰的皮囊,不让鱼进入鹰胃里。等鱼鹰叼着鱼头钻出水面时,牧鹰人会眼疾手快,将鱼从鹰嘴里夺走,然后顺手拿出一条小鱼塞进鹰嘴里,并用手将皮条草的活扣解开,就算是对鱼鹰的犒赏了。
在这种关系下,牧鹰人赞美鱼鹰,比如说它勤劳,当然可以理解;但如果鱼鹰自己也认为勤劳是一种美德,我们就只能归结为是牧鹰人长期驯养的结果,或者是为讨牧鹰人的欢喜,得到那一条小鱼,而决不会是它的本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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