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这些肉有的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
高龄肉类、冻品走私,此般骇人消息,每每让公众惊诧不已。事实上,相似的新闻,我们已经一再领教。而时至今日,其又一次回归舆论视野,只能说明相关的公共职能部门,并未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切断这类案件的运作链条……作为一种专门的走私类型,“冻品走私”的绵延不绝,不仅暴露出缉私执法的某种无力与无奈,更折射了本土食品流通环节的重重失守。
走私肉类危害多,专家教你如何科学辨别走私肉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消息,走私肉类可能对民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和危害,专业人士建议百姓在购买肉类制品时,可通过观看包装、查找标识等方式鉴别走私肉类。
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处长周婷介绍,走私肉类产品在包装上大多没有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难以追溯产品是否来自动物疫区,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也无法确定。走私肉类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病、动物传染病病原,存在着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周婷介绍,根据我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肉类产品纸箱不会使用铁钉和铁卡,同时外包装上有输出国(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有以中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此外,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肉类,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内外包装信息也是完全一致的。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机构都会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注明有进口肉类产品的品名、数量或重量、输出的国家或地区、入境日期、收货人、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等信息。”周婷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要求商家出示该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确认货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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